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药物过敏反应及处理
一、
过敏反应的表现
1.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休克是药物过敏反应中最 严重的
(任何药物都
可以发生过敏反应)
.
常见致过敏药物有头孢菌素类、青 霉素类、喹
诺硐类、生物制品类(如白介素、干扰素)
、麻醉药品类(特别是酯
类吗药 品)
.
可危机生命
.
约占过敏反应的
10%
——
4 0%.
反应多发生于
用药后
20
分钟内
.
有时呈闪电式.
可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出现如下症
状:
1
)
、呼吸道 阻塞症状:由于喉头水肿和肺水肿引起
.
有胸闷、气促、
呼吸困难、紫绀、窒息、濒危 感。
2
)
、循环衰竭症状:面色苍白、冷汗、烦躁不安、脉细弱、血压急剧
下降甚至测不到。
3
)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由于脑组织缺氧导致 意识丧失、抽搐、大小
变失禁等。
2
、血清病型反应:一般用药后
7
——
12
天内出现。临床表现与血清
病相似
.
有发热、关 节肿痛、皮肤瘙痒、荨麻疹、全身淋巴结肿大、
腹痛等
症状。
3
、各器官或组织的过敏反应:
1
)
、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严重者发生剥脱性皮炎。
2
)
、呼吸道过敏反应:可引起哮喘病发作。
3
)
、消化系统过敏反应:可引起过敏性紫癜
.
以腹痛、便血为主要症
状。
.
.
二、过敏性休克的急救与处理:
对于一般性过敏反应。可 酌情肌肉注射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12.5
——
25mg
或苯海拉明
20
——
40mg
;
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10
——
20mg;
或用琥珀盐酸氢化可的松
200
——
300mg
加入< br>5%
或
10%
葡萄糖溶液
200
——
300ml内行静脉滴注。对过敏性休克的处理
.
必须迅速及时
.
分秒
必争
.
就地抢救。
1
、
立即停药
.
使病人平卧
.
保暖
.
并给予氧气吸入。
2
、
立即皮下注射
1
:
1000
盐酸肾 上腺素(副肾素)
0.5-1ml,
小儿酌
减。症状如不缓解
.
可每
20-30
分钟皮下或静脉注射
0.5ml.
直至脱离
危险期。同时
.
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10-20mg.
或用琥珀酸氢化可的松
200
—
300mg
加入
5%
或
10%
葡萄糖溶液
200--300ml
内行静脉滴注。
3
、
对有支气 管痉挛者可用氨茶碱
250mg
加入
5%GS20ml
静脉内缓慢
推 注
.
支气管痉挛不能解除时可用硫酸镁
10ml
加
5%GS20ml
内作静脉
缓慢滴入。
4
、
应用抗组织胺药物< br>.
入肌肉注射盐酸异丙嗪
(非那根)
12.5
—
25mg或苯海拉明
20
—
40mg
。
5
、
经上述处理后
.
如病情仍不好转
.
血压仍不回升时
.
需补充血容量
(因血管活性物质释放
.
使体内血浆广泛渗出而导致组织水肿、血液< br>浓缩及血容量减少)
.
可用低分子右旋糖酐。
血压仍不回升
.
须立即静
脉输入
5%
或
10%
葡萄糖溶液
200ml.内加去甲肾上腺素
1
—
2mg.
或多巴
胺
20mg或多巴胺
20mg+
间羟胺
40mg
。
根据血压情况调节滴速< br>.
一般每
分钟
30
—
40
滴。
6
、
呼吸受抑制时
.
肌肉注射可拉明、洛贝林等呼吸兴奋剂。酌情施
.
.
行人工呼吸。急性喉头水肿窒息时
.
可行气管切开术。如出现呼吸停止
.
应立即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
并准备插入气管导管控制呼吸
.
或借助
人工呼吸机行被动呼吸。
7
、
心跳骤停 时
.
立即行体外心脏按压术
.
心腔内注射
1
:
10 00
盐酸肾
上腺素
1ml
。必要时可行胸内心脏挤压术。
8
、
肌肉瘫痪松弛无力时
.
皮下注射新期的明
0 .5
—
1ml
。但哮喘者禁
用
。
在抢救的同时
.
应密切观察病情
.
记录脉搏、
血压、
尿量和一般情况
.
并酌情处理。
.
.
常用急救药品
一、
中枢兴奋药
1
、
可拉明
(尼可刹米)
:
0.375/1.5ml
或
0.5/2ml
。0.25
—
0.5/
次
.H
或
;或
0 .5
—
1.5
加入
500ml
液中
i.v.
gtt
.
必要时重复
使用
.
每次极量
1.25.
过量可引 起心率失常
.
血压升高或震颤、惊
厥。
2
、
盐酸洛贝林
(盐酸山梗菜碱)
:
3mg/1ml
或
10
mg/1ml
。
3
mg/
次
.i.v..
极量
6 m
次、
20 mg/
日
.
必要时半小时后可重复使用:或
3--10
mg/
次
.H/i.m.,
极量
20
mg/
次、
50
mg/
日。静注速度应缓慢
.
过 量可致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呼吸抑制、强直阵挛性惊厥。
3
、
回苏灵(盐酸二甲弗林)
:
8 mg/2ml
。
8 mg/
次
.i.m.
或
i.v.
或
8--16
mg/
次
+5%GS
稀释后
i.v.
gtt
.过量可导致肌肉抽搐或惊厥。
二、
拟肾上腺素药
1
、
盐酸肾上腺素(副肾素)
:
1 mg/ 1 ml
或
0.5 mg/ 0.5 ml
。
0.25-1
mg/
次
.H
:心跳骤停者
.0.5-1
mg+0.9% N.S
稀释
10
倍后
i.v.
或心内注射。避光保存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亢、
出血性休克患者忌用
.
用量过大可导致脑出血< br>.
不能与碳酸氢
钠等碱性药物配伍。
2
、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
1mg/2 ml
、
0.5-1 mg
心内注射(心
跳骤停)
。或
0.5-1mg+5%G.S500ml i.v.
gtt
.
(抗休克)
;或
0.2---0.4
mg+5%GS100
ml
心内注射或
i.v.
gtt
.
。不能与碱性药
物配伍
.
冠心病、
心肌炎、
甲亢禁用
.
用与休克时先补充血容量。
.
.
3
、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1
mg
/1
ml
或
1
mg
/2ml
、
10
mg/
2ml
。
1-2
mg+5%GS500ml
i .v.
gtt
.
根据
BP
调整滴速(极量
0.025 mg/min
)
。注意
BP
、
HR.
不能漏出血管外< br>.
高血压、心脏病、甲
亢、少尿、严重动脉硬化者禁用。
4
、
重酒石酸间羟胺
(阿拉明)
:
10
mg/1ml
或
50
mg/5
ml
。
10-20
mg
/
次
.i.m;
或者
10-40
mg
+5%GS500ml
i.v.
gtt
。极量
10
mg
/
次
.0.2-0.4 mg/ i.m.
禁忌同盐酸肾上腺素。
5
、
盐酸多巴胺:
20
mg
/2
ml
。
20
mg+5%GS250---500
ml
i.v.
gtt
据
BP
调整滴速
.
先慢后快
.
极量
50ug/ min/kg,
观察
BP
、
HR
、
尿量
.
心动过速者忌用
.
大剂量可使呼吸加快、头痛、心率失常
.
只能静
脉 应用、不能漏出血管外。
三、
抗肾上腺素药
1
、
甲磺酸酚妥拉明
(立其丁)
:
5
mg/
1ml
或
10mg/
1ml
。
5
—
10mg/
次
.i.m
或
i.v.20
——
3 0min
后可按需要重复给药;
或
20
mg+250
ml
液体
i.v.
gtt
.0.3 mg/min
。消化性溃疡、冠心病、严重动脉
硬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
、
氢化麦角碱(海得琴)
:
0.3mg/ 1ml
。
0.3 mg/
次
.H
或
i.m
q. o.d___q.d.
注射后应卧床休息
2
小时以防体位性低血压
.
低血
压、动脉硬化、心脏损害者禁用。
3
、盐
酸
酚苄
明:
10
mg/
1ml
或
100
mg/
2ml
。
0.5
—
1
mg/
kg+5%GS200
—
500 ml i.v.
gtt
.2
小时内滴完
.
极量
2 mg/ kg/
日。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
.
大剂量有胃肠道反应。
四、
抗胆碱药
.
.
1
、
硫酸阿托品:
0.5mg/
1ml
。
0.5-1mg/
次
.H
或
i.m
或
i.v.
;
抗休克时可
1
—
2 mg+
液体
10
——
20 ml i.v
(时间不短于
10
—
—
20 min
)
。根 据情况可重复使用
.
青光眼、幽门梗阻禁用
.
前列
腺肥大和急腹症未 明确诊断时慎用。
2
、
氢溴酸山莨蓉碱(
654
——
1.654
——
2
)
:
10
mg/
1ml
或
20
mg/ 1ml
。
5
—
10 mg/
次
.i.m.q.d_b.i.d;
或
10
——
4 0mg/
次
i.v.1
——数次
/
日:或
20
—
60
mg+
液体
250
——
500ml
i.v.
gtt
注
意事项同阿托品。
五、
强心甙类药
1
、西地兰(去乙酰毛花甙丙)
:
0.4mg/ 2ml
支。首剂< br>0.2mg+25
——
50%GS20
——
40ml i.v
(缓慢注入)
.
全效量
1.0
——
1.6
mg.
分
2
——
4
次注入
.1
次
/4—
6
小时。不能与肾上腺素、麻黄素、钙
剂、利血平同用
.
急性 心肌炎、心肌梗塞者禁用。
2
、毒毛旋花子甙
K
:
0.25
mg/2ml
。首剂
0.25
mg+25
——
50%GS
20
——
40 ml i.v.
(缓慢注入)必要时
.2
— —
4
小时后再用
0.125
——
0.25 mg
。极量
0.5 mg/
次
.1 mg/
日。作用快
.
注意事项同西
地兰。
六、脱水、利尿药
1
、
20%
甘露醇:
50 ml
、
100 ml
、
250 ml
。
1
——
2/kg/
次
.i.v.
或
i.v.
gtt
(
15
—
20 min
)
.4
——
6小时后可重复使用
.
极量
100
——
200/
日。严重肾功能不全、
充血性心衰慎用
.
活动性颅内出血、
妊娠者禁用
.
多次使用应注意电解质紊乱。
2
、呋喃苯胺酸(速尿、呋塞咪、利尿灵)
:
20 mg/2 ml
。
20 mg/
.
.
次
.i.m.
或i.v
必要时可逐渐加倍使用
.
达
120 mg/
日。
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
1
、地塞米松(氟美松)
:
1 mg/1 ml
或
2 mg/2 ml
、
5 mg/1 ml
。
5-20 mg/
次
.i.m.
或
i.v
(i.v
时需要加
GS
液稀释)
。感染性疾病
需加足量的抗生素< br>.
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活
动期慎用或禁用。
2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50
——
100 mg/
支。使 用前先注射用水
溶解
.100
—
200mg+5%GS100
——< br>500
ml
i.v.
gtt
.
可持续使用。注意
事项同地塞米松。
八、镇痛药
1
、盐酸吗啡:
5 mg/0.5 ml
或
10 mg/1 ml
。
5
——
15 mg/
次
.H15
——
40 mg/
日。支气管哮喘、肺心病、颅内 压增高、临产妇、授
乳妇及严重肺功能减退者禁用。
2
、度冷丁(盐酸派替啶)
:
50
mg/1ml
或
100mg/2ml
。
25
—
100mg/
次
.100< br>—
400mg/
日
.H
或
i.m.
。禁忌同盐酸吗啡 。
九、镇静、抗惊厥药
1
、
鲁米那钠
(苯巴比 妥钠)
:
0.1/
支或
0.2/
支。
镇静:
0.1 /
次
.i.m
;
抗惊厥:
0.1--0.2/
次
. i.m
。极量
0.25/
次
.0.5/
日。
2< br>、安定:
10mg/2ml
。
10
—
20mg/
次< br>.i.m
或
i.v.
。每分钟不得超过
5 mg.
以免抑制呼吸。
3
、盐酸氯丙嗪(冬眠灵)
:
10
mg/1ml
。或
25
mg/1ml
、
50mg/2ml
。
25
—
50 mg/
次
.i.m
或
i.v.
。有癫痫病使者禁用。
十、抗心绞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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