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顺丸-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适应证】
1.
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均可以放置。
2.
禁忌避孕而禁忌证者。
【禁忌证】
1.
器官炎症,如急慢性盆腔炎、阴道炎、宫颈急性炎症及性传播
疾病。
2.
频发、月经过多(左旋炔诺酮
-IUD
例外)或有阴道出血者。
3.
器官畸形,如双子宫、子宫纵隔等。
4.
器官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慎用
5.
全身疾病的急性期。
6.
深度小于
5.5cm
或大于
9cm
者不宜放置
(人工流产术同时和有
剖宫产史者放置及固定式< br>IUD
者例外)
。
7.
颈内口过松(固定式
IUD
除外)或重度狭窄。
8.
脱垂
II
度以上者。
9.
或可以妊娠者,须等终止妊娠后再放。
10.
妊娠或葡萄胎病史者慎用。
11.
产术中出血过多,怀疑胎盘组织残留或感染可能者。
12.
铜过敏或可疑对铜过敏者不宜放置节育器。
13.
中度贫血,
H
b
<
90g/L
者慎用(左旋炔诺酮
-IUD
及吲哚美辛< br>
IUD
除外)
。
14.
严重痛经者慎用(左旋炔诺酮
-IUD
除外)
。
1
15.
产后
42
天,如事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
【放置时间】
1.
月经干净
3~7
天之内。
2.
哺乳期闭经或可疑妊娠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
正常产后
42
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者。
4.
早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后即刻放置
(子宫收缩不良、
出血过
多、有感染可能 或组
织残留者暂不放)
。
5.
药物流产后月经恢复正常后。
6.
自然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已恢复正常者。
7.
剖宫产术后
6
个月球根据情况考虑放置。
8.
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交后
5
天内放置。
【术前检查】
1.
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
检查
常规妇科检查及阴道清洁度、滴虫、真菌枪检查。如有
炎症,治疗正常后放置。
3.
化验
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
4.
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5.
术前测体温(超过
37.
5
℃,暂时不放置)
。
6.
术前排空膀胱。
7.
宫内节育器的选择,根据宫腔深度。
【手术注意事项】
2
1.
术前必须查清子宫大小,位置和倾屈度,以防子宫穿孔。
2.
在放置节育器过程中,避免节育器与外阴、阴道壁接触,以防
感染。操作需轻柔,防 止因损伤子宫壁而引起的环嵌顿。放置时,一
定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
3.
遇宫颈较紧者,
可使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宫颈后再放置,
不能勉
强粗暴放置。
4.
操作要轻柔,以防发生心脑综合征等不良反应。
5.
放置时,不能任意扭转方向,以防节育器在宫内变形。
6.
术后填写手术记录,
发给宫内节育器记录卡告知使用年限和随
访时间。
【术后处理】
1.
术后休息
2
天。
2.
放置后可能会有少量阴道出血及下腹不适感。
3.
放置后如出血多、腹痛、发热,应及时找医生确诊。
4.
放置
1
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5.
2
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6.
3
个月内经期、大便后应注意有无宫内节育器脱落。
【术后随访】
1.
目的
⑴了解妇女放置
IUD
后不良反应,及时予以指导。
⑵及时发现< br>IUD
脱落、
下降、
异位等异常情况不,
减少意外妊娠。
⑶了解
IUD
的使用情况,为改进
IUD
提供信息。
3
2.
随访内容
⑴问诊:询问术后有无腹 痛、腰痛、月经情况(周期、经期、经
量及不规则出血等)给予及时处理。
⑵妇检: 放、取窥器和检查时注意勿牵动
IUD
尾丝,以防导致
IUD
下移或脱落。< br>注意子宫和附件有无异常。
有尾丝者注意尾丝是否
存在,
以及尾丝的长度,如超过
2cm
者,
应做超声检查,
以了解
IUD
有无位 置变化。
⑶测定血常规,了解血红蛋白有无变化。
⑷辅助检查:了解IUD
位置是否正常,应在第一次随访时,做
超声检查,以判断
IUD
的 位置、形态。以后随访,注意腹痛、出血
以及尾丝的情况,并及时配合超声检查。
3.
访时间
IUD
失败以
1
年内最多,以后逐渐 稳定,因此应予放置后
1
、
3
、
6
月各随访
1次,以后每年随访
1
次,若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诊。
⑴月经延迟。
⑵持续多量出血或月经异常。
⑶急性腹痛或其他盆腔感染症状。
⑷尾丝消失、变长、变短或
IUD
脱出。
⑸白带增多并有异味。
【几种特殊情况的
IUD
放置】
1.
从其他避孕方法更换为
IUD
⑴如果妇女一直坚持并正确使用现用的避孕妇方法、或能合理地
4
确定其没有怀孕,可以立刻放置,无需等到下次月经来潮。也无需同
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br>
⑵如果是从避孕针更换,可以在预计下次注射的时间放置,无需
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 孕方法。
2.
产时即时放置
⑴可在分娩后
48
小时内的任何时间放置
(要求放置者经过产后放
置
IUD
的专门培训)
。
⑵如果是在分娩后的
48
小时之后,
延迟到产后
4< br>周或以上再放置。
3.
完全或近乎完全母乳喂养
⑴产后
6
个月内
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可在产后
4
周
~6
个月之间的任何
时候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 备用避孕方法。
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
IUD
。
⑵产后
6
个月后
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
可在能合理 地确定其没有其没有怀
孕的任何时候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
IUD
。
4.
部分母乳喂养
产后
4
周后
1
)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如能确定其没有怀孕的任何时候
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5
2
)如 果月经已经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
置
IUD
。
5.
闭经(与生育和哺乳无关)
妇女或在能确定没有怀孕的任何
时候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6.
用于紧急避孕
在无保护性生活后的
5
天内放置。
7.
使用紧急避孕药后
IUD
可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当天放置,无
需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早孕药物流产常规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
【适应证】
1.
年龄
18~40
岁,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按末次月经,停经≤
49
天)
,自愿要 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健康妇女。
2.
高危人工流产的对象,如生殖器官畸形(残角 子宫除外)
、子宫
极度倾屈、宫颈发育不全或瘢痕子宫、多次工人流产等。
3.
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恐惧心理者。
【禁忌证】
1.
米非司酮禁忌证
肾上腺、 甲状腺等内分泌疾患、糖尿病、肝
肾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病和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 br>素有关的肿瘤。
2.
米索前列醇禁忌证
心血管 系统疾病,如二尖瓣狭窄、高血压、
低血压、青光眼、胃肠功能紊乱、哮喘、癫痫等,或对前列腺素过敏
者。
6
3.
过敏体质者,妊娠剧吐者。
4.
贫血(
Hb100g/L
及以下者)
。
5.
带器妊娠者。
6.
宫外孕或葡萄胎者。
7.
吸烟超过
10
支或酗酒者。
8.
经常出差、居住距离医疗单位较远、不能及时就诊随访者。
【临床用药程序】
1.
用药前处理
⑴医生应向用药对象讲清服药方法、
疗效及可能出 现的不良反应,
由用药对象自愿选择。
⑵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注意子宫 大小与停经日期是
否相符)
,进行初步筛查。
⑶化验检查:血常规、血型、阴道清洁度、滴虫、真菌、妊娠试
验、乙肝表面抗原。
⑷必要时做心、
肝肾功能,
血小板、
血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
HCG
)
测定。
⑸
B
超诊断,确定胎囊大小及妊娠天数,进一步排除宫外孕。
⑹对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介绍药物流产的利弊,征得同意后填
写记录表,确定服药日期并告知随诊日期和注 意事项。
2.
用药方法
⑴米非司酮的用法,一般首次在门诊用药,其余可让患者带药回
家服用。
7
1
)
顿服法用药:第
1
天空腹顿 服米非司酮
150mg
,第
3
天加
用米索前列醇。
2
)
分服法用药:第
1
天晨空腹服米司酮
50mg
,隔
12
小时服
米非司酮
25mg
,第
2
天重
复应用。第
3
天气晨再空腹服米索前列醇。
⑵米索前列醇用法,要 求患者来医院用药并留院观察。第三天晨
空腹服米索前列醇
600ug,
留院观察6
小时。
3.
用药后观察
⑴服用米非司酮后,注意 阴道开始出血时间、出血量。如出血量
多或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来院就诊。
⑵使用 米索前列醇后要留院观察,观察血压、脉搏、腹泻、腹痛、
出血和有无胎囊排出及用药不良反应。
个别不良反应较明显者可及时
对症处理。注意排除宫外孕、葡萄胎、滋养细胞疾病及残角子宫妊娠等。详细记录,并告知注意事项。
⑶胎囊排出后由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排出物(有活动性出 血即刮
宫)
,观察
1
小时离院,离院前测血压及脉搏并记录,嘱随访日期及< br>注意事项(流产后
2
周及
6
周)
。肉眼不能确诊为绒毛胚囊, 应送病
理检查。
⑷如服用米索前列醇后患者出现寒战、血压下降或胸闷等症状,
需诊断是否不过敏。
⑸胎囊未排出者
6
小时可离院,预约
1
周内复查
B
超及随访。根
据临床症状和
B
超检查证实药流失败者,须实施负压吸引术中止妊
8
娠。
⑹用药二周后:要求全部对象服药后二周复诊。
【随访】
1.
用药
1
周后随访
了解离院后阴道出血和胚 囊排出情况。胚囊
未排出应做
B
超检查。确诊为继续妊娠或胚胎停止发育者,应做负< br>压吸宫术。若已见胚囊排出且出血不多,预约
2
周后就诊。
2.
用药
2
周后随访
胚囊排出后,如出血不多 ,可根据情况,继
续观察;出血多于月经量,应做
B
超检查或血清
HCG测定,诊断为
不全流产者,应酌情清宫,
刮出物送病理检查。观察期间有活动性出
血或持续性出血,应随时处理。
3.
用药
6
周后随访
⑴了解药物流产后出血情况。
⑵作流产效果评价并了解月经恢复时间、血量。
⑶对出血未止者进行治疗,必要时清宫。
⑷避孕指导。
【注意事项】
1.
药流后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
21
天以上)应随时就医。
2.
如有组织排出,应将组织物放置小瓶内,用酒精浸泡,及时送
交医生检查。
3.
发生复痛或发热等情况,应急诊就医。
【疗效评估】
1.
完全流产
用药后
14
天自行排出完整胎囊或未见明显胎囊排
9
出,经
B
超检查未见胎囊或尿妊娠试验阴性,子宫恢复正常大小,
未经刮宫出 血自行停止者。
2.
不全流产
用药
14天内胎囊自然排出,由于胎囊(包括蜕膜)
残留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至转经前而施行刮宫术者。
3.
失败
用药
14
天内未来见胎囊排出 ,
子宫维持原状或继续增大,
或血
HCG
水平上升或下降不明显,经
B
超检查仍有胎囊,采用人工
流产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
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常规
【适应证】
1.
妊娠
10
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
因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症】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
2.
生殖器急性炎症。
3.
全身情况不良,
不能耐受手术者。
经治疗好转后,
可住院手术。
4.
术前
24
小时内体温
2
次在
37.
5
℃以上者,暂缓手术。
【术前准备】
1.
解除思想顾虑,进行避孕宣传。
2.
详细问病史及避孕史,注意既往人工流产、剖宫产史,是否有
生殖道发育异常,本次 妊娠是否哺乳期,既往健康状况,有无合并其
他系统疾患及手术史,必要时做相应辅助检查和会诊。
10
3.
作妇科检查,核对盆腔超声、各项术前化验结果,做阴道清洁
度检查。
【术中注意】
1.
重复阴道检查,查清子宫位置、大小及质地。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吸刮器械进入宫腔时,
切勿接触其他部位,
以防感染。
3.
如遇部宫产、哺乳期妊娠、近期有过人工流产史的妇女,手术
时应给予催产素肌注,预防子宫损伤和出血。
< br>4.
吸宫手术应思想集中,操作动作轻柔,依宫腔方向进行。宫颈
口的扩张要逐号进行, 不宜过急或用力过猛。吸宫时负压一般在
400mmHg
以内,不宜过大。不要带负压出宫颈管 。
5.
若
B
超术中监测,可在术前
B
超再次确定 子宫位置及大小、宫
内妊娠物的大致位置及大小。对于哺乳期子宫、子宫畸形、或术前
B
超提示子宫瘢痕部较薄弱者,可在
B
超实时监测下探入宫腔,以防
子宫穿孔。术者感 肌声后,
B
超再次检查宫腔内是否有残留组织,尤
其注意两侧宫角部。
6.
术后应仔细检查宫腔刮出物,肉眼是否可见典型绒毛结构,绒
毛大小与孕周及
B
超提示是否相符,是否有水泡样胎块。如肉眼未
见典型绒毛、见水泡样组织,一定要送病理检 查。
【术后处理】
1.在观察室卧床半小时以上,如用呱替啶
+
异丙嗪静脉麻醉者或
静脉全麻者,则卧术 休息至完全清醒,注意出血及其他情况。
11
2.
一个月内禁性生活及盆浴。
3.
如有异常情况。如阴道出血量 多于月经量、持续出血时间过长、
阴道脓性分泌物、腹痛或发热等,随时就诊。
4.
术后预防性口服抗生素预防感染。
5.
指导避孕方法。
钳刮流产术
【适应证】
1.
凡孕
10~14
周以内要求 终止妊娠及因素及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
妊娠而无手术禁忌证者。
【禁忌证】
同吸引术。
【术前准备】
除与吸引术相同外,
术前12~24
小时用
16
号无菌导尿管放入宫腔
内约
1/2
以上,余部分用呋喃西林液消毒纱布包紧,置于后穹窿;或
术前
0.5~1
小时阴道 放置米索前列醇湿片,以促使宫颈口放松,便于
手术。但应注意,
患者合并前列腺素制剂禁忌的 内科合并症时,不用
米索扩张宫颈口。
【术中注意事项】
1.
凡进入宫腔的任何器械,严禁碰触阴道壁以防增加感染机会。
2.胎儿骨骼通过宫颈时不宜用暴力,钳出时以胎体纵轴为宜,以
免损伤宫体和颈管组织。
3.
钳刮术时,颈管扩张宜够大,一般孕
3
月大小的子宫,扩张宫
12
颈应至
10~12
号。
【术后处理】
同吸引术
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
米索前 列醇)
终止
10~16
周妊娠常规
常规用法:
米非司酮
50mg
bo
bid ,
药流第
1
、
2
天;
米索前列醇
600ug
,药流第
3
天晨起顿服,观察
3
小时如无宫缩,可口服或经阴
道追 加用米索,每次
1
片,再次追加需间隔
2~3
小时,总量不超过
16 00 ug
,最大不超过
1800 ug
。
【适应证】
凡孕
10~16
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及因某种疾病不宜妊娠而无药物
流产禁忌 症者。
【禁忌证】
1.
感冒发热、各种疾病急性期及贫血等。
2.
阴道炎需经治疗后方能引产。
3.
妊娠期间反复阴道出血,胎盘前置状态确诊或不能除外者。
4.
肝痛功能异常、糖尿病、血液系统疾病、心脏病、血栓性疾病,
与甾体激素相关的肿瘤、青光眼、高血 压、支气管哮喘、肾上腺及内
分泌疾病者。
【术前准备】
1.
全身体格检查,妇科盆腔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 肝肾
功能、血型、感染等,阴式拭子细菌培养
+
药敏。
13
2.
入院后冲洗阴道
3
天。
【术中注意】
1.
服药前后
2
小时空腹,以防服药后胃肠道反应呕吐出药片,如
出现则需及时补服。
2.
向患者解释药物副作用,如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等,严重可
对症处理。
3.
用药后
72
小时无宫缩,这失败。
【术后处理】
注意有无感染、阴道出血多。除外继发生殖道感染及宫内残留,
必要时预防性抗炎及促进子宫收缩治疗。
宫内节育器取出常规
【适应证】
1.
因不良反应治疗无效及并发症需取器者。
2.
带器妊娠(包括宫内或宫外孕妊娠)
。
3.
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节育。
4.
计划妊娠。
5.
节育器到期需更换。
6.
围绝经期月经紊乱或停经半年后。
7.
不需要再避孕(离婚、丧偶等)
。
8.
随访中发现节育器有异常。
【禁忌证】
1.
阴道、宫颈急性炎症需经治疗后再取节育器。
14
2.
子宫及盆腔感染时,应在抗感染治疗后再取,严重感染时可
在积极抗感染同时取出节育器。
3.
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或疾病的急性期,须病情稳定后
再取出。
【取出时间】
1.
一般以月经干净后
3~7
天为宜。
2.
如因子宫出血需要取出者,酌情同时做诊断性刮宫,刮出物
送病理检查。
3.
月经失调者,可在经前或月经第一天做诊断刮 宫,刮出物送病
理检查,术后予抗生素。
4.
带器妊娠取器者,早孕可于人 工流产时取出,根据节育器所在
部位,可先取器后吸宫亦可先吸宫后取器。中、晚期妊娠应在胎儿、始盘娩出时检查节育器是否随之排出,未排出者可做宫腔探查取出,
也可在产后
3
个月或转经后取出。
5.
带器异位妊娠,原则上应在术后出院前取出节育器,如病情 危
重可在下次转经后取出。
【术前准备】
1.
术前咨询,了解取器原因。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2.
了解放置的节育器种类及时间。
3.
术前应做妇科检查(注意节育器是否有尾丝)
、阴道分泌物及
血液常规检查。
4.
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
X线检查或
B
超检查)
。
15
5.
测量血压、脉搏、体温。
6.
术前排空膀胱。
【操作步骤】
1.
取环钩取出法
1
)术前准备及外阴阴道消毒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2
)子宫探针伸入宫腔,探明子宫深度,同时轻轻探查节育器在
宫腔的位置。一般不需要扩张宫口,遇困难可适当扩张宫口。
3
)将取环钩(或取环钳)按子宫位置放入宫底,触及节育器,
钩住节育器 的下缘或钳住节育器的任何部位后轻轻向外牵出。
节育器
在前壁则钩转向前方;如在后壁则钩转 向后方。在退出子宫颈口时,
节育器宜偏向平位,切勿强拉,以免损伤宫颈管。
4
)取出宫内节育器后,如有需要可立即换新节育器,或于下次
月经后再放。
5
)节育器嵌顿在内膜下,钩取有阻力时,可先用刮匙除表面内
膜便于取出,
如果累及浅肌层,
可用取器钳钳住节育器轻轻往外牵拉。
6
)如取出困难时 ,可将宫口扩大至
6
号再钩取。如仍有困难,
应进一步查清原因,不可操之过急,切勿 强拉或盲目反复钩取,以免
损伤宫壁。有条件时可在
B
超监护下或宫腔镜下取出,无条 件可转
上级医院处理。
7
)
取出过程环丝断裂,节育器部分嵌顿, 可用取环钩钩住下缘,
轻轻向外拉,当部分环丝外露时,一般用卵圆钳夹住,间断环丝,抽
丝取 出,取出后核对是否完整。并做
X
线透视或摄片,以明确子宫
16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咳喘顺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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