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毒是什么-
妇
女
儿
童
医
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 错的发
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医疗机构药事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
ISMP
)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管理办法。
1
.
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
High-alert medications
)
:
由 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
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包
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
1
)
2.1.1 A
级高危药品
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
是使用频率高,
一旦
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
级高危药品
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
包含的 高危药品使用频
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
级 较
A
级低。
2.1.3 C
级高危药品
为高 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
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 伤害的风险等级较
B
级低。
表
1
高危药品分级
编
号
1
(
A
级)
药品种类
(
B
级)
(
C
级)
口服降糖药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
抗血栓药
体激动药
2
高
渗
葡
萄
糖注
射
液
硬膜外
/
鞘内注射药
(≥
20%
)
肌肉松弛剂
3
4
5
6
胰岛素
(
皮下
/
静脉
)
硫酸镁注射液
浓氯化钾注射液
放射造影剂(静脉用)
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肠外营养药
静脉用异丙嗪
中药注射剂
作注射、吸入、冲洗
注射用化疗药
用
灭
菌
用
水
(
≥
100
ml
)
7
8
硝普钠注射液
静脉用催产素
吸
入
/
静脉全身麻醉
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药
9
静脉用改变心肌力药
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
药
10
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
阿片类镇痛药(注射
给药
)
11
浓氯化钠注射液
2
.
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凝血酶冻干粉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1
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 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
混合存放。其中
A
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黑底
黄字 )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
A
、
B
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 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
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
、
“近效期先用”
,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 药品(抢救药品除外)
。如确实需要,
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限量存放,并定期核查备用情 况。
2.1.2.2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黑色警示牌提示牌(黑底黄字)作为警 示
标志。其中
A
、
B
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2.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 药品的
管理,
保证用药安全;
护理单元高危药品实行定量管理,
每日核对,< br>严格交接,
由治疗护士负责。
2.1.2.4
各护理单元需加强高 危药品的效期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
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
、
“近效期先用”
,确保药品质量。
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
2.2.1
高危药品的调剂
2.2.1
药剂科负责高危药品的 调剂。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
核,并做到“四查十对”
,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2.2.2
药房发放
A
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 、领用
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药师在发放
B
、
C
级高危药品时也应 有明显的警示信
息,如放入专用配药箱等。
2.2.2
高危药品的使用
2.2.2.1
护理单元需严格限定使用人员资格,实习 护士、进修护士、试用
期护士、有执业资格的但不具备独立值班能力的护士不得独立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
2.2.2.2
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时,须严格 执行给药的
5R
原则,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药物剂量及给药途径等
5项内容。并
实行双人复核,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R
原则:确认 药物的剂量正确;
核对处方确认药物名称正确;
给药时正确
执行患者身份的辨识;确认 正确的给药途径;确认正确的用药时间。
2.2.2.3
医生、护士在处置
A
、
B
、
C
三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如处方 盖有高危药品印章等)
。
2.2.2.4
护理人员执行
A
、
B
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标识,双人核
对后给药;核发
C
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2.2.2.5 A
、
B
级高 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2.3.2.6
临床科室使用高危药品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
应证时才能使用。
3
.
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药剂科对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3.1.1
药剂科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 更新,
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
论证,并将新引进高危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和护理单元 ,促进临床合理
应用。
3.1.2
药剂科定期对各调剂室及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
3.1.3
临床药师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
重点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
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3.1.4
调剂室需定期排查与高危药品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
护理部对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3.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 放高危药品(抢救药除外)
,如确有需要,可
提出申请,根据药剂科备案,定量存放,严格管理 。
3.2.2
各护理单元需安装药剂科的管理要求,对与高危药品外观相似、发< br>音相似的药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3
护理部定期对各护理单元的 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
检查结果与护理质量分数挂钩。
各护理单元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
反馈、整改。
附
高危药品目录
药品种类
药品名称
给药剂量
录
1
成人
儿童
静
脉
用
肾
上
腺
盐酸肾上腺素
素受体激动药
(
1
)过敏性休克:初量为
mg
,皮下
新生儿心脏停博,严重心动过
或肌内注射,随后
mg
静注,如需要
ml/kg
(静脉注射、气管滴入)
可每隔
5-15
分 钟重复给药一次;
心跳骤停:或
mg/m2
(心内、
(
2
)心跳骤停:稀释后心内或静脉
注射)
注射
mg/
次,必要时可每隔
5
分钟重
复
1
次;
(
3
)作为血管收缩药物用于麻醉:
蛛网膜下隙阻滞时浓度宜偏高,为
1 :10 000
,总量以
mg
为度;浸润局
麻时浓度宜偏低,为
1:100 000
或
1:200 000
,总量<
1 mg
。
重酒石酸去甲肾
(
5%GS
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静滴:新生儿
-1
岁:
mg/
次;
上腺素
静滴:初始
8-12 ug/min
,调整滴速
2-12
岁:
mg/
次,加入
5 %-1
使
血
压
升
至
理
想
水
平;
维
持
量
萄糖
250 ml
中,
ug/kg /min
2-4ug/min
。必要时可超越上述剂量,
据血压调节滴速严防药液外漏
但须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去氧肾上腺素
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1)
血管收缩:局麻药液中每
20
ml
可加本品
1 mg
,达到
1:20 000
浓
度,蛛网膜下隙阻滞时,每
2-3
ml
药
液中可加本品
2-3 mg
达到
1:1000
浓
度;
(2)
升
高
血
压
. mg/
次
,
按
需
10-15min
一次;
(3)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
初
始量
mg/20-30s,
此后用量递增,每
次加药量不超过
mg, 1
次量以
1 mg
为限;
(4)
严重低血压和 休克
(包括与药
物有关的低血压)
,
静滴浓度
1:50000
(
5%GS
或
NS
每
500
ml
加本品
10
mg
)
,
初
始
100-180
滴
/min,
血压稳定后
40-60
滴
/m in,
必要时浓度可加倍,
滴
速适当调节
异丙肾上腺素
用于救治心脏骤停,心腔内注射
mg
;
无
静脉滴注(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率
<
40次
/min
)
:
本品
mg
加至
200-300
ml 5%GS
缓慢静滴。
高
渗
葡
萄
糖
注
50%
葡萄糖
射液
(≥
20%
)
胰岛素(皮下
/
胰岛素
静脉)
(
1< br>)
皮下注射
(
3
次
/
日,
餐前
15 -30
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
20-40 ml
静脉推注
量)
:
I
型
U/kg/
日
II
型
20U/
日
,
变化较大,按需调节
(
2
)静脉注 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高血糖高渗性昏迷)
:
U/kg/h
(通 常
先输注氯化钠注射液,并另建输液途
径)
。也可每小时静脉推注一次,通
常 多采用持续静脉滴注,可根据病情
加
用
首
次
负
荷
量
,
即
静
脉
注
射
10-20U
,再按上述速 率将胰岛素加在
液
体
中
静
脉
输
注
,
当
血
糖
降
至
mmol/L
(
250 mg/dl
)时,改为皮下
注射,逐渐恢复平时的胰岛素治疗方
案。此外,若患者不能 进食,或因治
疗需要静脉输注含葡萄糖液体,如无
配伍禁忌,应在输液瓶中加入适量的
普通胰岛素。
硫酸镁注射液
25%
硫酸镁
(
1
)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
先兆
(
1
)肌注:
25%
溶液
, ml/kg/
子痫
/
子痫
:.
首剂量
-4g5 min
(
20 ml
(
2
)静滴:
1-2%
溶液
, g/kg/
25%
葡萄糖)维持剂量
1-2g/h
(一半剂量在
15-20 min
内滴
(
2
)
早产 :
:.
首剂量
4g/5
min
(
20
ml
余量在
90min
内滴完)
25%
葡萄糖)维持剂量
2g/2h
,
(
60
ml
25%
硫酸镁于
1000 ml 5%
葡萄糖)
浓
氯
化
钾
注
射
10%
氯化钾
液
(
1
)静滴
10-15
ml
10%KCl
加入
500
0.22 g/kg/
日或
3 g/m2
ml 5%GS
,钾浓度<
3.4g/L
,补钾速
-0.2 gkg/
次(浓度为
%
)
度<
0.75g/h
,补钾量<
3-4.5 g/
日
(
2
)体内缺钾引起严重快速室性异
位心律失常:钾盐应高浓度(
%,个
别
1%
)
,
快滴速
(
1.5
g/h,
20
mmol/h
)
,
补钾量可达
1 0g/
日或以上。
如病情危
急,可超过上述规定,但须严密动态
观察血钾及心 电图等,防止高钾血
症。
作注射、吸入、
500 ml
灭菌注射
临用前,在避菌操作条件下,按需要
冲
洗
用
灭
菌
用
用水
水(≥
100 ml
)
量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加入或量取加
入或直接冲洗。
?
不能作为脂溶性药
物的溶剂。
本品不能直接静脉注射。?
硝普钠注射液
硝普钠
(
1
)静滴:
初始
1
分钟
ug/kg
,根
(
1
)静滴:
ug/kg/min,
按
据治疗反应以
1
分钟
ug/kg
递增,
常
逐渐调整用量。
用剂量为
3 ug/kg/min
,极量为
10
(
2
)
静注:
mg/kg/
次,
加入
50
ug/kg/min,
。总量为
mg/kg
。
(
2
)用作麻醉期间短时间控制性降
压,最大量为
mg/kg/min
。
吸入
/
静脉全身
丙泊酚
(
1
)静脉全麻诱导:
(
1
)全麻诱导:
5%
葡萄糖
5-15
滴
/
分
麻醉药
mg/kg
(
30-45s
注完)
(
2
)全麻维持:
mg/kg
(
2
)全麻维持:
4-12 mg/kg/h
,静脉输注或根据需要
mg/
(
kg
·
min
)
间断静注
25-50mg
。
9-15 mg/( mg/kg
·
h)
(
3
)辅助椎管内麻醉或重症监护病
3
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房病人镇静、催眠用量
mg/kg/h
,连
续输注。老年人用量酌减。
盐酸氯胺酮
(
1
)全麻诱导:
1-2 mg/kg
(静注)
;
小儿基础麻醉:肌注
4-8 mg/
全麻维持:连续静滴,每分钟不超过
个体差异较大。静注
1-2 mg
1-2 mg
,即
15-30 ug/kg/min
,遇有
次,缓慢
肌肉强直或阵挛,用量不必加大,轻< br>微者均自行消失,重症应考虑加用苯
二氮卓类药物。
(
2
)镇痛:静注
mg/kg
,
2-3
分钟注
完,而后每分钟按体重
5-20 ug/kg
连续静滴,也可按体重先肌内注射
2-4 mg/kg,
而后静滴。
咪达唑仑
(
1
)全麻诱导,
mg/kg
静注;
(
2
)局部麻醉或椎管内麻醉辅助用
药,分次静注
mg/kg;
重症监护病房
病人镇静,先静注
2-3 mg.
,继之以
mg/kg/h
静滴维持。
异氟烷
全麻诱导时吸气内浓度应逐渐增加,
小儿酌减。
成人一般为
%-3%
,维持时浓度为
%%
。
七氟烷
吸入全麻诱导浓度为
2%-4%
,诱导时
间
8-10
分钟,麻醉维持浓度为
%%
。
静
脉
用
改
变
心
米力农
肌力药
静脉注射负荷量
25-75 ug/kg;
维持量
ug/kg/min
每日最大剂量<
mg/kg
,
疗程<
2
周。
去乙酰毛花苷
洋地黄化,用
5%GS
稀释后缓慢静注,
洋 地黄化,
按下列剂量分
2-3
总量
mg
,首剂量
mg< br>,以后每
2-4h
隔
3-4h
给予。早产儿、足月
可再给 mg
儿或肾功能减退、心肌炎患者
内或静脉注射
mg/kg
;
2
周
-3
mg/kg
。
静
脉
用
抗
心
律
盐酸利多卡因
失常药
(
1
)
静注:
首次负荷量
mg/kg
(一
<
mg/kg(
常用浓度
%%)
般用
50-100 mg
)静注
2-3 min
,必
心律失常
1-3 mg/kg/
次
要时每
5
分钟后再重复注射
1-2
次,
1
小时内最大量<
300 mg
。
(
2
)静滴:
(
5%GS
配成
1-4
mg/ml
药
液滴注或输液泵给药)
用负荷量后
以
1-4 mg/min
或
mg/kg/min
静脉滴
注。
老年人、
心力衰竭、
心源性休克、
肝血流量减少、肝< br>/
肾功能障碍时减
少用量,以
mg/min
静滴。
(
3
)极量:静脉注射
1h
内最大负荷
量按体重
mg/kg
(或
300mg
)
,
最大维
持量为
4 mg/min
盐酸胺碘酮
静注负荷量
3
mg/kg
,之后以
mg/min
静滴维持,
6h
后减至
mg/min
,每日
总量
1200 mg
。以后逐渐减量,静滴
胺碘酮最好不超过
3-4
天。
盐酸普罗帕酮
mg/kg/
次,静注
5
分钟,必要时
15
1
mg/kg /
次,静注
5
分钟,必
分钟后可重复一次,以后可以每分钟
20
分钟后可重复一次。
静注:
2
mg
速度滴入维持。
*
浓
氯
化
钠
注
射
10%
氯化钠
液
mg/h
,严密监护。
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
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
细 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
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
血钠低于
120 mmol/L
时,治疗使血
钠上升速度在
mmol/L/h
,不得超过
mmol/L/h
。当血钠低于
120 mmol/L
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 状时,可给予
3%-5%
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
要求在
6h
内 将血钠浓度提高至
120
mmol/L
以上。
补钠量
(
m mol
)
=
(
142-
实际血钠浓度
mmol
)× 体重(
kg
)×
待血钠浓度回升至
120-125 mM/L
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
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
10%
氯化
钠注射液。
抗血栓药
低分子肝素钙
(
1
)血栓栓塞性疾病:
ml/kg/
次,
一日
2
次,连用
10
天。
(
2
)预防术后血栓栓塞性疾病:普
外手术前
2-4 h
皮下注射
ml
,术后
每日皮下注射
ml
,通常至少< br>7
天,
至患者可活动。骨科手术前
12
小时
及术后
1 2
小时给予
ml(
体重<
50
kg
,
ml;50-69
kg
,
ml;
≥
70
kg, ml)
,
此后每日
1
次;
术后第
4
天起每日< br> ml
(体重<
50
kg
,
ml;50-69
kg
,
ml;
≥
70 kg, ml
)
,持续至 少
10
日,至
患者可活动。血液透析时预防透析器
血凝块形成:每次血透开始 时经动脉
给药,体重<
50 kg
者用
ml
,
50-69
kg
者,
ml;
≥
70 kg
者
, ml
。
(
3
)
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和 非
ST
段抬高
心肌梗死首剂量静注
ml/kg
,此后每
12h
皮下注射
mg/kg
,一般在治疗6
日后达到临床稳定,应联合应用阿司
匹林。
注射用普通肝素
(
1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
5 000-10
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次注入
000
U
,以后每
8
小时
8
000-10
000 < br>U
U/kg
,
以后每
4h
给予
50-200U
或每
12
小时
15 000-20 000 U
;每
脉滴注,50U/kg,
之后按体表
24
小时总量
30 000-40 000 U
,一般
24h
给予
20 000 U/m2
(加至
均能达到满意的抗凝效果。
静滴。
(
2
)
静脉注射,
首次
5
000-10
000
U
,
100U/kg/
次,溶入
10%GS
或
之后按体重每
4h
100
U/kg(NS
稀释
)
;
50-100 ml,4h
内缓慢滴入。
静脉滴注
20 000-40 000 U/
日(加
至
1000 ml NS
)
,静滴前科先静脉注
射
5 000 U
作为初次剂量;预防性 治
疗,高危血栓形成病人,大多是用于
腹部手术之后,以防止深部静脉血
栓。在外科术 前
2h
给予
5 000 U
皮
下注射,然后每隔
8-12h
给
5
000
U
,
共约
7
日。
尿激酶
< br>(
1
)急性心肌梗死:
150
万
U
溶于
静滴
开始
2-3
日:
200-40
50-100 mlNS< br>或
5%GS
,于
30
分钟内
U/kg/
次;
3
日后
1-2
万
U/
日
静滴,剂量可随体重略作调整。冠状
持
7-10
日后改为
5000U/d
肌
动脉内溶栓治疗目前 已不主张应用,
持。
仅造影或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时在冠
状动脉发生血栓栓塞 者,于梗死相关
动脉内缓慢注射本品
20
万
-100
万
U< br>(每分钟
1-2
万
U
)
。
(
2
)急性肺栓塞:治疗方案尚未达
成一致意见。负荷量
4400 U/kg
于
10min
内静注,继之
2200U/
(
kg< br>·
h
)
静滴
12h
(国外)
,或
20000 U/kg
于
2h
内静注(国内)
。
(
3
)
深静脉血栓:
20
万
-25
万
U/
日,
自患肢静脉注射,连续数天。也有人
主张采取急性肺栓塞相似的溶栓方
案,但给药时间可适当延 长,继以肝
素和华法林抗凝治疗。近年已不推荐
对深静脉血栓患者常规采用静脉溶
栓治 疗,仅在巨大静股动脉深静脉血
栓有肢体坏疽危险时建议使用。
(
4
)缺血性脑卒中超早期(发病
3h
内)
,
超过
6h
可增加 颅内出血的危险,
100
万
-150
万
U
溶于
10 0-200 mlNS
或
5% GS
半小时内静注。需注意阿司
匹林必须在溶栓治疗
24h
后使用。
硬膜外
/
鞘内注
该类别药品目录争议较大。
射药
放射造影剂
(静
碘海醇
脉用)
(
1
)尿路造影
300
mg
I/ml
或
350
mg
(
1
)尿路造影<
7
kg
300
mg
I/ml (40-80 ml)
(在大剂量的尿路
(3 ml/kg)
;>
7 kg 300 mg
造影中可高于
90 ml
)
(2ml/kg,
最高
40 ml)
(
2
)
下
肢
静
脉
造
影
300
mg
I/ml
(
2
)
CT
增强
300
mg
I/ml
(
m
(
20-100 ml/
腿)
(
3
)数字减影造影
300 mg I/ml
或
350 mg I/ml
(
20-60 ml/
次注射)
(
4
)
CT
增强
300 mg I/ml(100-180
ml)
或
350
mg
I/ml
(100-150
ml)
(通
常含碘量为
30-60 g
)
碘佛醇
碘帕醇
碘克沙醇
参见碘海醇
参见碘海醇
静脉内造影
尿路造影
270/320 mgI/ml
(
40-80
ml
)
静脉造影
270 mgI/ml (50-150 ml/
腿
)
钆喷葡胺
(
1
)静注。
1
次
ml/kg
(或
mM/kg
)
,
最大用量为一次
ml/kg
。颅脑及脊 髓
磁共振成像:
必要时可在
30
分钟内再
次给药;全身磁共振成像: 为获得充
体重)
分的强化,可按体重一次
ml/kg
。最
佳强化时间一般在注射后数分钟之
内,不超过
45
分 钟。
(
2
)将
1ml
钆喷葡胺加
249 mlNS
或
用
1 ml Gd-DTPA
加
49 mlNS
稀释后,
可直接用于体腔的造影,如关节腔造
影或腹腔造影等。
(
3
)将
1ml
钆喷葡胺加
15 g/L
甘露
醇和
25 Mm/L
缓冲剂柠檬酸钠配成有
较佳造影效果 、
胃肠涂布即穿透力强、
不易产生腔内浓缩的胃肠道阳性磁共
振造影剂。尽管钆喷葡胺 在大鼠脑池
注射的神经毒性低于一般泛影葡胺,
但目前仍不主张钆喷葡胺直接鞘内注
射 造影。
(
4
)利用钆喷葡胺中
Gd
元素原子系
数 高有吸收
X
线的特点,可用于部分
碘过敏病人的肾动脉
X
线造影或肾 排
泄性造影。
泛影葡胺
(
1
)排泄 性尿路造影:
60%
或
76%
溶
液均可,每次
20 ml
。
(
2
)周围血管造影:
60%
或
76%
溶液
胎毒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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