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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分裂型(人格)障碍
分裂型 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参见本手册
人格障碍
一章。
因为此障碍被考虑为 精神分裂症谱
系障碍的一部分,且在
ICD-9
和
ICD
-10< br>中也被列在这部分里,所以在此也将其列入本章,
但其诊断标准的描述在
人格障 碍
一章中。
妄想障碍
A.
存在
1个(或多个)妄想,时间持续
1
个月或更长。
B.
从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A
。
注
:< br>如果存在幻觉,则不突出,并且与妄想的主题相关(例如,与昆虫大批出没的妄想有关
的被昆虫寄 生的感觉)
。
C.
除了受妄想或其结果的影响,功能没有明显损害,行为没有明显的离奇或古怪。
D.
如呆出现躁狂或重性抑郁发作,则这些发作对于妄想的病程而言是短暂的。
E.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且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更 好
地解释,如躯体变形障碍或强迫症。
标注是否是:
钟情型:此亚型适用于妄想的核心主题是另一个人钟爱自己。
夸大型:此亚型适用于 妄想的核心主题是个体坚信自己有些伟大的(但未被认可的)天赋、
洞察力或取得了一些重大的发现。< br>
嫉妒型
:
此亚型适用于妄想的核心主题是他
/
她的配偶或爱 人不忠。
被害型:此亚型适用于妄想的核心主题涉及个体的信念,
即他
/< br>她认为被阴谋算计、
被欺骗、
被监视、被跟踪、被投毒或被下药、被恶意诽谤、被骚扰, 或被妨碍追求长期目标。
躯体型
:
此亚型适用于妄想的核心主题涉及躯体的 功能或感觉。混合型
:
此亚型适用于没有一
个妄想主题占主导地位的情况。
未特定型
:
此亚型适用于占优势地位的妄想信念不能被清楚地确定或其特定类型不能被 清楚
地描述(例如,关系妄想中没有突出的被害或夸大的成分)
。
标注如果是:
伴离奇的内容:
如果妄想的内容显然是难以置信的、
不可理解的,
也不是来自于平常的生活
经验(例如,个体相信个陌生人移除了他
/她的内部器官,取而代之以他人的器官,且没有
留下任何伤口或疤痕)
,那么妄想被视为离 奇的。
标注如果是:
以下病程标注只能用于此障碍
1
年病程之后:
初次发作,目前在急 性发作期:
障碍的最初表现符合症状和时间的诊断标准急性期是指症
状符合诊断标准的时间段。
初次发作,
目前为部分缓解:
部分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有所改善而现在部分符 合诊断标准的时
间段。
初次发作,
目前为完全缓解
:
完全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没有与障碍相关的特定症状存在的时间
段。
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
多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
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持续型
:
符合障碍诊断标准的症状在 其病程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存在,
阈下症状期相对于整个
病程而言是非常短暂的。
未特定型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是用被量化的精神病的 主要症状来评估,
包括妄想、
幻觉、言语紊乱,异常的精神
运动行为和阴性症状。每种症状都可以用
5
分制测量来评估它目前的严重程度
(过去
7
天里
最严重的程度)
,从
0
(不存在)到
4
(存在且严重)
。
(参见
D S M - 5
第三部分< br>
评估量表
一章中精神病症状严重程度临床工作者评定量表。
)
注
:
妄想障碍的诊断可以不使用严重程度的标注。
短暂性精神病性障碍
A .
存在
1
项(或更多)下列症状 ,至少其中
1
项必须是(
1
)
、
(
2
)或 (
3
)
。
1 .
妄想;
2 .
幻觉;
3
.言语紊乱(例如,频繁地离题或不连贯)
;
4
.明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注
:
不包括文化认可的反应性的症状。
B .
这种障碍的 发作持续至少
1
天,但少于
1
个月,最终能完全恢复到发病前的功能水平。< br>
C.
这种障碍不能用重性抑郁障碍或双相障碍伴精神病性特征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如精 神分
裂症或紧张症来更好地解释,也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
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标注如果是:
伴显著的应激源(短暂反应性精神病)
:
患者的症状是对单一或复合事件的反应,该事件在
患者所处的文化中及在相同的环境 下,几乎对所有人都是显著的应激。
无显著的应激源:
患者的症状不是对单一或复合 事件的反应,
该事件在患者所处的文化中及
在相同的环境下,几乎对所有人都是显著的应激。< br>
伴产后发生
:
如果发生于怀孕期间或产后
4
周之内。
如果是伴紧张症
(其定义参见与其他精神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的诊断标准,第
49-50页)
。
编码备注
:使用额外的编码
293.89
(< br>F06.1
)
,与短暂精神病性障碍有关的紧张症,表明存在
合并的紧张症。< br>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是用被量化的精神病的主要症状来评估,包括妄想、幻 觉、
言语紊乱,
异常的精神运动行为和阴性症状。
每一种症状都可以用
5分制测量来评估它目前
的严重程度
(过去
7
天里最严重的程度)
,
从
0
(不存在)
到
4
(存在且严重)
。(参见
DSM-5
第三部分
评估量表一章中精神病症状严重程度临床工作 者评定量表。
)
注
:
短暂精神病性障碍的诊断可以不使用严重程度的标注。
精神分裂症样障碍
295.40
(
F20.81
)
A
.存在
2
(或更多)下列症状,每一项症状均在
1
个月中较长 的一段时间里存在(如经成
功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
,至少其中
1
必须是(
1
)
、
(
2
)或(
3
)
1.
妄想;
2.
幻觉;
3.
言语紊乱(例如,繁地离题或不连贯)
;
4.
明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5.
阴性症状(即,情绪表达减少或动力缺乏)
。
B
.
这种障碍的发作持续至少
1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当不能等待其痊愈就需作出诊断时,
应定性为“临时”
。
C
.分裂情感性障碍和抑郁或双相障碍伴精神病性特征已经被排除,因为:
(
1
)没有与活动
期症状同时出现的重性抑郁或躁狂发作;或(
2
)如果心境 发作出现在症状活动期,则它
们只是存在此疾病的活动期和残留期整个病程的小部分时间内。
D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
(例如,
滥用的毒品、药物)
的生 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标注如果是:
伴良好的预后特征:
此标注需要存在 至少
2
项下列特征:
显著的精神病性症状发生在日常行
为或功能首次出现可察 觉的变化的
4
周内;
意识模糊或混乱;
病前社交或职业功能良好;
无
情感迟钝或平淡。
无良好的预后特征:
此标注适用于不存在
2
项或更多的上述特征。
标注如果是:
伴紧张症
(其定义参见与其他精神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的诊断标 准,第
49-50
页)
。
编码备注
:使用额外的编码293.89
(
F06.1
)
,与精神分裂症样障碍有关的紧张症,表明 存在
合并的紧张症。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是用被量化 的精神病主要症状来评估,包括妄想、幻觉、
言语紊乱,
异常的精神运
动行为和阴性症 状。
每一种症状都可以用
5
分制测量来评估它目前的严重程度
(过去
7
天里
最严重的程度)
,从
0
(不存在)到
4
( 存在且严重)
。
(参见
DSM-5
第三部分
评估量表一章中精神病症状严重程度临床工作者评定量表。
)
注
:
精神分裂症样障碍的诊断可以不使用严重程度的标注。
精神分裂症
295.90
(
F20.9
)
A
.存在
2
项(或更多)下列症状,每项症状均在
1
个月中相当 显著的一段时间里存在(如
经成功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
,至少其中
1
项必 须是(
1
)
、
(
2
)或(
3
)
;
1
.妄想;
2
.幻觉;
3
.言语紊乱;
(例如,频繁地离题或不连贯)
;
4
.明 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l5
阴性症状(即,情绪表达减少或动力缺乏)
。
B
.自障碍发生以来的明显时间段内,
1
个或更多的重要方面的功能水平,如 工作、人际关
系或自我照顾,
明显低于障碍发生前具有的水平
(当障碍发生子儿童或青 少年时,
则人际关
系、学业或职业功能未能达到预期的发展水平)
。
C
.这种障碍的体征至少持续
6
个月。此
6
个月应包括至少
1
个月(如经成功治疗,则时
间可以更短)符合诊断标准
A
的症状(即活动 期症状)
,可包括前驱期或残留期症状。在前
驱期或残留期中,该障碍的体征可表现为仅有阴性 症状或有轻微的诊断标准
A
所列的
2
项
或更多的症状(例如,奇特的 信念,不寻常的知觉体验)
。
D
.分裂情感性障碍和抑郁或双相障碍伴精神病性特征已经被除,因为:
(
1
)没有与活动
期症状同时出现的重性抑郁或躁发作;
(
2
)
如果心境发作出现在症状活动期,
则他们只是
存在此疾病的活 动期和残期整个病程的小部分时间内。
E
.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 br>(例如,
滥用的毒品、
药物)
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F. 如果有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或儿童期发生的交流障碍的病史,除了精神分裂症的
其他症状外, 还需有显著的妄想或幻觉,且存在至少
1
个月(如经成功治疗,则时间可以
更短),才能作出精神分裂症的额外诊断。
标注如果是:以下病程标注仅用于此障碍
1
年病程之后,如果他们不与诊断病程的标准相
矛盾的话。
初次发作,目前在 急性发作期
:障碍的首次表现符合症状和时间的诊断标准。急性发作期
是指症状符合诊断标准的 时间段。
初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
:部分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有所改善而现在部分符 合诊断标准的
时间段。
初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完全缓解是先前发作后 没有与障碍相关的特定症状存在的时
间段。
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
: 至少经过
2
次发作后,可以确定为多次发作(即,第一次
发作并缓解,然后至少有1
次复发)
。
多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
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持续型
:符合障碍诊断标准的症状在其病程的绝 大部分时间里存在,阈下症状期相对于整
个病程而言是非常短暂的。
未特定型
标注如果是:
伴紧张症
(其定义参 见与其他精神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的诊断标准,第
49-50
页)
。
编码备注
:
使用额外的编码
293.89
(
F06.1< br>)
,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紧张症,表明存在合并
的紧张症。
标注目前的程度:
严重程度是用被量化的精神病主要症状来评估,包括妄想、幻觉、 言语紊乱,异常的精神
运动行为和阴性症状。每一种症状都可以用
5
分制测来评估它目 前的严重程度(过去
7
天
里最严重的程度)
,从
0
(不存在)到
4
(存在且严重)
。
(参见
DSM-5第三部分
评估量
表
章中精神病症状严重程度临床工作者评定量表 。
)
注
: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可以不使用严重程度的标注。
分裂情感性障碍
A
.
在个不间断的疾病周期中,有主要 心境发作(重性抑郁或躁狂)
,同时存在符合精神分
裂症诊断标准
A
的症状。 注
:
重性抑郁发作必须包括诊断标准
A 1
:抑郁心境。
B
.
在此疾病的全程中,在缺少主要心境发作(抑郁或躁狂)的情况下,存 在持续
2
周或
更长时间的妄想或幻觉。
C
.
< br>在此疾病的活动期和残留期的整个病程的大部分时间内,存在符合主要心境发作诊断
标准的症状。
D
.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标注是否是:
295.70
(
F25. 0
) 双相型:
如果临床表现的一部分是躁狂发作,则适用此亚型,重性抑
郁发作也可以出现。
295.70
(
F25.1
)抑郁型:
如果临床表现的部分仅仅 是典型抑郁发作,则适用此亚型。
标注如果是:
伴紧张症
(其定义参见与其 他精神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的诊断标准,第
49-50
页)
。
编码备 注:
使用额外的编码
293.89
(
F06.1
)
,
与分裂情感性障碍有关的紧张症,表明存
在合并的紧张症。
标注如果是:
以下病程标
i
主仅用于此障碍
1
年病程之后,
如果他们不与 诊断病程的标准相矛盾的话。
初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
:障碍的首次表现符合症状和时间的 诊断标准。急性发
作期是指症状符合诊断标准的时间段。
初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 :
部分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有所改善而现在部分符合诊断标
准的时间段。
初次 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完全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没有与障碍相关的特定症状存在
的时间段。
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
:至少经过
2
次发作后,可以确定为多次 发作(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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