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邦避孕套-
配方奶粉采购技术标准
采购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原料采购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乳粉前采购原料所执行的
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
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GB/T5410
乳粉(奶粉)
GB/T541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74
乳清粉卫生标准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QB/T 2492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
SB/T10206
磷脂通用技术条件
SN/T1632.3
奶粉中阪崎肠杆菌检验方法
第
3
部分荧
光
PCR
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
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标准编制、修改、发放,质控部部长
负责审批
3.2
供应部负责按标准要求进行采购
3.3
质控部负责检验与指导
3.4
生产部负责原料的保存与使用
4
物资验收技术标准
1
4.1
原材料
4.1.1
D70
脱盐乳清粉
4.1.1.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呈均一的淡黄色
组织状态
为颗粒均匀的粉末状物质,干燥,无结块,无肉眼可见杂质
滋
气
味
具有新鲜乳清固有滋味和气味,不得有酸味、异味等不良滋味和气味
冲调
70
℃水冲调不产生絮片及沉淀
4.1.1.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
3.0
脂肪,
%
≤
1.2
蛋白质,
%
≥
12
灰分,
%
≤
3.0
乳糖,
%
≥
75
酸度,
O
T
≤
13
不溶度指数,
ml
≤
0.3
杂质度,
mg/kg
≤
6
热稳定性
15%
溶液
95
℃,
10
分钟无沉淀
三聚氰胺,
mg/kg
≤
2.5
硝酸盐,
mg/kg
≤
100
亚硝酸盐,
mg/kg
≤
2
4.1.1.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
cfu/g
≤
30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
30
酵母和霉菌,
cfu/g
≤
1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2
4.1.1.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1.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
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 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督规定执行。
4.1.1.7
运输
4.1.1.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8
贮存
4.1.1.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1.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1.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3
4.1.2
D90
脱盐乳清粉
4.1.2.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呈均一的淡黄色
组织状态
为颗粒均匀的粉末状物质,干燥,无结块,无肉眼可见杂质
滋
气
味
具有新鲜乳清固有滋味和气味,不得有酸味、异味等不良滋味和气味
冲
调
70
℃水冲调不产生絮片及沉淀
4.1.2.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
3.0
脂肪,
%
≤
1.2
蛋白质,
%
≥
12
灰分,
%
≤
1.0
4
乳糖,
%
≥
75
酸度,
O
T
≤
不溶度指数,
ml
≤
杂质度,
mg/kg
≤
热稳定性
三聚氰胺,
mg/kg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13
0.3
6
15%
溶液
95
℃,
10
分钟无沉淀
2.5
100
2
4.1.2.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病菌
指
标
30000
30
10
不得检出
4.1.2.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2.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2.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
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
督规定执行。
4.1.2.7
运输
4.1.2.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2.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2.8
贮存
5
4.1.2.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2.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2.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2.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6
4.1.3
脱脂奶粉
4.1.3.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冲
调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或浅白色
为颗粒均匀的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具有纯正的乳香味,不得有酸味、异味等不良滋味和气味
70
℃水冲调不产生絮片及沉淀,经搅拌可迅速溶解于水
4.1.3.2
理化要求
项
目
水分,
%
≤
脂肪,
%
≤
蛋白质,
%
≥
酸度,
O
T
≤
不溶度指数,
ml
≤
杂质度,
mg/kg
≤
三聚氰胺,
mg/kg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指
标
4.0
2.0
32
16
0.5
12
2.5
100
2
4.1.3.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30000
30
10
不得检出
4.1.3.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3.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
合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
7
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3.6
包装
4.1.3.6.1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 、无毒、无异
味,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规定执行。
4.1.3.7
运输
4.1.3.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3.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3.8
贮存
4.1.3.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3.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3.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3.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8
4.1.4
麦芽糊精
4.1.4.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或微带浅黄色阴影
组织状态
无定形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滋
气
味
不甜或微甜,具有糊精固有的特殊气味,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冲
调
无沉淀,
2
小时后无下沉物
4.1.4.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
6.0
溶解度,
%
≥
98
PH
值
4.5
—
6.5
硫酸灰分,
%
≤
0.6
杂质度,
ppm
≤
6
碘
试
验
无蓝色反应
硝酸盐,
mg/kg
≤
100
9
2
亚硝酸盐,
mg/kg
≤
MD100
DE
值,
%
≤
MD150
MD200
10
15
20
4.1.4.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30000
30
10
不得检出
4.1.4.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4.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4.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
规定执行。
4.1.4.7
运输
4.1.4.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4.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4.8
贮存
4.1.4.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10
风、无鼠虫害。
4.1.4.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br>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4.8.3
原料不得与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 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4.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4.1.5
白
砂
糖
4.1.5.1
感官要求
11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冲
调
性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有光泽
晶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甜味纯正,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无沉淀,
2
小时后无下沉物
4.1.5.2
理化要求
项
目
等
级
蔗糖分,
%
≤
还原糖分,
%
≥
干燥失重,
%
≤
不溶于水杂质,
mg/kg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精
制
99.8
0.03
0.06
20
优
级
99.7
0.05
0.06
30
100
2
指
标
一
级
99.6
0.10
0.07
50
二
级
66.5
0.17
0.12
80
4.1.5.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30000
30
10
不得检出
4.1.5.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定 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 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5.6
包装
所有包 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
规定执行。
12
4.1.5.7
运输
4.1.5.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5.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5.8
贮存
4.1.5.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5.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5.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5.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13
4.1.6
葡
萄
糖
4.1.6.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冲
调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有光泽
流动性良好的晶状粉末,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风味柔和,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无沉淀,
2
小时后无下沉物
4.1.6.2
理化要求
项
目
水分,
%
≤
杂质度,
ppm
≤
葡萄糖含量,
%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指
标
9.5
2
98
100
2
4.1.6.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指
标
30000
14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30
10
不得检出
4.1.6.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6.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
规定执行。
4.1.6.7
运输
4.1.6.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6.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6.8
贮存
4.1.6.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6.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6.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6.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15
4.1.7
低
聚
糖
4.1.7.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或淡黄色
固体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甜味温和纯正,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16
冲
调
无沉淀,
2
小时后无下沉物
4.1.7.2
理化要求
项
目
水分,
%
≤
固形物,
%
≥
PH
值
灰分,
%
≤
杂质度,
mg/kg
≤
低聚异麦芽糖含量,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指
标
5.0
95
4.0
—
6.0
0.3
6
51
(以干基计)
100
2
4.1.7.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30000
30
10
不得检出
4.1.7.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7.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7.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
规定执行。
4.1.7.7
运输
4.1.7.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17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7.7.2
运输中应保证 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7.8
贮存
4.1.7.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7.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7.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7.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18
4.1.8
牛初乳粉
4.1.8.1
感观标准:
项
目
色
泽
滋味、气味
组织状态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浅黄色或乳黄色
具有牛初乳特有的腥和奶香味
均匀一致的粉末状或细结晶状,无结块,无肉眼可见杂质
4.1.8.2
理化标准:
项
目
蛋
白
质,
%
≥
免疫球蛋白(
IgG
)
, %
≥
脂肪,
%
≤
水分,
%
≤
复原乳酸度,°
T
≤
杂质度,
mg/kg
≤
三聚氰胺,
mg/kg
≤
指
标
40.0
12.0
5.0
60
6
2.5
4.1.8.3
卫生指标
项
目
铅(以
Pb
计)
,
mg/kg
≤
铜(以
Cu
计)
,
mg/kg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指
标
30000
100
2
19
5.0
黄曲霉毒素
M1
,
≤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阪崎肠杆菌
致
病
菌
10000
30
5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4.1.8.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8.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8.6
包装
所有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 商品计量监督规
定执行。
4.1.8.7
运输
4.1.8.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8.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8.8
贮存
4.1.8.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风、无鼠虫害。
4.1.8.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8.8.3
原料不得与有易 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20
4.1.9
维生素、微量元素使用要求
4.1.9.1
要求
4.1.9.1.1
委托供方应按照标准的要求生产提供维生素及微量
元素。
4.1.9.1.2
提供的复合型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应达到企业标准规
定的范围。
21
4.1.9.1.3
供方应协助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并定期(每半年)
对产 品进行全项检测,提供修订意见。
4.1.9.1.4
保证供货,保证按需方生产计划完成。
4.1.9.1 .5
对单体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供应单位应严格把关,
按标准要求验收。
4 .1.9.1.6
产品中使用的添加量值应符合
GB14880
及
GB276 0
的要求,按婴幼儿食品标准
GB10767
中的规定执行。
4.1.9.1.7
如使用的单体产品有变化时,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
行。
4.1.9.1.8
当需方使用配方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保证
产品质量。
4.1.9.2
产品要求
使用原料的要求
序号
1
2
3
4
6
7
8
9
10
11
12
13
产品名称
维生素
A
维生素
B
1
维生素
B
2
维生素
B
6
维生素
C
维生素
D
维生素
E
烟酸
叶酸
牛磺酸
泛酸
生物素
采用标准
GB14750-93
GB14751-93
GB14752-93
GB14753-93
GB14754-93
GB14755-93
GB14756-93
GB14757-93
GB15570-93
GB14759-93
CP2000
欧洲药典
产品中量值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22
14
Q/320282AN001-2002
胆碱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15
16
17
18
22
24
25
26
27
28
29
β
-
胡萝卜素
碳酸钙
葡萄糖酸锌
乳酸亚铁
碳酸钾
铜
碘
锰
多聚烟酸铬
5-
鸟苷酸二钠
呈味核苷酸二钠(
IMP
、
GMP
)
QB/T3798
GB8821-88
GB7898-96
GB8820-88
GB6781-86
HG2493
药典
药典
药典
Q/NPDM01-2000
QB/T3799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符合企业产品标准
4.1.9.3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3
个小
包装。
4.1.9.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 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9.5
包装
所有包装箱、包装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
味,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 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规定执行。
4.1.9.6
运输
4.1.9.6.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9.6.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 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9.7
贮存
4.1.9.7.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
23
风、无鼠虫害。
4.1.9.7.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br>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9.7.3
原料不得与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 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9.7.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4.1.10
二十二碳六烯酸(
DHA
)
4.1.10.1
产品描述:
二十二碳六烯酸的粉剂(含
10
%
DHA
)
4.1.10.2
物理形状:
外
观:本产品为均匀的自由流动的颗粒,无外来杂质,
色
泽:浅黄色
24
气
味:
DHA
特有气味,略有腥味,无异味
溶解性:在
15
(水中呈乳状液,无沉淀物)
颗粒度:
20
目通过率
100
%(标准筛)
40
目通过率大于
70
%(标准筛)
4.1.10.3
理化标准:
项
目
DHA
Tag w/w
%
≥
EPA/DHA
≤
过氧化值
Meq/kg
≤
表面油
%
≤
水分
%
≤
灰分
%
≤
砷
mg/kg
≤
铅
mg/kg
≤
汞
mg/kg
≤
指
标
10.0
0.2
2.0
0.5
5.0
5.0
0.5
0.5
0.2
4.1.10.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霉菌
cfu/g
≤
酵母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50000
30
25
25
不得检出
4.1.10.5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0.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br>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 复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
物不得复检。
25
4.1.10.7
包装
所有包装袋应清洁、干燥和 密封、无毒、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
定执行。
4.1.10.8
运输
4.1.10.8.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0.8.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0.9
贮存
4.1.10.9.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0.9.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0.9.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0.9.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26
4.1.11
花生四烯酸
4.1.11.1
产品描述:
花生四烯酸的粉剂(含
10
%
AA
)
4.1.11.2
物理形状:
外
观:本产品为均匀的自由流动的颗粒,无外来杂质,
色
泽:呈浅黄色
气
味:花生四烯酸特有气味,略有腥味,无异味
溶解性:在
15
(水中呈乳状液,无沉淀物)
颗粒度:
20
目通过率
100
%(标准筛)
40
目通过率大于
70
%
(标准筛)
4.1.11.3
理化标准:
项
目
花生四烯酸
Tag w/w
%
≥
过氧化值
Meq/kg
≤
指
标
10.0
5.0
27
水分
%
≤
灰分
%
≤
砷
mg/kg
≤
铅
mg/kg
≤
汞
mg/kg
≤
5.0
5.0
0.5
0.5
0.2
4.1.11.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霉菌
cfu/g
≤
酵母
cfu/g
≤
致病菌
指
标
50000
30
25
25
不得检出
4.1.11.5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1.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 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
不得复检
4.1.11.7
包装
所有包装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规
定执行。
4.1.11.8
运输
4.1.11.8.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1.8.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28
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1.9
贮存
4.1.11.9.1
原料 不得露天堆放,
原料仓库必须清洁、
干燥、
通
风、无鼠虫害。
4.1.11.9.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1.9.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
变质、
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有
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br>
4.1.11.9.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29
4.1.12
酪蛋白磷酸肽(
CPP
)
4.1.12.1
物理形状:
色泽:呈白色
外观:本产品为均匀的小颗粒,无外来杂质,
气味:具有产品的本身特色,无异味
4.1.12.2
理化指标:
项
目
蛋白质,%
≥
水
分,%
≤
灰
分
,%
≤
PH(2%
,
20
℃
)
杂
质,
mg/kg
≤
指
标
85.0
5.0
5.0
5.5-6.5
6
4.1.12.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菌和霉菌,
cfu/g
≤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指
标
50000
30
5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4.1.12.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30
4.1.12.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br>则判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 复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
不得复检。
4.1.12.6
包装
所有包装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和安全 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
定执行。
4.1.12.7
运输
4.1.12.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2.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2.8
贮存
4.1.12.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2.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2.8.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2.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31
4.1.13
乳铁蛋白
4.1.13.1
物理形状:
色泽:呈淡粉色
外观:本产品为均匀的小颗粒,无外来杂质,
气味:具有产品的本身特色,无异味
4.1.13.2
理化指标:
项
目
蛋白质(
N×
6.38
)
,%
≥
水
分,%
≤
蛋白质中乳铁蛋白含量,%
≥
指
标
95.0
5.0
95.0
32
灰分
,%
≤
5.0
PH(2%
,
20
℃
)
溶解性(在
20
℃水中)
2
%溶液在
600nm
处透光率,%
≥
铁结合力(
465nm
处分光光度法测(以蛋白质
计)
)
,%
≥
杂质(
10g
)
三聚氰胺,
mg/kg
,
≤
重金属(以铅计)
,
≤
70
不得检出
2.5
1 mg/kg
5.5-6.5
2
%溶液完全溶解
80
4.1.13.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菌和霉菌,
cfu/g
≤
金黄色葡萄球菌
2*1g
沙门氏菌
指
标
1000
30
50
不得检出
50g
中不得检出
4.1.13.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3.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 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
物不得复检
4.1.13.6
包装
所有包装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规
定执行。
4.1.13.7
运输
4.1.13.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33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3.7.2
运输中应保 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3.8
贮存
4.1.13.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3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br>离墙
20cm
以上。
4.1.13.8.3
原料不得与有 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3.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34
4.1.14
低
聚
果
糖
4.1.14.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指
标
白色或微黄色
固体无定型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甜味柔和清爽,带低聚果糖清香,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4.1.14.2
理化要求
项
目
水分,
%
≤
可溶性固形物中低聚果糖总含
量,
%
≥
50
指
标
5.0
4.1.14.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1000
30
25
不得检出
4.1.14.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4.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定该批原料为
35
合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
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 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14.6
包装
所有包装纸、袋 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
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督规定执行。
4.1.14.7
运输
4.1.14.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4.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4.8
贮存
4.1.14.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4.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4.8.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4.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36
4.1.15
低聚半乳糖
4.1.15.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
固体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微甜,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4.1.15.2
理化要求
项
目
蛋白质,
%
脂肪,
%
≤
低聚半乳糖,
%
≥
指
标
15
—
20
2
27
37
4.5
水分,
%
≤
不溶度指数,
ml
≤
PH
值
灰分,
%
≤
三聚氰胺,
mg/kg
≤
硝酸盐,
mg/kg
≤
亚硝酸盐,
mg/kg
≤
0.5
6.0
—
7.0
5.0
2.5
50
1
4.1.15.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10000
30
50
不得检出
4.1.15.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 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15.6
包装
所有包装纸、 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br>规定执行。
4.1.15.7
运输
4.1.15.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5.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5.8
贮存
38
4.1.15.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5.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5.8.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5.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39
4.1.16
膳食纤维(可
溶)
4.1.16.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或乳白色
精细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4.1.16.2
理化要求
项
目
聚葡萄糖,
%
≥
水分,
%
≤
葡萄糖,
%
≤
硫酸盐灰分,
%
≤
指
标
92
4
4
0.3
4.1.16.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20000
30
40
不得检出
4.1.16.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合格
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
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 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16.6
包装
40
所有包装纸、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 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规定执行。
4.1.16.7
运输
4.1.16.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6.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6.8
贮存
4.1.16.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6.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6.8.3
原料不得与 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6.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41
4.1.17
植物脂肪粉
4.1.17.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
泽
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指
标
呈均匀一致的白色
固体粉末状物质,无结块,干燥,无肉眼可见杂质
无异味及不良气味
4.1.17.2
理化要求
项
目
脂肪,
%
亚油酸,
mg/g
a
-
亚麻酸,
mg/g
蛋白质,
%
水分,
%
≤
杂质度,
mg/kg
≤
指
标
51-54
135-168
16-22
5.0-6.5
3.0
6
42
4.1.17.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细菌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酵母和霉菌,
cfu/g
≤
致
病
菌
指
标
1000
30
30
不得检出
4.1.17.4
来料检验频次
每批原料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样品,但不得少于
5
个小
包装。
4.1.17.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判 定该批原料为合
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
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 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
4.1.17.6
包装
所有包装纸、 袋应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异味,符
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br>规定执行。
4.1.17.7
运输
4.1.17.7.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17.7.2
运输中应保证卫生和安全,轻拿轻放,防止散漏、
污染,不得 与有毒、有害、易挥发、腐蚀性物品和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
4.1.17.8
贮存
4.1.17.8.1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原料仓库必须清洁、干燥、
通风、无鼠虫害。
4.1.17.8.2
原料堆放必须有垫板,
离地
10cm
以上,
离墙
20cm
以上。
4.1.17.8.3
原料不得与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
43
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仓库存放。
4.1.17.8.4
原料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44
4.1.18
总体原料包装要求及贮运方法要求
品种
D90
乳清粉
D70
乳清粉
乳糖
酪蛋白磷酸肽
脱脂粉
牛初乳
磷脂
低聚糖
低聚半乳糖
低聚果糖
按标准要求按量分装;
营养剂
外纸箱:
AB
瓦楞
内原料袋:
PE
加镀铝
运输:洁净无异味车体,不能与使原材料造成污染的物质同运
贮藏:阴凉干燥处,摆放在隔板上,位置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25kg
装,质地为牛皮纸的外袋,内衬
25kg
装塑料袋。
包装要求
品种
糊精
25kg
装,质地为塑料编织的外袋,内衬塑料袋。
葡萄糖
白砂糖
二十二碳六
烯酸
花生四烯酸
乳铁蛋白
植物脂肪粉
膳食纤维
20kg
多层纸袋包装,内衬聚乙烯
50kg
外纸桶,内衬塑料袋
包装于
2
公斤铝箔袋中,铝箔袋包装于硬纸板盒
中,产品真空包装
50kg
装,质地为塑料编织的外袋,内衬塑料袋。
包装要求
45
4.2
辅
料
4.2.1
粉罐
4.2.1.1
感官要求
项
目
气
味
要
求
无异味、异臭。
厚度均匀,无变形、偏模、凹陷、裂痕、划痕(或有极少量细小划痕)
、小洞等情况。
光滑、无杂质、黑点或油污等任何异物。
文字、图案清晰准确,无变形;套色准确,色彩鲜明 ,颜色浓淡符合标准图样;无色
斑,无色条,无偏色。
外
观
图
案
性
能
有 顶盖,有铝箔、铝箔无破裂,底盖有密封胶,撬盖与罐体结合无较松或较紧现象,
防锈透明漆涂布位置内 外正确。无假卷、卷边不完全、卷边破裂、填料挤出等。
46
4.2.1.2
理化要求
项
目
材
质
型
号
厚
度
高
度
罐
内
径
镀
锡
量
硬
度
滚
筋
铝
箔
上
油
罐身、底盖
其
它
日本进口基板,一级马口铁
300
#
0.21±
0.005 mm
120±
0.2 mm
73±
0.2 mm
E2.8/2.8
T4
材
T3
材
-
拉
盖
单面涂光油
指
标
日本进口基板,一级马口铁
502
#
0.21±
0.005 mm
175±
0.3 mm
127±
0.2 mm
E2.8/2.8
T4
材
T3
材
4
道
0.08±
0.008 mm
单面涂光油
4.2.1.3
微生物要求
项
目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酵母菌和霉菌
致
病
菌
指
标
≤200cfu/
罐
<
30MPN
≤10cfu/
罐
不得检出
4.2.1.4
焊缝要求
4.2.1.4.1
罐身焊缝要求均匀、无毛刺、无击 穿、无漏焊、
无假焊,表面光滑、无麻点,焊缝须经过氮气保护。
4.2.1.4. 2
焊缝内外涂布的食品工业级环氧酚醛涂层应涂布
均匀,在保质期内不生锈。
4.2.1.4.3
焊缝内外用
5%CuSO
4
溶液浸泡
2
分钟后不变色。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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