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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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最新诊疗指南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
学组
《中
华儿科杂志》
编辑委员会
(
2008
年修订
)
前言
支气
管哮喘
(
以下简称
哮喘
)
是儿童期最常见的慢性疾病,
近十余年来我
国儿童哮喘的患病率有
明显上升趋势,
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
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
和经济负担。
众多研究证明,
儿童哮喘的早期干预和管理有利于疾病的控制,
改善
预后。
本指南是在我国
2003
年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
(
试
行
)
》
的基础上,
参照近年国内外发表的哮喘防治指南和循证医学
证据,
并结合我国儿科临床实践的特点重新修订,
为儿童哮喘的规
范化诊断和防治
提供指导性建议。
[
定义
]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
包括炎性细胞
(
嗜酸性
粒细胞、
肥大细胞、
T
淋巴细胞、
中性粒细胞等
)
、
气道结构细
胞
(
气道平滑肌
细胞和上皮细胞等
)
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
性疾病。
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易感个体气道高反应性,
当接触物理、
化学、
生物
等刺激因素时,
发生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
从而引起反
复发作的喘
息、
咳嗽、
气促、
胸闷等症状,
常在夜间和
(
或
)
清晨
发作或加剧,
多数患儿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
诊断
]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
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
吸系统解剖、
生理、
免疫、
病理特点不同,
哮喘的临床表型不同,
对药物治疗反应和协
1
/
15
调配合程度等的不同,
哮喘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也有所不同。
一、
诊断标准
1
.
反复发作喘息、
咳嗽、
气促、
胸闷,
多与接
触变应原、
冷空气、
物理、
化学性刺激、
呼吸道感染以及
运动等有关,
常在夜间和
(
或
)
清晨发作或加剧。
2
.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
以呼气相为主的哮
鸣音,
呼气相延长。
3
4
.
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
咳嗽、
气促和胸闷。
5
.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
(
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
)
,
应至少具
备以
下
1
项:
(1)
限:
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2)
证实存在可逆性
气流受
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吸入速效
2
受体激动剂
[
如沙丁胺醇
(Salbutamol)]
后
15min
第一秒
用力呼气量
(FEV1)
增加
12
%或②抗哮喘治疗有效:
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
(
或吸人
)
糖皮质激素治疗
1-2
周后,
FEV1
增加
12
%;
(3)
最大呼气流量
(PEF)
每日变异率
(
连续监测
1
~
2
周
)20
%。
符合第
1
~
4
条或第
4
、
5
条者,
可以诊断为哮喘。
二、
5
岁以下儿童喘息的特点
1
.
5
岁以下儿童喘息的临
床表型
和自然病程:
喘息在学龄前儿童是非常常见的临床表现,
非哮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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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
童也会发生反复喘息。
可将
5
岁以下儿童喘息分成
3
种临床表型:
(1 )
早期一过性喘息:
多见于早产和父母吸烟者,
喘息主要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肺的
发育延
迟所致,
年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
大多数患儿在生
后
3
岁之内喘
息逐渐消失。
(2)
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
(
指
3
岁前起病
)
:
患儿主要表现为与急性
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的反复喘息,
本人
无特应症表现,
也无家族过敏性疾
病史。
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
部分患儿在
12
岁时仍然有症状。
小于
2
岁的儿童,
喘息发作的原因通常与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
染有关,
2
岁以
上的儿童,
往往与鼻病毒等其他病毒感染有关。
(3)
迟发性喘息
/
哮喘:
这些儿童有典型的特应症背景,
往往伴有湿
疹,
哮喘症状常迁
延持续至成人期,
气道有典型的哮喘病理特征。
但是应该注意,
第
1
、
2
种类型的儿童喘息只能通过回顾
性分析
才能做出鉴别。
儿童喘息的早期干预有利于疾病的控制,
因此不宜在对患者进
行初始
治疗时即进行如此分类。
2
.
5
岁以下儿童喘息的评估:
80
%以上的哮喘起始于
3
岁前,
具有肺功能损害的持续性哮喘
患者,
其肺功能损害往往开始于学龄前期,
因此从喘息的学龄前儿
童中把可能发展
为持续性哮喘的患儿识别出来进行有效早期干预是
必要的。
3
/
15
但是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和指标,
可用于对学龄前喘息
儿童作
出哮喘的确定诊断。
喘息儿童如具有以下临床症状特点时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
(1 )
多于每月
1
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
(2)
活动诱发的咳嗽或喘
息;
(3)
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
(4)
喘息症状持续至
3
岁以后。
哮喘预测指数能有效地用于预测
3
岁内喘息儿童发展为持续
性哮喘
的危险性。
哮喘预测指数:
在过去
1
年喘息
4
次,
具有
1
项主要危险因素或
2
项次要危
险因
素。
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1)
父母有哮喘病史;
(2)
经医生诊断为特应性皮炎;
(3)
有吸
入变应原
致敏的依据。
次要危险因素包括:
(1)
有食物变应原致敏的依据;
(2)
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
4
%;
(3)
与感冒无关的喘息
如哮喘预测指数阳性,
建议按哮喘规范治疗。
尽管存在过度治疗的可
能性,
但与使用抗生素相比,
抗哮喘
药物治疗能明显减轻学龄前儿童喘息
发作的严重程度和缩短喘息时
间。
因此,
对于反复喘息而抗生素治疗无效的学龄前儿童建议使用
抗哮喘
药物诊断性治疗
2
~
6
周后进行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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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强调,
学龄前喘息儿童大部分预后良好,
其哮喘样症状随
年龄增
长可能自然缓解。
因此,
对这些患儿必须定期
(3
~
6
个月
)
重新评估以判断是否需
要继
续抗哮喘治疗。
三、
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断
咳嗽变异性哮喘
(CVA)
是儿童
慢性
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
以咳嗽为惟一或主要表现,
不伴有明显
喘息。
诊断依据:
(1)
咳嗽持续
4
周,
常在夜间和
(
或
)
清晨发作或加重,
以干咳
为主;
(2)
临床上无感染征象,
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
(3)
抗哮喘药物诊断
性治疗有效;
(4)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
(5)
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和
(
或
)PEF
每日变异率
(
连续监测
1
~
2
周
)20
%;
(6)
个人或一、
二级亲
属特应性疾病史,
或变应原检测
阳性。
以上
1
~
4
项为诊断基本条件。
四、
哮喘诊断和病情监测评估的相关检查
1
.
肺功能检测:
肺功能测定有助于确诊哮喘,
也是评估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控
制水平
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于
FEV1
正常预计值
70
%的疑似哮喘患儿,
可选择支气管激
发试
验测定气道反应性,对于
FEV1
正常预计值
70
%的疑似哮喘患
儿,
选择
支气管舒张试验评估气流受限的可逆性,
支气管激发试验
阳性、
支气管舒
张试验阳性或
PEF
每日变异率
(
连续监测
1
~
2
周
)20
%均有助于确诊哮
喘。
2
.
过敏状态检测:
5
/
15
吸入变应原致敏是儿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主要危险因素,
儿
童早期
食物致敏可增加吸入变应原致敏的危险性,
并可预测持续性
哮喘的发生。
因此,
对于所有反复喘息怀疑哮喘的儿童,
尤其无法配合进行
肺功能
检测的学龄前儿童,
均推荐进行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或血清
变应原特异性
IgE
测定,
以了解患者的过敏状态,
协助哮喘诊断。
也有利于了解导致哮喘发生和加重的个体危险因素,
有助于制
定环境
干预措施和确定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案。
3
.
气道无创炎症指标检测:
痰或诱导痰中嗜酸性粒细胞、
呼出气一氧化氮
(FeNO)
水平等,
可作
为哮喘气道炎症指标。
虽然目前尚无前瞻性研究证实这些无创炎症指标在儿童哮喘诊断
中的确
切价值,
但这些指标的监测有助于评估哮喘的控制水平和制
定最佳哮喘治疗方案。
[
分期与分级
]
一、
分期
哮喘可分为三期:
急性发作期
(acute exacerbation)
、
慢性持续期
(chronic persistent)
和临床缓解期
(clinical remission)
。
急性发作期是指突然发生喘息、
咳嗽、
气促、
胸闷等症状,
或
原有
症状急剧加重;
慢性持续期是指近
3
个月内不同频度和
(
或
)
不同程度地出
现过喘息、
咳嗽、气促、
胸闷等症状;
临床缓解期
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
疗症状、
体征消失,
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
前水平,
并维持
3
个月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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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级
哮喘的分级包括病情严重程度分级、
哮喘控制水
平分级
和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
1
.
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
病情严重程度分级主要用于初次诊断和既往
虽被诊断但尚未按
哮喘规范治疗的患儿,
作为制定起始治疗方案级别的依据
(
表
1 )
。
2
.
控制水平的分级:
哮喘控制水平分级用于评估已规范治疗的哮喘患
儿是否达到哮
喘治疗目标及指导治疗方案的调整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
以哮喘控制水平为主导的哮喘长期治疗方案可使患者得到更充分
的治
疗,
使大多数哮喘患者达到临床控制
(
表
2)
。
3
.
哮喘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
哮喘急性发作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过程,
以呼气流量降低为
其特征,
常因接触变应原、
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
其起病缓急和病情轻重不一,
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
偶尔
可在数
分钟内即危及生命,
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
以便给予及
时有效的紧急
治疗。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分级见表
3
。
[
治疗
]
一、
治疗的目标
(1)
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
(2)
维持正常活动,
包括运动能力;
(3)
使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
(4)
预防
哮喘急性发作;
(5)
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
(6)
预防哮喘导
致的死亡。
二、
防治原则
哮喘控制治疗应越早越好。
要坚持长期、
持续、
规范、
个体化治疗原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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