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腔积液-
舟山世创水产有限公司质量文件
ZSSC/QM
食
品
安
全
管理
体
系
手
册
Manual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000-2006/ISO22000
:
2005
版
本
号
第
2007
版
使用部门
换版日期
版本号
2005.8.8
2005
内容更新
换版内容简要
批准
2007.1
2007
依据最新国家标进行结构调整
2007
年
01
月
08
日发布
2007
年
01
月
18
日实施
舟山世创水产有限公司发布
0.1
颁布令
............................... .................................................. .................................................. .................... 2
0.2
质量手册说明
..... .................................................. .................................................. .................................. 3
1.0
公司概况
.............................. .................................................. .................................................. ................. 4
2.0
公司组织机构图
....... .................................................. .................................................. ............................ 5
3.0
公司体系结构图
.................................. .................................................. .................................................. 6
4.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 .................................................. ....... 7
4.1
文件控制程序
................. .................................................. .................................................. ..................... 9
4.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 .................................................. .................................................. ........................... 12
5.0
管理职责
..................................... .................................................. .................................................. ....... 14
5.1
食品安全方针
................ .................................................. .................................................. .................... 16
5.2
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 .................................................. .................................................. ........................... 17
5.2.1
质量目标分解程序
................................. .................................................. ................................... 19
5.3
职责和权限
.................................... .................................................. .................................................. .... 20
5.4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 .................................................. .................................................. ........... 23
5.5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任命书
........ .................................................. .................................................. ......... 26
5.6
沟
通
.......... .................................................. .................................................. ......................................... 27
5.7
应急准备和响应
......................... .................................................. .................................................. ..... 28
6.0
资源管理
.................. .................................................. .................................................. ...................... 29
6.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 .................................................. ......................................... 30
6.1.1
各职位任职要求
...................... .................................................. .................................................. .. 32
6.2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 .................................................. .......................................... 35
7.0
产品策划和实现
........................ .................................................. .................................................. .... 37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
.............. .................................................. .................................................. ...... 38
7.2
前提方案(
PRPS
)
... .................................................. .................................................. ..................... 40
7.3
危害分析、
HACCP
计划建立
................... .................................................. .......................................... 40
7.4 HACCP
验证和信息的更新
.................. .................................................. ............................................. 41
7.5
产品的标识和追溯控制程序
.................... .................................................. ....................................... 42
7.6
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程序
.............................. .................................................. ............................. 44
8.0
验证、分析和改进
................................. .................................................. ......................................... 46
8.1.1
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
................... .................................................. ........................................... 47
8.1.2
内部审核程序
....................... .................................................. .................................................. ..... 49
8.1.3
过程和产品的测量和监控程序
........ .................................................. ........................................... 52
8.2
不合格控制程序
........................ .................................................. .................................................. .... 54
8.3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 .................................................. .................................................. ......... 56
8.4
改进控制程序
............ .................................................. .................................................. .................... 58
附录一
体系手册目录与标准条款对照
.
................... .................................................. ............................. 61
附录二
体系手册修改控制清单
................................... .................................................. .......................... 62
附录三
体系记录清单
................................... .................................................. ........................................... 63
- 1 -
0.1
颁布令
本
公
司
依
据
依据
GBT
22000-2006
ISO22000-2005
编
制
完
成
了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手
册
》
第
2007
版
,
现
予
以
批
准
颁
布
实
施
。
本
手
册
是
本
公
司
体
系
的
法
规
性
文
件
,是
指
导
公
司
建
立
并
实
施
体
系
的
纲
领
和
行
动
准
则
。
本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必
须
遵
照
执
行
。
总经理:
年
月
日
- 2 -
0.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手册说明
1
手册内容
1.1
本手册依据
GBT
22000-2006
ISO2200 0-2005
和公司
2006
版《质量手册》为基础将所
涉及的程序文件和实 施的控制措施进行组合整编而成,包括:
公司体系的范围,它包括了
GBT 22000-2006 ISO22000-2005
标准中的全部要求;
质量管理标准和公司体系要求的所有程序文件;
对体系所包括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的表述。
1.2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冻
章
鱼
制
品
、
冻
黄
鱼
制
品
、
冻
安
康
鱼
制
品
、
冻
虾
仁
制
品
、
冻
蟹
制
品
、
冻蟹肉制品、鱿鱼丝、水产罐头的生产和服务过程;
2
术语和定义
2.1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食
品
链
中
各
类
组
织
的
要
求
》
(
Fo
od
s
af
e
ty
m
a
na
ge
me
nt
s
ys
tem
-
--
-
r
eq
ui
re
me
nts
fo
r
an
y
or
ga
ni
zation in the
food china
)
GBT 22000-2006 ISO22000-2005
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2.2
《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2.3
《
HACCP
体系及其运用准则》给出的术语及定义。
2.4
缩写及简称
ZSSC
舟山世创水产有限公司
3.
手册现行版本号为第
2007
版。新版本颁发后,所替代的
2006
版《质量手册》自行失
效。
4.
本手册为公司的受控文件,由总经理批准颁布实施。手册管理的所有相关事宜均由办
公室统 一负责,未经管理者代表(以下简称管代)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手册提供给公
司以外人员。
手册 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
应将手册交还公司办公室,
办理退收手续。
5.
手册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抹。
6.
手 册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公司办室;公
司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各 部门对手册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应对手册予以修
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 3 -
1.0
公司概况
舟山市世创水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公司注册资金
1600
万元,占地面积
35000
平方米,固定资产
2500
万元。主要从事水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拥 有
3500
吨/次的冷藏库、日冻能力
75
吨、深加工生产车间
40 00
平方米。年生产能力
为水产食品
3000
吨,其他水产品
400 0
吨,产品
95%
以上出口。现有罐头流水线、单冻
机、烘干机、蟹肉机、鱿 鱼丝生产线、蟹肉春卷生产线等加工设备及
500
吨级的码头。
公司主营产 品有:各类罐头制品、鱿鱼丝、蟹肉、蟹肉春卷、梭子蟹、切蟹、带鱼、
黄鱼、虾干、安康鱼、章鱼、调 味鱿鱼片等。公司于
2003
年完成韩国注册,
2004
年至
200 5
年获得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HACCP
认证和
ISO9001
国际 体系认证,并按协议积极聘
请审核师组织每年的体系审核工作。
2006
年在公司领导 的大力支持下,经热渗透检测和
热分布检测等大量前期实验和产品试生产工作,新研发的水产类罐头和鱿 鱼丝产品经验
证、审核和改进于
4
月通过了
HACCP
认证,
5
月获得
FDA
注册和美国低酸罐头注册。根
据体系管理需要,公司为加强 产品追溯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能力,又在本年度
投入资金进行了网络建设工作并配备了网上报检 、报关、财务管理及生产管理等软件。
在国内外取得了一定的信誉,被有关部门评为“出口创汇先进企业 ”
、
“消费者信得过单
位”
、
“舟山市精深加工龙头企业”
、省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同时被省科技厅授予
“农业科技型企业”
舟山市及定海区
“重点培育扶持企业”
。
03
年销售收入 额
669
万元,
自营出口额
437
万美元,产量
2696< br>吨。
04
年销售收入额
16765
万元,自营出口额
1947
万美元,
产量
4849
吨。
05
年销售收入额
11 190
万元,
自营出口额
1050
万美元,
产量
3983< br>吨。
随着水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在提高竞争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体系管理能
力的同时,在卫生质量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此公司领导深入研究,缜密策
划,经过 近两年的工厂系统化改造和综合性投资,公司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延续进一步
改进的良好势头。
企业名称:舟山市世创水产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name:Zhoushan Shichuang Aquatic products Co.,Ltd
地址:舟山市定海马岙三江
Address:Sanjiang Maao Dinghai Zhoushan
Tel:0086-580-8082138
Fax:0086-580-8082600
- 4 -
2.0
公司组织机构图
董事长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生产副总
办公室
财务副总
贸易
车间
收购
品管
行政
后勤
财务
会计
冷库
鱿鱼丝
经济鱼
车间
罐头
车间
仓
库
- 5 -
3.0
公司体系结构图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生产副总
办公室
财务副总
贸易
车间
收购
品管
行政
后勤
财务
会计
冷库
鱿鱼丝
经济鱼
罐头
仓
库
- 6 -
4.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
目
的
说
明
对
本
公
司
建
立
、实
施
和
保
持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以
下
简
称
体
系
)
的
总
体
性
要
求
及
对
文
件
编
制
的
总
要
求
。
2
范
围
适
用
于
对
本
公
司
体
系
及
体
系
文
件
的
控
制
。
3
职
责
3.
1
总
经
理
3.
1.
1
负
责
领
导
本
公
司
建
立
、实
施
和
保
持
体
系
;
3.
1.
2
批
准
体
系
文
件
,
发
布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及
质
量
目
标
。
3.
1
管
理
者
代
表
3.
1.
1
确
保
体
系
的
过
程
得
到
建
立
和
保
持
;
3.
1.
2
向< br>总
经
理
报
告
体
系
的
业
绩< br>,
包
括
改
进
的
需
求
;
3.
1.
3
在
整
个
公
司
内
促
进
顾
客
要
求
意
识
的
形
成
;
3.
1.
4
就
体
系
的
有
关
事
宜
对
外
联
络
。
3.
2
办
公
室
3.
2.
1
在
管
理
者
代
表
的
领
导
下
,
确
保
本
公
司
体
系
正
常
运
行
;
3.
2.
2
负< br>责
编
制
与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br>和
质
量
目
标
相
一
致
的
体< br>系
文
件
。
4
程
序
概
要
4.
1
体
系
的
总
要
求
本
公
司
要
按
照
GB/T22000-2006
标
准
要求
建
立
体
系
,
形
成
文
件,
加
以
保
持
和
实
施
,
并予
以
持
续
改
进
。
为
此
,应
做
到
下
述
要
求
:
4.
1.
1
本
公
司
对
建
立
体
系
所
需
的
过
程
进
行
识
别
,
并
编
制
相
应
的
程
序
文
件
;这
些
过
程
可
以是
从
识
别
顾
客
需
求
到
顾客
评
价
的
大
过
程
,也
包
括< br>具
体
质
量
活
动
的
子
过
程< br>,
包
括
生
产
能
力
之
外
的< br>外
包
产
品
;
4.
1.
2
明
确
过
程
控
制
的
方
法
及
过
程
之
间
相
互
顺
序
和
接
口
关
系
;
通
过
识
别
、
确
定
、
监
控
、
测
量
和
分
析
等
对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
4.
1.
3
对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的
目
的
是
实
施
体
系
,
实
现
公
司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和
目
标
;
4.
1.
4
对
过
程
的
识
别
应
全
面
,
外
包
过
程
可
作
为
本
厂
的
采
购
过
程
控
制
,
外
包
供
方
的
选
择
,
实
施
,
验
证
应
在
采
购
程
序
中
加
以
规
定
;
4.1.5
计
量
监
控
设
备
的< br>校
准
为
服
务
外
包
供
方
,< br>需
进
行
控
制
,
本
公
司
目< br>前
均
为
委
托
技
术
监
督
局< br>计
量
鉴
定
所
校
准
,其
控
制
执
行《
测
量
和
监
控
设
备
的
控
制
程
序
》
。
- 7 -
对
过
程
进
行
测
量
、
监
控
和
分
析
及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是
为
了
实
现
本
公
司
策
划
的
结
果
,
并
进
行
持
续
的
改
进
。
4.
2
体
系
应
形
成
文
件
,
并
贯
彻
实
施
和
持
续
改
进
.
4.
2.
1
按
照
GB/T22000-2006
标
准
的
要
求< br>及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编< br>制
适
宜
的
文
件
以
使
体
系< br>有
效
运
行
。
4.
2.
2
本
公
司
体
系
文
件
结
构
第
一
级
文
件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手
册
(
包
括
程
序
文
件
)
第
二
级
文
件
:
管
理
标
准
(G
MP
、
HACC
P
、
作
业
指
导
书
、
公< br>司
卫
生
制
度
等
)
、
技
术< br>标
准
(
国
家
,
行
业
标
准< br>及
以
此
编
制
的
原
辅
料
卫< br>生
及
微
生
物
检
测
规
范
、< br>加
工
操
作
工
艺
等
)
、
记< br>录
文
件
、
表
格
。
第
三< br>级
文
件
:
其
它
质
量
文
件< br>(
可
以
是
针
对
特
定
的
深< br>加
工
水
产
品
、
项
目
或
合< br>同
编
制
的
产
品
计
划
、
设< br>计
输
出
文
件
或
其
它
标
准< br>、
规
范
等
,
文
件
的
组
成< br>应
适
合
于
其
特
定
的
活
动< br>方
式
如
本
公
司
引
进
新
的< br>设
备
.
增
大
产
品
范
围
等< br>。
4.
2.
3
文
件
规
定
应
与
实
际
运
作
保
持
一
致
,
随
着
体
系
的
变
化
及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的
变
化
,
应
及
时
修
订
体
系
文
件
,
定
期
评
审
,
确
保
其
有
效
性
、
充
分
性
和
适
宜
性
,
并
执
行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的
有
关
规
定
。
4.
2.
4
文
件
的
详
略
程度
应
取
决
于
本
公
司
规
模、
产
品
类
型
、
过
程
复
杂程
度
和
员
工
能
力
等
,
应切
合
实
际
,
便
于
理
解
应用
。
4.
2.
5
文
件
可
呈
现
任
何
媒
体
形
式
,
如
纸
张
、
磁
盘
、
光
盘
或
照
片
、
样
件
等
,
无
论
何
种
形
式
的
文
件
均
应
按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进
行
管
理
。
5
为
实
现
上
述
要
求
,
本
章
编
制
下
列
文
件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 8 -
4.1
文件控制程序
1
目
的
对
与
组
织
体
系
有
关
的
文
件
进
行
控
制
,
确
保
各
场
所
使
用
文
件
为
有
效
版
本
。
2
范
围
适
用
与
体
系
有
关
的
文
件
控
制
。
3
职
责
3.
1
总
经
理
负
责
批
准
发
布
体
系
文
件
和
其
它
重
要
质
量
文
件
。
3.
2
管
理
者
代
表
负< br>责
审
核
体
系
文
件
和
批
准< br>一
般
质
量
文
件
。
3.
3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负
责
相
关
文
件
的
编
制
、
使
用
和
保
管
及
其
管
理
工
作
。
3.
4
公
司
办
公
室
负
责
对
各
部
门
文
件
的
控
制
管
理
并
组
织
对
其
进
行
定
期
评
审
。
4
程
序
4.
1
文
件
的
分
类
及
保
管
4.
1.
1
体
系
文
件
的
分类
见
本
手
册
第
4.
0
章
的< br>4.2.2
条
款
。
4.
1.
2
本
公
司
体
系
文
件
一
律
由
本
公
司
办
公
室
归
档
备
案
。
4.
1.
3
分
发
到
各
部< br>门
的
文
件
由
各
部
门
指
定< br>人
员
负
责
保
管
和
管
理
,< br>建
立
“
部
门
受
控
文
件
清< br>单
”
。
4.
2
文
件
的
编
号
4.
2.
1
体
系
文
件
的
编
号
A.
体
系
手
册
:
公
司
名
称
代
号
+QM
,
手
册
中
各
章
节
以章
节
号
区
分
。
例
如
:
ZSS C/QM
。
B.
质
量
记
录
:
与
手
册
内
容
相
关
的
用
H
A
CC
P(
与
S
S
OP
文
件
中相
关
的
用
S
S
OP
)
+
记< br>录
序
号
表
示
。
C.
各
部
门
质
量
文
件
:
公
司
名
称
代
号
+
部
门
编
号
,
各
类
产
品
计
划
则
公
司
名
称
代
号
+H
M+
产
品
编
号
,
如
:
青
鱼
罐
头
计
划
书
ZS
SC< br>/H
M
—
0
1
,
鱿
鱼
丝
计
划
书
Z
S
SC
/
H
M-
02,
冻
黄
鱼
计
划
书
ZS
SC
/
H
M
-
0
3
,
冻
切
蟹
计
划
书
ZS
SC
/
H
M-
04
,< br>冻
虾
仁
计
划
书
ZS
SC
/
HM
-0
5
。
D.
从
质
量
手< br>册
或
其
它
整
体
性
文
件
抽< br>出
的
部
分
章
节
:原
文
件
编
号
+
章
节
号
。
例
如
:
Z S
SC
/Q
M
-
4.
1
,
表
示< br>质
量
手
册
的
4.
1
章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
E.
外
来
文
件
用
字
母
Y
区
分
,
内
部
文
件
用
字
母
N
区
分
。
4.
3
文
件
的
编
写、
审
核
、
批
准
和
发
放
文件
发
布
前
应
得
到
批
准
,以
确
保
文
件
是
充
分
且
适宜
的
。
4.
3.
1
体
系
手
册
由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织
编
写
,
食
品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审
核
,
总
经
理
批
准
发
布
;
管
理
4.
3.
2
工< br>艺
及
技
术
性
文
件
如
产
品< br>工
艺
及
流
程
、
产
品
及
微< br>生
物
检
验
规
范
、
原
料
验< br>收
规
范
等
由
品
管
部
、
技< br>术
专
家
编
写
,
管
理
者
代< br>表
审
核
,
上
报
总
经
理
- 9 -
批
准
发
布
;
4.
3.
4
应
确
保
文
件
使用
的
各
场
所
各
部
门
都
能得
到
相
关
文
件
的
适
用
版本
。
文
件
的
发
放
、
回
收要
填
写
《
文
件
发
放
、
回收
记
录
》
。
4.
4
文
件
的
受
控
4.
4.
1 文
件
分
为
“
受
控
”
和
“非
受
控
”
两
大
类
,
凡
与体
系
运
行
紧
密
相
关
的
文件
应
为
受
控
文
件
。发
放
时< br>,办
公
室
必
须
在
这
类
文
件
的
封
面
上
加
盖
“
受
控
”
印
章
,
并
注
明
分
发
号
,
本
公
司
受
控
文
件
有
体
系
手
册
(
包
括
程
序
文
件
)
.
公
司
管
理
标
准
(
工
厂
卫
生
制
度
.
各
职
位
任
职
要
求
.
GB/T22000-2006
标
准
).
技
术
文
件
(
产
品
、
微生
物
验
收
规
范
.
公
司
执行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
、各
类
外
来
的
技
术
文
件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它
文
件
。
4.
4.
2
办
公
室
必
须
对
所
有
受
控
文
件
建
立
表
明
其
修
订
状
态
的
《
受
控
文
件
修
订
状
态
控
制
清
单
》
。
4.
5
文
件
的
更
改
4.
5.
1 所
有
文
件
的
更
改
须
由
申请
者
填
写
《
文
件
更
改
申请
单
》
质
量
记
录
除
外
,经< br>原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后
,由
办
公
室
组
织
更
改
、发
放
和
处
理
。如
果
指
定
其
他
部
门
审
批
,
则
该
部
门
应
获
得
审
批
所
需
的
有
关
背
景
资
料
。
4.
5.
2
文
件
更
改
部
门
应
保
留
文
件
更
改
内
容
的
记
录
。
所
有
被
更
改
的
原
文
件
必
须
由
文
件
发
放
部
门
收
回
,
以
确
保
有
效
文
件
的
唯
一
性
。
4.
6
文
件
的
领
用
4.
6.
1
文
件
使
用
者
应填
写
《
文
件
发
放
、
回
收记
录
》
,
经
管
理
者
代
表审
批
方
可
领
用
。
4.
6.
2
因
破
损
而
重
新领
用
的
新
文
件
,
分
发
号不
变
,
并
收
回
相
应
旧
文件
;
因
丢
失
而
补
发
的
文件
,
应
给
予
新
的
分
发
号,
并
注
明
原
文
件
号
失
效;
发
放
部
门
应
作
好
相应
发
放
签
收
记
录
4.
7
文
件
的
保
存
、
作
废
与
销
毁
4.
7.
1
文
件
的
保
存
与
体
系
相
关
的
文
件
都
必
须
分
类
存
放
在
干
燥
通
风
、
安
全
的
地
方
,
任
何
人
不
得
在
受
控
文
件
上
乱
涂
乱
画
,不
准
私
自
外
借
,应
确
保
文
件
的
清
晰
、易
于
识
别
和
检
索。
对
受
控
文
件,
各
部
门
应
及
时
填
写
本部
门
的
《
部
门
受
控
文
件清
单
》
。
4.
7.
2
文
件
的
作
废
与
销
毁
所
有
失
效
或
作
废
文
件
由
文
件
发
放
部
门
及
时
从
所
有
使
用
场
所
撤
出
,
加
盖
“
作
废
”
印
章
,
以
防
止
作
废
文
件
的
非
预
期
使
用
;
因
某
种
原
因
保
留
的
任
何
已
作
废
的
文
件
,
都
应
加
盖
“
保
留
”
印
章
。
对
要
销
毁
的
作
废
文
件
,
由
相
关
部
门
填
写
《
文
件
销
毁
申
请
单
》
报
管
理
者
代
表
批
准
后
,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统
一
销
毁
。
4.
8
外
来
文
件
的
控
制
4.
8.
1
收
到
外
来
文
件的
部
门
,
需
识
别
其
适
用性
,
并
控
制
分
发
。
- 10 -
4.8.2
管代负责收集相关国家、行业和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本,统 一编号、加盖受控印章,
分发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收回旧标准。
4.
9 < br>文
件
初
审
时
、
管
理
评
审< br>时
由
管
代
组
织
内
审
人
员< br>对
现
有
体
系
文
件
进
行
定< br>期
评
审
,各
部
门
结
合
平
时
使
用
情
况
亦
可
进
行
适
时
评
审
,必
要
时
予
以
修
改
并
填
写
《
文
件
评
审
记
录
》
,
执
行
4.
5
条
款
规
定
。
4.
10
对
承
载
媒
体
的
文
件
的
控
制
,
参
照
上
述
规
定
执
行
。
4.
11
作为
质
量
记
录
的
文
件
应
执行
《
质
量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
5
相
关
文
件
5.
1
《
质
量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
6
质
量
记
录
6.
1
《
文
件
发
放
、
回
收
记
录
》
6.
4
《
文
件
更
改
申
请
单
》
6.
2
《
受
控
文
件
修
订
状
态
控
制
清
单
》
6.
5
《
文
件
销
毁
申
请
单
》
6.
3
《
部
门
受
控
文
件
清
单
》
6.6
《
文
件
评
审
记
录
》
- 11 -
4.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
目
的
对
体
系
所
要
求
的
记
录
予
以
控
制
。
2
范
围
适
用
于
为
证
明
产
品
符
合
要
求
和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的
记
录
。
3
职
责
3.
1
办
公
室
负
责
监
督
、
管
理
各
部
门
的
质
量
记
录
并
保
管
超
过
一
年
的
记
录
。
3.
2
各
部
门
负
责
收
集
、
整
理
和
保
管
本
部
门
的
质
量
记
录
。
3.
3
各< br>部
门
负
责
人
负
责
批
准
本< br>部
门
编
制
的
质
量
记
录
格< br>式
。
4
程
序
4.
1
各
部
门
资
料
员
负
责
收
集
、
整
理
和
保
管
本
部
门
的
质
量
记
录
。
4.
2
质
量
记
录
的
标
识
编
号
按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执
行
。
4.
3
质
量
记
录
的
填
写
4.
3.
1
质
量
记
录
填
写要
及
时
、
真
实
、
内
容
完整
、
字
迹
清
晰
,
不
得
随意
涂
改
;如
因
某
种
原
因
不< br>能
填
写
的
项
目
,应
将
该
项
用
单
杠
划
去
;要
求
签
名
的
栏
目
不
许
空
白
。
4.
3.
2
如
因
笔
误
或
计算
错
误
要
修
改
原
数
据
,应
采
用
单
杠
划
去
原
数
据,
在
其
上
方
写
上
正
确
的数
据
,
加
盖
或
签
上
更
改人
的
印
章
或
姓
名
及
日
期。
4.
4
质
量
记
录
的
保
存
、
保
护
4.
4.
1
各部
门
的
资
料
员
必
须
把
所有
质
量
记
录
分
类
,
依
日期
顺
序
整
理
好
,
按
易
于检
索
的
方
式
存
放
于
通
风、
干
燥
之
处
,
做
到
防
火、
防
盗
、
防
潮
、
防
虫
蛀鼠
害
,防
止
损
坏
变
质
和
丢< br>失
;所
有
的
质
量
记
录
应
保
持
清
洁
,字
迹
清
晰
。
各
部
门
应
将
超
过
一
年
的
记
录
移
交
给
办
公
室
保
存
。
4.
4.
2
办
公
室
编
制
《
质
量
记
录
清
单
》
,
将
公
司
内
所
有
与
体
系
运
行
有
关
的
记
录
汇
总
,
包
括
名
称
、
编
号
(
版
本
)
、
保
存
期
和
使
用
部
门
等
内
容
,
交
管
理
者
代
表
审
批
,并
汇
集
备
案
各
记
录
的
原始
样
本
。各
部
门
应
编
制
本< br>部
门
的
记
录
清
单
并
汇
总< br>本
部
门
的
质
量
记
录
原
始< br>样
本
。
4.
5
质
量
记
录
的
销
毁
处
理
质
量
记
录
如
超
过
保
存
期
(
从
质
量
记
录
归
档
日
起
算
至
规
定
时
日
)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销
毁
时
,由
办
公
室
填
写《
文
件
销
毁
申
请
单
》报
管
理
者
代表
批
准
后
,
由
办
公
室
指定
人
员
执
行
销
毁
。
4.
6
质
量
记
录
格
式
4.
6.
1
各
部
门
的
质
量记
录
格
式
,
由
各
部
门
负责
人
组
织
编
制
,
经
管
代审
批
,
交
办
公
室
备
案
。
- 12 -
4.
6.
2
各
部
门
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提
出
记
录
格
式
设
计
更
改
,
执
行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有
关
文
件
更
改
的
规
定
。
4.
7
质
量
记
录
可
呈
任
何
媒
体
。
5
相
关
文
件
5.
1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6
质
量
记
录
6.
1
《
质
量
记
录
清
单
》
6.
2
《
文
件
销
毁
申
请
单
》
- 13 -
5.0
管理职责
1
目
的
规
定
总
经
理
应
承
诺
和
实施
的
活
动
。
2
范
围
适
用
于
总
经
理
为
建
立
和
改
进
体
系
的
承
诺
提
供
证
据
。
3
程
序
3.
1
管
理
承
诺
总
经
理
通
过
以
下
活
动
对
其
建
立
和
改
进
体
系
的
承
诺
提
供
证
据
:
3.
1.
1
向
公司
各
职
能
部
门
传
达
满
足顾
客
和
法
律
、
法
规
要
求的
重
要
性
。
总经
理
应
树
立
质
量
意
识
,清
楚
了
解
让
顾
客
满
意
是最
基
本
要
求
;
总经理应清楚了解产品质量与所每一个成员对质量的认识密切相关;
总
经
理
应
采
取
培
训
、内
部
刊
物
或
会
议
等
各
种
方
式
使
全
体
员
工
都
能
认
识
到
满
足
顾
客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本
公
司
的
重
要
性
;
并
能
经
常
持
续
地
加
强
员
工
的
质
量
意
识
,
使
他
们
积
极
参
加
与
提
高
质
量
有
关
的
活
动
。
3.
1.
2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定
和
批
准
本
公
司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和
目
标
3.
1.
3
总
经理
按
计
划
的
时
间
间
隔
主持
管
理
评
审
,
执
行
《
管理
评
审
控
制
程
序
》
。
3.
1.
4
总
经
理
应
确
保本
公
司
体
系
运
作
能
获
得必
要
的
资
源
。
3.
2
以
顾
客
为
关
注
焦
点
本
公
司
的
成
功
取
决
于
理
解
并
满
足
顾
客
及
其
他
相
关
方
当
前
和
未
来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并
争
取
超
越
这
些
需
求
和
期
望
。总
经
理
应
以
实
现
顾
客
满
意
为
目
标
,
为
此
要
做
到
:
3.
2.
1
确
定
顾
客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通
过
市
场
调
研
、
预
测
,
或
与
顾
客
的
直
接
接
触
来
实
现
,
执
行
《
与
顾
客
有
关
的
过
程
控
制
程
序
》
。
3.
2.
2
将顾
客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转
化为
要
求
这
些
要
求包
括
对
产
品
的
要
求
、
过程
要
求
和
体
系
要
求
等
,只
有
完
全
满
足
顾
客
的
需求
和
期
望
时
,
顾
客
才
满意
。
3.
2.
3
使
转
化
成
的
要
求
得
到
满
足
本
公
司
必
须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及
强
制
性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
顾
客
的
期
望
和
需
求
,法
律
法
规
及
强
制
性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也
会
随
时
间
的
推
移
而
修
订
,因
此
本
公
司
转
化
的
要
求
及
已
建
立
的
体
系
也
应
随
之
更
新
,
执
行
《
管
理
评
审
控
制
程
序
》
和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的
规
定
。
4
为
实
现
上
述
要
求
,
本
章
编
制
下
列
文
件
:
5.
1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14 -
5.
2
管
理
策
划
控
制
程
序
5.
3
职
责
和
权
限
5.
4
管
理
评
审
控
制
程
序
- 15 -
5.1
食品安全方针
1
为< br>实
现
以
顾
客
满
意
为
目
标< br>,
确
保
顾
客
的
需
求
和
期< br>望
得
到
确
定
,
并
转
化
为< br>本
厂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要
求< br>,
特
确
定
本
厂
的
食
品
安< br>全
方
针
为
:
“
提
高
品< br>质
增
创
效
益
,
提
倡
环
保< br>绿
色
加
工
。
”
对
此
方
针
应
作
以
下
理
解
:
a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
消
费
者
在
满
足
了
第
一
层
次
要
求
后
逐
渐
对
食
品
安
全
、质
量
等
级
、无
污
染
食
品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目
前
市
场
上
出
现了
大
量
的
劣
质
产
品
、
食品
不
安
全
事
件
屡
屡
出
现为
此
政
府
机
构
对
食
品
生产
企
业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求
,鉴
于
此
公
司
应
该
树
立< br>食
品
安
全
的
意
识
,提
供
优
质
、
高
效
、
安
全
的
食
品
才
是
公
司
生
存
、
发
展
的
前
提
;
b
随
着
工
业
的
发
展
,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日
益
明
显
,
公
司
在
考
虑
企
业
本
身
利
益
的
同
时
应
该
承
担
一
定
的
社
会
责
任
其
中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
公
司
应
严
格
执
行
水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要
求
及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
c
顾
客
及
市
场
需
求
并
非
一
成
不
变
,
而
是
瞬
息
万
变
,
所
以
要
求
本
公
司
能
时
刻
关
注
顾
客
动
态
.及
市
场
变
化
,通
过
市
场
调
研
与
顾
客
接
触
来
不
断
改
善
本
公
司
的
技
术
.
服
务
等
方
面
达
到
可
持
续
性
发
展
,
提
供
可
持
续
性
食
品
;
e
本
公
司
的
成
功
取
决
于
理
解
并
满
足
顾
客
及
其
他
相
关
方
当
前
和
未
来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
并
争
取
超
越
这
些
需
求
和
期
望
。
2
本
方
针
与
本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方
针
相
适
应
、
协
调
,
它
是
本
公
司
经
营
方
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体
现
了
满
足
要
求
和
持
续
改
进
的
承
诺
。
3
本
方
针
为
制
定
和
评
审
质
量
目
标
提
供
了
框
架
,
所
与
各
质
量
职
能
部
门
应
在
此
基
础
上
制
定
相
应
的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
4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要
将
方
针
传
达
到
管
理
、
执
行
、
验
证
和
作
业
等
层
次
,
使
全
体
员
工
正
确
理
解
并
坚
决
执
行
。
5
本
公
司
应
不
断
地
对
方
针
进
行
适
宜
性
评
审
,
必
要
时
可
对
其
进
行
修
改
以
适
应
内
外
环
境
的
变
化
,
执
行
《
管
理
评
审
控
制
程
序
》
。
6
对
方
针
的
批
准
、
发
布
、
评
审
和
修
改
都
应
实
行
控
制
,
执
行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
总
经
理
:
年
月
日
- 16 -
5.2
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1
目
的
对
实
现
本
公
司
的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进
行
管
理
策
划
。
2
范
围
适
用
于
对
确
保
实
现
质
量
目
标
的
资
源
加
以
识
别
和
策
划
。
3
职
责
3.
1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的
质
量
目
标
配
置
必
要
的
资
源
,
负
责
批
准
各
部
门
编
制
的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
3.
2
管
理
者
代
表< br>负
责
审
核
各
部
门
编
制
的< br>质
量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并
负< br>责
组
织
各
部
门
进
行
管
理< br>策
划
,
编
制
相
应
的
策
划< br>文
件
,
并
对
实
施
情
况
进< br>行
控
制
。
3.
4
各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本
部
门
的
管
理
策
划
。
4
程
序
4.
1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4.
1.
1
为
实
现
本
厂
的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本
厂
总的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为
:
年出口产品卫生投诉率
0
;
关
键
控
制
点
(
原
料
验
收
、
金
属
探
测
、
贴
标
)
受
控
率
100%
;
成
品
及
车
间
(工
器
具
、
空
气
、
水
)
微生
物
检
测
合
格
率
99%
。
4.1.2
各
职
能
部
门
应
根
据
公
司
总
目
标
进
行
分
解
,
转
化
为
本
部
门
具
体
的
工
作
目
标
执
行
5.2.1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分
解
程
序
。
4.2
进
行
管
理
策
划
的
时
机
4.2.1
按
照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建
立
、
改
进
体
系
时
;
4.2.2
公
司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和
组
织
机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4.2.3
公
司
的
资
源
配
置
、
市
场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4.2.4
现
有
体
系
文
件
未
能
涵
盖
的
特
殊
事
项
。
4.3
管
理
策
划
的
内
容
公
司
应
确
保
对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所
需
的
资
源
加
以
识
别
和
策
划
。
管
理
策
划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
a
需
达
到
的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及
相
应
的
食 品安全管
理
过
程
,
确
定
过
程
的< br>输
入
、
输
出
及
活
动
,
并< br>作
出
相
应
规
定
;
b
识
别
为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所
需
建
立
的
过
程
的
资
源
配
置
;
c
对
实
现
总
体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和
阶
段
或
局
部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进
行
定
期
评
审
的
规
定
,
重
点
应
评
审
过
程
和
活
动
的
改
进
;
d
根
据
评
审
结
果
寻
找
与
食
品
安
全
目
标
的
差
距
,
确
保
持
续
改
进
,
提
高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和
效
率
;
e
策
划
的
结
果
(
包
括
变
更
)
应
形
成
文
件
,
如
食品安全管
理
方
案
、
HACCP< br>计
划
等
。
4.4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的
编
制
原
则
4.4.1
应
参
照
体
系
手
册
的
有
关
内
容
,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
并
与
产
品
实
- 17 -
现
过
程
的策
划
及
其
它
体
系
文
件
的内
容
协
调
一
致
;
4.4.2 已
有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文件
中
的
内
容
可
被
引
用
,并
根
据
需
要
增
加
新
的
内容
。
4.5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的
编
制
、
审
批
和
发
放
4.5.1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由
品
管
部
组
织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编
制
,
经
管
理
者
代
表
审
核
、
厂
长
批
准
后
,
以
受
控
文
件
的
形
式
发
放
到
相
关
部
门
。
4.5.2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的
封
面
必
须
写
明
策
划
项
目
名
称
、
编
制
人
、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发
布
日
期
等
内
容
。
4.6
管
理
者代
表
要
对
质
量
策
划
的
过程
进
行
控
制
,
将
信
息
及时
反
馈
给
总
经
理
。
4.7
管
理
策
划
的
更
改
4.7.1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的
更
改
应
在
受
控
状
态
下
进
行
,
执
行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
4.
7.
2
在
更
改期
间
应
保
持
体
系
的
完
整运
行
,
例
如
组
织
机
构
的调
整
应
对
职
责
作
出
相
应的
变
更
,
以
确
保
体
系
的正
常
运
作
。
4.
8
管
理
策
划
所
形
成
的
相
关
文
件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负
责
存
档
保
管
。
5
相
关
文
件
5.
1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5.
2
《
实
现
过
程
的
策
划
控
制
程
序
》
6
质
量
记
录
6.
1
各
部
门
的
管
理
策
划
输
出
文
件
6.
2
《
文
件
更
改
申
请
单
》
- 18 -
5.2.1
食品安全目标分解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总的食品安全目标进行分解,监督各 部门分目标的完成,以达到本公司总的目
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食品安全目标有关的各车间,品管部,贸易部,收购部、技术科、办公室;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各部门食品安全目标;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目标;
3.3
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内部的食品安全目标及协助管代完成编制工作;
4
程序
4.1
编制与发放
4.1.1
总经 理及各职能部门在本公司总的食品安全方针和食品安全目标制定后,以此为
框架分解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 目标,食品安全目标力求量化可测量,分目标要求略高于
总目标;
4.1.2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目标,交管代审核,总经理批准;
4
.2
宣贯
4.2.1
公司食品安全方针,总目标, 分目标要确保公司内所有部门及人员熟记在心,并
为之付诸努力,食品安全方针,目标应放在易于取得, 便于观看的广众之下;
4.2.2
食品安全目标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和纲领性 文件在食品安全目标实施之前,
应对全体员工实施宣贯,并大力宣传,形成追求食品安全目标的潮流;< br>
4.3
实施
4.3.1
食品安全组长组织各职能部门 应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
评价,包括可能的文件修改及资源需求等,提交食品安 全方目标实现情况报告;
4.3.2
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实现情况的报告采取 措施,对于未能取得很好成绩的部
门,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以求达到目标,具体执行改进程序;< br>
- 19 -
5.3
职责和权限
1
目
的
对
公
司
内
的
职
能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予
以
规
定
和
沟
通
,
以
促
进
有
效
的
食品安全管< br>理
。
2
范
围
适
用
于
组
织
内
对
体
系
覆
盖
到
的
各
职
能
部
门
和
有
关
人
员
的
职
责
、
权
限
规
定
。
3
职
责
和
权
限
3.1
总
经
理
领
导
公
司
内
的
日
常
工
作
,研
究并
向
公
司
内
传
达
满
足
顾客
及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重< br>要
性
;
制
定
本
公< br>司
的
食品安全方
针
和
目
标
;
主
持
管
理
评
审
;
为
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
的
运
行
提
供
充
分
的
资
源
;
3.2
管
理
者
代
表
确
保
体
系
的
过
程
得
到
建
立
和
保
持
;
向
总
经
理
报
告
体
系
的
业
绩
,
包
括
改
进
的
需
求
;
在
整
个
公
司
内
促
进
顾
客
要
求
意
识
的
形
成
;
就
体
系
的
有
关
事
宜
对
外
联
络
;
组
织
公
司
内
的
质
量
、安
全
策
划
工
作
包
括
质
量
策
划
、产
品
实
现
策
划
、测
量
分
析
改
进
策划
。
3.3
技
术
科
依
据
公
司
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制
定
本
部
门
的
分
目
标
;
按
公
司
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确
定
本
部
门
的
目
标
;
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确保生产设备和材料正确有效的利用;
负责
计
量
仪
器
的
保
管
,
保养
,
检
定
工
作
;
3.4
收
购
部
依
据
公
司
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制
定
本
部
门
的
分
目
标
;
评
价
和
批
准
采
购
计
划
并
确
定
采
购
供
方
;
负责采购计划 的编制包括收集供方价格,性能,品质等资料对供方调查评价
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3.5
贸
易
部
依
据
公
司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标
制
定
本
部
门
的
分
目
标;
- 20 -
收
集
关
于
水< br>产
品
行
业
的
法
律
.
法
规< br>.
市
场
信
息
及
顾
客
需
求< br>;
负责组织对顾客要求的评审,会签及确认,负责处理与顾客提供信息相
关< br>事
宜
;
以
满
足
顾
客
需< br>求
为
目
标
,
努
力
做
好
售< br>前
,
售
中
、
售
后
服
务
;< br>
3.6
品
管
部
依
据
公
司
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制
定
本
部
门
的
分
目
标
;
组
织
协
助
管
理
者
代
表
进
行
食品安全策
划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编
写
产
品
的
工
艺
文
件
、
产品检验规范;
对
生
产
和
检
测
设
备
的
选
型
进
行
指
导
;
负
责
产
品
的
检
验
工
作
并
依
据
原
料
验
收
规
范
、
成
品
检
验
规
范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
对
原
料
SO2
指
标
进
行
检
测
、
对
车间
设
备
工
器
具
、
食
品
接表
面
、
空
气
、
水
、
成
品按
规
定
进
行
微
生
物
检
测、
对
水
中
余
氯
、
消
毒
剂余
氯
进
行
配
置
并
进
行
检测
;
负
责
对
出
厂
的
标贴
进
行
检
查
核
对
,
对
原料
、
成
品
依
据
出
入
境
检验
检
疫
机
构
、
公
司
产
品召
回
及
标
识
程
序
进
行
标识
;
依
据
公
司
卫
生
标准
操
作
程
序
(
SSOP
)
进
行
日
常
的
监
督
检
查
并
按
要
求
填
写
每
日
卫
生
检
查
表
;
负
责
完
成
产
品
不
合
格
的
评
审
,
并
努
力
对
一
般
不
合
格
的
改
进
,
对
不
合
格
控
制
程
序
的
管
理
;
负
责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品
质
数
据
分
析
和
纠
正
措
施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
制
定
和
完
善
厂
的
有
关
品
质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
3.7
生
产
车
间
按
公司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确
定
本
部
门
的
食品安全目
标
;
经
常
对
车
间
人
员
进
行
质
量
、
安
全
意
识
和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的
教
育
;
负
责
生
产
任
务
的
接
收
,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
组
织
生
产
,
确
保
如
期
完
成
任
务
;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
做
好
在
接
收
、
交
付
及
装
箱
的
各
个
阶
段
的
标
识
,
要
求
操
作
工
人
严
格
按
工
序
操
作
规
范
进
行
生
产
作
业
,
自
觉
遵
守
工
作
纪
律
;
保
持
车
间
的
生
产
秩
序
,
做
好
安
全
、
文
明
生
产
。
负
责
对
过
程
的
测
量
和
监
控
;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采
购
资
料
,
参
与
对
合
格
供
方
的
评
审
及
不
合
格
品
评
审
负
责
检
查
完
善
公
司
车
间
的
基
础
设
施
和
工
作
环
境
并
按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要
求
、
出
口
水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要
求
进
行
内
部
硬
件
的
改
造
与
完
善
;
负
责
加
工
工
艺
及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的
编
制
,
并
监
督
车
间
工
人
操
作
;
按
规
定
对
成
品
进
行
金
属
探
测
,
并
进
行
金
属
探
测
仪
的
灵
敏
度
自
检
。
3.8
办
公
室
负
责
依
据
公
司
总
的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分
解
为
本
部
门
的
目
标
;
负
责
公
司
受
控
文
件
的
保
管
、
发
放
、
更
改
、
销
毁
处
理
;
- 21 -
负
责
员
工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制
订
、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员
工
体
检
计
划
的
制
订
、
实
施
并
建
立
员
工
健
康
档
案
;
3.9
品
管
员
严格
按
照
检
验
规
范
的
规
定进
行
检
验
;
做
好
检
验
记
录
及
产
品
检
验
状
态
标
识
;
做
好
产
品
质
量
信
息
的
收
集
工
作
;
3.10
仓
库
管
理
员
参< br>与
仓
库
各
项
管
理
条
例
的< br>制
定
并
遵
守
执
行
;
< br>合
理
利
用
仓
位
,
安
全
、< br>整
齐
堆
放
物
料
,
查
料
、< br>备
料
、
发
料
、
补
料
、
退< br>料
要
及
时
准
确
,
以
“
先< br>进
先
出
”
为
原
则
;
必< br>须
凭
领
料
单
发
料
,
不
得< br>无
据
进
行
物
流
,
做
好
物< br>料
标
识
和
出
入
库
记
录
。< br>
4
相
关
文
件
4.
1
《
数
据
分
析
控
制
程
序
》
- 22 -
5.4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目
的
按
计
划
的
时
间
间
隔
评
审
体
系
,
以
确
保
其
持
续
的
适
宜
性
、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性
。
2
适
用
范
围
适
用
于
总
经
理
对
本
公
司
体
系
的
评
审
。
3
职
责
3.1
总
经< br>理
负
责
主
持
管
理
评
审
,< br>审
批
《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 br>和
《
管
理
评
审
报
告
》
。< br>
3.2
管
理
者
代
表
负
责
向
总
经
理
报
告
食品安全体
系
运
行
情
况
,
负
责
组
织
和
协
调
管
理
评
审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
拟
制
《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
和
《
管
理
评
审
报
告
》
。
3.3
各
部
门
负
责
人协
助
管
理
者
代
表
准
备
管理
评
审
资
料
,
跟
踪
和
验证
纠
正
/
预
防
措
施
。
3.4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负
责
准
备
本
部
门
管
理
评
审
的
汇
报
资
料
,
执
行
管
理
评
审
中
提
出
的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
4
程
序
4.1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4.1.1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管
理
评
审
,
一
般
在
内
审
结
束
后
进
行
。
4.1.2
管
理
者
代
表
于
每
次
管
理
评
审
前
一
个
月
编
制
《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
,
报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
交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发
至
各
职
能
部
门
。
计
划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本
次
管
理
评
审
的
内
容
;
评
审
时
间
安
排
;
参
加
评
审
的
部
门
或
人
员
;
评
审
资
料
的
准
备
;
评
审
依
据
。
4.1.3
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可
增
加
管
理
评
审
频
次
:
本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
产
品
范
围
、
资
源
配
置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发
生
重
大
食品安全事
故
或
顾
客
关
于
食品 安全有
严
重
投
诉
或
投
诉
连
续发
生
时
;
法
律
、
法规
、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有变
化
时
;
市
场
需
求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即
将
进
行
第
二
、
三
方
审核
或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审
核
时
;
食品安全审
核
发
现
严
重
不
合
格
时
。
4.2
管
理
评
审
输
入
管
理
评
审
输
入
应
包
括
与
以
下
方
面
有
关
的
当
前
业
绩
和
改
进
的
机
会
:
审
核
结
果
,
由
管
理
者
代
表
提
供
;
- 23 -
顾
客
的
反
馈
,包
括
满
意
度
的
测
量
结
果
及
与
顾
客
沟
通
的
结
果
等
,由
贸
易
部
提
供
;
过程
的
业
绩
和
产
品
的
符
合性
,包
括
过
程
、产
品
测
量
和
监
控
的
结
果
,由
车
间
生
产
科
提
供
;
改
进
、预
防
和
纠
正
措
施
的
状
况
,包
括以
往
管
理
评
审
跟
踪
措
施的
实
施
及
有
效
性
,
由
各车
间
品
管
部
提
供
;
可能
影
响
体
系
的
各
种
变
化,
包
括
内
外
环
境
的
变
化,
如
法
律
法
规
的
变
化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设备
的
开
发
等
,
由
各
职
能部
门
和
管
理
者
代
表
联
合提
供
体
系
运
行
状
况
,包
括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和
食品安 全目
标
的
适
宜
性
和
有
效
性
,
由
各
部
门
和
管
理
者
代
表
联
合
提
供
。
4.3
评
审
准
备
评
审
前
一
周
,
办
公
室
应
按
评
审
计
划
的
要
求
收
集
管
理
评
审
所
需
的
资
料
报
管
理
者
代
表
确
认
4.4
管
理
评
审
会
议
4.4.1
总
经
理
主
持
评
审
会
议
,
各
职
能
部
门
和
有
关
人
员
对
评
审
输
入
作
出
评
价
,
对
于
存
在
或
潜
在
的
不
合
格
项
提
出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
确
定
责
任
人
和
整
改
时
间
。
4.4.2
总
经
理
对
所
涉
及
的
评
审
内
容
作
出
结
论
,
包
括
进
一
步
调
查
、
验
证
等
。
4.4.3
办
公
室
应
作
好
会
议
记
录
。
4.5
管
理
评
审
输
出
4.5.1
管
理
评
审
的
输
出
应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的
相
关
措
施
:
体
系
及
其
过
程
的
改
进
,
包
括
对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
目
标
、
组
织
结
构
、
过
程
控
制
等
方
面
的
评
价
;
与
顾
客
要
求
有
关
的
产
品
的
改
进
,对
现
有
产
品
符
合
要
求
的
评
价
,包
括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产
品
、
过
程
审
核
等
与
评
审
内
容
相
关
的
要
求
;
资
源
需
求
等
。
4.5.2
会
议
结
束
后
,
由
管
理
者
代
表
根
据
管
理
评
审
输
出
的
要
求
进
行
总
结
,
编
写
《
管
理
评
审
报
告
》
,
交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
发
至
相
应
部
门
并
监
控
执
行
。
本
次
管
理
评
审
的
输
出
可
以
作
为
下
次
管
理
评
审
的
输
入
。
4.6
改
进
、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的
实
施
和
验证
总
经
理
和
各
职
能部
门
根
据
《
改
进
控
制
程序
》
的
规
定
,
对
改
进
、纠
正
、
预
防
措
施
的
实
施效
果
进
行
跟
踪
验
证
。
4.7
如
果
评
审
结
果
引
起文
件
更
改
,
应
执
行
《
文件
控
制
程
序
》
。
4.8
管
理
评
审
产
生
的
相
关
质
量
记
录
应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按
《
质
量
记
录
的
控
制
程
序
》
保
管
,包
括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各
部
门
提
交
的
资
料、评
审
会
议
记
录
和
管
理
评< br>审
报
告
等
。
- 24 -
5
相
关
文
件
5.1
《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
5.2
《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
5.3
《
质
量
记
录
的
控
制程
序
》
6
质
量
记
录
6.1
《
管
理
评
审
计
划
》
6.2
《
会
议
记
录
》
6.3
《
管
理
评
审
报
告
》
6.4
《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处
理
单
》
6.5
管
理
评
审
各
部
门
提
交
的
输
入
资
料
- 25 -
5.5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任命书
本
公
司
各
部
门
:
为
了
贯
彻
执
行
GBT 22000-2006
ISO22000-2005
,
加
强
对体
系
的
领
导
,
特
任
命
左敏
为
我
公
司
的
管
理
者
代表
,
即
食
品
安
全
小
组
组长
。
不
论
其
在
其
他
方
面的
职
责
如
何
,
应
做
到
:
确保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
向总经理报告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确保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的相关培训和教育;
在整个公司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就体系的有关事宜对外沟通。
总经理:
年
月
日
- 26 -
5.6
沟
通
1
目的:
为确保整个生产工作中能够获得充分的食品 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司制定此规定以便
与社会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以及保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 实施、保持和改进。
2
适用范围:
2.1
内部涉及沟通范围。
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环节、部门、程序及人员。
2.2
外部涉及沟通范围。
a.
供应商和承包方;
b.
顾客或消费者,特别是在产品信息(包括预期用途、特定贮存要求及保质期等信
息的说 明)
、问询、合同或订单处理及其修改,以及顾客反馈信息等方面进行沟通;
c.
立法和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d.
对体系的有效性或更新具有影响或将受其影响的其他组织。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主持对外和对内沟通工作的部署和监督。
3.2
各部门负责人应 根据各自情况切实落实布置的沟通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以
确保相关问题能及时有效得到解决。< br>
4
程序: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沟通会议,会议内容 以体系运行、生产工作、对外公关等方面的
信息为主以确保生产工作中能够获得充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 息和体系的有效实施、保
持和改进。但沟通并不局于以上形式,在日常工作中也可随时进行沟通,如:汇 报工作,
落实生产计划等。而外部的沟通工作侧重点为接受监管部门的季度性考核和新产品项目
的申请审核,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注册厂每季度的审核,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的考
核,以及一些执法 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
4.1
内部沟通
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安排 沟通会议每月不得少于
2
次,以确保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
间,就体系的过程,包括质量 要求、方针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
沟通,达到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实现全员参与 的效果。同时做好工作记录。
体系有关的各种信息的沟通,可采用小组简报、各种会议、布告 栏、内部刊物及各
种媒体等,具体执行《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
4.2
外部沟通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
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每季度的审核工作,
有品管部负责相关沟通工作 并做好相应记
录和整改工作。
b.
体系认证审核,
每年 一次的
HACCP
和
ISO9000
体系认证审核工作,
应根据审核 工作安
排及要求,有品管部落实具体沟通工作。
c.
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局的每年审核工作,有办公室负责相关沟通工作。
d.
其他随机检查或外部联谊事项,有相应部门组织开展,如客户到访,则贸易部安 排接
待。
5.
相关文件
《改进控制程序》
6.
记录:
《会议记录》
各类审核和调查记录
- 27 -
5.7
应急准备和响应
1.
目的
对可能影响公司生产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能够采取应对措施 ,
加强应对突发
紧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切实保证工厂的正常秩序、食品卫生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 全。
2.
范围
当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性灾害(如:水 灾、台风、火灾、地震、瘟疫和电击等)或
是影响生产的事故(如:停水、停电、停汽等)时针对实际情 况采取此应急措施。
3.
职责
管理者代表主持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编写、部署和监督。
4.
程序
4.1
程序文件
文件编写,各部门负 责人组织编写符合各部门应急准备需要的方案,并汇总到办公
室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将所有资料整合,编制 成公司的应急预案,有总经理批准发放。各
部门主管负责落实执行。
文件的管理使用根据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2
程序实施
根据《作业指导书》中的应急预案程序执行。
5.
文件
《作业指导书》
6.
记录
《应急准备和响应记录》
- 28 -
6.0
资源管理
1
本
公
司
应< br>及
时
确
定
并
提
供
所
需
的< br>资
源
,
以
:
实
施< br>和
改
进
体
系
的
过
程
;
达
到
顾
客
满
意
。
2
资
源
可
包
括
人
员
、
信
息
、
供
方
、
基
础
设
施
、
工
作
环
境
及
财
务
资
源
等
。
3
本
公
司
从
顾
客
满
意
的
角
度
出
发
,
对
人
员
、
设
施
和
工
作
环
境
规
定
了
相
应
的
要
求
,
特
编
制
以
下
程
序
文
件
:
6.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1.1
各职位任职要求
6.2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 29 -
6.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
的
对
承
担
体
系
职
责
的
人
员
规
定
相
应
岗
位
的
能
力
要
求
,
并
采
取
措
施
以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
2
范
围
适
用
于
承
担
体
系
职
责
的
所
有
人
员
。
3
职
责
3.1
办
公< br>室
负
责
编
制
各
职
位
任
职< br>要
求
;
负
责
厂
《
年
度
培< br>训
计
划
》
的
制
定
及
监
督< br>实
施
;负
责
上
岗
基
础
教
育
;负
责
组
织
对
培
训
效
果
的
评
估
;对
员
工
作
出
考
核
,
考
勤
监
督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设
施
;
3.2
各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编
制
本
部
门
员
工
的
岗
位
任
职
要
求
,
并
负
责
所
属
区
域
内
的
考
勤
工
作
;
3.3
总
经
理
负
责批
准
公
司
年
度
培
训
计
划和
各
职
位
的
岗
位
任
职
要求
。
4
程
序
4.1
人
员
安
排
4.1.1
承
担
体
系
规
定
职
责
的
人
员
应
是
有
能
力
的
,
对
能
力
的
判
断
应
从
教
育
、
培
训
、
技
能
和
经
历
方
面
考
虑
。
4.1.2
办
公
室
应
编
制
各
岗< br>位
的
《职位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
4.1.2.1
各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大专以上学历,并已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或相关专业毕业;
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2.2
其
它
岗< br>位
人
员
条
件
可
适
当
放
宽< br>,
由
厂
长
批
准
后
,
便
可< br>录
用
具
体
参
照
各
职
位
任< br>职
要
求
;
4.1.3
《职位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公司办公室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
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 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采用培训及作业现场
观察的方法,对新员工,各中层管理员、检验员及操作工 人、特殊工种人员、内
审员、根据对其岗位能力要求实施培训及其观察等的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基
础
教
育
:包
括
公
司
的
简
介
、员
工
纪
律
、公
司
卫
生
制
度
、洗
手
消毒
程
序
、
SSOP
程
序
食
品
安
全
方
针
和
目
标
、
质
量
安
全
意
识
、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食品安全管
理
体
系
标
准
基
础
知
识
的
培
训
。此
项
培
训
在
新
员
工
进
入
厂
一
个
月
内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组
织
进
行
;
- 30 -
部
门
基
础
教
育
:学
习
本
部
门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由
各部
门
负
责
人
组
织
进
行
;
岗
位
技
能
培
训
:
学
习各
类
作
业
指
导
书
、
所
用设
备
、
仪
器
的
性
能
、
操作
步
骤
、安
全
事
项
及
紧
急< br>情
况
的
应
变
措
施
等
,由
岗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组
织
进
行
,并
进
行
书
面
和
操
作
考
核
,
合
格
者
方
可
上
岗
。
4.2.3
在
岗
人
员
培
训
4.2.3.1
各
部
门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质
量
管
理
意
识
的
培
训
包
括
ISO9000
标
准
、体
系
手
册
、过
程
控
制
管
理
、
企业
管
理
等
;
微生
物
学
知
识
、
水
产
品
专业
知
识
、
HACCP
法
规
;
厂
规
章
制
度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思
想
修
养
提
高
培
训
;
4.2.3.2
专
职
品
管
员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意
识
培
训
;
消
毒
剂
配
制
要
求
、
余
氯
检
测
程
序
、
SO2
检
测
要
求
及
规
定
;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要
求
、
微
生
物
检
测
标
准
及
检
测
方
法
;
本
公
司
所
制
定
相
关
规
范
的
培
训
;
4.2.3.3
生
产
工
人
培
训
本
公
司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
各
车
间
的
操
作
规
程
及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学
习
;
质
量
、
安
全
意
识
提
高
及
思
想
修
养
提
高
培
训
;
4.2.3.4
以
上
在
岗
人
员
的
培
训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覆
盖
全
项
目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
培
训
应
从
育
道
德
、
培
经
验
、
学
技
能
方
面
着
手
;
4.2.4
特
殊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特
殊
工
序
、
关
键
工
序
人
员
的
培
训
由
岗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
每
年
对
这
些
岗
位
的
人
员
还
应
进
行
培
训
和
考
核
;
锅
炉
工
、
电
工
、
叉
车
工
等
需
取
得
国
家
授
权
部
门
的
合
格
证
书
;
体
系
内
审
员
应
取
得
质
量
认
证
或
咨
询
机
构
的
合
格
证
书
。
4.2.5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对
这
些
人
员
除
进
行
以
上
相
应
条
款
规
定
的
培
训
外
,
在
时
机
成
熟
时
还
应
安
排
老
师
或
外
送
培
训
,
以
使
其
知
识
不
断
更
新
。
4.2.6
通
过
教
育
和
培
训
,
使
员
工
意
识
到
:
满
足
顾
客
和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重
要
性
;
违
反
这
些
要
求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
自
己
从
事
的
活
动
与
所
发
展
的
相
关
性
和
培
训
重
要
性
;
鼓
励
员
工
参
与
质
量
管
理
,
为
实
现
质
量
目
标
做
出
贡
献
。
4.2.8
评
价
所
提
供
培
训
的
有
效
性
- 31 -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陶氏腔积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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