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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为落实《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要求,
确保我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 目顺利开展,
逐步
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根据《重
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
和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
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二)普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知识,提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
(一)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
、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
视工作 ,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
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
再建议其立 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
上
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2
、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
、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
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
检查 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
为符合诊断
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 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
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
治疗 情况、
既往主要症状、
生活和劳动能力、
目前症状、
服药依从性、
自 知力、
社会功能情况、
康复措施、
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
、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每次随访
的主要 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
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
督
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 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
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 药基础
上,
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
对伴有躯体症状恶
化 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
、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 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
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
110”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警,
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
、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 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
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
交 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
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0
—
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
0
—
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 务工作,使新生儿访视率达到
95%
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
96%
以上,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
90%
以上。
二、具体措施
1.< br>组织领导:
成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从新生
儿家庭访视到新生 儿满月健康管理、
婴幼儿健康管理、
学龄前儿童健
康管理等工作的策划、协调及执行。
2.
具体内容:
(
1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 儿出院后1周内,由妇产科医务人
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 br>种情况。
观察家居环境,
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
睡眠、
大小便、
黄疸、
脐部情况、
口腔发育等。
为新生儿测量体温、
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
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
0
~
6
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
体情况,
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
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 指导。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
种。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
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
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
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
2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月后,结合新生儿到医院
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 ,
由儿检专员于儿检室对其进行随访。
重点询问
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 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
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并做好相关记录。
(
3
)
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我院儿检室进行,
由儿 检专员负责,时间分别在
3
、
6
、
8
、
12
、
18
、
24
、
30
、
36
月龄时,< br>共
8
次。
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
患病等情< br>况,
进行体格检查,
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进行母乳喂养、
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
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并 做好相应的记录。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
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
(
4
)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
~
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
理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均在各幼儿园及小学进行 。
服务内容包括询问
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
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视力筛查,
进行合理膳食、
心理行为发育、
意外 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体检记录。在
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 ,
若无,
体检结束后接受疫
苗接种。
(
5
)健康 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
佝偻病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
给出 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对口
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
、龋齿、视力低常或 听力异
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为全乡孕产妇提供安全、有
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率。具体 目标是年度辖区内:
(一)早孕建册率≥
90
%: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
90
%;
(三)产后访视率≥
90
%。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三、服务内容
(一)孕
13
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进行第
1
次孕早期随
访。< br>
1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淘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
并进行 一般体检、
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
型、尿常规、肝功能、阴 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
HIV
抗体检测
等实验室检查。
2< br>.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別要强调避免致
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
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
传告知。
3
.根据检查结果填 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
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 到上级医
疗保健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ニ )对
16
~
20
周、
21
~
24
周各进行
1
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
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 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
识别需要做
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
.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 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
营养指导外,
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 诊断的宣传告
知。
3
.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 导,并落实
孕
24
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
娩。
4
.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
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
28
-
3 6
周、
37
~
40
周各进行
1
次产前随访,重点孕 妇应在
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
. 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
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
.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査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
尿常规。
3
.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測宫底高度、腹国,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
周是否相符。
4
.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 视:居委卫生室、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
后,应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 期健康管理,加强
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
. 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
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br>
2
.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
的产妇要 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3
.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 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
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4
.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査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1
.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
查。
< br>2
.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
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 估。
3
.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
6
个月
等方面的指导。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 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含多村医生)应取得相
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
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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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3-03 18:53,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68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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