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危险性评估
应对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共分为
6
级。
0
级:无符合以下
1-5
级中的任何行为。
l
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
级:打碰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制。
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
自杀。
5
级:
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
或者纵火、
爆炸等行为。
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2
、危重情况处置
观察、
询问和检查 有无出现暴力、
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
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
躯体疾病。若有, 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
3
、分类干预
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 步评估患者病情。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
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 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状况、服药情况及各项
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 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
能是否恢复,
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 病情况,
将患者分为病情稳定、
基本
稳定和不稳定
3
大类,进行分类 干预。
1
)病情稳定患者
病情稳定患者,
指危险性评估 为
O
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
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
能处于一般或良好,
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稳定,
无其他异常的
患者。
要求:
若无其他异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 案,
3
个月时随访。
2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病 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
1
~
2
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 至少有
一方面较差的患者。
要求:
若无其他异常,
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
还是
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 恶化。
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1-02-26 12:08,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58977.html
-
上一篇:精神科三基考试 第 十一章精神障碍症状学
下一篇:精神疾病复发前的常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