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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幼儿园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0-11-1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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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发(作者:吉赛尔)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 儿听力障碍
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
如果不能得到 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
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 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
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 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
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 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三、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 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
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1 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
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 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
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 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
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 ”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
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 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07年12
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 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
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 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
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 听器配戴(含
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2009年,卫生部正式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
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国新生儿听力
筛查普 及率依然较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极不均衡,严重制约了我国听力残疾儿童的及
时发现和康复。 每对年 轻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可爱,如果太晚发现听觉障碍的问
题,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孩子日后的语言、 身心发展,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听力筛检快速、方便、安全、无副作用。我们呼吁社会对新 生儿听力筛查予以重视,呼
吁所有的家长在您的孩子出生后,主动安排孩子接受听力筛查。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的干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最终目的是使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得到早期、 合理和有效的干预,
最终能听会说,实现康复,回归主流社会。我国政府自1988年起开始制订实施聋 儿康复
的专项规划,通过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已使30余万听力障碍儿童得到康复。“十一五”
期间由中国残联牵头实施的全国抢救性聋儿康复项目,每年为500名重度听障儿童免费
提供人工耳蜗 产品及康复服务,为3000名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与康复服务。“十二
五”期间,我国政府将进一 步加大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的力度,为更多听障儿童创造康复
条件。
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应采取不同的康复手段。一般来讲, 确诊为重度
或极重度的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儿,建议在出生后3个月开始选配助听器;中度听
力损失者,建议6个月龄时开 始选配助听器;部分中度及轻度听力损失的小儿,随访至8~
10个月,确定为永久性听力损失后,建议 选配助听器。所有配戴助听器的患儿,均应定
期进行听觉及言语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听力和言语发育评 估。对康复效果欠佳的重度
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儿,建议1岁左右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 后继续进行
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五、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运 用客观、快速和简便的测试方法或手段对新生儿进行检测。
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常用方法有耳声发射 (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两种,
根据设定的筛查标准,将可能有听力损失的新生儿筛 查出来,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确诊。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规定:1、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 筛查:出生后4
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
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
进一步诊 断。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筛查,未通过 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
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 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
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4、对确诊 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应当在出生后6
个月内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
六、儿童听力损失高危因素
与新生儿听力损失密切相关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耳 聋家族史;宫内
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颅面部畸形;早产或极低体重儿(体重 小
于1500克)、新生儿严重窒息、严重黄疸;母亲滥用药物(如庆大霉素)和酒精、母亲糖
尿病;染色体异常,以及一些与感觉神经性或传导性耳聋有关的综合征等。有的孩子因
严重疾病而长时间 住新生儿监护病房,也可出现迟发型或进行性听力损失。此外,有些
孩子在出生时并无听力损失,但由于 各种后天因素,如感染(如脑膜炎,腮腺炎),外
伤,使用耳毒性药物等也可出现听力损失。有的遗传性 听力损失也可发生在婴幼儿期或
青年期。因此,对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进行定期听力监测具有重要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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