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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
XX
(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
规程
本品系由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健康人的血浆或血清经低温乙醇法分离提取,
经
60
C
10
小时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白蛋白含量
96%
以上,含适宜稳定剂,不
含防腐剂和抗生素,专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治疗创伤性、出血性休克、严重
烧伤
以及低蛋白血症等。
1
制造
1.1
制造要求
1.1.1
新鲜分离的液体血浆、过期血分离的血浆、半成品、成品检定剩余血
浆、轻度溶血或脂肪血浆、去除其他血浆蛋白的组分,均可用于制备。所用之
血浆
或血清的来源应符合《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
1.1.2
血浆或血清应尽可能保持无菌,否则应及时投料制造或低温冰冻保
存。
低温冰冻保存血浆量长保存期不应超过
2
年。
1.1.3
制造工作室应符合工艺流程。冷库及各种生产用具必须专用,严禁与
其
他异种蛋白质混用。制造工作室的建筑应便于清洁、消毒、防霉。在制造过
程中为
防止制品污染热原质,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降低操作室温度,注意
无菌操作
等。各种直接接触制品的用具,用后应立即洗净,用前须经除热原质
或灭菌处理。
1.1.4
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
准。
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规定,未
纳入
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化学纯。
1.2
制造工艺
1.2.1
采用低温乙醇法。应含适量的稳定剂(每
g
蛋白质用
0.16mmol
辛酸
钠
或
0.08mmol
辛酸钠和
0.08mmol
乙酰色氨酸钠)。
1/ 7
1.2.2
热处理
每批制品必须经
60
±
0.
&
加温
10
小时处理。热处理可在除菌过滤前或分装
后
24
小时内进行。
1.2.3
分批
同一制造工艺、同一容器混合的制品作为一批。不同滤器除菌过滤或不同
机柜
冻干的制品应分为亚批。
1.2.4
半成品检定
液体制剂于除菌过滤后应做理化检查(残余乙醇含量
<
0.03%
及热原质试
验,并应按亚批抽样做无菌试验。直接分装时应留样做上述试验。
1.2.5
冻干
除菌过滤后制品应及时分装、旋冻、冻干。制品的冻干工艺可根据机器性
能特
点制定,但应保证制品制备质量及保存质量符合要求。在冻干的全过程
中,制品温
度最高不得超过
50
C
。冻干的全过程必须在严格无菌条件下进行 。
1 .3
剂型与规格
1.3.1
剂型分为液体及冻干两种。
1.3.2
规格
按蛋白质浓度分为
5%
、
1 0%
、
20 %
或
25%
四种。每瓶(支)蛋白质装量
为
2g
、
5g
及
10g
。冻干制剂每瓶蛋白质装量为
5g
及
10g
。
1.4
制品重滤和再制
1.4.1
无菌试验不合格,无肉眼可见混浊或沉淀,可立即再除菌过滤一次。
1.4.2
理化检查或热原质试验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制品,允许用适当方法加工
再
制一次。
1.4.3
经过重滤或再制的制品均应重新进行检定。根据不同的再制方法,可
增
加必要的质量检查项目。
2/ 7
1.4.4
再制品的效期应按混合的各批中最早一批制品的效期计算。
1 .5
液体制剂分装后,应放置
20
?
35
C
至少
1 4
天后逐瓶检查,应符合外观
规
定。
2
成品检定
2.1
抽样
每批成品应抽样作全面质量检定。不同机柜冻干制品应分别抽样作无菌试
验及
水分测定。
2.2
物理检查
2.2.1
外观
冻干制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重
溶后
应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混浊和沉淀。
2.2.2
真空度
冻干制剂以高频火花真空测定器测试,瓶内应出现蓝紫色辉光。
2.2.3
溶解时间
冻干制剂溶解为
10%
蛋白质浓度时,其溶解时间不得超过
2.2.4
热稳定性试验(液体制剂)
取检品一瓶(支),放入
57
±
0.52
水浴保温
50
小时后,与同批未保温的另
一瓶(支)检品比较,除颜色有轻微变化外,应无肉眼可见的变化。
2.3
化学检定
按《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2.3.1
水分
冻干制剂的水分含量应<
1%
(
g/g
)
。
2.3.2pH
值
1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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