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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疮疼了怎么办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2-23 18:22

-胎儿体重估测

2021年2月23日发(作者:冷光牙齿美白)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
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
其目的是为 了查看
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情况,
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
及早纠正和治疗。
使 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渡
过妊娠期。


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
9-13
次。初次检查应在
停经

3
个月以内,以后每隔
1-2

月检查一次,在怀孕
6-7
个月末(
24-32
周 末)每月检查一次,
8
个月以后(
32-36
)每两周检
查一次,最 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定 期检查能连续观察了解各个阶段胎儿发育和孕妇身体变化的情况,
例如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
育是 否正常,
孕妇营养是否良好等;
也可及时发现孕妇常见的合并症如妊娠水肿、
妊娠中毒 症、
贫血等疾病的早期症状,
以便及时得到治疗,
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
在妊娠期间,
胎位也
可发生变化,
由于胎儿在子宫里是浮在羊水中能经常转动的,有时正常的头位会转成不正常的
臀位,
如果及时发现,
就能适时纠正。
如 果不定期做检查或检查过晚,
即使发现不正常的情况,
也会因为延误而难于或无法纠正。因此, 定期做产前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妊娠末期勤检查更为重要,
因为越接近预 产期,
越容易发生各种合并症,
必须遵医嘱按期检查,
以便及时得到医师的指导和监护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还可按时接受孕期卫生知识的教育,

及接受临产前各 种准备工作的指导。
总之,
为了母亲和婴儿的健康,
孕期一定要坚持定期做产
前检查。


产前检查的时间与基本内容



为 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便于医师及早了解孕妇的全面情况和发现潜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
娩的 各种因素,受孕后最迟不要超过
3
个月就应该到医院做第一次产前检查。


检查时医师要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情况,
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这次怀孕的< br>头两个月内有否患过病毒性流感或出过风疹?是否近亲结婚?双方直系亲属中有否患有遗传
病、< br>高血压病或
糖尿
病的人?有没有生过畸形儿?有没有对某种药物过敏史等等。
调 查了解这
些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这些情况对孕妇和胎儿健康都可能发生影响。
早孕 期的健康检查能
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 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如果心、肺、肝、
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不适于妊娠的疾 病,
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方法终止妊娠,
以免使孕
妇发生难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损失, 或威胁母子生命。



妇女怀孕后,
都应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 查。
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
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
些缺陷,
如果发现孕妇有疾 患不宜继续妊娠,
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遗传性疾病的,
可以及早终
止妊娠。通过定期检 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的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通过全
面系统的观察,可以决定分娩时 的处理方案,保证分娩的安全。


产前检查的频率

-

3
个月至少一次。

- 27
孕周前,每
4
周一次。

- 28-35
孕周,每
2
周一次。

- 36
孕周后,每周一次。

-
有异常的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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