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首页 > 育儿 >

糖尿病足的治疗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2004)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1-29 11:29

-什么叫滚床单

2021年1月29日发(作者:美容祛斑多少钱)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
《军人残疾等级评 定标准
(试
行)
》的通知

(民发
[2004]19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劳动保障、
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 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三部、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
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 防科学技术大学校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总后所属
直供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04

8

1
日公 布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我们制定了
《军
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
试行
)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综合考虑残疾军人于医疗期满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
心理障碍和对医疗护理依赖的程度,
将现役军人因战、
因公
(含职业病)
致残 等级评定标准
由重至轻分为
1-10
级,其中,
1-6
级同时适用于 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一)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 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
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









1.
植物状态;

2.
极重度智能减退;

3.
四肢瘫肌力
3
级或三肢瘫肌力
2
级;

4.
重度运动障碍;



5.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6.
双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7.
肩、肘、髋、膝关节中
5
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90%
,四肢大关节中
6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9.
双眼球摘除;



10.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11.
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12.
呼吸困难Ⅳ
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3.
小肠切除
90
%以上;



14 .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6
个月以上需终生血液透析维持治疗。



(二)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 症,存在特殊医
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



1.
重度智能减退;



2.
后组颅神经双侧完全麻痹;



3.
三肢瘫肌力
3
级或截瘫、偏瘫肌力
2
级;



4.
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
劳动、
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丧失;



5.
双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6.
双下肢高位缺失;



7.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或功能完全丧失;



8.
肩、肘、髋、膝关节中
4
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9.
全身瘢痕占 体表面积>
80%
,四肢大关节中
4
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0.
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

11.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 视力
≤0.02
或双眼视野
≤8%
(或半径
≤5°



12.
双眼矫正视力<
0.02
或双眼视野
≤8%< br>(或半径
≤5°





13.
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4.
一侧上颌骨并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5.
肺功能严重损害,呼吸困难Ⅳ
级,需依赖氧疗维持生命;



16.
食管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17.
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18.
慢性心功能Ⅳ
级;



19.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无效;



20.
小肠移植术后;



21.
肝切除
≥3/4
或胆道损伤,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2.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23.
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重度损害;



24.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布
-
加(
Budd- chiari
)综合征;



25.
全胰切除;



26.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期)
6
个月以上, 终生依赖药物治疗或间断透析;



27.
尘肺Ⅲ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Ⅲ
级;



28.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Ⅲ
级;











29.
急性白血病治疗后未缓解;

30.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1.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RAEB-T
型;

32.
淋巴瘤Ⅲ
~Ⅳ
期,治疗后病情继续进展。

(三)< br>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
疗依赖和部分护 理依赖的,为三级:



1.
中度运动障碍;



2.
截瘫或偏瘫肌力
3
级;



3.
双手全肌瘫肌力
3
级;



4.
四肢深感觉丧失;



5.
后组颅神经双侧不完全麻痹,或单侧完全麻痹;



6.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生活、劳动和社交能力大部分丧失
或有危 险、冲动行为;



7.
一手缺失(腕关节平面)
,另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




8.
双手拇、食指(含掌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9.
利侧肘上缺失;



10.
利手 腕关节平面缺失或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50%




11.
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功能不全
≥ 50%




12.
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3.
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4.
全身 瘢痕占体表面积>
70%
,四肢大关节中
2
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5.
面部瘢痕>
80%
并中度毁容;



16.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5
或视 野

16%
(或半径
≤10°





17.
双眼矫正视力<
0.05
或双眼视野
≤16%(或半径
≤10°











18.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
0.3
或视野
≤24%
(或半径
≤15°

;< br>
19.
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0.
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21.
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2.
一 侧上或下颌骨完全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30c
㎡;



23.
肺功能重度损害,呼吸困难Ⅲ
级;



2 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或一侧胸廓改形术后(切除肋骨
≥6
根)




25.
慢性心功能Ⅲ
级;



26.

°
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永久起搏器;



27.
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未行手术者)




28.
高血压
3
级伴心、脑、肾任一脏器严重损害;



29.
大面积心肌梗死,
EF≤40%




30.
肝切除
≥2/3
,中度肝功能损害;



31.
小肠切除
≥3/4




32.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失代偿期
6
个月以上)




33.
肾移植术后,移植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4.
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5.
膀胱全切除;



36.
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重度损害;



37.
重度炎症性肠病;









38.
腹内结核广泛肠粘连,伴有反复发作的肠梗阻;

39.
尘肺Ⅲ
期;

40.
尘肺Ⅱ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Ⅲ
级;

41.
尘肺Ⅰ
、Ⅱ
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42.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Ⅲ
级;



43.
粒细胞缺乏症,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4.
淋巴瘤Ⅲ
~Ⅳ
期,需定期化疗;



45.
重度尿崩症伴一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46.
两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47.
胰岛细胞瘤(含增生)术后复发或不能手术;



48.
糖尿病出现下列并发症之一者:
心功能Ⅲ
级、
肾功能不全失代偿、双眼增殖性视网膜
病变、下肢坏疽致截肢。



(四)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
疗依赖和小部分护理 依赖的,为四级:



1.
中度智能减退;



2.
重度癫痫;



3.
完全混合性失语或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2
级;



5.
单肢瘫肌力
2
级;



6.
双足全肌瘫肌力
2
级;



7.
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8.
二肢深感觉丧失;



9.
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仍有突出的妄想,持久或反复出现
的幻觉,思维贫乏、意志减退、情感 淡漠等症状,生活、劳动和社交能力部分丧失;









10.
双拇指腕掌关节平面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
利手前臂缺失或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12.
非利侧肘上缺失,不能安装假肢;

13.
一侧膝以下小腿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4.
一侧下肢高位截肢,不能安装假肢;



15.
一足踝平面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6.
双膝以下缺失;



17.
脊柱骨折后遗
30°
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或有椎管狭窄;



18.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60%
,四肢大关节中一个关节功能 不全;



19.
面部瘢痕>
60%
并轻度毁容;


20.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3
或视野
≤32%
(或半径
≤20°





21.
一眼 矫正视力<
0.05
,另一眼矫正视力
≤0.1




22.
双眼矫正视力<
0.1
或视野
≤32%
( 或半径
≤20°





23.
双耳听力损失
≥90dBHL




24.
吞咽障碍,仅能进流食;



25.
一侧上颌骨部分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20c
㎡;



26.
下颌骨缺损
6cm
以上,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 损>
20c
㎡;



27.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8.
舌缺损>全舌
2/3




29.
双侧完全性面瘫;









30.
肺功能中度损害,呼吸困难Ⅱ
级;

31.
一侧全肺切除或双侧肺叶切除;

32.
严重胸部外伤后伴有呼吸困难Ⅱ
级;

33.
食管重建术后狭窄,仅能进流食;



34.
心脏移植术后;



35.
单肺移植术后;



36.
莫氏Ⅱ
°

型房室传导阻滞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永久起搏器;



37.
高血压
3
级伴心、脑、肾任一脏器中度损害;



38.
心肌炎伴心室扩大并
EF≤40%




39.
全胃切除;



40.
小肠切除
≥2/3
,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结肠切除;



41.
全结肠、直肠和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42.
外伤后重度肛门排便失禁;



43.
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44.
胰次全切除合并有胰岛素依赖;



45.
甲状旁腺功能重度低下;



46.
肾移植术后;



47.
永久性膀胱造瘘;



48.
神经原性膀胱伴双肾积水;



49.
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
双侧肾上腺缺损;



51.
阴茎缺失;



52.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或功能丧失;



53.
阴道闭锁;









54.
慢性胰腺炎伴胰腺功能损害;

55.
尘肺Ⅱ
期;

56.
尘肺Ⅰ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Ⅱ
级;

57.
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中度损害;



58.
重度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59.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60.
慢性再生 障碍性贫血,血红蛋白持续低于
60g/L
,需长期治疗;


< br>61.
频繁发作的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血红蛋白持续低于
60g/L
,需 长期治疗;



62.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除
RAEB -T
外)
,血红蛋白持续低于
60g/L
,需长期治疗;



63.
两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中度受损;



64.
功能性垂体瘤无法进行手术或术后复发;



65 .
肾上腺功能性肿瘤或增生(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皮质醇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等)
无法手术;



66.
糖尿病合并神经、心血管、脑血管、肾脏、视网膜等两 种以上器官明显损害或致严
重体位性低血压。



(五)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
般医疗依赖的,为五级 :



1.
完全运动性或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2.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



3.
四肢瘫肌力
4
级;









4.
单肢瘫肌力
3
级;

5.
利手全肌瘫肌力
3
级;

6.
双足全肌瘫肌力
3
级;

7.
后组颅神经单侧不完全麻痹;



8.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3
级;



9.
一肢深感觉丧失;



10.
器质性精神障 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残留部分幻觉、妄想、情感反应
迟钝、意志减退等症状,劳动和社交 能力小部分丧失;



11.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
30°< br>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




12.
非利手前臂缺失;



13.
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14.
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
,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5.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16.
双前足缺失;



17.
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18.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50%



19.
面部瘢痕>
40%
并有毁容标准
6
项中之一;



20.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21.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22.
会阴部瘢痕致阴道狭窄、尿道外口狭窄、肛门狭窄不能修复(达其中
2
项)




23.
一眼矫正视力<
0 .05
,另眼矫正视力<
0.3
或双眼视野
≤40%
(或半径
≤25°





24.
一眼矫正视力<0.1
,另眼矫正视力<
0.3




25 .
双眼矫正视力<
0.3
或双眼视野
≤40%
(或半径
≤2 5°





26.
一侧眼球摘除,另眼矫正视 力
≥0.3
~<
0.8










27.
双耳听力损失
≥80dBHL


28.
鼻缺损>
1/3
或双耳廓完全缺损;

29.
一侧上颌骨部分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10c
㎡;

30.
下颌骨缺损长
4cm
以上,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10c
㎡;



31.
上唇或下唇缺损>
1/2




32.
面颊部洞穿性缺损>
20c
㎡;



33.
舌缺损>全舌
1/3




34.
心脏瓣膜置换或成形术后;



35.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室壁瘤切除术;



36.
血管代用品重建胸主动脉,术后仍有其它胸主动脉夹层或动脉瘤;



37.
心脏穿透伤修补术后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



38.
双侧肺叶切除术后或肺叶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肺功能轻度损害;



39.
严重胸部外伤,并轻度肺功能损害;



40.
气管食管瘘;



41.
莫氏Ⅱ
°

型房室传导阻滞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无需安装永久起搏器;



42.
心功能Ⅱ
级;



43.
高血压
3
级伴心、脑、肾任一脏器轻度损害;



44.
高原性心脏病;



45.
腹壁全层缺损
≥1/2




46.
肛门、直肠、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47.
小肠切除
≥2/
3
(回盲部保留)


48.
肝切除
≥1/2
并轻度肝功能损害;

49.
胰腺切除
2/3


50.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6
个月以上)




51.
肾病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2

0g
,持续
6
个月以上,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52.
原发性完全性肾小管酸中毒,终生依赖药物治疗;



53.
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轻度损害;



54.
重度慢性活动性肝炎;



55.
中度炎症性肠病;



56.
反复急性发作的慢性胰腺炎;



57.
尿道瘘不能修复;



58.
两侧睾丸及附睾缺损,生殖功能重度损害;



59.
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0.
双侧肾上腺皮质功能重度减退;



61.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次全切除;



62.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63.50
岁以下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或无功能;



64.
甲状腺功能重度低下;



65.
重度排尿障碍;



66.
淋巴瘤Ⅰ
期、Ⅱ
期,需要定期化疗;



67.
血小板持续减少(
≤40×109/L
)伴反复出血倾向;



68.
重度尿崩症;



69.
中度尿崩症伴一个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中度受损;


(六)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
般 医疗依赖的,为六级:



1.
轻度智能减退;



2.
中度癫痫;



3.
轻度运动障碍;



4.
三肢瘫肌力
4
级;



5.
非利手全肌瘫肌力
2
级;



6.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2
级;



7.
单足全肌瘫肌力
2
级;



8.
脊髓空洞症;



9.
象限盲或偏盲;



10
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精神症状缓解但仍需维持治疗;



11 .
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经系统治疗终结后,仍需继
续维持治疗 ;



12.
难治性强迫症;


< br>13.
人格改变:表现为情绪不稳,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易激惹,反复的暴怒发作和攻击
行为,行为不顾及后果,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14.
一拇指掌骨以远缺失;



15.
一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两指功能完全丧失;



16.
一手三指(含拇指)掌指关节以远缺失;



17.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掌指关节以远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8.
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9.
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20.
一侧踝以下缺失;

21.
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2.下肢骨折成角畸形>
15°
,并有肢体短缩>
4cm




23.
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24.
鼻缺损>
1/4
或一侧耳廓全缺损;



25.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40%




26.
面部瘢痕>
20%




27.
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28.
会阴部瘢痕导致阴道狭窄或尿道外口狭窄或肛门狭窄,不能修复;



29.
一眼矫正视力
≤0.05
,另眼矫正视力等于
0. 3
或双眼视野
≤48%
(或半径
≤30°





30.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3
或双眼视野
≤ 48%
(或半径
≤30°





31.
一侧眼球摘除另眼矫正视力
≥0.8




32.
双耳听力损失
≥70dBHL




33.
前庭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上、下中切牙切缘间距,下同)<
1cm
;< br>


35.
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20c
㎡;



36.
一侧完全性面瘫;



37.
肺爆震伤后肺功能轻度损害,呼吸困难Ⅰ
级;



38.
气管成形术后气管狭窄;



39.
喉返神经损伤致饮食呛咳、误吸;



40.
吞咽障碍,仅能进半流食;



41.
食管重建术后狭窄,仅能进半流食;









42.
支气管胸膜瘘;

43.
心房纤颤;

44.
冠心病伴心绞痛;

45.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



46.
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术后;



47.
胃切除
≥2/3




48.
小肠切除
≥1/2
,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结肠切除;



49.
胰腺切除
≥1/2




50.
腹壁缺损
≥1/4
,不能修复;



51.
甲状腺功能中度低下;



52.
甲状旁腺功能中度低下;



53.
内分泌浸润性突眼;



54.
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术后伴中度骨质疏松;



55.
肾损伤致高血压;



56.
一侧肾切除;



57.
双侧睾丸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8.
外伤后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59.50
岁以下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0.
尘肺Ⅰ
期,肺功能轻度损害;



61.
肺纤维化,肺功能轻度损害;









62.
重度哮喘;

63.
支气管扩张症伴反复感染或咯血;

64.

型肺结核(活动性)


65.
高血压
2
级;



66.
肾脏疾病致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0.5g

1

9g

6
个月以上,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67.
原发性不完全性肾小管酸中毒,需终生依赖药物治疗;



68.
肝硬化;



69.
轻、中度慢性活动性肝炎;



70.
消化道息肉病;



71.
反复发生的不明原因的消化道出血并中度以上贫血;



72.
白血病完全缓解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



73.
淋巴瘤完全缓解;



74.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Ⅱ
度;



75.
类风湿关节炎三个以上关节
X
线平片Ⅱ
期改变;



76.
强直性脊柱炎或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
X
线平片 或
CT
片双骶髂关节Ⅱ
期以上改变;



77.
中度尿崩症;



78.
一个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中度受损;



79.
肾上腺皮质功能中度损害需依赖激素替代治疗;



80.
糖尿病需口服降糖药或需依赖胰岛素治疗;



81.
异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
1/2




(七)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 发症,存在一般
医疗依赖的,为七级:



1.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或不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什么叫滚床单



本文更新与2021-01-29 11:29,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apfxb.com/yuer/434852.html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2004)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