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结石图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适应证】
1.
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均可以放置。
2.
禁忌避孕而禁忌证者。
【禁忌证】
1.
器官炎症,如急慢性盆腔炎、阴道炎、宫颈急性炎症及性传播疾
病。
2.
频发、月经过多(左旋炔诺酮
-IUD
例外)或有阴道出血者。
3.
器官畸形,如双子宫、子宫纵隔等。
4.
器官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慎用
5.
全身疾病的急性期。
6.
深度小于
55Cm
或大于
9Cm
者不宜放置(人工流产术同时和有
剖宫产史者放置及固定
式
IUD
者例外)
。
7.
颈内口过松(固定式
IUD
除外)或重度狭窄。
8.
脱垂Ⅱ度以上者。
9.
或可以妊娠者,须等终止妊娠后再放。
10.
妊娠或葡萄胎病史者慎用。
11.
产术中出血过多,怀疑胎盘组织残留或感染可能者。
12.
铜过敏或可疑对铜过敏者不宜放节育器。
13.
中度贫血,
Hb
<
90g/L
者慎用
(左旋炔诺酮
-IUD
及 吲哚美辛
IUD
除外)
。
14.
严重痛经者慎用(左旋炔诺酮
-IUD
除外)
。
15.
产后
42
天,如事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
【放置时间】
1.
月经千净
3
~
7
天之内。
2.
哺乳期闭经或可疑妊娠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
正常产后
42
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者。
4 .
早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后即刻放置
(子宫收缩不良、
出血过多、
有感染可 能或组织残留者暂不放)
。
5.
药物流产后月经恢复正常后。
6.
自然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已恢复正常者。
7.
剖宫产术后
6
个月根据情况考虑放置。
8.
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交后
5
天内放置。
【术前检查】
1.
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
检查常规妇科检查及阴道清洁度、
滴虫、
真菌枪检查。
如有炎症,
治疗正常 后放置。
3.
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
4.
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5.
术前测体温(超过
37.5
℃,暂时不放置)
。
6.
术前排空膀胱。
7.
宫内节育器的选择,根据宫腔深度。
【手术注意事项】
1.
术前必须查清子宫大小,位置和倾屈度,以防子宫穿孔。
2.
在放置节育器过程中,避免节育器与外阴、阴道壁接触,以防感
染。操作需轻柔,防止因损伤子宫壁而引 起的环嵌顿。放置时,一
定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
3.
遇宫颈较紧者,可使 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宫颈后再放置,不能勉强
粗暴放置。
4.
操作要轻柔,以防发生心脑综合征等不良反应。
5.
放置时,不能任意扭转方向,以防节育器在宫内变形。
6.
术后填写手术记录,发给宫内节育器记录卡告知使用年限和随访
时间。
【术后处理】
1.
术后休息
2
天。
2.
放置后可能会有少量阴道出血及下腹不适感。
3.
放置后如出血多、腹痛、发热,应及时找医生确诊。
4.
放置
1
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5.2
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6.3
个月内经期、大便后应注意有无宫内节育器脱落。
【术后随访】
1.
目的
(
1
)了解妇女放置
IUD
后不良反应,及时予以指导。
(
2
)
及时发现
IUD
脱落、
下降、
异位 等异常情况,
减少意外妊娠。
(
3
)了解
IUD
的使用情况,为改进
IUD
提供信息。
2
.随访内容
< br>(
1
)问诊:询问术后有无腹痛、腰痛、月经情况(周期、经期、
经量及不规则 出血等)绐予及时处理。
(
2
)妇检:放、取窥器和检查时注意勿牵动IUD
尾丝,以防导致
IUD
下移或脱落。注意子宫和附件有无异常。有尾丝者注 意尾丝是
否存在,
以及尾丝的长度,
如超过
2cm
.
应做超 声检查,
以了解
IUD
有无位置变化。
(
3
)测定血常规,了解血红蛋白有无变化。
(
4
)辅助检查:了解
IUD
位置是否正常,应在第一次随访时,做
超声检查,以判断< br>IUD
的位置、形态。以后随访,注意腹痛、出血
以及尾丝的情况,并及时配合超声检查 。
3.
访时间
IUD
失败以
1
年内最 多,以后逐渐稳定,因此应予放置后
1
、
3
、
6
月各随访< br>1
次,片每年随访
1
次,若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诊。
(
1
)月经延迟。
(
2
)持续多量出血或月经异常。
(
3
)急性腹痛或其他盆腔感染症状。
(
4
)尾丝消失、变长、变短或
IUD
脱出。
(
5
)白带增多并有异味。
【几种特殊情;兄的
IUD
放置】
1.
从其他避孕方法更换为
IUD
(
1
)如果妇女一直坚 持并正确使用现用的避孕妇方法、或能合理
地确定其没有怀孕,可以立刻放置,无需等到下次月经来潮。 也无
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
2
)如果是从避孕针更换 ,可以在预计下次注射的时间放置,无
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2.
产时即时放置
(
1
)
可在分娩后
4 8
小时内的任何时间放置
(要求放置者经过产后
放置
IUD
的专门培 训)
。
(
2
)
如果是在分娩后的
48
小 时之后,
延迟到产后
4
周或以上再放
置。
3.
完全或近乎完全母乳喂养
(
1
)产后
6
个月内
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 ,可在产后
4
周~
6
个月之间的任何时
候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避孕方法。
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
IUD
。
(
2
)产后
6
个月内
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 ,
可在能合理地确定其没有其没有怀孕
的任何时候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 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
IUD
。
4.
部分母乳喂养产后
4
周后
1
)如果妇女的月 经尚未恢复,如能确定其没有怀孕的任何时候放
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 孕方法。
2
)如果月经已经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
IUD
。
5.
闭经(与生育和哺乳无关)妇女或在能确定没有怀孕的任何时 候
放置
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6.
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生活后的
5
天内放置。
7.
使用紧急避孕药后
IUD
可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当天放置,
无需采
用 其他避孕方法。
早孕药物流产常规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
【适应症】
1
. 年龄
18
~
40
岁,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按末次月经,停经≤
49
天)
,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健康妇女。
2
.高危人工流产 的对象,如生殖器官畸形(残角子宫除外)
、子宫
极度倾屈、宫颈发育不全或瘢痕子宫、多次工 人流产等。
3
.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恐惧心理者。
【禁忌症】
1.
米非司酮禁忌证
肾上腺、甲状腺等内分 泌疾患、糖尿病、肝肾
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病和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
素有关 的肿瘤。
2.
米索前列醇禁忌证
心血管系统疾病,如二尖瓣狭窄 、高血压、
低血压、青光眼、胃肠功能紊乱、哮喘、癫痫等,或对前列腺素过
敏者。
3.
过敏体质者,妊娠剧吐者。
4.
贫血(
Hb100g/L
及以下者)
。
5.
带器妊娠者。
6.
宫外孕或葡萄胎者。
7.
吸烟超过
10
支或酗酒者。
8.
经常出差、居住距离医疗单位较远、不能及时就诊随访者。
【临床用药程序】
1.
用药前处理
(
1
)医生应向用药对象讲清服药方法、疗效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
应,由用药对象自愿选择。
< br>(
2
)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注意子宫大小与停经日期
是否相符)< br>,进行初步筛查。
(
3
)化验检查:血常规、血型、阴道清洁度、滴 虫、真菌、妊娠
试验、乙肝表面抗原。
(
4
)
必要时做心 、
肝肾功能,
血小板、
血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
HCG
)< br>测定。
(
5
)
B
超诊断,确定胎囊大小及妊娠天数 ,进一步排除宫外孕。
(
6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介绍药物流产的利弊 ,征得同意后
填写记录表,确定服药日期并告知随诊日期和注意事项。
2.
用药方法
(
1
)米非司酮的用法,一般首次在门诊用 药,其余可让患者带药
回家服用。
1
)顿服法用药:第
1
天空腹顿服米非司酮
150mg
,第
3
天加用米
索前列醇。
2
)分服法用药:第
1
天晨空腹服米司酮
50mg
,隔12
小时服米非
司酮
25mg
,第
2
天重复应用。第< br>3
天气晨再空腹服米索前列醇。
(
2
)米索前列醇用法,要 求患者来医院用药并留院观察。第三天
晨空腹服米索前列醇
600Ug
,留院观察6
小时。
3
.用药后观察
(
1
) 服用米非司酮后,注意阴道开始出血时间、出血量。如出血
量多或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来院就诊。
(
2
)使用米索前列醇后要留院观察,观察血压、脉搏、腹泻、腹
痛、 出血和有无胎囊排出及用药不良反应。个别不良反应较明显者
可及时对症处理。注意排除宫外孕、葡萄胎 、滋养细胞疾病及残角
子宫妊娠等。详细记录,并告知注意事项。
(
3)胎囊排出后由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排出物(有活动性出血即刮
宫)
,观察
1
小时离院,离院前测血压及脉搏并记录,嘱随访日期
及注意事项(流产后
2
周及6
周)
。肉眼不能确诊为绒毛胚囊,应
送病理检查。
(
4
)
如服用米索前列醇后患者出现寒战、
血压下降或胸闷等症状,
需诊断是 否不过敏。
(
5
)胎囊未排出者
6
小时可离院,预约1
周内复查
B
超及随访。
根据临床症状和
B
超检查证实 药流失败者,
须实施负压吸引术中止
妊娠。
(
6
)用药二周后:要求全部对象服药后二周复诊。
【随防】
1.
用药
1
周后随访
了解离院后阴道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胚囊未
排出应做
B
超检查。
确诊为 继续妊娠或胚胎停止发育者,
应做负压
吸宫术。若已见胚囊排出且出血不多,预约
2< br>周后就诊。
2.
用药
2
周后随访
胚囊排出后,如出血不多,可根据情况,继续
观察;出血多于月经量,应做
B
超检 查或血清
HCG
测定,诊断为
不全流产者,应酌情清宫,刮出物送病检查。 观察期间有活动性出
血或持续性出血,应随时处理。
3.
用药
6
周后随访
(
1
)了解药物流产后出血情况。
(
2
)作流产效果评价并了解月经恢复时间、血量。
(
3
)对出血未止者进行治疗,必要时清宫。
(
4
)避孕指导。
【注意事项】
1
.药流后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
21
天以上)应随时就医。
2
.如有组织排出,应将组织物放置小瓶内,用酒精浸泡,及时送
交医生检查。
3
.发生复痛或发热等情况,应急诊就医。
【疗效评估】
1.
完全流产
用药后
14
天自行排出完整胎囊或未见明显 胎囊排出,
经
B
超检查未见胎囊或尿妊娠试验阴性,
子宫恢复正常大小,未经
刮宫出血自行停止者。
2.
不全流产
用药14
天内胎囊自然排出,由于胎囊(包括蜕膜)残
留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至转经前而施行刮 宫术者。
3
失败
用药
14
天内未来见胎囊排出 ,子宫维持原状或继续增大,
或血
HCG
水平上升或下降不明显,经
B
超检查仍有胎囊,采用人
工流产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
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常规
【适应证】
1
.妊娠
10
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
.因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症】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
2
.生殖器急性炎症。
3
.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经治疗好转后,可住院手术。
4.术前
24
小时内体温
2
次在
37.5
℃以上者,暂缓 手术。
【术前准备】
1
.解除思想顾虑,进行避孕宣传。
2
.详细问病史及避孕史,注 意既往人工流产、剖宫产史,是否有
生殖道发育异常,本次妊娠是否哺乳期,既往健康状况,有无
合并其他系统疾患及手术史,必要时做相应辅助检查和会诊。
3
.作妇科检查,核对盆腔超声、各项术前化验结果,做阴道清洁
度检查。
【术中注意】
1
重复阴道检查,查清子宫位置、大小及质地。
< br>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吸刮器械进入宫腔时,切勿接触其他部位,
以防感染。
3
如遇剖宫产、哺乳期妊娠、近期有过人工流产史的妇女,手术时
应给予催产素肌注, 预防子宫损伤和出血。
4
.吸宫手术应思想集中,操作动作轻柔,依宫腔方向进行。 宫颈
口的扩张要逐号进行,不宜过急或用力过猛。吸宫时负压一般在
400mmHg
以 内,不宜过大。不要带负压出宫颈管。
5
.若
B
超术中监测,可在 术前
B
超再次确定子宫位置及大小、宫
内妊娠物的大致位置及大小。对于哺乳期子宫、 子宫畸形、或术前
B
超提示子宫瘢痕部较薄弱者,
可在
B
超实时监测 下探入宫腔,
以
防子宫穿孔。
术者感肌声后,
B
超再次检查宫腔内是 否有残留组织,
尤其注意两侧宫角部。
6
.术后应仔细检查宫腔刮出物,肉 眼是否可见典型绒毛结构,绒
毛大小与孕周及
B
超提示是否相符,
是否有水泡 样胎块。
如肉眼未
见典型绒毛、见水泡样组织,一定要送病理检查。
【术后处理】
1
.
在观察室卧床半小时以上,
如用呱替啶
+
异丙嗪静脉麻醉者或静
脉全麻者,则卧术休息至完全清醒,注意出血及其他情况。< br>
2
.一个月内禁性生活及盆浴。
3
.如有异常情况。如阴 道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持续出血时间过长、
阴道脓性分泌物、腹痛或发热等,随时就诊。
4
.术后预防性口服抗生素预防感染。
5
.指导避孕方法。
钳刮流产术
【适应症】
1
.
凡孕
10
~
14
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及因素及 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
妊娠而无手术禁忌证者。
【禁忌症】
同吸引术。
【术前准备】
除与吸引术相同外,术前
12
~
24
小时用
16
号无菌导尿管放入宫
腔内约
1< br>/
2
以上,余部分用呋喃西林液消毒纱布包紧,置于后穹
窿或术前
0. 5
~
1
小时阴道放置米索前列醇湿片,以促使宫颈口放
松,便于手术。但应注 意,患者合并前列腺素制剂禁忌的内科合并
症时,不用米索扩张宫颈口。
【术中注意事项】
1.
凡进入宫腔的任何器械,严禁碰触阴道璧以防增加感染机会。
2.胎儿骨骼通过宫颈时不宜用暴力,钳出时以胎体纵轴为宜,以免
损伤宫体和颈管组织。
< br>3
钳刮术时,颈管扩张宜够大,一般孕
3
月大小的子宫,扩张宫颈
应至
10
~
12
号。
【术后处理】
同吸引术
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米索前列醇)
终止
10
~
16
周妊娠常规
常规用法:米非司酮
50mq
bo
bid
,药流第
1< br>、
2
天;米素前列醇
600ug
,药流第
3
天晨起顿 服,观察
3
小时如无宫缩,可口服或经
阴道追加用米索,
每次
1片,
再次追加需间隔
2~3
小时,
总量不超
过
1600 ug
,最大不超过
1800ug
。
【适应症】
凡孕
10
~
16
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及因某
种疾病不宜妊娠而无药物流产禁忌症者。
【禁忌症】
1
.感冒发热、各种疾病急性期及贫血等。
2
.阴道炎需经治疗后方能引产。
3
.妊娠期间反复阴道出血,胎盘前置状态确诊或不能除外者。
4
.肝痛功能异常、糖尿病、血液系统疾病、心脏病、血栓性疾病,
与甾体激素相关的肿瘤、青光眼、高血 压、支气管哮喘、肾上腺及
内分泌疾病者。
【术前准备】
1.全身体格检查,妇科盆腔检查,血盒规、尿常规、凝血、肝肾
功能、血型等,阴式拭子细菌培养< br>+
药敏。
2
.入院后;中洗阴道
3
天。
【术中注意】
1
.服药前后
2
小时空腹,以防服药后胃肠 道反应呕吐出药片,如
出现则需及时补服。
2
.向患者解释药物副作用,如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等,严重可
对症处理。
3
.用药后
72
小时无宫缩,这失败。
【术后处理】
注意有无感染、阴道出血多。除外继发生殖道感染及宫内残留,必要时预防性抗炎及促进子宫收缩治疗。
宫内节育器取出常规
【适应症】
1
.因不良反应治疗无效及并发症需取器者。
2
.带器妊娠(包括宫内或宫外孕妊娠)
。
3
.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节育。
4
.计划妊娠。
5
.节育器到期需更换。
6
.围绝经期月经紊乱或停经半年后。
7
.不需要再避孕(离婚、丧偶等)
8
.随访中发现节育器有异常。
【禁忌症】
1.
阴道、宫颈急性炎症需经治疗后再取节育器。
2.
子宫及盆腔 感染时,应在抗感染治疗后再取,严重感染时可在积
极抗感染同时取出节育器。
3.
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或疾病的急性期,须病情稳定后再
取出。
【取出时间】
1.
一般以月经干净后
3
~
7
天为宜。
2.
如因子宫出血需要取出者,酌情同时做诊断性刮宫,刮出物送病
理检查。
3.
月经失调者,可在经前或月经第一天做诊断刮宫,刮出物送病理
检查,术后予抗生 素。
4.
带器妊娠取器者,
早孕可于人工流时取出,
根据节育器所 在部位,
可先取器后吸宫亦可先吸宫后取器。中、晚期妊娠应在胎儿、始盘
娩出时检查节育器是 否随之排出,未排出者可做宫腔探查取出,也
可在产后
3
个月或转经后取出。
【术前准备】
1.
术前咨询,了解取器原因。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2.
了解放置的节育器种类及时间。
3.
术前应做妇科检查(注尾丝)
、阴道分泌物及血液常规检查。
4.
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
X
线检查或
B
超检查)
。< br>
5.
测量血压、脉搏、体温。
6.
术前排空膀胱。
【操作步骤】
1
.取坏钩取出法
1
)术前准备及外阴阴道消毒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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