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首页 > 育儿 >

耵聍钩关于产假的规定与注意事项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1-29 21:00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2021年1月29日发(作者:宫腔息肉)
【关于产假的规定与注意事项】



产假天数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 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 br>《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产期、
哺乳期 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 职工,单方解除劳动
(
聘用
)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
是,女职工要求 终止劳动
(
聘用
)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
(
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 六、
七条规定
)
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从事国家规定 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不得安排其延长
工作时间和夜班劳 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女职 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时,

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
15
天至
30
天的产假
;
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时 ,给予
42
天产
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
12

(

)
流产的产假为
15< br>天
; 12
周以上
16

(

)
以 内流产的产假为
30

;16
周以上
28

(
)
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
怀孕
28
周以 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
作劳动时 间。



分娩期:
90

(
产前
15

)+
难产
15

+
多胞胎
15< br>天
(
每多生一个加
15

)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
30
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 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br>天
;
难产的增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br>个婴儿增加
15
天,晚育的增加
30
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
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

(
含人工喂养
)
时间,每次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
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
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 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
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
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
其检查费、 接生费、
手术费、
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
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
根据各地政策,报销范围有差异
)


再次归纳:



现在绝大多数的孕妈咪都是职业女性,
所以,
怀孕生产常是就业 或复职时面临的难题之
一。好多妈妈都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总结了以下经验,
希望准妈妈 们保护好自己,了
解自己在怀孕时应享有的权利。



怀孕妇女的权利须知



身为职业妇女,
一旦怀孕,常在工作中收到某种约束,
有些单位也会出现以怀孕作为理
由辞退女职工的情况,从而导致 怀孕妇女在工作职场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那么,怀孕妇女应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呢
?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
、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 br>未依约定解雇两种。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
雇主会要求
职员签署一份只要 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
而未依约定解雇者,
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
雇主却自行 解雇怀孕妇女。



2
、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
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
但在法律上来说,
仍然是无
效的。



权利须知



《中华人民 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
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
29
条规定:女职工在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
动法》第
26

27
条的规定
(
见下
)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
26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 br>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
27
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br>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另外,女 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 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

)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西郊骨科医院怎么样-欧美大jj



本文更新与2021-01-29 21:00,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35631.html

关于产假的规定与注意事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