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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背突然像针扎一样疼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1-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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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发(作者:尤渤)
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事业单位女职工享受不少于
14
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

2
周;难产的,增加产假
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
婴儿,增加产假
2
周。


按照
2012

4

1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审 议通过的
《女职
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的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女职工
享受不少于
14
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2
周;难产的,增加
产假
2
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2
周;
女职 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
2

的产假; 怀孕满
4
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
6

的产假。

以下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全文: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 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
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
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
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
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
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 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
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 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
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女职工怀孕
7
个 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
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14
周的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
休假
2
周;难产的,增加产假
2
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
个婴儿,增加产假< br>2
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 )的,享受不少于
2
周的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 少于
6
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 加生育保险
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
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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