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皇帝的珍妃-白癫风传染
常见解毒剂汇总
急性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剂治疗
氰化物解毒剂
亚硝酸盐
-
硫代硫酸钠
急性氰化物中毒的病情发展迅速,
故急性中毒的抢救应分秒必 争,
强调就地应用解毒剂。
亚硝酸盐
-
硫代硫酸钠治疗:
解毒机制:
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如亚硝 酸盐可使血红蛋白迅速形成高铁血红蛋白,后者三价铁离子
能与体内游离的或已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结合的 氰基结合形成不稳定的氰化高铁血红蛋白,
而使酶
免受抑制。氰化高铁血红蛋白在数分钟又可解 离出氰离子,故需迅速给予供硫剂如硫代硫酸钠,
使氰离子转变为低毒硫氰酸盐而排出体外。
使用方法
立即将亚硝酸异戊酯
1
~
2
支(
0.2
~
0.4ml
)包在清洁的布内压碎,给予吸入
15
~
30
秒
钟,
5
分钟后可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
3
支。小儿每次剂量为1
支。本药用后在体内只形成少量
变性血红蛋白,故仅作为应急措施。
3%
亚硝酸钠
10
~
15ml
静注,每分钟注入
2
~
3ml
。小儿给予
6
~
10mg/kg
。
以上两药均能降低血压,有循环障碍者慎用。
用同一针头以同一速度注入
25
~
50%
硫代硫酸钠
20
~
50ml
。小儿给予
0.25
~
0.5g/kg
。
必要时一小时后重复半量或全量,以后酌情重复使用。轻度中毒者单用此药即可。
急性有机磷中毒解毒药物治疗
有机磷毒物毒性大,中毒后病势凶险,如不 及时抢救或救治不当,
病人可在短期内迅速死亡。
在
有机磷毒物中毒的急救中,除尽早 充分洗消毒物,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和对症治疗外正确、
及时
地应用解毒药物,是抢救成功的关 键。
一、抗胆碱药
有机磷毒物中毒后,胆碱 酯酶
(CHE)
活性受到抑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
(ACH)
的活力,而造成< br>
ACH
蓄积,作用于胆碱能受体
(CHR)
而出现毒蕈碱
( M)
样症状,烟碱
(N)
样症状及中枢神经系统
症状。抗胆碱药和
ACH
争夺
CHR
而阻滞
ACH
的作用,因而可 对抗上述三类症状。但目前还
没有一个抗胆碱药能同时较好地对抗上述三类症状,
而只能较好地 对抗其中一类或两类症状,
且
每种抗胆碱药的作用特点也不完全相同,
因此应用时要根 据病人的症状选择用药,
必要时合并用
药。
(
一
)
周围性抗胆碱药
此类药物主要是阻断节后胆碱能神经支配的效应器上的
M
—
CHR
,
对抗
ACH
引起的
M
样症
状,而对中枢
N
—
CHR
无明显作用。其代表药物 为阿托品,此外还有
654
、
654
—
2
和樟柳 碱
等。本文重点介绍阿托品的临床应用。
1
.
阿托品阿托 品为颠茄类生物碱,
作用于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所支配的器官、
组织,
阻断
ACH
与器官、组织发生作用,从而表现出抗胆碱作用。但阿托品只能桔抗
ACH和
M
样作用,而不拮
抗
N
样作用。应用阿托品后患者表现为心率 加速,脉搏增快,肠道平滑肌松驰,支气管扩张,
瞳孔散大,腺体分泌减少乃至停止。阿托品解救肌痉挛 ,
抑制支气管腺体分泌,
以保证呼吸道通
畅,防止和治疗肺水肿,大剂量对中枢神经症 状有一定作用,但作用较差。应用阿托品解救有机
磷中毒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剂量:尽早首次足量应用,使血液中尽快达到有效药物浓度,不但可避免中毒酶
“
老化
”,
而
且可在短时间内减轻或消除中毒症状,防止病人突然死亡。因此首次足量 给药愈早,疗效愈好,
抢救成功率愈高。阿托品首次参考用量为:轻度中毒
2
—
4m
g,中毒
4
—
10
mg,重度中毒
10
—
20
mg。
(2)
给药途径:一 般以肌肉注射为宣。当病情危急时,应采取静脉注射,但不应静脉滴注,尤
其是首次用药时,禁用静脉滴 注,因静脉滴注时,药物不易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
3
) 重复用药:有机磷毒物经皮肤和消化道吸收中毒时,常由于洗消不彻底,毒物从胃肠道
或毒物贮存所(
体内脂肪或其它组织
)
重吸收造成病情反复,
而阿托品作用时间短,< br>半衰期约为
2h
,
因此必须重复用药,
巩固疗效。
重复用药的 原则是根据病情CHE活力,
结合阿托品的半衰期综
合考虑,绝对不能机械的定时、定量的重复 用药,以防阿托品中毒。轻、中度中毒患者,如洗消
彻底,首次足量给药,一般再给药1至2次即可基本 治愈,中毒较重者,如首次足量给药
30
—
60min
后未出现阿 托品化指征,可重复用药。重复用药只能用单方阿托品,而不能用含有
阿托品的复方制剂。
(4)
阿托品化指征:用药后毒蕈碱症状迅速消失或出现阿托品反应,即口干、皮肤干燥、心率
90
—
100bpm
可认为达到轻度阿托品。
瞳孔扩大不是阿托品化 的可靠指征,
有的患者应用大剂量
阿托品,
甚至中毒也不一定出现瞳孔扩大
(
有机磷毒物蒸气态染毒者最常见
),
故瞳孔散大和颜面潮
红不能作为阿托品化 的可靠指征。
(5)
停用阿托品指征:当患者出现轻度阿托品化的指征后, 应及时改为维持量,如继续给予大
剂量阿托品,将抑制机体调节机制和
CHE
活力,以 致使
ACH
释放增多,出现肺水肿和脑水肿
导致病人胆碱能神经兴奋的恶性循环和呼吸 麻痹而死亡。停用阿托品的指征为:患者
CHE
活力
恢复至
50
%< br>—
60
%以上,或红细胞
CHE
恢复正常值
30
%以上,可考虑停药观察。观察
12h
以上,
CHE
活力仍保持在
60
%以上,可以出院。
(6)
阿 托品中毒问题:阿托品中毒和有机磷中毒在晚期临床上不易鉴别。一般说来,阿托品中
毒多表现为瞳孔扩 大、幻视、幻觉、烦燥不安、不自主动作、抽搐、尿潴留、潮红、干燥、体温
上升,停用阿托品后症状很 快好转;而有机磷中毒主要表现为淡漠、昏迷、肌震颤、瞳孔缩小应
用阿托品症状有改善。值得注意的是 :阿托品首次剂量或一次剂量过大
(
>
50
mg
)
往往是患 者未
出现反应时即处于抑制状态,
继续大剂量给药至发生阿托品中毒,
其阿托品化的表 现始终不明显。
高纪理等介绍阿托品临床效应评分表,
如为
4
—
6
分,
可判为阿托品化,
7
—9
分为阿托品中毒,
可供参考
(
表
1)
。
表
1
阿托品临床效应评分表
症状体征
神志清或轻度烦燥
谵妄、躁动
皮肤干燥
体温>
38
℃
瞳孔散大
肺部罗音消失
心率>
120bPm
尿潴留
评分
1
2
1
3
1
1
1
1
下列情况可列为识别阿托品过量或中毒的线索:
①体温持续在
39
—
40
℃或更高,心跳>
180bpm(
<
6
岁=或>
160 bpm(
>
6
岁
)
者;
②瞳孔过分散大;
③应用阿托品后原有中毒症状曾一度好转,在未减量的情况下症状反而加重者;
④在应用阿托品过程中曾出现阿托品化指征,继用后指征反而不明显或消失者;
⑤原意识清,应用阿托品后曾出现躁动,继用后躁动停止并渐昏迷者;
⑥原双肺无异常,治疗后出现罗音或咳出血性分泌物者;
⑦心率、呼吸由快变慢,由规则变不规则;
⑧外周血管严重扩张、 充血,四肢末梢由冷变暖再变冷,并出现有效血循环、血量相对不足
表现者;
⑨视网膜血管严重扩张、充血,原看不到的视网膜微血管明显可见者;
⑩出现严重肠麻痹、
尿潴留或尿失禁者。
阿托品中毒的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
早期 用巴妥类,
必要时用毛果芸香碱,但禁用新斯的明、毒扁豆等胆碱酶抑制剂。
(7)
心率过快患者应用阿托品的问题:如心率>
160bpm
,而有明确 的有机磷中毒的症状,如
瞳孔缩小,皮肤苍白或无明显潮红,肺部罗音较多,仍为阿托品用量不足,可继 续使用,随着阿
托品的应用,
心率可逐渐减慢;
如有阿托品化指征而心率过快,
应暂停或减少阿托品用量进行观
察。
(8)
并发脑水肿患者的处 理:脑水肿时,阿托品临床效应低下,即使使用大剂量阿托品也无阿
托品化表现。其机理为急性脑水肿时 ,颅内压急骤上升,
颅内血流灌注明显下降,致药物浓度相
对较低,
不能在脑内充分发 挥起抗胆碱作用。
使用脱水剂消除成减轻脑水肿后,
可见其临床效益
增强。
(9)
反跳问题:目前对有机磷中毒的反跳问题尚缺不乏明确的标准,一般认为:当经 过抢救,
病人症状明显好转后,
又重新出现有机磷中毒症状加重,
病情急剧恶化,经大剂量阿托品治疗效
果不太满意并排除阿托品过量、
中毒的可能性后,
可确定诊 断。
反跳的原因主要与毒物或减量过
快,输液不当或体内脏器损害有关。对反跳的治疗,目前尚 无有效的方法。早期彻底清除毒物,
洗胃后置
Renfuss
管行胆汁引流 ,早期足量反复应用阿托品,使之快速阿托品化,足量应用复
能剂,防止输液过快,密切观察病情,注意 反跳先兆并给予及时处理,对严重中毒者,配合使用
糖皮质激素和输血等综合治疗。
—
旦出现反跳阿托品用量仍是关键,
量少达不到治疗目的,
过量
易引起阿托品中毒,同时 抑制
ACH
的反馈调节机制。我们的经验是:阿托品用量首次加倍,逐
渐递加首次用量 的
l/4
—
l/2
,
间隔
5
—
10min
静注一次,
直至
M
样作用消失或减轻,
以此量静注,
15< br>—
30min
一次,直至阿托品化,同时注意观察病情,随时调整用量,并配以输血或换 血以补
充胆碱酯酶。
阿托品对中抠
N
—
CHR
无明显作用,故对有机磷毒物中毒引起的中枢神经症状,如惊厥、躁
动不安和中枢性呼吸 抑制等作用较差,
因此当病人出现中枢性呼吸抑制等严重中毒症状或外周呼
吸肌麻痹时,且排除 由于阿托品过量引起者,必须使用中枢性抗胆碱药和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
.山茛菪碱
(654)
、
654
—
2
山茛菪碱是从茄科植物唐古特茛菪中提出的生物碱,又称
654,
其人工合成品称
654
—
2
。此类药物 能选择性地阻断节后胆碱能神经支配效应器上的
M
受体,
因而能拾抗
ACH< br>的
M
样作用。
它松驰支气管平滑肌和解除微血管痉挛作用明显,
抑制腺 体分泌
和散瞳作用较弱
(
约为阿托品的
l/20
—
1/10
入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轻度中毒
10mg
,中度
10< br>—
20mg
,重度
30
—
40mg
,
5—
l0min
重复注射。阿托品化后,逐渐延长间隔时间和减量,以
至停药。
3
.
樟柳碱樟柳碱
(Anisodine)
也是从茄 科植物唐古物茛菪中分离出的一种生物碱其外周抗胆碱
作用与
654
相似或 较强,而较阿托品为弱,毒性较阿托品、山茛菪碱、东莨菪碱为小。该药在
有机磷中毒的抢救中应用不多 ,其效果尚待进一步观察。
(
二
)
中枢性抗胆碱药:
此类药物对中枢
M
—
CHR
均有明显作用,不仅能对抗有磷毒物中毒引起的
M< br>样症状
,
且能较
好地减轻或消除中枢神经症状,
如惊厥、
躁动 不安和中枢性呼吸抑制等。
常用的有东莨菪碱和苯
那辛,此外还有苯甲托品和开马君。
1
.东茛菪碱东莨菪碱的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仅作用强度不同,对虹膜括约肌睫状 肌和腺
体
M
受体阻断作用较强,而对心血管的作用较弱。其中枢抗胆碱作用 在小剂量时表现为镇静,
较大剂量时产生催眠作用,可有效地对抗
ACH
引起的烟碱样 作用,缓解肌震颤。东茛菪碱的优
点为:
①抑制大脑皮层,解除中枢兴奋症状较好;
②兴奋呼吸中枢;
③对肌震颤有效
(
纹状体内抗 胆碱作用,使骨路肌张力下降
)
;
④安全范围较大。根据 国内经验介绍,合用东茛菪碱与解磷定优于合用阿托品与解磷定。有
报道东茛菪碱抢救有机磷中毒的死亡 率为
4.64
%,
而阿托品为
12.67
%,
有显著差异。
其用法:
开始
0.9-3mg
,静注,以后每
10
一
20min
重复
1
次,要求在
lh
内达到莨菪碱化,然后维持
给药
2
—
4d< br>。真不良反应有嗜睡、口干、视力模糊、体温升高等,过量可引起谵妄、躁动,甚
至惊厥,可用巴 比妥类药或水合氯醛解救。
2
.苯那辛
( Benactyzin e)
是一种作用类似东茛菪碱的抗胆碱药,兼有轻度中枢安定作用,主
要用于胃肠道疾病,不单独用于有机磷中毒的抢救,
可与抗胆碱药、
胆碱酯酶重活化剂组成复合
解毒应 用,如目前常用的解磷注射液等。
(
三
)
中枢、外周性抗胆碱药
此类药物对中枢神经
M—
CHR
及外周
M
—
cHR
服和
N
—
CHR
均有阻断作用,其代表药为长效
托宁。
是具有较强的中枢抗胆碱
(
抗
M
,
N)
作用和较强的外周抗胆碱
(抗
M
强,
抗
N
轻弱
)
作用的
新型抗胆 碱药。作用持续时间较长,有效剂量小。参考用量为
l
—
2mg
/次
二、胆碱脂酶重活化剂
有机磷毒物进人体内和
CHE
结合而成磷酰化酶
(
中毒酶
),
在中毒酶
“
老化
”
之前,重活化剂能使
中毒酶重活化,恢复其水解
ACH的能力,这类药物叫复能剂或重活化剂。目前国内外临床常用
的重活化剂有解磷定
( PAM
—
I
入氯磷定
( PAM
—
cI)
、甲磺磷定
( PZS)
、双复磷
(LUH 6)
、双解磷
(TMB4)
、这类药物均含有季铵基和肟基两个功能基因。季铵基是一 个阳离子头,能与中毒酶的
阴离子通过静电引力相结合,促使药物靠近:
中毒酶。肟基部位与磷 酰基接近,
阴离子肟基和磷
鲒化
CHE
的磷原子亲合力较强结合成肟类
—
磷酷化酶复合物,尔后磷酰肟从中毒酶上脱落,使
CHE
游离出来,恢复其水解< br>
ACH
能力。此外此类药物尚有对抗有机磷中毒引起的肌颤、肌无
力和肌麻痹 及轻度的阿托品样作用。
1
.解磷定为碘甲烷盐,含有一个肟基,略溶于水 ,作用迅速,静注后数分钟可出现效果,后
在肝脏分解,从肾排泄,作用仅维持
l.5h
。使用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剂量:早 期首次足量给药。对中毒较久,中毒酶已
“
老化
”
的病例,该药难以发挥活化 效能。
一般认为,中毒
48h
以后再给重活化剂,疗效较差或无明显的重活 化剂,疗效较差或无明显的
重活化作用。
若中毒酶完全
“
老化
”,< br>再给重活化剂或中毒后给予过量的重活化剂,
则与磷酰化中毒
酶或者有机磷毒物形成有毒 或毒性更强的磷酰肟。
因此必须掌握给药时机及剂量,
其参考剂量为,
轻度中毒
O.4
—
0.8;
中度
0.8
—
l .6
;重度
l.6
—
2.8
。重活化剂足量的指标是:用药后烟碱样 中毒
症状如肌颤、
呼吸肌麻痹消失,
全血
CHE
或红细胞
CHE
活性分别恢复至正常值的
50
%
—
60< br>%,
30
%以上
(
当中毒酶已老化时例外
)
。
(2)
重复用药:因该药排出较快,半衰期短,必须重复用药,以便维持适当的血 药浓度。重复
用药量及间隔时间应根据病情或
CHE
活力而定,不能机械地定时,定量 给药。
(3)
给药途径:可采取静注或肌注。静注给药快,但排泄亦快,不 能维持较长时间的有效血浓
度;肌注给药
3
—
5min
便 可产生明显作用,一般情况下以肌注为宜。当病人呼吸循环衰竭时,
宜采取静注给药,
但不宜静 滴给药,
因不能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
静滴只宜在首先肌注或静注给
药达到血药浓度后 采用。
(4)
配伍:本药与抗胆碱药配伍用,才能收到标本兼治,较全面地 对抗中毒症状。该药在碱性
溶液中不稳定,易水解成有毒的氯化物,故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应用。
2
.氯磷定为氯甲烷盐,药理作用同
PAM
—
I,
优点性质稳定,水溶性大,含肟量较
PAM
—
I
,
lPAM
—
cI
的作用强度相当于
l.53PAM
—
I,
为目前抢救有机磷中毒的首选药物。参考用量为:轻
度中毒
0.5< br>—
0.75;
中度
O
.
75- l.5;
重度
l.5
—
2.5
。应用注意事项同
PAM
—
I
。
3
.双复磷为含两个肟基的重活化剂,作用较
PAM
—
I
,
PAM
—
CI
强,治疗指数与
PAM-I
相比为
153:12
。该药可通过血脑屏障,对缓解中枢神经症状有较好的作用。可以皮下、肌肉或< br>静脉注射,静注时宜缓慢,但须在
5min
内注完。副作用有面部发紧,咽、 四肢及全身发麻,灼
热,颜面潮红,脉搏增快及血压波动,恶心呕吐等,一般均不严重,数小时自行消失 ,不需特殊
处理。
少数患者有癔病发作。
参考用量为:
轻度中毒
0.25-0.5
,
中度
O.5-0.75;
重度
0
.
75
—
1 .0
,
用药注意同
PAM
—
I
。
4
.双解磷亦为含
2
个肟基的重活化剂,
作用较
PAM- I,PAM
—
CI
强,与
LUH6
相同,该药与
LUH6
相比,不能通过血脑屏障,缓解中枢神经症状比解磷定更差,且副作用较多,故一般不 主
张一起用。其参考用量为:轻度中毒
0.125-0.25
;中度
0
.
25-0.5
;重度
0.5-0
.
75
。
三、复合解毒制剂
不同类型的胆碱脂酶重活化剂和抗胆 碱药抗毒特点不同,也都有一定局限性,故近年来多主
张合并用药。如抗胆碱药能对抗
M
样中毒症
(
治标
),
而且作用快;胆碱脂酶重活化剂不但能使中
毒酶活性重活化
(
治本
),
而且能对抗
N
样中毒症状,使肌颤、肌无力和肌麻痹消失,因此二者合
用,可取长补短,标本兼治,取得较好疗效。 在抗胆碱药的应用中,将周围作用较强的抗胆碱药
和中枢性抗胆碱药合用,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因此目前急救治疗有机磷中毒时,倾向于用不同药物组成的复方进行救治。目前国内常 用的
复方制剂有解磷注射液和苯克磷
(
双复磷
)
注射液。
1.
解磷注射液本品每支含阿托品
3mg
,氯磷定
600m g
,苯那辛
3mg
,是由两个抗胆碱药
(1
个
周围抗胆碱药 ,
1
个中枢性抗胆碱药
)
和
1
个重活化剂组成。使用方便, 起效快,一般可肌肉注
射,必要时静脉注射。参考用量:轻度中毒
1/2
—
1
支,中度
1
—
2
支,重度
2
—
3
支。本药所含
重活化剂的剂量不足,如用于中、重度中毒,应同时加用氯磷定
50 0
—
1000mg
。首次给药半小
时后,如需重复用药,可给首次用药的半量 。当病人症状好转后,根据病情改用单方维持治疗。
以
M
样症状为主时,可用阿托品或 长效托宁
l
—
2mg;
有
N
样症状或
C HE
活力低于
50%
时,可
用氯磷定。当达到阿托品化指征时改为维持量。
2
.苯克磷
(
双复磷
)
注射液本品由苄托品
(Benztr opine),
开马君
(Kemadrin)
及双复磷组成。苄托
品与开马君 属抗胆碱药,具有较强的中枢与周围作用,此外尚有抗惊厥,抗震颤与抗僵硬作用,
苄托品对中枢显示镇 静效果,作用持续时间较长,
开马君对中枢显示兴奋效果,
作用较迅速。
二
者 合用有显著的协同抗毒作用,双复磷含
2
个肟基,重活化作用强,且可通过血脑屏障 ,因此
三药组成的苯克磷注射液对有机磷中毒的抗毒效价高,
疗效显著。
其参考用量:
轻度中毒
l/2
—
1
支;中度中毒
l
—
2
支;重度中毒
2
—
3
支。以后视病情,每隔
30
—
60min
再注射
l
—
2
支,至
症状明显改善,出现心事增快
(90
—
100bpm)
、轻 度脸红、口干,皮肤粘膜干燥时停药,继以少
量阿托品维持
5
—
7d
。
苯克磷注射液治疗有机磷中毒与阿托品加解磷定传统治疗相比有下列优点:
疗效高;产生疗效 迅速,注射
30min
即可起作用;副作用较轻;并发症少;使用方便;护理简
单;疗 程短。
需要强调的是:
对复方解磷药物的应用仍需
“个体化
”,
要在
“
观察中使用,
使用中观察
”,
随病情变
化调整剂量。
由于复方制剂中各药的比例是恒定的,
相互虽有协同作用的一 方面,
但有机磷毒物
中毒因毒物种类不同,个体的反应性不同,
代谢差异,胆碱能受体 的个体异型性,复方制剂中某
一药物成份累加偏高或相对偏少肯定存在,因此在药物剂量、用药间隔时间 方面要按病情变化,
个体反应性适时调整,以防某一药物累加量过多,引起毒性反应。
急性有机磷中毒总结
一
.
治疗
清
:
清除未进入血液中的毒物。如洗胃、清洗衣物和皮肤、头发,轻泻剂的使用等。
解
:
即解毒,阻止或减轻毒物对机体的损害或毒性作用。如特异性或 和非特异性解毒剂。
排
:
即加速对进入血液中的毒物及其 代谢产物的排泻。如利尿、血液透析、血浆置换等。
维
:
维持机体的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维持重要生命体征
(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二
.
阿托品化的重要指征及有机磷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
瞳 孔
:
小
-
大体温
:
冷
-
暖
脉搏
:
弱
--
强皮肤
:
湿
-
干
肤色
:
青
-
红意识
:
静
-
动
小动可以大动不可,躁动即是过量。
内吸磷对硫磷 甲拌磷硫特普乙硫磷硫磷伊皮恩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剂
解磷定
品名
解磷定
;
派姆
;
醛肟吡胺
;
解磷毒
;
磷敌
;
碘磷定
;
吡啶
-2-
甲醛肟碘甲烷;
Pyridine- 2-aldoximemethyliodide(PAM);Pyraloximimethiodidum; Pralidoxime;
2-Formaldoxime- pyridinemethyliodide(2-PAM
-
I)
常用制剂规格
粉针剂:每支
0.4g
;针剂:每支
0.4 g/10ml
,
0.5g/20ml
。
药理学简介
本品主要籍其肟基部分夺取已与磷酰化胆碱酯酶相结合的磷酰基,使胆碱酯酶重新恢复其活性。
同时 也能直接与体内游离的有机磷酸酯类结合,
使之成为无毒的化合物排出体外。
此外,
复 能剂
还能与胆碱酯酶直接结合,
从而减少有机磷酸酯与酶结合,
使酶免遭毒害。
对内吸磷
(
1605
)
、
对硫磷(
1059
)、 甲拌磷(
3911
)、硫特普(苏化
203
)、乙硫磷、对硫磷、伊皮恩等解 毒疗
效较好;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等解毒疗效稍差;对乐果、八甲磷、二嗪农(地亚农)、甲氟磷、丙胺氟磷、磷君等则无甚解毒疗效。
解磷定恢复酶活性作用,
在骨骼肌 的神经肌肉接点表现最为明显,
能迅速恢复骨骼肌对运动神经
的正常反应性,制止肌束震颤。但 仅对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胆碱酯起复能作用
,
如磷酰化胆碱酯酶
已
“
老 化
”
,
酶活性即难以恢复,
故应用此类药物治疗急性有机磷中毒时
,
早期用药效果较好,
后期
则无效。
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反应的缓解效果也不 明显,
一般认为因解磷定不易透过血脑屏障
之故。但动物实验表明,解磷定能部分透入脑组织,
对解除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是否有效,尚未取
得一致意见。
轻度有机磷中毒, 可应用本品或单独应用阿托品控制症状;
对于中度、
重度中毒,因本品不能直
接对抗体 内已蓄积的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合并应用阿托品,才能对毒蕈碱样中毒表现
,
防止有
机磷酸酯类中毒引起的呼吸中枢作用取得协同疗效。
联合使用时,
阿托品的毒作用较易出现,< br>因
此
,
剂量要比单独使用阿托品时为少,以避免毒性反应。
解磷定静脉给药后,血中很快达到有效浓度,由肾很快排出,无蓄积中毒现象。
由于本品使用时
容易分解,在注射较大剂量时,有口苦、咽痛、恶心等碘中毒副作用,用量过大时可引起抽搐或
呼吸中枢 抑制
,
故目前已逐步为氯磷定所代替。临床报道,一次快速静注
2.0g
即可 中毒。实验动
物
LD50
约为
159
~
242mg/kg< br>。
用法和剂量
静注或静滴。用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稀释后缓注。
轻度中毒
:
0 .4
~
0.5g
/次,必要时
2
小时后重复一次。小儿:每次
15mg/kg
。
中度中毒
:
首次
0.8
~< br>1.0g,
以后每
2
小时
0.4
~
0.5g
。
小儿:
每次
20
~
30mg/kg
。
一般用药不 超过
3
天。
重度中毒
:
首次
1.0
~< br>1.2g
,以后每小时
0.4
~
0.5g
,待症状好转,酌情 减量至停药。
24
小时总量
不超过
16.0g
。小儿:每次
30mg/kg
。
副作用
一次静注大量或过速,可发生眩晕、视 力模糊、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心动过缓,严重者可
发生全身阵挛性抽搐,甚至呼吸抑制。
由于含碘,有时会引起咽痛及腮腺肿大。
注意事项
严禁与碱性药 物配伍,因在碱性溶液中不稳定,且易水解为有剧毒的氰化物。注射液的
pH
以调
到< br>3.5
~
4.5
为宜。
不易透过血脑屏障,不易解除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
本药半衰期短于
1
小时,故必须反复足量给药,但过量也能抑制胆碱酯酶。
粉针剂不易溶解,配制时可加温(
40
~
50
℃)和振摇。如果注射 液中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
后应用。
应避光储存。
解磷定对
“
老化酶
”
无效,必须早期给药。
溶液变色不可供药用。
西维因
(氨基甲酸酯类)
中毒禁用肟类药物 ,
因肟类化合物复能剂妨碍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复能。
铅铁钴铬锌锰钚镧铈钍钪锶镅锎中毒解毒剂
促排灵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
品名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
;
促排灵
; Diethylenetriamine pentaacetic acid; DTPA
药理作用
其化学结构、
吸收、
代谢和治疗作用等均与依地酸钙相似 ,
但和一些金属络合的稳定常数比依地
酸钙大。
口服吸收差,
注射后迅速经肾 脏排出,
2
小时内排出
40%
,
24
小时内排出
90%
左右。
适应证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铅中毒,
对铁、
钴、
铬、锌、
锰等金属以及放射性元素钚、
镧、
铈、
钍、
钪、
锶 、镅、锎等亦有促排作用。其排铅效果较依地酸钙好,治疗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排铁作用和临
床疗效亦较 满意。
用法
用药原则与依地酸钙同。每日
0.5
~1g
,溶于生理盐水
250ml
中,静脉滴注,治疗
3
日,间歇
4
日为一疗程。亦可肌肉注射
,
每日
0.25
~
0 .5g
,溶于生理盐水
2ml,3
日为一疗程。一般用
2
~
4
疗程。
光绪皇帝的珍妃-白癫风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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