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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包皮视频《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16年版)》要点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1-31 06:30

乳腺癌免疫组化-章建平

2021年1月31日发(作者:牙颈部楔状缺损)
.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2016
年版)》要点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
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
我国支气管哮
(简称哮喘)
的患病率正呈现快速上升趋势,
成为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的
慢性 气道疾病之一。规范化的诊治是提高哮喘防治水平的基础。

一、定义

哮喘 是由多种细胞包括嗜酸性粒细胞、
肥大细胞、
T
淋巴细胞、
中性粒细胞、平滑肌细胞、
气道上皮细胞等,
以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
其临< br>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
气急、
胸闷或咳嗽等症状,
常在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
重,
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后缓解,
同时伴有可变的气流受限和气道高反
应性,
随着病程的延长可导致一系列气道结构的改变,
即气道重塑。
近年来认识到哮喘是一种异质性疾病。

二、流行病学

(一)哮喘的患病率

目前,全球哮喘患者至少有
3
亿人,中国哮喘 患者约
3000
万人。

(二)哮喘的控制现状

近年来哮 喘规范化治疗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使我国哮喘患者的控制率明
显提高,但仍低于发达国家。

三、诊断

(一)诊断标准

1.
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⑴反复发作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 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
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⑵发作时双肺可闻散在或弥慢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⑶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
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

⑴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⑵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⑶呼气流量峰值

PEF
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
10%


PEF
周变异率>
2 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
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任一条,
并除外其他疾
病所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

(二)不典型哮喘的诊断

1.
咳嗽变异性哮喘:
咳嗽作为惟一或主 要症状,
无喘息、
气急等典型哮喘的
症状和体征,
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 检查中的任一条,
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
咳嗽。

2.
胸闷变异性哮喘 :
胸闷作为惟一或主要症状,
无喘息、
气急等典型哮喘的
症状和体征,
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
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
胸闷。

3.
隐匿性哮喘:
指无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的表现,但长期存在
气道反应 性增高者。随访发现有
14%

58%
的无症状气道反应性增高者可发展为< br>有症状的哮喘。

(三)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

(四)分级

1.

严重程度的分级:

⑴将慢 性持续期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分为间歇性、轻度持续、中度持续和重
度持续
4
级。

⑵根据达到哮喘控制所采用的治疗级别来进行分级,
在临床实践中更有用。

轻度哮喘:

中度哮喘:

重度哮喘:

2.

急性发作时的分级
(表
2


程度轻重不一。

四、哮喘的评估

(一)评估的内容

1.

评估患者是否有合并症:

2.

评估哮喘的触发因素:

3.

评估患者药物使用的情况:

4.

评估患者的临床控制水平:

(二)评估的主要方法

1.

症状:

2.

肺功能:

3.

哮喘控制测试(
ACT
)问卷:

4.

呼出气一氧化氮(
FeNO
):

5.

痰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6.

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五、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

(一)哮喘的治疗目标与一般原则

哮喘治疗目标在于达到哮喘症状的良好控制,维持正常的活动水平,
同时尽
可能减少急性发作、肺功能不可逆损害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 风险。

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原则是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为基础,
选择< br>相应的治疗方案。

哮喘治疗方案的选择既要考虑群体水平,也要兼顾患者的个体差异。

(二)药物

治疗哮喘的药物可以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
⑴控制药物:< br>需要每天使用
并长时间维持的药物,
这些药物主要通过抗炎作用使哮喘维持临床控制,< br>其中包
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ICS
)、全身性激素、白三烯调节剂、长效β
2
-
受体激动
剂(
LABA
)、缓释茶碱、色甘酸钠 、抗
IgE
单克隆抗体及其他有助于减少全身激
素剂量的药物等;
⑵缓解药物 :
又称急救药物,这些药物在有症状时按需使用,
通过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从而缓解哮喘症状,
包括速效吸入和短效口服
β
2
-
受体
激动剂、全身性激素、 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等。

1.
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 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
慢性持续
期哮喘激素吸入为首选途径。

⑴吸入 给药:
ICS
局部抗炎作用强,
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
所需剂量较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

⑵口服给药:对于大剂量
ICS
联合
L ABA
仍不能控制的持续性哮喘和激素依
赖型哮喘,可以叠加小剂量口服激素维持治疗。

2.
β
2
-
受体激动剂:

⑴短效
β
2
-
受体激动剂(
SABA
):常用药物如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等。 该类
药物吸入治疗是缓解轻至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
也可用于预防运动性哮
喘 。

⑵长效
β
2
-
受体激动剂(
LABA
):
LABA
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可维持
12h
以上。
目前在我 国临床使用的吸入型
LABA
有沙美特罗、
福莫特罗和茚达特罗等。
长期单独 使用
LABA
有增加哮喘死亡的风险,不推荐长期单独使用
LABA
(证据等

A
)。

3.
ICS/LABA
复合制剂:< br>ICS

LABA
具有协同的抗炎和平喘作用,可获得相
当于或优于加 倍剂量
ICS
的疗效,
并可增加患者的依从性、
减少大剂量
ICS< br>的不
良反应,尤其适用于中至重度持续哮喘患者的长期治疗(证据等级
A
)。目 前在
我国临床应用的复合制剂有不同规格的布地奈德
/
福莫特罗干粉剂、氟替卡松/
沙美特罗干粉剂和倍氯米松
/
福莫特罗气雾剂。

4.
白三烯调节剂(
LTRA
):

ICS
之外惟一可单独应用的长期 控制性药物,
可作为轻度哮喘的替代治疗药物和中重度哮喘的联合用药。
目前在国内主要使用< br>半胱氨酸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LTRA
可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减少哮喘的
恶化,但其抗炎作用不如
ICS

LTRA
服用方便,尤其适用于伴有过敏 性鼻炎、阿
司匹林哮喘、运动性哮喘患者的治疗。

5.
茶碱:
中国 人给予较小剂量的茶碱即可起到治疗作用。对吸入
ICS

ICS/LABA
仍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加用缓释茶碱作为哮喘的维持治疗。

6.
抗胆碱药物:吸入性抗胆碱药物,如短效抗胆碱药物(
SAMA
)异丙托溴铵
和长效抗胆碱药物
(LAMA)
噻托溴铵,具有一定的支气管舒张作用,但较
β
2
-< br>受体
激动剂弱,起效也较慢。本品于
β
2
-
受体激动剂联合应 用具有互补作用。

7.

IgE
治疗:

IgE
单克隆抗体适用于需要第
5
级治疗且血清
IgE
水平增
高的 过敏性哮喘患者。抗
IgE
单克隆抗体的远期疗效与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8.
变应原特异性免疫疗法(
AIT
):
通过皮下注射常见吸入变应原提取 液,
可减轻哮喘症状和降低气道高反应性,
适用于变应原明确,
且在严格的环境控制< br>和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哮喘患者。

9.
其他治疗哮喘药物:
第二 代抗组织胺药物(
H1
受体拮抗剂)如氯雷他定
等、
其他口服抗变态反应药物 如曲尼司特等,
在哮喘治疗中作用较弱,
主要用于
伴有变应性鼻炎的哮喘患者。

(三)制订治疗方案

一旦哮喘诊断确立,
应尽早开始规律的控制治疗,
这对于取得最佳疗效至关
重要。

整个哮喘治疗过程需要对患者连续进行评估 、
调整并观察治疗反应。
控制性
药物的升降级应按照阶梯式方案选择。
哮喘控 制维持
3
个月以上可以考虑降级治
疗以找到维持哮喘控制的最低有效治疗级别。

1.
第一级治疗:
按需吸入缓解药物


⑴推荐治疗方 案:按需吸入
SABA
能够迅速有效地缓解哮喘症状,但单独使

SABA< br>存在安全性隐患,因此仅限用于偶有短暂的白天症状,没有夜间症状,
肺功能正常的患者。症状超 出上述程度,或存在任何急性发作危险因素或过去
1
年有急性发作病史,均需要规律使用控制性 药物。

⑵其他治疗方案:对存在危险因素的患者,除按需使用
SABA
外, 还应考虑
规律使用低剂量
ICS
(证据等级
A
)。

⑶不推荐:不推荐吸入抗胆碱能药物,也不推荐单独使用快速起效的
LABA(
如福莫特罗< br>)


2.
第二级治疗:
低剂量控制药物加按需使用缓解药物

⑴推荐治疗方案:低剂量
ICS
加按需使用缓解药物。

⑵其他治疗 方案:
LTRA
可用于不能够或不愿意接受
ICS
治疗、对
ICS< br>不良
反应不能耐受,或合并过敏性鼻炎、咳嗽变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阿司匹林以
及药 物诱发哮喘的初始治疗(证据等级
B
)但其作用比
ICS
弱(证据等级
A
)。
对于从未使用过控制性药物的患者,低剂量
ICS/LABA
作为初 始治疗能够更快控
制症状,
改善肺功能,
但没有证据表明能够进一步减少急性发作的风 险
(证据等

A
),费用也较高。

⑶不推荐:一般不推荐 单独使用缓释茶碱(证据等级
B
)。也不推荐使用
色甘酸制剂。

3 .

3
级治疗:
1
种或
2
种控制性药物加按需使用 缓解药物。

⑴推荐治疗方案:选择低剂量
ICS/LABA
复合制剂作为维 持治疗,加
SABA
作为缓解治疗。在相同剂量的
ICS
基础上联合
LABA
能够有效地控制症状、改善
肺功能、减少急性发作的风险(证据等级
A
)。

⑵其他治疗方案:其他的选择包括增加
ICS
至中等剂量,但疗效不 如联合
LABA
(证据等级
A
)。其他选择还有低剂量
ICS
联合
LTRA
(证据等级
A
)或缓释
茶碱(证据等级
B< br>)。

4.
第四级治疗:
2
种以上控制性药物加按需使用缓解药物。
⑴推荐治疗方案:低剂量
ICS/
福莫特罗维持加缓解治疗,或中等剂量
ICS/ LABA
复合制剂加按需使用
SABA

对于使用低剂量
ICS/L ABA
加按需使用
SABA
哮喘控制不佳的患者,应升级到中等剂量
ICS/ LABA
(证据等级
B
)。

⑵其他治疗方案:如果采用中等剂量< br>ICS/LABA
控制不佳,可以考虑再增加
一种控制性药物,

LT RA

缓释茶碱
(证据等级
B


亦可使用高剂量
ICS/LABA

但增加
ICS
剂量获益有限而不良反应显著增加 (证据等级
A
)。

5.
第五级治疗:
较高水平的治疗和< br>/
或叠加治疗。推荐治疗方案:转诊给哮
喘专科医师,考虑叠加治疗。第五级治疗考虑采 用的选择包括:

⑴抗胆碱能药物:部分重症哮喘可以考虑在
ICS/LABA
基础上加用
LAMA
,能
进一步提高肺功能,改善哮喘控制(证据等级
B< br>)。

⑵抗
IgE
治疗:


IgE
单克隆抗体推荐用于第四级治疗仍不能控制的中重
度过敏性哮喘(证据等级
A
)。< br>
⑶生物标志物指导的治疗:对使用大剂量
ICS

ICS/LABA
仍症状持续、急
性发作频繁的患者,
可根据诱导痰嗜酸粒细胞调整治疗。
对重 症哮喘,
这种策略
有助于减少急性发作和
/
或减少
ICS
剂 量(证据等级
A
)。

⑷支气管热成形术:
是经支气管镜射频消融气 道平滑肌治疗哮喘的技术,

以减少哮喘患者的支气管平滑肌数量,降低支气管收缩能力和降低 气道高反应。
对于
4
级或以上治疗仍未控制的哮喘,
该方法是一种可以选择的 方法
(证据等级
B
)。

⑸叠加低剂量口服激素:
对部分难 治性哮喘有效,
但不良反应常见,
仅限于
第四级治疗不能控制,
且吸入技术正 确、
依从性良好的成年患者
(证据等级
D



(四)调整治疗方案

哮喘治疗方案的调整主要是根据症状控制水平和风险因素水平等 ,
按照哮喘
阶梯式治疗方案进行升级或降级调整,
以获得良好的症状控制并减少急性发 作的
风险。

治疗方案的实施是由患者哮喘控制水平所驱动的一个循环,
必须 进行持续性
的监测和评估来调整治疗方案以维持哮喘控制,
并逐步确定维持哮喘控制所需的

乳腺癌免疫组化-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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