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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2-26 12:07

-

2021年2月26日发(作者:卵巢囊肿的饮食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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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精神活性物质 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
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 眠药、抗焦
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
不当或个人擅 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
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 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症状标准】

(1)
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 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
致;

(2)
出现躯体或心理 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
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br>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 ,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
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 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
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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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
影响 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
精神障碍)或突然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 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 障碍系
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
症状、情感症状、 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 】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
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
(
分裂症
)

诊断标准: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
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 ,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
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
态。

【症 状标准】至少有下列
2
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
涨或低落,单纯型 分裂症另规定:

(1)
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
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
乏;

(3)
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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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
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
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
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
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
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
1
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
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 当情感症状减轻到
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
状标准 至少
2
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 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 br>并列诊断。

偏执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
较多见。

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 标准,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
为障碍或紊乱为主。例如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情感倒 错、行为
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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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
僵较常见。

单纯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 br>(1)
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或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为主,从无明显的阳
性症状;
(2)
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趋向精神衰退;

(3)
起病隐袭,缓慢发展,病程至少
2
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未定型分裂症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1)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

(2)
不符合上述 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
形式。

【说明】本型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

三、心境障碍
(
情感性精神障碍
)

诊断标准:

心境障碍
(
情感性精神障碍
)
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
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大多数病人有反 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
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躁狂发作


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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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
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 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
3
项(若仅为易激
惹,至少需
4
项)


(1)
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
语量增多;

(3)
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
、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
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
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
睡眠需要减少;

(8)
性欲亢进。

【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
1
周;

(2)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
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 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
1
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躁狂。

【说明】本躁狂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轻性躁狂症
(
轻躁狂
)

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
发作符合
30
躁狂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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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
30
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无幻觉、妄 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
30
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有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 均符合该标准。


复发性躁狂症


【诊断标准】

(1)
目前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
个月前,有过
1

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

(2)
从未有抑郁障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
标准;

(3)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
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躁狂发作。

双相障碍


诊断标准:

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 标准,以前有相反的临床相
或混合性发作,如在躁狂发作后又有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

抑郁发作


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 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
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
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
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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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
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
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
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
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
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
性欲减退。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
2
周。

(2)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
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 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
2
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
抑郁。

【说明】本抑郁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轻性抑郁症
(
轻抑郁
)

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
发作符合
32
抑郁发作
的全部标准。< br>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
32
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无幻觉、妄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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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诊断标准:

除了在
32
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有幻觉、妄想,或
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 均符合该标准。


复发性抑郁症


【诊断标准】

(1)
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并在间隔至少
2
个月前,有过另
1
次发
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2)
以前从未有躁狂符合任何一型躁狂、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
标准;

(3)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
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抑郁发作。

持续性心境障碍


环性心境障碍


【症状标准】反复出现心境高涨或低落,但不符合躁狂或抑郁发作症状
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
年,但这
2
年中,可有数
月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
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或精神活性物质的直接后果,也非 分裂症及其他
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
排除躁狂或抑郁发作,
一旦符合相应标准即诊断为其他类型情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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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心境


【症状标 准】持续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状标准,
同时无躁狂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 和严重标准至少已
2
年,在这
2
年中,很少有
持续
2
个月的心境正常间歇期。

【排除标准】

(1)
心境变化并非躯 体病
(如甲状腺机能亢进症)

或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的
直接后果,也非分裂症 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

(2)
排除各型抑郁
(包括慢性抑郁或环 性情感障碍)

一旦符合相应的其他
类型情感障碍标准,则应作出相应的其他类型诊断 ;

(3)
排除抑郁性四、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癔症


诊断标准:

癔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 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
对过去的记忆,
CCMD-3
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 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
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
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
CCMD-3
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
的器质性病 变基础。本障碍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
境)因素影响。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 障碍有自知力障碍外,自
知力基本完整。病程多反复迁延。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较多。

【症状标准】

(1)
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并至少有下列
1< br>项综合征:①癔症性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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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癔症性漫游;③癔症性多 重人格;④癔症性精神病;⑤癔症性运动和
感觉障碍;⑥其他癔症形式;

(2)
没有可解释上述症状的躯体疾病。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起病与应激事件之间有明确联系,病程多反复迁延。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诈病。

【说明】

(1)
癫痫可并有癔症表现,此时应并列诊断;

(2)
癔症性症状可见于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假如有分裂症状或情感
症状存在,应分别 作出后两者的相应诊断。


癔症性精神障碍:

癔症性遗忘、癔症性漫游、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癔症性精神病

癔症性精神病:

癔症性附体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癔症性附体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癔症 性
附体障碍)
、癔症性木僵

癔症性躯体障碍:

癔症性运动障碍、癔症性抽搐发作、癔症性感觉障碍

混合性癔症躯体
-
精神障碍

人格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


诊断标准:

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 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
导致的精神障碍,也称反应性精神障碍。决定本组精神障碍的发生、发< br>精品文档,知识共享!

展、病程,及临床表现的因素有:

(1)< br>生活事件和生活处境,如剧烈的超强精神创伤或生活事件,或持续困
难处境,均可成为直接病因;

(2)
社会文化背景;

(3)
人格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态度和信念等;

(4)不包括癔症、神经症、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碍,及各种非心因性精神
病性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


诊断标准:

以急剧、
严重的精 神打击作为直接原因。
在受刺激后立刻

1
小时之内)发病。表现有强烈恐惧 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
的盲目性;或者为精神运动性抑制,甚至木僵。如果应激源被消除, 症
状往往历时短暂,预后良好,缓解完全。

【症状标准】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原因,并至少有下列
1
项:

(1)
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盲目性;

(2)
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
,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病程标准】在受刺激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 ,病程短暂,一般持
续数小时至
1
周,通常在
1
月内缓解。

【排除标准】排除癔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及抑郁症。


创伤后应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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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41)
应激相关障碍


诊断标准:

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
期持续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

(1)
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
(病理性重现)

梦境,< br>或因面临与
刺激相似或有关的境遇,而感到痛苦和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

(2)
持续的警觉性增高;

(3)
持续的回避;

(4)
对创伤性经历的选择性遗忘;

(5)
对未来失去信心。少数病人可有人格改变或有神经症病史等附加因素,
从而降低了对应激源的应对能力或加重疾病过程 。精神障碍延迟发生,
在遭受创伤后数日甚至数月后才出现,病程可长达数年。

【症状标准】

(1)
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


(2)
反复重现创伤性体验(病理性重现)
,并至少有下列
1
项:① 不由自主
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恶梦;③反复发生错
觉、幻觉;④反 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
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 的生理反应,如心悸、
出汗、面色苍白等;

(3)
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至少 有下列
1
项: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
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

(4)
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
2
项:① 极力不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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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创伤性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 忆的活动,或避免到
会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
好范 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
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即在遭受创伤后数日 至数月后,罕见
延迟半年以上才发生)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3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其他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
障碍等。


适应障碍


诊断标准:

因长期存在应激源或 困难处境,
加上病人有一定的人格缺陷,
产生以烦恼、抑郁等情感障碍为主,同时有适应不良的 行为障碍或生理
功能障碍,并使社会功能受损。病程往往较长,但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通
常在应激性事件或生活改变发生后
1
个月内起病。
随着事过境迁,
刺激的
消除或者经过调整形成了新的适应,精神障碍随之缓解。

【症状标准】

(1)
有明显的生活事件为诱因,尤其是生活环境或社会地位 的改变(如移
民、出国、入伍、退休等)


(2)
有理由推断生活事件和人格基础对导致精神障碍均起着重要的作用;

(3)
以抑郁、焦虑、害怕等情感症状为主,并至少有下列
1
项:①适应不
良 的行为障碍,如退缩、不注意卫生、生活无规律等;②生理功能障碍,
如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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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存在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不包括妄想和 幻觉)
、神经症、应激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或品行障碍的各种症状,但不符合上述障碍的诊断 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 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
常的)发生后
1
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1
个月。应激因素消除后,
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
以及品行障碍等。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

指一组与特定文化相关的综合征,其特点如下:

(1)
被特定文化或亚文化范畴所理解接受;

(2)
病因代表着和象征着这一文化的核心含义及行为模式;

(3)
诊断依赖于特定的文化知识和概念;

(4)
治疗的成功与否 也取决于本文化的参与者。如我国的气功所致精神障
碍,以及我国南部和马来西亚华人区域的恐缩症,均 有以上特点。

神经症


诊断标准:

神经症是 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
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 础,起病常受心
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
人的现实 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
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各种神经 症性症状或其组合可见于感
染、中毒、内脏、内分泌或代谢和脑器质性疾病,称神经症样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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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
1
项:①恐惧 ;②强迫症状;③惊恐发作;④焦
虑;⑤躯体形式症状;⑥躯体化症状;⑦疑病症状;⑧神经衰弱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3
个月,惊恐障碍另有规定。

【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
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 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
碍等。


恐惧症(恐怖症)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
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
带着畏惧去忍受。

【诊断标准】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
4
项:

①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②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③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④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3)
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
排除焦虑症、分裂症、疑病症。


恐惧症(恐怖症)
:场所恐惧症、社交恐惧症
(
社会焦虑恐惧症
)
、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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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症


焦虑症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
性焦 虑两种。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
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 断为焦虑综合征。其他精神病理
状态如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 br>不应诊断为焦虑症。


焦虑症
>>
惊恐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这种发< br>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惊恐发作作为继发症
状,可见于多种不同的精神 障碍,如恐惧性神经症、抑郁症等,并应与
某些躯体疾病鉴别,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内分泌失调等。< br>
【症状标准】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惊恐发作需符合以下
4
项:

①发作无明显诱因、无相关的特定情境,发作不可预测;

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

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 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
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

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

【严重标准】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在
1
个月内至少有
3
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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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作的焦虑持续
1
个月。

【排除标准】
< br>(1)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恐惧症、抑郁症,或躯体形式障碍等继发的惊
恐发作;
(2)
排除躯体疾病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嗜铬细胞瘤、甲亢或自发性低血
糖等 继发的惊恐发作。


焦虑症
>>
广泛性焦虑


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
为主 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
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 苦。

【症状标准】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下列
2
项:

①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

②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6
个月。

【排除标准】

(1)
排除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冠心病等躯体疾病的继发性焦虑;

( 2)
排除兴奋药物过量、
催眠镇静药物,
或抗焦虑药的戒断反应,
强迫症、< br>恐惧症、疑病症、神经衰弱、躁狂症、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发的
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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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


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
迫和 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
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 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
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 br>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 )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
1
项:

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
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br>
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③上述的混合形式;

(2)
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 3)
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
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 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3
个月。

【排除标准】

(1)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
惧症等;< br>
(2)
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躯体形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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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
的神 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
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 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
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尽管
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有关,但病人
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 本障碍男女均有,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躯体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
1
项:

①对躯体症状过分担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
,但不是妄想;

② 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
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
但不是妄想;

(3)
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
能打消其疑 虑。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3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 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

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说明】本障碍有时合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必须注意以免漏诊。

躯体形式障碍
>>
躯体化障碍


诊断标准:
< br>是一种以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
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 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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嗝、返酸、呕吐、恶心等)< br>,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
麻木感、酸痛等)
,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 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常存在明
显的抑郁和焦虑。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女性远多于男性,多在成年早期发病。

【症状标准】

(1)
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
以多种多样、反复出 现、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在下列
4
组症状
之中,至少有
2
组共
6
项:

①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腹胀或胀气;嘴里无味或舌苔过厚 ;
呕吐或反胃;大便次数多、稀便,或水样便;

②呼吸循环系症状,如:气短;胸痛;

③泌尿生殖系症状,如:排尿困难或尿频;生 殖器或其周围不适感;异
常的或大量的阴道分泌物;

④皮肤症状或疼痛症状,如:疤痕;肢体或关节疼痛、麻木,或刺痛感;

(3)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不能发现躯体障碍的证据,能对症状的严重性、变
异性、持续性或继发的社会功能 损害作出合理解释;

(4)
对上述症状的优势观念使病人痛苦,
不断求诊,
或要求进行各种检查,
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5)
如存在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症状,但不占主导地位。

【严重标准】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
2
年。

【排除标准】 排除精神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心境精神障碍、适应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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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惊恐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
>>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诊断标准】

(1)
躯体症状的主诉具有多样性、变异性的特点,但构成躯 体化障碍的典
型性不够,应考虑本诊断;

(2)
除病程短于
2
年外,符合躯体化障碍的其余标准。


躯体形式障碍
>>
疑病症


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优势观念为主
的神经症,病人因为这种症状反复就医,各 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
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病人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
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优势观念,常伴有焦虑或抑郁。
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 的疑虑或优势观念也属本症。本障碍男女
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与躯体化障碍不同)
,常为慢 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
以疑病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
1
项:

①对躯体疾病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

②对健康状况,如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但
不是妄想;

③牢固的疑病观念,缺乏根据,但不是妄想;

(3)
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 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
能打消其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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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
3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躯体 化障碍、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
或强迫症)
、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 神病。


躯体形式障碍
>>
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


诊断标准:

是一种主要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
(如心血管、
胃肠道、
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样综合征。病人在自主神经兴奋
症状( 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基础上,又发生了非特异的,但更
有个体特征和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 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
束感、肿胀感,经检查这些症状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因此本障碍的特征在于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症状附
加了主观的主诉,以及坚持将 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

【诊断标准】

(1)
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
至少有下列
2
项器官系统(心血管、呼吸、食管和胃、胃肠道下部、
泌尿生殖系统)的自主神经兴奋体征: ①心悸;②出汗;③口干;④脸
发烧或潮红;

(3)
至少有下列
1
项病人主诉的症状:①胸痛或心前区不适;②呼吸困难
或过度换气;③轻微用力即感过度疲劳; ④吞气、呃逆、胸部或上腹部
的烧灼感等;⑤上腹部不适或胃内翻腾或搅拌感;⑥大便次数增加;⑦尿频或排尿困难;⑧肿胀感、膨胀感或沉重感;

(4)
没有证据表明病人所忧虑的器官系统存在结构或功能的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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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2-26 12:07,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58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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