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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功能测试妇幼年报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2-05 19:53

眼角长细纹-会阴痒

2021年2月5日发(作者:额头有细纹)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1

活产数:
指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
(如孕周不清楚,
可参 考出生体重达
1000
克及以上)

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 收缩
4
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

上报时按男婴活产数、女婴活产数和性别不明活产数(包括两性畸形)分别上报。

2
.产妇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
(如孕周不 清楚,
可参考出生体
重达
1000
克及以上)的分娩产妇人数。上报时按农业 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产妇人数分别上
报。

3
.孕产妇保健管理情况


1
)产妇建卡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 度内产妇中,在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了保健卡、
册的人数。


2
)产 妇产前检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
妇人数。
(仅做妊 娠试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



3
)产妇产前检查
5
次及以上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
5
次及 以上产
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仅做妊娠试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 。



4

产妇孕早期产前检查人数:
指该地区 该统计年度内孕
13
周内接受产前检查的产妇
人数。


5

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和产后
42
天内至少一次
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产妇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含量小于
90

/
升。


6
)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 的按一人统计。


7
)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 孕期至产时接受艾滋病病毒
抗体检测的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人数。

注: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包括孕期至产时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产妇
人数
,< br>以及孕期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在孕
28
周前终止妊娠或失访的孕妇人数。


8
)产妇梅毒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 接受过一次及以上梅毒检
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


9
)产妇梅毒感染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梅毒检测的产妇中确诊为感染梅
毒的人数。 诊断标准要求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TPHA/TPPA
)阳性。



10

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 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
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产妇人数。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


11

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乙肝表面 抗原检测的产
妇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数。



12)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孕早期和孕中期(
7-20
周)
用血清学方法对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

21
三体)

18
三体和神经管畸形这三种先天性缺陷和
遗传性疾病筛查的孕产妇人数(进行过多次筛查者按一人统计)< br>。暂不包括超声学筛查。


13

孕产妇产前筛查高危人数 :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接受产前血清学筛查的孕产妇
中筛出高危的人数,暂不包括超声学筛查 出可疑胎儿畸形的孕产妇人数。


14

孕产妇产前诊断人数:指 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 疗保健机构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
/

遗传性疾病诊断的孕产妇人数。
包括 超声诊断、
细胞遗传学诊断和分子遗传学诊断
(不包括
只做遗传咨询者)
。< br>

15

孕产妇产前诊断确诊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 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中确诊
的先天性缺陷和
/
或遗传性疾病的人数。



16
)产妇产后访视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后
2 8
天内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后
访视的产妇人数。


17

产妇系统管理人数: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
从妊娠至产后
28
天内有过早孕检查、至少
5
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
4
.接生情况



1
)住院分娩活 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取得助产技术资质的机构分娩的活产
数。



2
)剖宫产活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采用剖宫产手术分娩的活产数。



3
)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活产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非住 院分娩的活产中采
用新法接生的活产数,其中新法接生是指产包、接生者的手、
产妇的外阴部、 脐带四消毒并
由医生、助产士和接受过培训并取得
《家庭接生人员合格证》
的人员接生 的活产数
(不含只
用脐带卷接生的活产数)



4
)新法接生活产数:指住院分娩的活产数和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的活产数之和。

5
.孕产妇高危管理


1
)高危产妇人数:在妊娠期有某 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
儿或导致难产的产妇人数。
孕期只要出现高危 因素,
无论临产前是否纠正均按一例高危统计。


常见高危因素如下:

①孕妇年龄小于
18
岁或大于
35
岁,身高低于米;

②有异常妊娠病史者;

③妊娠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
胎盘早剥、
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
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

④各种 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病、肾脏病、肝炎、甲亢、血液病及病
毒感染等;
< br>⑤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
如胎位异常、
巨大胎儿、
多胎妊娠、
骨盆异常 、
软产道异常等;

⑥胎盘功能不全;

⑦妊娠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

⑧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2
)高危产妇管理人数:指对筛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高危管理的要 求进行了管理并登
记的产妇人数。



3
)高危产 妇住院分娩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住院分娩的高危产妇人数。

6
.孕产妇死亡


1

孕产妇死亡人数:
妇女在妊娠期至妊娠结束后
42
天以内,
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
处理有关的 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7
.围产儿情况


1
)低出生体重儿数:指出生体重低于
2500
克的活产数。




2
)死胎数:指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
1000
克及以
上)的胎儿在宫内死亡的例数。
(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数。





3


死产数:
指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
1000
克及以
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例数。
(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




4


早期新生儿死亡数:指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
1000
克及以上)的新生 儿在产后
7
天内死亡的人数。早期新生儿死亡数分性别统计。


5
)围产儿死亡数:包括死胎数、死产数、早期新生儿死亡数。
(不含因计划生 育要求
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死产数。


8
.新生儿破伤风情况



1
)新生儿破伤风:指

①活产,生后
2
天内正 常吸吮,哭叫;②出生后第
3

28
天内
发病;③发病后不能吸吮, 进食困难,强直,抽搐。必须符合上述三项标准者才可诊断为新
生儿破伤风。

(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1
.儿童数:分别填写
7
岁以下、
5
岁以下和
3
岁以下三个年龄段的儿童人口数。计算年龄均以当年
9

30

24
时为标准时点。


1

7
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
9

3 0
日不满
7
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2

5
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
9

30
日不满
5
周岁 的全部儿童数。


3

3
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
9

30
日不满
3
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2

5
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以下三项儿童死亡指标分性别统计,性别分为:男、女、性别不明(包括两性畸形)



1

5
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
5
周岁 的儿童死亡人数。满
5
周岁的儿童死
亡不计在内。


2< br>)婴儿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
1
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人数。满
1
周岁的 儿童死亡不
计在内。


3
)新生儿死亡数:指出生至
28
天内(
0

27
天)死亡的新生儿数。满
28
天死 亡的
新生儿不计在内。

3.
6
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1
)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0-5
个月婴儿进行母乳喂养调查的人数 。


2
)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
0-5
个月婴儿中过去< br>24
小时内(调查前
24
小时内)喂养
过母乳的人数,含纯母乳喂养。


3

纯母乳喂养人数:
调查的
0-5
个月婴儿中过去
24
小时内纯母乳喂养的人数。
纯母
乳喂养是指调查前
24
小时内,除喂母乳外,不添加任何辅助食品和饮料及水,但在有医学
指征情况下可加少量 维生素、矿物质和药物。

4.
7
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1
)新生儿访视人数:指接受
1
次及
1
次以上访视的新生儿 人数。


2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 管理办法》接受过
苯丙酮尿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3
)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接受过甲 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4
)新生儿 听力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听力筛
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 一人上报。


5

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指
7
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接受
1
次及以上体格
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总 人数。一个儿童当年如接受了多次查体,也只按
1
人计算。


6< br>)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
3
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 求接受生长
监测或
4

2

1
(城市)

3

2

1
(农村)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儿童数。 新生儿访
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在内。

5

5
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

评价标准:采用
20 06
年世界卫生组织(
WHO
)标准(见附录二)


(< br>1
)体重检查人数:
5
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进行体重测量的实际人数。进行 体检
但未测量体重、或仅在出生时测量体重但在该统计年度内未再进行体重测量的人不计在内。
在该年度内进行多次体重测量者也只按
1
人统计。


2
) 体重
<
(中位数
-2SD
)的人数:对照
WHO
标准的体重 参考值,计算
5
岁以下儿童在
该统计年度内至少有一次测量体重低于同年龄标准人群体 重中位数减
2
个标准差的人数
(低
出生体重不包括在内)



3
)血红蛋白检查人数:
6
个月至
4

(
不满
5

)
儿童应测查血红蛋白者中,进行了
血红蛋白检 查的人数。


4

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
在进行了血红蛋 白检查的
6
个月至
4

(
不满
5

)
儿童中,
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小于
90

/
升。

(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 br>上报指标包括:活产数、
5
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婴儿死亡数、新生儿死亡数、早期新生< br>儿死亡数(活产数和儿童死亡指标分男、女、性别不明分别进行统计)
、孕产妇死亡数、死
胎数、
死产数。
指标说明参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说明和孕产妇保健和健康< br>情况年报表说明。

(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1

20

64
岁妇女人数: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
20~64
岁户籍妇女人数(可以以省级为
单位收集该项数据)



2

实查人数:
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妇女常见病筛查的
20~64< br>岁户籍妇女人数
(不包括因疾病到妇科门诊就诊的人数)


3

妇女常见病患病总人数:
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进行妇女常见病筛查时查出的患生殖
系统疾病和乳腺疾病的人数(如一人患两种病按一个人统计)


4
.阴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患病人数:根据病史、临床
表现、实 验室检查、病理诊断确诊的患病人数。

5.
宫颈炎定义:具备以下一个 或两个体征的,可诊断为宫颈炎:

1
)于宫颈管或宫颈
管棉拭子标本上,肉 眼见到脓性或黏液脓性分泌物;

2
)用棉拭子擦拭宫颈管时,容易诱发
宫颈 管内出血。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1
. 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例数:指该统计年度内本地区(本机构)施行放、取宫内
节育器术;输精管、输 卵管绝育术;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中期引产
术)
;放置和取出皮下埋植 的例数之和。要求按手术的次数计算,如一人在同一统计年度内
接受两次人工流产术,统计例数应为2


2
.宫内节育器手术:


1
)放置宫内节育器例数:用器械经阴道在宫腔内放置各种宫内节育器以达到避孕目
的的例数。



2
)取出宫内节育器例数:用器械经阴道自宫腔取出各类宫内节育 器的例数(含人工
流产时取出宫内节育器)


3
.绝育手术:


1
)输精管绝育例数:用各种方式结扎 和切除一小段输精管,使精子不能排出体外,
以达到绝育目的的例数(含输精管粘堵术)



2
)输卵管绝育例数:用各种方式经腹腔(含阴道)结扎和 切断输卵管的一小段,阻
断精子和卵子相遇,以达到绝育目的的例数(含输卵管粘堵绝育术)


4
.流产:


1

负压吸引术例数:

13
周以内采用负压吸引术人工终止妊娠的例数
(不包括因负
压吸 引手术或钳刮手术不全或失败、药物流产不全或失败等的再次手术)

药物流产不全是指用药后 胚囊自然排出,
在随诊过程中因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而施行刮
宫术(刮出物必须经病理检查证实 为绒毛组织或妊娠蜕膜组织)



2
)钳刮术例数:孕
1 5
周以内采用钳刮术终止妊娠的例数。


3
)药物流产例数:孕早 期用药物终止妊娠的例数(药流失败或药流不全再进行手术
者仍计为药物流产)




4
)中期引产例数:孕
13
周至孕
27
周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的例数。包括雷弗诺尔、
前列腺素类药物、水囊等各种方法的引产(除外 钳刮术)
。包括治疗性引产。

5
.皮下埋植


1
)放置皮下埋植例数:采用皮下埋植法进行避孕的例数。


2
)取出皮下埋植例数:将皮下埋植物取出,终止避孕的例数。

6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在计划生育手术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术中或术后生殖器官或
邻近器官 和组织的损伤、感染等病症。如同一病例存在两种以上情况时,只填一种主要的,
如子宫穿孔后感染,只 填子宫穿孔。



1
)子宫穿孔例数:计划生育手术中将子 宫壁损伤、穿破,含单纯子宫壁损伤及合并
内脏如肠管、网膜等损伤的例数。



2
)感染例数:术前无生殖器炎症,术后两周内出现与手术有关的生殖器官(绝育术
后腹壁)感染的例数。



3
)阴囊血肿例数:因输精管绝育术引起的手术部位阴囊内血肿的例数。



4
)肠管损伤例数:输卵管绝育术中将肠管损伤的例数。



5
)膀胱损伤例数:输卵管绝育术中将膀胱壁损伤的例数。



6
)手术人流(包括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不全例数:手术人工流产后阴道流血不止
(或多或少)
,排出物或清宫刮出物为胚胎、绒毛或胎盘组织的例数(包括漏吸,不包括蜕膜残留)



7
)子宫破裂例数:引产术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子宫壁裂开的例数。

7
.计划生育死亡


1

计划生育死亡总人数:
因各种计划生育手术以及药流等导致的直接死亡人数之和,
包括麻醉、手术并发症(如感染等) 造成的死亡,不包括术后因其它原因造成的死亡



2
)引产死亡 人数:因引产术而致死亡的人数。包括治疗性引产造成的死亡。

(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1
.结婚登记与婚前医学保健情况
< br>(
1
)结婚登记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本地区结婚登记人数(含初婚、再婚)



2
)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本地区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 行结婚和生
育相关疾病的医学检查人数
(即按照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要求进 行了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



3
)婚前卫生指导人数:是指对准 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
和生育有关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人数。
< br>(
4
)婚前卫生咨询人数:是指婚检医师针对医学检查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 br>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
交换意见、
提供信息,
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 上作出适宜
决定的人数。

2
.检出疾病分类:指对婚育有影响、医学上已明确诊断的疾病,按要求进行分类。



1
)检出疾病人数:是指检出对婚育有影响、医学上已明确诊断的 疾病(包括以下五
类疾病等)的人数。如果一人同时检出两种或以上疾病,按一人计算。

2
)指定传染病人数:是指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的人数。

其中性病人数:是指指定传染病人数中的性病人数。



3
)严重遗传性疾病人数: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
活能力,子代 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人数。

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智力低下、特纳氏 综合征(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
、克氏综合征
(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
、真假两性畸形 、成骨发育不全、双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双眼先天
性无虹膜、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遗传性先天性聋哑、
DOWN

S
综合征(
21
三体)等。




4
)有关精神病人数:是指患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 型精神病的
人数。



5

生殖系统疾病 人数:是指患除性病外的生殖器官感染、肿瘤、
畸形等疾病的人数。


6< br>)
内科系统疾病人数:
是指患对婚育有影响的内科疾病
(如风湿性心脏病、糖尿 病、
肾病等)的人数。

3

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是指医生 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提出医学上认
为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暂缓结婚或尊重受检者意愿的意见。



1
)对影响婚育疾病的医学意见总人数:是指下述四类人数之和。


2
)建议不宜结婚人数:是指发现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医
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
极重度智力低下,
不具有婚 姻意识
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等)
,医生建议不宜结婚的人数。


3
)建议不宜生育人数:是指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 重遗传性疾病或重要脏器
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其他疾病,医生建议不宜生育的人数。



4
)建议暂缓结婚人数:是指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 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
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医生建议暂缓结婚的人数。


5
)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是指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的人数。对于婚
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如乙肝大三阳患者、
艾滋病病毒 携带者等)
,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
及采取其他医学 措施的意见。受检者坚持结婚,则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

(

)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1
.发生在监测地区内的所有孕产妇死亡均要求填写一张 死亡报告卡。如属无监测地区
正式户口者,请于卡片右上角注明,并写出她的原户口所在地
(< br>省、市、县名称
)


2
.致死的主要疾病:要写明疾病的名 称
(
全称
)
,如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胎盘滞留等,
不要写致死原 因,如循环衰竭、产后大出血等,也不要以临床症状代替此项,如高热、抽搐等。

3
.编号:不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4
.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 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
度计,中专毕业以高中文化程度计,大专毕业 以大学文化程度计,半文盲以文盲计。

5
.居住地区:
“山区”项目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他地区项目中。
6
.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及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产次包括孕满
28
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
药物流产 ,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7
.末次月经: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 次妊娠者,则此项填
0
,如末次月经不详
者,此项目填
999999


8
.分娩时间:日期年、月、日按阳历填写,时间按
0

23
点的格式填写,不详者不填,
如未分娩或
28
周以前流产者,此项目填
0


9

分娩地点:
指胎儿娩出时,
孕 产妇所在的地点。
未娩或
28
周之前流产者,
此项填
0
,< br>不详者不填。

10
.分娩方式:臀牵引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毁胎术、内 倒转术均属阴道手术产范围。

11
.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包、接生者的手、产 妇的外阴部及婴儿脐带消毒,由医
生、助产士、培训过的初级卫生人员或培训过的接生员接生。

12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填写原则即注意寻找根本死因,
如死亡 直接由根本死因所致,
则填写该死因的疾病全称,
如根本死因又导致了其他的疾病或并发症,< br>则按原发并发的顺序,
将各疾病的全称填写清楚,
如:
某孕妇因妊娠期高血压疾 病并发胎盘早剥大出血死亡,
则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的顺序填写。

13
.死因分类:根据所附的孕产妇常见疾病死因分类及编号对根本死因进行分类。

14

死因诊断依据:
按最高的诊断依据填写,
如同时有临床诊断与 病理诊断则填病理诊
断,临床诊断包括实验室及其他的辅助检查。

15
.< br>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应围绕死亡的主要原因填写评审结果,
影响死亡的主
要因素应从个人、家庭、居民团体,医疗保健部门,社会其他部门三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
度、资源、 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及讨论。

(

)
儿童死亡报告卡

1
.儿童编号:要与“
0

4
岁儿童花名册”中该儿童的编 号相一致,每
1
个儿童只能有
1
个编号。儿童编号为
9
位数 字;左起第
1

2
位为儿童所在区县代码,第
3

4
位为乡
(


)
的代码,第
5

6
位为村
(
地段
)
的代码,第
7

8< br>、
9
位为儿童个人代码。

2
.报告卡中出生日期、死亡日期 :均用阳历。年只填最后两位数字,月、日只有一位
数字时,前一方格必须填“
0
”< br>。死亡年龄均填写实足年龄,出生不满
24
小时填写“
0
”天,
不满
28
天者填具体天数,满
28
天~
1

29
天者填写
1
月,不足
l
岁者填月数,超过
l
者填岁数。

3
.出生体重、孕周、出生地点:年龄小于
l
岁以 下的死亡儿童填写。

4
.死亡诊断:应写引起儿童死亡的主要疾病诊断。如儿童死亡 有二种以上疾病均起重
要作用,可都写上。

5
.死因分类:按下方的疾病分类,把相应的代码填入□。

6
.死 前治疗:指引起本次死亡疾病的治疗情况。住院指在街道
(
乡镇
)
、区县以上 医院
正式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后死亡者
(
包括在医院或出院回家死亡
)< br>。门诊治疗包括急诊、
观察室治疗未正式住院者。未就医指未接受医生治疗。同时有
2< br>种治疗情况,如“门诊”和
“住院”要填写最高治疗级别,填“住院”
。凡经村医生诊治 ,按“门诊”治疗填写。
“未治
疗”指根本未治或家长自治。

7
. 诊断级别:填写死亡疾病的最高诊断级别,如患儿曾在村卫生所、乡卫生院、县医
院诊治,应填写县医院 。

8

未治疗或未就医的主要原因:
死亡前未治疗或未就医者请填 写主要原因,
仅选一项。

9
.死因诊断依据:
(1)
病理 尸检:指在医院死亡做过尸检证实诊断的。
(2)
临床诊断:
指医疗单位根据患儿的临 床表现做出的诊断。
(3)
死后推断:指死前未经医疗单位诊治,死
因是死后分析判断 出来的。死后推断要把病情记录在“死因推断依据”
栏内,
供上级单位核
查时参考。< br>
(

)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
< br>1
.常住地:产妇常住县辖乡者属“乡村”
;其余属“城镇”
(
包括市 辖区、街道、市辖
镇、县辖镇
)


2
.出生日期:请按阳 历填写。
“年”填写四位数;
“月”

“日”填写两位数,当只有一
位数时,数字前用“
0
”补充,如
1995

1

1
日出生,则填成
1995

01

01
日。
3
.胎龄:指妊娠整周数。如
39

+6
天,填为< br>39
周。

4
.转归:指出生缺陷患儿的生存或死亡状况。分娩未发作 前死于宫内者为“死胎”
;在
分娩过程中死亡者为“死产”
;出生时为活产,而于七天 内死亡者计为“七天内死亡”

“安
乐死”计为“活产”


5
.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特指因产前确诊为出生缺陷而进行的治疗性引产;
若产前 未确诊出生缺陷,因其他原因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该项目应填“否”


6
. 诊断依据:指依据何种手段确诊为缺陷。如同时有两种以上诊断依据,请分别在各
自的代码上画圈。
7
.出生缺陷诊断:请严格按照统一的诊断标准确诊。请在相应出生缺陷名称前的代码< br>上画圈;凡有左右之分的畸形,
请在左和/或右上画圈;
如同一缺陷儿有多种缺陷,则在 每
种缺陷的代码上均画圈,
肢体短缩畸形还应在上肢和/或下肢上画圈。
此外,
如果有未列出
的缺陷,请写出病名或详细描述其特征。

8
.孕早期情况: 孕早期指妊娠的前
3
个月。如孕早期有患病、服药、接触农药及其他
有害因素,
则请在列出的病名、
药名、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上画圈,并请在括号内写出具体
名称。如有未 列出的因素,则请在“其他”栏注明。服药情况中特别要注意市面上的新药。

9
.围 产儿数:包括孕
28
周至产后
7
天正常和缺陷的活产、死胎和死产
(
不包括计划外
引产
)
。请按“例数”统计,单胎计
1
例,双 胎计
2
例,三胎计
3
例,余类推。

10
.产妇年 龄
(

)

“<
20
,指实足年龄不满
2 0
岁者;

20
~”指满
20
岁至不满
25

者;

25
~”指满
25
岁至不满
30
岁者;

30
~”指满
30
岁至不满
35
岁者;

35
~”指满
35
岁及以上者。

11
.性别不明:指出生时难以辨认性别。

12
.围产儿情况:< br>“出生缺陷例数”依据产妇常住地分城、乡填写,该例数应与《出生
缺陷儿登记卡》
的份 数相等
(
仅指≥孕
28
周引产或出生的出生缺陷病例
)
。< br>“围产儿死亡”

况中“死胎”为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

“死 产”为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
“七天内死
亡”为出生时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
(不包括安乐死
)

“胎数”中,一次妊娠为一胞
(
即双
胎、三胎及以上均为一胞
)


(

)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1.
胎婴儿编 号:
为当年当月该社区服务中心或街道,
村内出生胎婴儿的连续编号。
由保
健 机构人员核对出生名单时填写。

2.
患儿家庭情况:孕次,确诊为妊娠,孕次则计为
1
次;分娩孕周≥
28
周,则计产次
1
次。
非本地 户口指母亲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
在城市监测点指本市城区以外的流动
人口,
在农村监测点指本县以外的流动人口,
不包括城区与城区、
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
口 。必须准确填写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于随访。

3.
患儿基本情况:出生孕周按 实足孕周填写,如
36

+6
天计为
36
周。胎数,双胎及
多胎妊娠应在同卵还是异卵选项上划“√”
。转归指妊娠
28
周至生后
42
天内患儿的生存或
死亡情况,分娩前死于宫内者为“死胎”
,在分娩过程中死亡 者为“死产”
,出生时为活产,
而于
42
天内死亡者,根据其死亡时间,选择 相应项目填写。出生地点应写明详细地点或医
院名称。

4.
出生缺陷诊断情 况:
每个患儿最多可填
4
种缺陷,
请从严重的缺陷开始填写,
若缺陷
超过
4
个,应补充在后。体表畸形可从部位、大小、形状、颜色等方面来描述临床特征 ,描
述的具体内容及要点参考第五章内容。
内脏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
重在诊断准确,
临床特征
描述应体现疾病的严重程度。
诊断依据指该种缺陷最后的确诊方法,
若有两种以上诊断依据,
请同时在相应的选项上划“√”


5.
非 本地户口:
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妇分娩的婴儿。
在城市监测点指本市
城区 以外的流动人口,
农村监测点指本县以外的流动人口,
不包括城区与城区、
乡镇与乡镇
之间的流动人口。

6.
性别:按男、女、两性畸形和不详填写。

7.
孕周:按实足孕周填写,如
36
周+
6
天计为
36
周。

8.
胎数:按单胎、双胎、多胎填写。

9.< br>出生地点:按医院、街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家中、途中填写。个体诊所归
为村卫生室。

10.
妊娠结局:按活产、死胎、死产填写。活产是指出生后有呼吸、心跳、脐带搏 动和
随意肌收缩四种生命现象之一者,死胎指分娩前死于宫内者,死产指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

11.
监测期转归:出生缺陷是指被诊断为出生缺陷。在监测期限内若新发现出生缺陷或
者死亡,应在“备注”栏详细写明具体诊断或者死亡的时间、疾病名称和死亡原因。

(十一)健康教育所(中心)业务工作调查表

1.
专业技术培训:
对下级健康教育或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机构提供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

2.
专业技 术指导:
对下级健康教育或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机构提供健康教育专业技术指
导,包括技术指导 、督导、考核评估等。

3.
合办栏目:指与媒体有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固定栏目合作。

4.
合办节目:指与媒体合办的专题节目,包括专题片、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等。

5.
活动报道:指媒体对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的报道,包括新闻、滚动字幕等。

6.
网站:
指本机构主办或参与的面向公众的网站或主页,
网页内容与健康教
育相关。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
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
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 分子之家,
父亲在朝中做官,
精读诗书,
母亲知书答
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 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
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
聪明伶 俐,
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
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 诗我的笑,无可置
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 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青春的我如
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 水也被自然
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
脚任 水流轻抚。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
家 庭的衰败,
社会的改变,
消磨着我
那柔弱的心。
我几乎对生活绝望,
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
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 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
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
有笑声也有泪水,
有鼎盛也有衰落。
我始终无法客观的
评价我的一生。
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
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
可我
发现我错了。于是在 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 既不着名也不出众,
但我拥有一切的幸
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 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
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
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 息吹进明亮的教室,
我坐在教室
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我拿起手中的笔, 不禁想起曾经作
诗的李清照,
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
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
用最朴实的语言,
写下了一时的感受:

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
每个人都会 有不如意的地方。
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
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br>
“富不读书富不久,
穷不读书终究穷。
”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 br>之人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
快乐。< br>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
人交往,< br>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
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
但只要有自
信,总有 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
鹅”……

我读完了 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
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
并把故
事讲给了外婆听,< br>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
还吵着闹着多
看几本名着。
于是 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
她起先自己读,
读到不认识的
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 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渐渐的,自己的
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
与此同时我 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
读的乐趣大,
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 趣大。
于是,
我便发展
“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
每每遇到好书大 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
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
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
我生气地哭了,
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
“孩子 小,
应该让着点。
”外婆却不服气的说:
“我这一把年纪的了,
怎么没人让我 呀”大
家人你一言我一语,
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
悲欢离合,< br>读
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读一本好
书,如 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书是我的老
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书是我 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书是一把钥匙,给我
敞开了知识的大门;
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 br>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
其实
读书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
不是一个人闷 头苦读书;
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
人分享,
独自品位;
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 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
而是
懂得与朋友,
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
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
这所有的一
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

我 阅读,故我美丽;我思考,故我存在。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我从读
书中受到了教益。
当看 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
我便想到培根所说
的话:
“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 不读书的人,
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
最可怜的
人是与书无缘的人。
”许许 多多的作家、
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
例如毛泽东主席,
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 便进入忘我的境界。

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航标,读书,读好书,是我无 怨
无悔的追求。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道”,
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 br>如果读者获得书中
的“味”,
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
如果他的谈 吐中有风味,
他在
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
我认为 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
一样,
必然是有选择性的 ,
属于个人的。
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
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 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

读书跟吃东西一样,
“此人吃来是蜜糖,
他人吃 来是砒霜”。
教师不能以其
所好强迫学生去读,
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 。
如果读者对他所读
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

所以 ,永远记得,这世间上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
种环境,
和生命中的某个 时期必读的书。
读书和婚姻一样,
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
注定的。

纵 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一定应当在合
适的时候。
当一个人的 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
那本杰作
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
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
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 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
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四十学
《易》
是一种味道,
到五十岁,
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

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


多读书,
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
可以让你在写作文的方法 上用的
更好。
在写作的时候,
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
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



多读书,可以让 你全身都有礼节。俗话说:
“第一印象最重要。”从你留给
别人的第一印象中,
就可以 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多读书可以让人感
觉你知书答礼,颇有风度。

多读书,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
培根
先生说过:

知识就是 力量
。”不
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
不断地成长。
从书中,
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 br>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
友。



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
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
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
你又向你 自
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



多读书,也能使你的心 情便得快乐。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
读书可以调节身体的血管流动,
使你身心健 康。
所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也是一种
无限快乐的事情。用读书来为自己放松心情也是一种十分明 智的。


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 后的
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
生活里没有书籍
,
就好象没有阳光
;
智慧里没有书

,
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

]
莎士比亚
)。“一本新书象一艘船
,
带领
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
,
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
瑞士
]
凯勒)。“不
读书就没有真正的学问
,
没有也不可能有欣赏能力、文采和广博的见识。……不
读书的 人就不是一个完人。”(
[

]
赫尔岑
)。多读书
,
可以开阔视野
,
增长
见识
,
启迪智慧
,
可以使自己在工作中有所创造
,
有所成就
;
多读书
,
可以丰
富自己的知识宝库
,
进一步懂得生活
,
可以提高自己的文采和对艺术的欣赏能

,
可以变“下里巴人”为“阳春白雪”
,
从而使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采
,

满情趣。


书是随时在近旁的顾问
,
随时都可以供给你所需要的知识
,

且可以按照你的心意
,
重复这顾问的次数。”
(凯勃司)。
知识就是力量
,
科学
技术就是生产力。
要想建设一个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
没有一定的
科学技术水平是不行的
;
科学技术仅为少数人所掌握
,
也是不行的
,
尤其是在
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
,
更是如此。
而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上学学习
,
是不可能
的。那么
,
就只有在工作中学习
,
利用一切可以 利用的时间和条件自学。在自学
过程中
,
不可能人人都能得到指导老师
,
那么
,
最好的老师就是书籍。

“书籍
蜿蜒伸入我们的心灵
,
诗人的诗句在我们的血流里舒缓地滑行。
我们年轻时诵读
它们
,
年老时仍然铭记它们。
我们读到他人的遭遇
,
却感到身历其境。
书籍到处
可得
,
而且价廉物美。
我们就 象呼吸空气中的氧一样吸收书中的营养。

([

]

慈利特
)
。读书有这样多的好处
,
而书籍又可
随时随地
买到
,
并且花钱不多
;


,
工作之余也是足够的
;
精力
, 20
岁左右的小伙子和姑娘们是充沛的。这种
年龄
,
记忆力旺盛
,
分析判断能力
也已达到一定程度
,
且无家室之累
,
正是集
中精力学习知识的
黄金时代
,
千万不要白白地浪费掉。
中国有句古话
:

少壮不
努力< br>,
老大徒伤悲”。待到自己在曲折的人生中悟出应该多学本事的道理
,
想学
的时候
,
由于年龄的增长
,
记忆力衰退
,
由于家庭的重负
,
精力集中不起来
,
那时想学也学不好了。
与其那时悔恨终生
,
倒不如现在就努力学习。

“学海无
涯勤是岸
,
云程有路志是梯”
,
“勤奋能点燃智慧的火苗
,
懒惰是埋葬天才的坟
墓”。“业精于勤
,
荒于嬉
;
行成于思
,
毁于随。”(
[

]
韩愈)。成功的喜

,
永远都是只属于那些勤奋好学
,
勇于攀登的人们。

如果你们
,
年轻的人们
,
真正希望过
‘很宽阔
,
很美好的生活’
,
就创造它吧
,
和那些正在英勇地建立空
前未有的、宏伟的事业的人手携手地 去工作吧。”(
[

]
高尔基
)。为了能够
工作得更好和生活得更美好
,
读书学习吧
,
年轻的朋友
!
古人云: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颜如玉
。”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
言 ,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读史
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和 《果壳中的宇宙》,畅游在粒子、生命和星体的处境
中,
感受智慧的光泽,
犹如攀登高 山一样,
瞬间眼前呈现出仿佛九叠画屏般的开
阔视野。于是,便像李白在诗中所写到的“庐山秀 出南斗旁,屏风九叠云锦张,
影落明湖青黛光”。

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 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
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 br>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
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
心田,使 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读罗曼罗兰创作、傅雷先生翻译的《名人传》,让
我们从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 量和战斗的勇气,
更让我们明白:
唯有真实的
苦难,
才能驱除罗曼谛克式幻想 的苦难;
唯有克服苦难的悲剧,
才能帮助我们担
当起命运的磨难。
读海伦凯勒 一个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
感受遭受不济命运
的人所具备的自强不息和从容豁达,
从而让我们在并非一帆风顺的人生道路上越
走越勇,做命运真正的主宰者。在书籍的带领下,我们不断磨 炼自己的意志,而
我们的心灵也将渐渐充实成熟。

读书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过 滤出一股沁
人心脾的灵新之气,甚至还可以营造出一种超凡脱俗的娴静氛围。





















































眼角长细纹-会阴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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