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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2-07 19:17

b超单-

2021年2月7日发(作者:如何瘦腹)
页眉内容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626

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6

03

27< br>发布


2006

12

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

T 2626

1992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

GB

T 622 3

1997
《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GB

T 6224.1

1986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透漏
率的试验方法》
GB

T6224.2

1986
《过滤式防微粒口 罩的过滤效率的试验方法》

GB

T
6224.3
—< br>1986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死腔的试验方法》和
GB

T 6224 .4

1986
《过滤式防微粒
口罩对空气呼吸阻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
GB

T 2626

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
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所规范 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
即包括粉尘、
烟、
雾和微生
物 。



——增加了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



——在面罩类型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防颗粒物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
(

KN< br>标记
)
和防油性颗粒物
(

KP
标记
),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



——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
取代医用滑石粉,
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

DOP
代表油性颗粒物,
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
并将检测流量从
30 L

min
提高到
85 L

min

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



——增加了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
90.0
%、
95 .0
%和
99.97

3
个过滤效
率级别,全面罩有
95.0
%和
99.97
%两个过滤效率级别。


< br>——增加了对呼吸器面罩总泄漏率
(
适用于随弃式面罩
)
和泄漏率(
适用于可更换式面罩
)
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
30 L

min
提高到
85 L

min




——删除了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值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



——改变了呼气阀气密性和死腔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对呼吸器头带、
连接和连接部件、
呼气阀盖和可燃性的技术要求 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对制造商提供的呼吸器清洗和消毒方法的评价方法。



——增加了对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

TC 112)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防化研究院和
3M
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启元、丁松涛、姚红、程钧、张元虎、任辉、刘宏斌、袁晓华。



本标准于
1981
年首次发布第一版,
1992
年第一次修订为
GB

T 2626

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
水下
页眉内容

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 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

T 2891
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GB

T 5703
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GB

T 1058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

T 10589
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

T 1115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

T 18664

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颗粒物

particle


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与液态的颗粒状物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2


粉尘

dust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固体物料受机械力作用破碎而产生。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3




fume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气体或蒸气冷凝产生,粒度通常小于粉尘。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4




mist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5


微生物

microorganism


自然界中形体 微小、
结构简单、
不能用眼直接观察、
须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才
能看 到的微小生物。

3.6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non-powered air-purifying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气流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7


密合型面罩

tight-fitting facepiece


能罩住鼻、
口的与面部密合的面罩,
或能 罩住眼、鼻和口的与头面部密合的面罩。
密合
型面罩分半面罩和全面罩。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8
页眉内容



半面罩

half facepiece


能覆盖口和鼻,或覆盖口、鼻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

3.9


全面罩

full facepiece


能覆盖口、鼻、眼睛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

3.10


随弃式面罩

disposable facepiece

< br>主要由滤料构成面罩主体的不可拆卸的半面罩,
有或无呼气阀,
一般不能清洗再用,
何部件失效时即应废弃。

3.11


可更换式面罩

replaceable facepiece


有单个或多个可更换过滤元件的密合型面罩,有或无呼吸气阀,有或无呼吸导管。

3.12


吸气阀

inhalation valve


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可吸入气体进入面罩,防止呼气通过它排出。

3.13


呼气阀

exhalation valve


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 ,
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
面罩。

3.14


呼吸导管

breathing hose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元件的柔软、气密的导气管。

3.15


过滤元件

filter element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过滤材料或过滤组件。



示例:滤毒罐
(
滤毒盒
)
、滤尘盒、滤料等。



[GB

T 18664

2002
,定义

3.16


过滤效率

filter efficiency


在规定检测条件下,过滤元件滤除颗粒物的百分比。

3.17


总泄漏率

total inward leakage


TIL


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
受试者吸气时从包括过滤元 件在内的所有面罩部件泄漏入面
罩内的模拟剂的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br>
3.18


泄漏率

inward leakage


IL


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 ,
受试者吸气时从除过滤元件以外的面罩所有其他部件泄漏入
面罩内的模拟剂浓度与吸入空气中 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3.19


死腔

dead space


从前一次呼气中被重新吸入的气体的体积,用吸入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分数表示。

3.20
页眉内容



头带
head harness


用于将面罩固定在头部的部件。

4
分类和标记

4.1
面罩分类



面罩按结构分为随弃式面罩、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三类。

4.2
过滤元件分类



过滤元件按过滤性能分为
KN

KP
两类,
KN
类只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
KP
类适 用
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元件。

4.3
过滤元件级别



根据过滤效率水平,过滤元件的级别按表
1
分级。

4.4
标记



随弃式面罩和可更换式面罩的过滤元件 应标注级别,
级别用执行本标准号及年号与过滤
元件类型和级别的组合方式标注。



示例
1

KN90
过滤元件的标记为
GB 2626

2006 KN 90




示例
2

KP100
过滤元件的标记为
GB 2626

2006

KP 100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a)
直接与面部接触的材料对皮肤应无害;



b)
滤材对人体应无害;



c)
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应出现破损或变形。



a)
应不易产生结构性破损,部件的设计、组成和安装不应对使用者构成任何危险;



b)
头带的设计应可调,便于佩戴和摘除,应能将面罩牢固地固定在脸上,且佩戴时 不应
出现明显的压迫或压痛现象,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



c)
应尽可能具有较小的死腔和较大的视野;



d)
在佩戴时,全面罩的镜片不应出现结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



e)
使用可更换过滤元件、
吸气阀、
呼气阀以及头带的呼吸防护用品应采用方 便更换的设
计,并且能使使用者随时和方便地检查面罩与面部的佩戴气密性;



f)
呼吸导管不应限制头部活动或使用者的行动,
不应影响面罩的密合性,
不应出现限制、
阻塞气流的情况。



g)
随弃式面罩的结构应能保证与面部的密合,且应在使用寿命期内不出现变形。

5.2
外观检查



按照
6.1
方法检查。



样品表面不应破损、
变形和有明显的其他缺陷,
部件材料和结构应能耐受正常使用条件
及可能遇到的温度、 湿度和机械冲击,头带应可调,可更换式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
全面罩的镜片在佩戴时不应出现结 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

6.2
方法经温度湿度预处理和机
械强度预处理后,
部件不应脱落、
损坏和变形。
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标识和制造商所提供的各
种信 息。

5.3
过滤效率



用氯化钠
(NaCl)
颗粒物检测
N
类过滤元件,
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DO P

dioctyl phthalate)
或性质相当的油类颗粒物(如石蜡油)检 测
P
类过滤元件。



按照
6.3
方法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每个样品的过滤效率应始终符合表
2
的要求。

5.4
泄漏性



按照
6.4
方法检测。

页眉内容



有呼吸导管时,呼吸导管应作为面罩的组成部分进行检测。

5.4.1
随弃式面罩的
TIL


随弃式面罩的
TIL
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5.4.2
可更换式半面罩的
IL


当以每个动作的
IL
为评价基础时
(

10
人×
5
个动作
)

50
个动作中至少有
46
个动作的
IL
应小于
5
%;并且,在以人的总体
IL
为评价基础时,
10
个受试者中至少有
8
个人的总体
IL
应小于
2
%。

5.4.3
全面罩的
IL


当以每个动作的IL
为评价基础时
(

10
人×
5
个动作)
,每个动作的
IL
应小于
0.05
%。

5.5
呼吸阻力



按照
6.5

6.6
方法检测。



每个样品的总吸气阻力应不大于
350 Pa
,总呼气阻力应不大于
250 Pa


5.6
呼气阀



若有呼气阀,应符合

5.6.1
呼气阀气密性



应按照
6.7
方法检测。



只检测半面罩。各样品均不得出现下述情况之一:



a)
抽气流速已经达到
500 mL

min
时,系统负压达不到
1180 Pa




b)
呼气阀恢复至常压时间小于
20 s


5.6.2
呼气阀盖



按照
6.8
方法检测。



面罩的呼气阀盖在承受表
4
规定的轴向拉力时,不应出现滑脱、断裂和变形。

5.11
镜片



按照
6.13
方法检测。



每个样品的镜片不 应破碎或产生裂纹;然后按
6.14
方法检测气密性,应满足
5.12
的要< br>求。

5.12
气密性



按照
6.14
方法检测。



在规定检测条件下,
60 s
内每个全面罩内的负压下降应不大于
100 Pa


5.13
可燃性



按照
6.15
方法检测。



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不应燃烧;如果燃烧,续燃时间不应超过
5 s


5.14
清洗和消毒



若产 品设计使用时间超过
1
个工作班,
面罩材料应能够耐受制造者推荐的清洗或消毒的处理。



清洗或消毒后的样品应符合
5.4
要求。

5.15
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按照
6.1
方法检查。



应参照
GB

T 18664
的有关规定判断制造商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5.15.1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随最小销售包装一起提供。



b)
应有中文说明。



c)
应包括使用者必须了解的以下信息:



1)
应用范围与限制;

页眉内容



2)
对可更换过滤元件,说明其与全面罩或半面罩一起使用的方法,若为多重滤料,应标
明;< br>


3)
可更换式面罩的组装方法;



4)
使用前的检查方法;



5)
佩戴方法和佩戴气密性检查方法;



6)
何时更换过滤元件的建议;



7)
如果适用,维护方法
(
如清洗和消毒方法
)




8)
储存方法;



9)
使用的任何符号和图标的含义。



d)
应对使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警示,如:



1)
适合性;



2)
密合框下的毛发会导致面罩泄漏;



3)
空气质量
(
污染物、缺氧等
)




e)
信息应明确,可增加解说、部件号和标注等帮助说明。

5.16
包装



按照
6.1
方法检查。



销售用包装应能保护产品,防止在使用前受到机械损伤和污染。

6
检测方法

6.1
表观检查



根据 各技术要求的需要
(
参见附录
A)
,在进行实验室性能检测前,应对样品进行 目测外
观检查。

6.2
预处理

6.2.1
温度湿度预处理


样品数量及要求



2
个样品为未处理样;或其他检测方法所要求的数量。


检测设备



a)
高温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
GB

T ll 158
的要求;



b)
低温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
GB

T 10589
的要求;



c)
湿热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
GB

T 10586
的要求。


检测方法



注:采用的预处理方式应避免产生热冲击。



将样品从原包装中取出,顺序按下述条件处理:



a)

(38
±
2.5)
℃和
(85
±
5)
% 相对湿度环境放置
(24
±
1)h




b)

(70
±
3)
℃干燥环境放置
(24
±< br>1)h




c)

(

30
±
3)
℃环境放置
(24
±
1)h




使样品温度恢复至室温后至少
4 h
,再进行后续检测。

6.2.2
机械强度预处理



仅适用于可更换式过滤元件。


样品数量及要求



2
个样品为未处理样;或其他检测方法所要求的数量。


检测设备



振动试验装置示意参见图
1。该装置由放置样品的钢制箱体、钢制平台、凸轮及驱动、
控制系统组成;钢制箱体固定在可垂直移 动的支架上,通过凸轮转动,使钢制箱体提升
20
mm
,然后靠自身重量落在一钢制平台上,产生一次振动;钢制箱体质量应大于
10 kg
,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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