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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作者:陕西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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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10-12 22:48

体外受精-缓解鼻塞

2020年10月12日发(作者:潘廷灏)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妊娠
妊娠期用药时,大多药物都能 通过胎盘,由于胎儿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其生理情况有异
于成人,如孕妇用药不当,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 造成不良影响,包括致死、致畸,或致胎儿
脏器损伤和功能异常。然而,若不加分析,对患病的孕妇一概 不用药,也可能因此直接或间
接影响胎儿,所以要提倡合理用药。现将妊娠期的药物使用问题介绍如下。
1 妊娠期的用药原则
(1)妊娠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药品 。(2)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需发育
时期考虑用药,如怀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 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
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时期以后。(3)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 对胎儿影
响最小的药物起用,如妊娠合并甲亢,选用先后程序可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可替洛贝)、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4)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能用效果
肯定的老 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
量药物。(5)孕妇出 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
用的A、B类药物。美国的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将孕期用药完全性分为5级。A级药物对孕
妇完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 B1、B2、C、D、E等;B级药物对孕妇
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 、胰岛素等;C级药物仅在动物
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 权衡利弊,确认利
大于弊方能应用;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 不考
虑应用;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6)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
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用C、D类药物(动物C和人体D有危害的证据)。(7)孕妇在抢
救等特殊情况 下使用C、D类药时,应给予真实、确切的说明。如血清制品引起的过敏性休
克,给予葡萄糖酸钙(A类 )、扑尔敏(B类)无效时,只好使用氟丙嗪(C类)、地塞米
松(D类)等药物,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病 情。(8)如遇妊娠合并癫痫,鉴于如孕期癫痫频
繁发作,本身对母婴损害很大,所以为控制癫痫发作治 疗用药(D类),使用药物剂量要调
节至控制病情发作的最小剂量。孕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D类)、 万古霉素、氯霉素、磺
胺药、氟胞嘧啶(C类)治疗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在 妊娠着床
后的20天之内用药,对胚胎没有影响或直接杀死胚胎;器官发育阶段(孕3~8周)是胎儿< br>的主要致畸阶段,药物特别是有害药物在此期进入胚胎,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或可致流
产,产 生致死的或永久性的真畸形。器官形成期之后的孕中、后期给药,一般不会致畸,但
是却可改变胎儿器官 和组织的生长和功能。药物弥散或通过胎盘的方式进入胎儿体内,孕妇
服药后脐静脉中药物浓度高于动脉 血中的药物浓度。但母体血液与胎儿组织之间的平衡至少
需40 min,分娩前数小时,可通过胎盘的 药物(分娩时通常应用局麻药),应小心使用避
免胎儿中毒,因为断脐以后新生儿因代谢和分泌功能未成 熟,其肝或肾清除药物的速度相当
慢。
2 妊娠期如果必须要使用的药物
2.1 抗肿瘤药物 由于胚胎组织类似肿瘤组织而对抗肿瘤药很敏感,许多抗代谢药和烷
化剂(包括甲氨蝶呤、氨基嘌呤、环磷酰胺、瘤可宁和白清安)可致胎儿异常,如胎儿宫内
发育 迟缓,下颌增生、腭裂、颅骨发育不全、耳缺损、足畸形等。已证明秋水仙素、长春花
碱、长春新碱和放 线菌素D在动物中有致畸的作用。但没有证据表明其在人类中有致畸的
作用。秋水仙素可使子代发生唐氏 综合征的危险性大大增高。
2.2 性激素 12周前服用雄激素和合成孕激素可使女婴 的外阴男性化;整个孕期妊娠服
用烯雌酚可引起女性子代青春期阴道腺病,并有致阴道及宫颈透明细胞癌 的危险,生殖道畸
形的发生率增高;男性子代睾丸及阴茎可能发育异常,精液异常发生率亦增高。男孩接 触已
烯雌酚可有尿道狭窄和尿道下裂。女婴可有以下异常:异常的排卵、T型宫腔、月经不调、
自发性流产、宫颈功能不全、宫外孕和早孕的可能性增加,围产儿死亡率增高;故孕期不能
应用。
2.3 疫苗 孕妇应避免使用活的病毒疫苗,风疼病毒疫苗通过胎盘引起胎盘及胎儿的感
染。如果孕期有传染病风险者可以使用霍乱、甲肝、乙肝、风疹、流感、鼠疫、脊髓灰质炎、
狂 犬病、破伤风、伤寒症和黄热病的疫苗。
2.4 甲状腺药 硫脲类是主要用于治疗甲状 腺功能亢进的药物,分为硫氧嘧啶及咪唑类;
前者包括甲基硫氧嘧啶和丙基硫氧嘧啶;后者包括甲硫基咪 唑、他巴唑及甲亢平等。妊娠期
首选丙基硫氧嘧啶,对胎儿无致畸作用,但剂量宜小。孕10周前用药, 胎儿甲状腺尚未发
育,影响不大;孕10周后用药量过大,可致胎儿甲状腺功能低下。
治疗甲状腺疾病的放射性131I可通过胎盘并破坏胎儿的甲状腺或造成严重甲减,三碘甲
状腺苷酸、丙 硫氧嘧啶和他巴唑也可通过胎盘造成甲亢,同时影响脑和骨骼发育。
2.5 麻醉药和止痛药 水杨酸盐和麻醉药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新生儿麻醉药成
瘾性可在出生后6 h~8天好转;水杨酸盐与胆红素相似都有蛋白结合键,可引起新生儿胆红
素脑病;大剂量阿司匹林可延 迟分娩的发动并可导致胎儿动脉导管关闭不全,在分娩期或产
后母体出现出血素质或新生儿出血。
2.6 抗生素 孕妇长期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致胎儿第8对脑神经及肾脏损害,其顺序
为链霉素>卡那霉素>丁氨卡那>庆大霉素。四环素可透过胎盘与钙结合并聚集沉积在胎儿
骨骼 和牙齿;孕早期用药可引起小肢畸形,孕16周后用药者可致骨生长障碍、牙釉质发育
不全,可致牙齿永 久黄染,以后易发生龋齿。因此孕期应尽量避免使用四环素。但对在治疗
危重病时,如对青霉素和头孢菌 素耐药,则从抢救生命为主,次要再考虑其耳毒性,尽管新
生儿不能完全排除氯霉素(甚至孕妇大剂量应 用时)对胎儿没有毒性。胎儿的血氯素水平高
能导致灰婴综合征,青霉素则完全得多。磺胺药具有高蛋白 结合键,可以结合键处替代胆红
素而通过胎盘。在孕34周前服用,胎盘能排泄胆红素,从而减少对胎儿 的危险性,临近分
娩时使用,新生儿可有黄疸,如不及时治疗可发展为胆红素脑病。硫氮磺吡啶除外,它 的胎
儿的活性代谢产物-磺胺吡啶的胆红素替代活性较弱,因此对胎儿影响较少。关于先锋霉素
类抗生素尽管研究很多,虽然对于人类没有明确的有害证据,然而孕期使用也应有明确的指
征。孕期服用 喹诺酮类抗生素最近受到质疑,因为有资料显示诺氟沙星和环丙沙星对骨和软
骨有很强的亲和力,有潜在 可能致新生儿关节痛;但是一次最新的研究认为喹诺酮类抗生素
与畸形和骨骼肌肉缺损无关。
2.7 抗凝药 胎儿对香豆素很敏感,孕期前3个月服用华法令:会出现胎儿华法令综合
征的可能 为近25%,包括具有发育不良、骨点彩(X线上的表现)、双侧视觉萎缩和不同
程度的智力发育异常; 孕中后期服用华法令可致视觉萎缩、白内障、智力发育异常、小头和
小眼的畸形。尽管如此,也有报道它 对胎儿无害,所以孕期是否有害尚未公认。
2.8 治疗妊高征及高血压药 硫酸镁是治 疗妊高征最有效的药物,正常用量对胎儿无害。
甲基多巴兴奋血管运动中枢的真体,从而抑制外周高感神 经,产生降压效果;肼苯达嗪扩张
周围小血管,使外周阻力降低,从而降低血压,并增加血搏出量,增加 肾及子宫胎盘血流量;
硝苯地平为钙离子拮抗剂,使血管平滑肌松弛,扩张全身小动脉。降低外周血管阻 力,从而
降低血压。上述降压药均未见胎儿致畸的报道。
2.9 镇静药 安定具有镇静、肌肉松弛及抗惊厥作用,孕晚期用药剂量大于30 g时产生
蓄积作用,致新生儿张力低 下及吸吮困难。哌替啶有明显止痛镇静作用,常规用量对胎儿无
不良影响,对新生儿呼吸抑制作用与分娩 前用药时间及剂量有关,药物作用的高峰期为用药
后2~3 h。异丙嗪对胎儿无不良影响,氯丙嗪为中 枢多巴胺受体阻断剂,具有镇静、镇吐、
降压及降温作用,药物不致畸,近预产期或产程中用药,产妇会 发生低血压,致胎盘血流量
降低,对胎儿不利。
2.10 心血管药物 孕妇服 用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可通过胎盘影响新生儿。神经节阻滞剂
可产生低血压、肠麻痹。孕期应避免应用噻 嗪类利尿药,因为它们可降低母体血浆容量和减
少胎儿的氧合作用和营养。还可造成新生儿低钠血症、低 钾血症、血小板减少症。转化酶抑
制剂如开博通和依那林,在孕期前6个月可致胎儿肾衰竭、羊水过少、 头面部畸形、肢体
缩短和胎肺发育不良。孕后前3个月服用没有致畸的报道。
2.11 分娩时常用药 可通过胎盘的局部麻醉剂(卡波卡因、利多卡因、丙胺卡因)可经
过许多 部位吸收(外阴、宫颈周围),而致胎儿中枢抑制和心动过缓,静脉给予缩宫素以增
强宫缩或引产是安全 的;但有时可造成子宫过度收缩,影响胎儿麻醉剂、氯胺酮、巴比妥、
东莨菪碱可通过胎盘。硫喷妥钠是 在剖宫产时常用的催眠剂,积聚在胎儿肝脏,保护了中枢
神经系统。分娩前给予孕妇大剂量地西泮可致新 生儿张力减退、低热、Apgar评分低,减弱
对冷应激的反应,神经系统受抑制。静注硫酸镁常用于抑 制早产或避免子痛惊厥,但可导致
新生儿昏睡、张力低、短暂呼吸抑制。严重的新生儿并发症并不常见, 且谨慎地应用硫酸镁
超过其危害。
3 其他处方药物
维生素A、B、C、D、E及B族维生素和叶酸孕期均可应用。服用维生素A>10 000 ud,
引 起胎儿骨骼发育异常或先天性白内障的危险。维生素D应用过量可使胎儿血钙过高、智
力发育障碍,给V it K3过量应用可引起新生儿肝损害、高胆红素血症和核黄疸。口服降糖
药可能难以控制孕期糖尿病 ,并造成新生儿重度低血糖。因为胰岛素不能通过胎盘,并可更
好的控制糖尿病,故是孕期首选药;在孕 期口服和局部应用阿昔洛韦可能是完全的,现在没
有危险的报道。
总之,孕期用药问 题复杂,目前研究尚不深入,临床报道尚有不一致之处,需进一步加
强孕期临床药物学的研究。孕期必须 用药时应慎重权衡,正确选择,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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