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流价格-产前准备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完整版)
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
94%
的新生儿患先天 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
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
20
周 内治疗,则可预防
99%
的新生
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 娠合并梅毒,
99%
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
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 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
地区为
2
‰~
5
‰。梅毒对孕妇和胎 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
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
2
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 胎儿,引起流
产。妊娠
16
~
20
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 散到胎儿所有器
官,引起死胎、死产或早产。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胎儿自然流产
或死产(17%
~
46%)
、
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
(25%)
、
新生儿死亡
(12%
~
35%)
或婴儿感染
(21%~
33%)
,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
36%
~
81%
。
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
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
[
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RPR)
或性病研
究实验室试验
(VDRL)
滴度≥
1
∶
16]
和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
疗后
30d
内分娩)。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
疗后可预 防
94%
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
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
疗后可预防新生 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
20
周内治疗,则可预防
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
合并梅毒,
99%
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1
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
2
~
4
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
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 液扩散到全身。经过
6
~
8
周,几乎
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 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
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
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
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 期梅毒。早期梅毒:病期在
2
年以内,包
括:
(1)
一期梅毒(硬下 疳);
(2)
二期梅毒(全身皮疹);
(3)
早期潜
伏梅毒。晚期梅 毒:病期在
2
年以上,包括:
(1)
皮肤、黏膜、骨、眼
等梅毒;< br>(2)
心血管梅毒;
(3)
神经梅毒;
(4)
内脏梅毒;(5)
晚期潜伏梅
毒。
2
诊断
对所有孕妇在怀孕后首次产科检查时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
怀孕
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对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
妇,在妊娠末
3
个月 及临产前再次筛查。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
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如见活动的梅毒螺 旋体即可确
诊。各期梅毒均可通过血清学和脑脊液检查诊断。妊娠合并梅毒以潜< br>伏梅毒多见,强调血清学筛查。
诊断梅毒的实验室检 查方法如下:
(1)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早期梅
毒皮肤黏膜损害处渗出物可查到活动的 梅毒螺旋体。
(2)
血清学检查:
非螺旋体试验包括
RPR
、
VDRL
;螺旋体试验包括螺旋体明胶凝集试
验
(TPPA)
、荧光螺旋体 抗体吸附试验
(FTA-ABS)
。非螺旋体试验或螺
旋体试验可相互确诊。非螺旋体 试验用心磷脂做抗原,检查血清中抗
心磷脂抗体。如上述试验阳性,还可作定量试验,用于疗效判断。但
当患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近期有发热性疾病、妊娠或药瘾时可出现
假阳性反应,进一步确诊需 作螺旋体试验。螺旋体试验的抗原为梅毒
螺旋体本身,以检查血清中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螺旋体试 验检
测抗梅毒螺旋体
IgG
抗体,感染梅毒后该抗体将终身阳性,故不能用
于 疗效、复发或再感染的判定。
(3)
脑脊液检查:包括脑脊液非螺旋体
试验、细胞计数 及蛋白测定等。需要脑脊液检查除外神经梅毒的情况
包括:神经系统或眼部症状和体征;治疗失败;人免 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效价≥
1
∶
32(明确病期
1
年内者除外);非
青霉素治疗(明确病期少于
1
年 者除外)。
3
治疗
(一)一般原则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原则为及早和规范治疗。 首选青霉素治疗有双重
目的,
一方面治疗孕妇梅毒,
另一方面预防或减少婴儿患先天性 梅毒。
在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在妊娠中晚期治疗可能使受感
染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又不能排除梅毒
时,尽管曾接受过抗梅毒治疗,为保护胎儿,应再次接受 抗梅毒治疗。
梅毒患者妊娠时,如果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访,则无需再治疗。如
果对上次治疗 和随诊有疑问,或此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应再
接受一个疗程的治疗。
(二)治疗方案
妊娠合并梅毒不同病期的治疗与非妊娠期梅毒治疗相似。
1
.一期梅毒、二 期梅毒、病程不到
1
年的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注射,每周
1
次,连续
2
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万
U
,肌内注射,
1
次/
d
,
10
~
14d
。
2
.病程超过
1
年或病程不清楚的潜伏 梅毒、梅毒瘤树胶肿及心血管
梅毒: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 注射,每周
1
次,连续
3
周
(
共
720
万
U)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
,肌内注射,
1
次/
d
,
10
~
14d
。
3
.神经梅毒:水剂青霉素:
300
万~
400
万
U
,静脉滴注,每
4
小
时
1
次,连续
10
~
14d
。之后继续应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
注射 ,每周
1
次,连续
3
周
(
共
720
万U)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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