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用文档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一、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
、
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
的人员承担;
2
、
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
医务人 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
目的以及与
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
/
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
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
3
、
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
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
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4
、
使用唯一编码
编码要求准确、
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
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5
、
血 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
对末次月经、对
B
超孕周、对地址、 对通讯电话;
6
、
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
无误;
7
、
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
2
小时待血液完< br>全凝集后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
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 中,
血清管盖须拧紧,
防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
7
天内检测完毕,则置
2--8
℃保存;< br>如检测时间超过
7
天,则置
-20
℃冰箱保存。
筛 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
血清
标本须保存于
-70
℃ ,以备复查。
8
、
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
B
超孕龄,如不能取得
B
超孕龄
,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
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
B< br>超孕龄测量,孕龄
测量需精
确到天数,
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 br>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
周为准。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一、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
、
中心建立独立的产前筛查档案室,产前筛查中心书
写、
保存在本中心进行产前筛查者的档案,< br>由产前筛查中心办
公室专职信息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2
、
档案内容包括产前筛查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及其
他相关资料 。
为便于管理和查阅,
应将每项服务技术项目资料
分类归档管理。
3
、
所有的资料实行登记管理。
4
、
所有档案定点存放保留
50
年,
不得拆放、
涂改或丢
失。< br>
5
、
档案的查阅不得违反国家及本中心的有关规定。
6
、
工作人员应尊重产前筛查者的隐私权并严格保密,
所有资料不得向他人泄漏密。
7
、
保存形式:纸质文件、电子记录及移动硬盘。
二、
产前筛查的档案管理
1
、
工作 人员应按照产前筛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文
件认真完成产前筛查的资料管理工作。
2
、
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每项记录册有指定人员
负责检查。 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专人负责保存;
3
、
每份病历要登记病人的详细资料:姓名、年龄、性
别、籍贯、联系方式、诊断等;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4
、
每份检查结果均应录入电脑数据库,由专人管理;
5
、
将筛查结果为高风险、临界风险和低风险的病人资
料及其随访资料分类归档保管,
并将资料分类 报四川省产前诊
断中心;
6
、
首诊医生负责产前筛查孕 妇的专科档案的建立,孕
妇产前筛查的档案存入产前筛查中心保管。
中心保存的每份产
前筛查资料包括:
已签的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
产前筛查申请
单、产前筛查结果、随访 结果;
7
、
对保存的病历资料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br>用后必须归还远处,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料丢失,
追究当事人
的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负责产
前筛查的专科档案的管理,
并负责 高风险孕妇妊娠结局的追踪
和随访工作。
8
、
孕妇档案实行保密,严禁档案外借。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
一、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
、
产
前筛查中心遇疑难病例或需他科协助处理的病例,
应及时申请会诊;
2
、
中
心内会诊:由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主任召集中
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诊,作好记录。
3
、
科
间会诊:由产 前筛查中心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
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名后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一般应在
24
小
时内安排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参加会诊,
并填写会诊记录。
会诊
时由 中心专业组长或专业组成员陪同。
4
、
全
院会诊:凡涉 及到多科室的会诊,由中心主任提出
申请,报请医务科同意,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讨论。
5
、
院
外会诊:在中心会诊的前提下,由中心主任提出申
请,经医务科同意,产由医务科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
间。会诊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体医技人 员及进修、实习人
员参加。
二、
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1
、
由
于技术或设行条件的限制,中心无法实施的产前筛
查技术部,向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转诊。
2
、
需
要 转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诊断的病例,由经治
医师提出转诊请求并填写转诊单,
经中心主任签 字同意后方能
转诊。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3
、
所
有转诊的病例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追随踪,
追随踪结果记载入病例的档案中。
三、
产前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
、
医
师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时须包括被筛查人的电话号
码
或联系地址,以便随访。
2
、
应
将筛查结果及 时通知高危孕妇,并由有关遗传咨询
医生进行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
3
、
对
于高危孕妇,若患者同意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应
追踪诊断结果。
若孕妇不同意产前诊断,
应继续追随踪随访至
分娩后,了解孕期是否顺 利及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
4
、
对
筛查结果为非高危 孕妇也应进行随访至分娩后,以
便了解筛查试验的假阴性。
5
、
应
将随访结果登记在
《产前筛查随访结果记录本》
上,
并定期总结统 计分析。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统计汇总和上报制度
一、
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
1
、
利用 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的产前诊断计算机管理
系统软件对中心产前筛查的所有资料进行微机化管理。
2
、
中心每月对产前筛查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
并进行 统计和分析。
中心主任主持产前筛查工作总结,
并对相
关数据进行分析,由专人记录。
3
、
按照山西省卫生厅的要求,
定期将产前筛查的相关
数据和结果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上报。
文案大全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2-27 13:54,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59758.html
-
上一篇:【优质】孕产妇管理制度
下一篇:柠檬膏的作用与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