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脂价格
1
:驱虫斑鸠菊注射液
【性状】本品为棕色澄明的液体;
【功能主治】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一次
2-4ml
,每早
1
次,注射
1
小时后, 配合太阳或照长波紫外光
灯
【注意事项】治疗期间尽量不食辛、发物。如:鱼虾、海鲜、牛奶、香菜等
【规格】每支装
2ml
【贮藏】密封,避光
【包装】
2ml×5
支
/
盒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63652
2:
驱白巴布期片
【成份】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碳酸钙、
羧甲基淀粉钠(速崩王)聚维酮
K30
、硬脂酸镁。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灰色;气特异;味苦。
【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法用量】口服,一 次
3
~
5
片。一日
3
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
、请按用法用量服用,若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
0.51
/
片
【贮藏】密封。
【包装】
0.51×12
/
板
×2
板
/
盒
【有效期】暂定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63760
3
:复方驱虫斑鸠菊丸
【成份】驱虫斑鸠菊、阿纳其根、干姜、合果藤根。
【性状】本品为黑色的小蜜丸;有特异的香气,味苦、辛。
【功能主治】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4
-
6g
,一日
3
次。
【注意事项】治疗期间尽量不食辛、发物,如:鱼虾、海鲜、鸡蛋、牛奶、韭菜、香菜等。
【规格】每丸重
0.3g
。
【贮藏】密封。
【包装】
60g/
瓶;药用
PET
塑料瓶装。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65020018
4
:白灵片
【主要成份】当归、黄芪、三七、红花、赤芍、牡丹皮、马齿笕、桃仁、防风、白芷、苍术。
【性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活血化淤,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
片,一日
3
次;同时使用外揉百灵酊涂患处,一日
3
次。三个 月
为一个疗程。
【注意事项】孕妇忌用。月经期口服减量或停服。
【贮藏】密封。
【包装规格】每瓶装
96
片,聚乙烯塑料瓶包装。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44022380
5
:白灵酊
【主要成份】当归尾、红花、红花夹竹桃(叶)
、马齿苋、苏木、没药、白芷、
白帆。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微香。
【功能主治】活血化淤,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涂擦患处,一日
3
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同时服用百灵片。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外用药,严禁口服。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
涂布部位 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
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孕妇慎用。
5.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规格】每瓶装
50
毫升,聚乙烯塑料瓶包装。
【有效期】三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44022384
6
:白蚀丸
【主要成份】何首乌、灵芝、丹参、红花、补骨脂、蒺藜、甘草等。
【性状】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 ,一次
2.5
克(约
20
丸)
,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三次。
【注意事项】孕妇禁用,在服药过程中,患部宜常日晒
【规格】每瓶装
30
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44020112
【温馨提示】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信 息通报(第
9
期)
:
“
警惕
“
白蚀丸
”< br>引起的肝损害
”
7
:丹芪和血片
< br>【主要成份】补骨脂、制何首乌、麦冬、党参、黄芪、白术(炒)
、茯苓、苍术(炒)
、 重楼、
墨旱莲、紫草、蒺藜(炒)
、香附、丹参、防风、甘草。
【功能主治】调和气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虚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5
片,一日
2~3
次,儿童酌减。
【规格】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2.30g
【包装】
48
片
/
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B20020925
8
:乌龙散
【主要成份】红花、地龙、川龙、桃仁、黄芪、桂枝、重档、当 归、龙胆草、降香、墨旱莲、
苍术等
21
味
【性状】本品为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未;气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调和营卫,活血 祛风,健脾益肾。用于营卫失和,淤血阻络。脾肾不足所致的
白癜风。
【用法用量】温水冲服,一次
1
袋,一日
2
次
【禁忌】孕妇忌服
【规格】每袋装
4g
【贮藏】密封、防潮
【包装】复合膜袋,
4gX12
袋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B20020429
9
:甲氧沙林片
(曾用名:
8-
甲氧补骨脂素片)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甲 氧沙林,化学名称为:
8-
甲氧基
-
呋喃香豆素。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药理毒理】
1.
药理:本品为 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
活性:
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 皮黑色素形成,
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
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 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
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2.
毒理:本品小白鼠口服
LD50
为
394.9mg/kg±38.5mg/kg。
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
0.5mg/kg
或
0.6mg/kg
计算,
是小白鼠口服
LD50
的
1
/790
或
1
/
660
。
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约
95%
从胃肠道吸收,
与血浆蛋白 结合,
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
力。药物在肝脏代谢,
24
小时内
9 5%
的代谢物从肾脏排除。
【适应症】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法用量】
1.
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
2-3次(至少相隔
48
小时)
。
2.
剂量:白 癜风,按体重
0.5mg/kg
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
25mg-30mg
,
每周
2-3
次;银屑病,按体重
0.6mg/kg
计算,成人每次 服用量为
30mg-35mg
,每周
2-3
次。
3.
照光时间:
a
、日光照射(日晒)
,首次照射时间为
15-25
分钟,浅肤色
一般为
15
分钟,中等肤色为
20
分钟,深肤色为
25
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
5
分钟的照
射时间;
b
、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不良反应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
红斑
等光过敏症状,
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
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
过度照射
可 引起发红、
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
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
治疗时调整好照射 的
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
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
头痛等不 适反应,
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禁忌】
1.
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
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
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
皮病等患者禁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
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 br>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
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
胡罗卜、芹菜等。
5.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
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
导下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2
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 其他光敏性药物。
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
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br>
【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
2-3
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 少
24
小时,如
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曝晒日光,
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
小时,
如在
24
小时内出现Ⅱ度
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
,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
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规格】
5mg*60
片
×1
瓶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两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0
:甲氧沙林溶液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
8-
甲氧基
-
呋喃香豆素。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
1.
药理:本品
<8-MOP>
为补骨脂素的衍生物
,
为光 敏剂与表皮细胞结合的本药
,
易被波长在
320-400nm
的长波紫外线激 活
,
形成光加合物
,
产生光毒反应
,
抑制表皮细胞
DNA
合成及有丝分裂
,
表皮细胞更新速度减缓
,
从而对银屑病起治 疗作用
.
光敏反映的结果还使黑
素细胞中的酪氨酸酶活力增加
,
促使 黑素形成
;
促使毛囊中的黑素细胞向表皮中移动
,
从而使
皮肤上出现 色素沉着
,
用于治疗白癜风
.
2.
毒理
本品小 白鼠口服
LD50
为
394.9mg/kg+-38.5mg/kg.
在临床 应用中计量一般按
0.5mg/kg
计算
,
是小白鼠口服
LD50< br>的
1
/790.
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
,
均无异常发
现
.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约
95%
从胃 肠道吸收
,
与血浆蛋白结合
,
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力
.
光敏作
?*
┖
?.5~3
小时达到高峰
,
可持续
8
小时
.
药物在肝脏代谢
,24
小时内
95%
的代谢 物从
肾脏排出。
【适应症】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用法用量 】外用
1.0.2%8-MOP
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
1-2
小 时后,用长波紫
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
10-30cm
,照射
30分钟左右。日
1
次。一般一个疗程为
1
个
月。治愈后,每周或隔 周照射
1
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
损仍无明显消退, 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
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 方法同上外,
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
局限性白
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不良 反应】
配合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
常在照射
24~28
小时出 现;
皮肤色
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
、水庖、疼痛、
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
1.12
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
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
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 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
禁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有皮肤癌病史 、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
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
8
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
无花果、香菜、
芥、胡萝卜 、芹菜等。
4.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 br>治疗银屑病,需
8-10
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2
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 其他光敏性药物。
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
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br>
【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
2~3
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 少
24
小时,如
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曝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
24
小时,如在
24
小时内出现
2
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
,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
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规格】
0.2%
【贮藏】密闭,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塑料瓶装
,25ml/
瓶
30ml/
瓶。
【有效期】暂定
2
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32025623
【温馨提示】补骨脂素属于呋喃香豆素类
,
补骨脂素及其衍生物是光毒物质
,
并不能直接产生
黑素
,
可特异性吸收紫外线而产生光生物学效应以达到治疗目的。目前认为该法治疗白癜风
的机理为:
①
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效应
,
增加表皮黑素细胞的密度
,
将 还原黑素氧化成黑素
,
并促使其扩散;
②
通过皮肤炎症反应破坏皮肤中的巯基 化合物
,
激活酪氨酸酶的活性
,
使黑
素合成及转运增加,恢复色 素;
③
刺激角质形成细胞释放促黑素细胞生长因子
,
使表皮或毛
囊中 剩余的黑素细胞增殖;
④
消除黑素细胞上白癜风相关抗体的表达
,
阻断对黑 素细胞的
破坏
[3-4]
。
目前使用的有
8-
甲氧基补骨脂 素
(8-MOP)
和
4
,
5
,
8-
三甲基 补骨脂素
(TMP)
,
8-MOP
是从生长于地中海区域的一种植物
——
大阿美中提取的,而
TMP
则于
1960
年由人工合成。
对皮损广泛的成人患者
,
一般采用内服法
,
服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对皮损少的成人和
儿童患者
,
局部外用药后进行长波紫外线照射
,
以产生红斑为度。
白癜风表皮内黑素细胞完全
消失,
但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 素细胞仍然存在,
其数量和分布与正常相近。
白癜风恢复时,
表皮内出现新生有功能黑 素细胞,毛囊外根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较正常和白癜风时明显增
多,
而且出现了有功能黑素细胞 。
恢复过程首先开始于毛囊中下部,
药物可能刺激毛囊外根
鞘内无功能黑素细胞,使其 分裂增殖,并沿毛囊外根鞘表面向上移行,
进入表皮。
在其移行
过程中,黑素细胞功能 和形态逐渐成熟,多巴反应由弱到强,分支增多延长。进入表皮后,
黑素细胞以毛囊孔为中心继续向周围 扩展,
形成临床上所见的毛囊孔性色素小岛。
由于本类
外用药物刺激性较大,
因此进行期白斑忌用,
以免由于诱发同形反应而使皮损扩大甚至泛发
全身。
一般适用于 静止期和消退期的白癜风患者。
毒副作用有食欲减退、贫血、白细胞减少
及中毒性肝损害。糖尿 病、肝脏病和对光敏感的疾病
(
如卟啉病、红斑狼疮等
)
患者禁用。此
外,还可导致眼损伤和皮肤癌,应注意眼睛的保护,避免强烈的紫外线照射。
11
:白癜风丸
【成份】蒺藜
,
黄芪
,
丹参
,
桃仁
,
白鲜皮
,
红花
,
乌梢蛇
,
紫草
,
香附
,
龙胆等
15
味.
【性状】本品为白色的包衣浓缩丸
,
除去包衣后显黑褐色,味苦
< br>【功能主治】益血行滞
,
活血解毒
,
利湿消斑
,
驱风 止痒。用于白癜风
【用法用量】口服
1
次
6
丸
,
一日
2
次或遵医嘱
,
【规格】每
10
丸重
2
克
【贮藏】密闭
,
防潮
【包装】铝塑,
30
丸
/
板
【有效期】两年
【批准文号】很多
12
:白癜风胶囊
【主要成份】补骨脂
,
黄芪
,
蒺藜
,
红花
,
乌稍蛇
,
当归
,
川 芎
,
香附
,
白鲜皮
,
紫草等
15
味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
,
内容物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粉末
,
味辛
,
微苦
.
【功能主治】益气行滞
,
活血解毒
,< br>利湿消斑
,
驱风止痒
,
用于白癜风
.
【用法用量】口服
,
一次
3-- 4
粒
,
一日
2
次
.
【规格】每粒装
0.45g
【贮藏】密闭,置干燥处。
【包装】铝塑,
12
粒
*1
板。
【有效期】暂定
18
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54024
【温馨提示】
据人民网报道:< br>吉林省银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象牌白癜风丸因违法发布广
告
10
次以上而被 列入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黑名单。专家忠告:白癜风的治疗方法的选择与
其分期、
分型关系密切 ,
其药物也都是处方药,
治疗药物和方法的选择是专科医生经验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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