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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
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 有鸡、
水禽
(鸭、
鹅)
、
人工饲养的鹌鹑、
鸽子等进行H< br>5
亚型和H
7
亚型高致病性禽流
感强制免疫。
供研究和疫苗生 产
用的家禽、
进口国
(地区)
明确
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
有关企业报自
治区农业厅批准后,
可以不实施
免疫。< br>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禽免疫。
1.
种禽、蛋禽 (包括鸡、
鸭、鹅、鹌鹑、鸽子)免疫。
种禽、
蛋禽2
—
5
周龄时进
行一免;一免
3
~
4
周后,再进
行二免 。
二免后按照免疫程序进
行免疫。
2.
商品代肉禽免疫。
(
1
)快大型肉鸡。
1
—
2
周
龄时免疫
1
次。
(
2
)
饲养周期超过< br>70
日龄
肉禽,
参照种禽、
蛋禽免疫程序
免疫。
(二)散养家禽的免疫。
春、
秋两季分别进行
1
次集中免疫,
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
进行补免。生长期超过
70
天的
家禽在首免
3
—
4
周后进行二
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
要对受威胁区
域的所有家禽进行
1
次强化免
疫。
最近
1
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
可以不加强免 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
(H
5+< br>H
7
)
二价灭活疫苗
(H
5
N
1
R
e
—
8
株
+
H
7
N
9
-R
e1
株)。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
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家禽免疫后
21
天进行免疫
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
(
HI
)
。
(二)免疫效果判定。
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
(
HI
)
抗体效价≥
2
4
判定为合
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判定为合格。
口蹄疫强制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牛、羊、骆 驼、
鹿进行○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对
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
A
型口< br>蹄疫强制免疫。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对全市 所有牛、羊、
骆驼、
鹿进行亚洲Ⅰ型口蹄疫强
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
畜的免疫。
仔猪、羔羊:
28
~
35
日龄
时进行一免。
犊牛:
90
日龄左右进行一
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 br>间隔
1
个月后进行
1
次加强免疫,
以
后每隔
4
个月免疫
1
次。
(二)散养家畜的免疫。
春 、
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
家畜进行集中免疫,
每月对新补
栏家畜进行补免。< br>每次免疫后要
适时进行
2
次加强免疫。
有条件
地方可参照规模 养殖家畜和种
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 ,
对疫区、
受威
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
1
次强化免疫。
最近
1
个月内已免
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
羊、
骆驼和鹿:
口蹄疫
○ 型
-
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
口蹄疫型○型
-A
型二价灭活疫
苗、
口蹄疫
A
型灭活疫苗、
口蹄
疫○型
-A
型< br>-
亚洲Ⅰ型三价灭
活疫苗。
2018
年
7
月
1
日起,
亚洲Ⅰ型口蹄疫退出强制免疫
后,
根据农业部要求选择使 用O
型或O型
—
A型二价口蹄疫疫
苗。
猪:口蹄疫○型灭 活疫苗、
口蹄疫○型合成肽疫苗
(双抗原
或三抗原)
。
如下半年自治 区决
定实施猪A型口蹄疫免疫,
则使
用猪O型
—
A型二价口蹄疫疫< br>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
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
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
28
天、其他家畜免
疫
21
天后,
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1.
○型口蹄疫:
灭活类疫苗
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液相阻
断
ELISA
,合成肽疫苗采用
VP1
结构蛋白
ELISA
。
2. A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
。
3.
亚洲
I
型口蹄疫:
液相阻
断
ELISA
。
(二)免疫效果判定。
1.
○型口蹄疫:
灭活类疫苗
抗体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
效价≥
2
5
判定为合格,
液相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
2
6
判定为合
格,
合成肽疫苗抗体
VP1
结构蛋
白
ELISA
的抗体效价≥
2
5判定
为合格。
2.
亚洲
I
型口蹄疫:液相
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
2
6
判
定为合格。
3.A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
2
6< br>判定为合
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判定为合格。
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方案
一、要求
对免疫保护期到期的羊只、
新补栏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强
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新生羔羊
1
月龄以后免疫
一次,对未免疫羊 只和超过
3
年免疫保护期的羊只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 时对疫区和受威
胁地区所有健康羊进行一次强
化免疫。
最近
1
个月内 已免疫的
羊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
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
21
天后,进行免疫效
果监测。
小
反
刍
兽
疫
抗
体
阻
断
ELISA
检测试验抗 体阳性判定
为合格。
存栏羊抗体合格率≥
70%
判
定为合格。
家犬狂犬病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犬只实行全面免疫,
重点
做好人间狂犬病高发地区的农
村和城乡接合部犬只的免疫工
作。
二、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
2
月龄时用狂犬
病灭活疫苗进行首免,首免后
1 4
日应加强免疫
1
次,此后每
年加强免疫
1
次。
三、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四、免疫时间
宠物犬按免疫程序实行常
年免疫;
农村家犬春、
秋两季进
行集中免疫 ,
定期对未免疫家犬
及时补免。
五、疫苗种类
兽用狂犬病灭活苗。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
21
天后,进行免疫效
果监测。
狂犬病抗体阻断
ELISA
检
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
存栏犬抗体合格率≥
70%
判定为合格。
新城疫免疫方案
商品肉鸡:
7 -10
日龄,用
新城疫活疫苗
(低毒力)
和
(或
禽流感-
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
(
Rlh5-6
株)
)
灭活疫 苗进行初
免,
2
周后,用新城疫活疫苗加
强免疫一次。
种 鸡、
商品蛋鸡:
3-7
日龄,
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禽流感
-
新
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
Rlh5-6
株)进行初免;
10
~
14
日龄用
新城疫活疫苗和
(或)
灭活疫苗
进行二免;
1 2
周龄用新城疫活
疫苗和
(或)
灭活疫苗强化免疫,
17
~
18
周龄或开产前再用新城
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
根据免疫抗体检测 情况进行强
化免疫。
使用疫苗:鸡新城疫灭活
疫苗或活疫苗、禽流感
-
新城疫
重组二联活疫苗(
Rlh5-6
株)。
绵羊痘和山羊痘
免疫方案
对疫病流行地区的羊进行
免疫。
60
日龄左右进行初免,以
后每隔
12
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使用疫苗:
山羊痘活疫苗。
炭疽免疫方案
对近
3
年曾发生过疫情的
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发生疫
情时,
要对疫区、
受威胁区所有
易感家畜进行一次紧急免疫。
使用疫苗:
无荚膜炭疽芽孢
疫苗或Ⅱ号炭疽芽孢疫苗。
乡镇易感家畜进行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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