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前期、
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 前期和妊
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
1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首次出 现
BP≥140/
90mmHg
并于产后
12
周恢复正常;尿蛋白(
-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
2
)子痫前期
1
)轻度:妊娠
20
周以后出现
BP ≥140/
90mmHg
;尿蛋白≥0.3g/24h
或随机尿蛋白(
+)
。
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2
)重度:BP≥160/
110mmHg
;尿蛋白≥/24h
或随机尿
蛋白≥
(
++
)
;
血清肌酐
>106
μ
mmol
/
L
,
血小板<100×109/L;
血
LDH
升高;
血清
ALT
或
AST
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
3
)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
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子痫发生前可有不断加重的重度 子痫前期,
但子痫也可发生于血压升高
不显著、无蛋白尿或水肿病例。通常产前子痫较多,约< br>25%
子痫发生于产后
48
小时。子痫抽
搐进展迅速,前驱症状短暂, 表现为抽搐、面部充血、口吐白沫、深昏迷;随之深部肌肉僵
硬,很快发展成典型的全身高张阵挛惊厥、 有节律的肌肉收缩和紧张,持续约
1
~
1.5
分钟,
其问患者无呼吸 动作;此后抽搐停止,呼吸恢复,但患者仍昏迷,最后意识恢复,但困惑、
易激惹、烦躁。
(< br>4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
20
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 br>尿蛋白≥0.3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
20
周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 或血小板
<100×109/L。
5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或妊娠< br>20
周前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
胞疾病)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 妊娠
20
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
12
周后。
(六)诊断
根据病史、
临床表现、
体征及辅助检查即可作出诊断,
同时应注意有无并发症及凝血机
制障碍。
1.
病史
患者有 本病的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
特别应注意有无头痛、
视力改变、
上腹不适等。2.
高血压及尿蛋白
舒张压不随患者情绪变化而剧烈变化,是妊娠期高血压诊< br>断和评估预后的一个重要指标。尿蛋白是指
24
小时内尿液中蛋白含量≥300mg或相隔
6
小时
的两次随机尿液蛋白浓度为
30mg/L
(定性< br>+
)
。
体重异常增加是多数患者的首发症状,
孕妇体
重突然增 加≥0.9kg/周,或
2.7kg/4
周是子痫前期的信号。水肿特点是自踝部逐渐向上延伸
的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缓解。水肿局限膝以下“+”,延及大腿“++”,延及外阴及腹
壁 “+++”,全身水肿或伴有腹水“++++”。
3.
辅助检查
1
)血液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含量、血细胞比容、血黏度、凝血
功能,根据病情轻重可反复 检查。
2
)肝肾功能测定:肝细胞功能受损可致
ALT
、
AST升高。
可出现白蛋白缺乏为主的低蛋白血症,
白/球蛋白比值倒置。
肾功能受损时 血清肌酐、
尿素
氮、尿酸升高,肌酐升高与病情严重程度相平行。
(
3
)尿液检查:尿比重≥1.020说明尿液
浓缩,尿蛋白(
+
)的蛋白含量
300mg/24h
;当尿蛋白(
++++
)时尿蛋白含量
5g/24h。重度子
痫前期患者应每日检查一次尿蛋白。
(
4
)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痉挛程度反映全身小血管痉挛程度,可反映本病的严重
程度。
通常可见视网膜小 动脉痉挛,
视网膜水肿,
絮状渗出或出血,严重时可发生视网膜剥
离。患者可出现视力 模糊或失明。
(
5
)其他: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胎盘功能、胎儿成熟度
检查 、脑血流图检查等,视病情而定。
(七)鉴别诊断
子痫前期应与慢性肾炎 合并妊娠相鉴别,
子痫应与癫痫、
脑炎、脑肿瘤、
脑血管畸形破
裂出血、糖尿 病高渗性昏迷、低血糖昏迷相鉴别。
(八)治疗
治疗目的和原则是争取母 体完全恢复健康,
胎儿生后能够存活,
以对母儿影响最小方式
终止妊娠。
1.
妊娠期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
1
)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取左侧卧位。间断吸氧。饮食含充足的蛋白质、热量。
(
2
)镇静:精神 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可给予镇静剂。如地西泮
2.5
~
5mg
,每日
3
次,
或
5mg
睡前口服。
(
3
)密 切监护母儿状态:应询问孕妇是否出现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症状。嘱
患者每日测体重及血压,每
2
日复查尿蛋白。
2.
子痫前期
应住院治疗, 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
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 态、适时终止妊娠。
(
1
)休息:同妊娠期高血压。
(
2
)镇静:适当镇静可消除患者的焦虑和精神紧张,达到降低血压,缓解症状及预防
子 痫发作的作用。地西泮
2.5
~
5mg
口服,每日
3
次;或
10mg
肌肉注射或静脉缓慢推入(>
2
分钟)
。苯巴比妥钠、异戊 巴比妥钠、吗啡等,具有较好的抗惊厥、抗抽搐作用,冬眠药物
可广泛抑制神经系统,
有助于解 痉降压,
控制子痫抽搐。
哌替啶
50mg
异丙嗪
25mg
肌 肉注射;
或哌替啶
10Omg
氯丙嗉
50mg
异丙嗪
50m g
加入
10%
葡萄糖
500ml
内静脉滴注;紧急情况下,
1
/
3
量加入
25%
葡萄糖液
20ml
缓慢静脉推 注(>
5
分钟)
。余
2
/
3
量加入
10%
葡萄糖
250ml
静脉
滴注,用于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者。
(
3
)解痉:首选硫酸镁。用药指征:①控制子痫抽搐及防止再抽搐;②预防重度子痫
前期发展成为子痫;③子痫前期临产前用药预防抽搐。用药方案:静脉给药结合肌肉注射。
静脉给药: 首次负荷剂量
25%
硫酸镁
20ml
加于
10%
葡萄糖注射 液
20m1
中,缓慢静脉注入,
5
~
10
分钟推完;
继之
25%
硫酸镁
60ml
加入
5%
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静脉滴注,
滴速为
1
~
2g/h
。
根
据血压情况,决定是否加用肌肉注射,用法为
25%
硫酸镁
20ml
加
2%
利多卡因
2ml
,臀肌深部
注射,每日
1
~
2
次。每日总量为
25
~
30g
,用药过程中可监测血清镁 离子浓度。
硫酸镁毒性反应:正常孕妇血清镁离子浓度为
0.75
~
1mmol
/
L
,治疗有效浓度为
2
~
3.5mmol< br>/
L
,超过
5mmol
/
L
。发生镁中毒。
首先表现为膝反射减弱或消失,随后出现全身肌
张力减退、呼吸困难、复视、语言不清,严重者可出现呼 吸肌麻痹,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危及生命。
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有:
定 时检查膝腱反射是否减弱或消失;
呼吸
不少于
16
次/
min
;尿量每小时不少于
25ml
或每
24
小时不少于
600ml;硫酸镁治疗时需备钙
剂,一旦出现中毒反应,立即静脉注射
10%
葡萄糖酸钙< br>10ml
。肾功能不全时应减量或停用硫
酸镁;有条件时应监测血镁浓度,产后
24
~
48
小时停药。
(
4
)降压:目的是为了 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血压≥160/
110mmHg
,或舒张压
≥110mm Hg
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以及原发性高血压于妊娠前已用降压药,均需应用降
压药 。理想降压药:对胎儿无毒副作用,不影响心搏出量、肾血浆流量及子宫胎盘灌注量。
不致血压急剧下降 或下降过低。理想降压至收缩压
140
~
155mmHg
,舒张压
9 0
~
105mmHg
。
可用肼屈嗪:每
15
~< br>20
分钟给药
5
~
10mg
,直至出现满意反应(舒张压控制 在
90
~
100mmHg
)
;
或
10
~< br>20mg
,
每日
2
~
3
次口服;或
40mg
加入
5%
葡萄糖
500ml
内静脉滴注。心力衰
竭禁用此药 。妊娠早期慎用。副反应为头痛、心率加快、潮热等。也可用拉贝洛尔:
100mg
口服,2
次/日,最大量
240mg/d
,或盐酸拉贝洛尔
20mg
静 脉注射,
10
分钟后剂量加倍,最
大单次剂量
80mg
,直到血压被 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
220mg
。副反应为头皮刺痛及呕吐。硝
苯地平:
1 0mg
口服,每日
3
次,
24
小时总量不超过
60mg。其副反应为心悸、头痛,与硫酸镁
有协同作用。尼莫地平:
20mg
口服,每日
2
~
3
次;或
20
~
40mg
加 入
5%
葡萄糖
250m1
中静脉滴
注,每日
1
次, 每日总量不超过
360mg
,该药副反应为头痛、恶心、心悸及颜面潮红。甲基多
巴:
250mg
口服,每日
3
次。其副作用为嗜睡、便秘、口干、心动过缓。硝普 钠:
50mg
加于
5%
葡萄糖注射液
1000ml
内,缓慢 静脉滴注。用药不宜超过
72
小时。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
压及心率。
(
5
)扩容: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选用人血白蛋白、血浆、全血等。
(
6
)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
性肺水肿者。常用利尿剂有呋塞米、甘露醇等。
(
7
)适时终止妊娠
1
)终止妊娠指征:①子痫前期患者 经积极治疗
24
~
48
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②子痫前
期患者孕周已 超过
34
周;
③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
34
周,
胎盘功能减 退,
胎儿已成熟者;
④
子痫前期患者,
孕龄不足
34
周,< br>胎盘功能减退,
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
后终止妊娠;⑤子痫控制后< br>2
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2
)终止妊娠方式:①引产:适用于病情控 制后,宫颈条件成熟者。②剖宫产:适用于
有产科指征者,
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 阴道分娩,引产失败,
胎盘功能明显减
退,或已有胎儿窘迫征象者。
3)
延长妊娠指征:
①孕龄不足
32
周经治疗症状好转,
无器官功 能障碍或胎儿情况恶化,
可考虑延长孕周。②孕龄
32
~
34
周,< br>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5g
;轻度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监测
指标良好;
羊水轻度过少,
彩色多普勒超声测量显示无舒张期脐动脉血反流;
重度子痫前期
经治疗后血压下降;
无症状、
仅有实验室检查提示胎儿缺氧经治疗后好转者。
产后子 痫多发
生于产后
24
小时直至
10
日内,故产后不应放松子痫的预防 。
3.
子痫
应积极处理。立即左侧卧位减少误吸,开放呼吸道,建立静脉通道。
(
1< br>)处理原则: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1)
控制抽搐:
①25%硫酸镁
20ml
加于
25%
葡萄 糖液
20ml
静脉推注
(
>5
分钟)
,
继之用以< br>2
~
3g/h
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同时应用有效镇静药物,控制抽搐;② 20%甘露醇
250ml
快
速静脉滴注降低颅压。
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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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先兆性流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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