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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流医院率先徳尚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1-01-20 01:51

合生元奶粉好不好-

2021年1月20日发(作者:樊恭煦)

2020
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中
华医 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
2015
版指南的基础
上进行修订,
并颁发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临床诊治指南
2020
版。

2020版指南中,明确强调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发病的背景复
杂,
尤其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 因素‐多机制‐多通路致病的综合征发病
性质。不仅孕妇高血压的临床表现程度和表现形式复杂,子痫前 期的
首发症状也存在多样性。于此基础上,本指南在强调各种风险因素识
别同时,提出应重视妊 娠期的临床预警信息,强化产前检查,提高早
期识别和早期诊断能力,并在降压和预防抽搐等对症处理的 基础上,
注意各种诱发病因的诊治。本指南旨在为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的
临床诊治提供指导 ,并扩展临床多方面诊治思路。


中华
医学

妇产

学分
会妊

期高

压疾
病学

在《

娠期






治< br>指


2015



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
)”版本。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
高血压疾病的 新的认识,
参考了美国、
加拿大、
英国、
澳大利亚、
国际妇产科联盟 (
FIGO
)、
WHO
等最新的相关指南[
2

1 0
],
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
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

















11











娠期高血压 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
现和早干预,
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 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


1
)证据等级:①Ⅰ:证据 来自至少
1
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
验;②Ⅱ‐
1
:证据来自设计良好 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
2
:证据
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 病例对照研究;
④Ⅱ‐
3

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 ;
⑤Ⅲ:
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
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 br>(
2







A< br>:








于< br>临





B

证据较适合推荐 应用于临床预防;③
C
: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
D


















E









用于临
床预防
;⑥
L
:没
有足够
的证
据(数
量或质
量)
可以提
出建
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一、概述


妊娠
期高

压疾

严重
威胁

儿 健

和安
全,

产科

见的
并发
症,

是孕

妇死
亡的

要原

之一
,尤

子痫

期‐子痫
是导致孕产妇及围生儿病死率升 高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将妊


娠相关高血压疾病概括为
4
类,
包括妊娠期高血压

gestational
hypertension


子痫前期‐子痫


pre

eclampsiaeclampsia


妊娠合并慢 性高血压(
chronic hypertension
)、慢性高血压伴
发子痫前期(
chronic 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

eclamps ia
)。妊
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发病背景复杂,尤其是
子痫
前期‐子痫
在多
因素

病异

性、
多机
发病

质性
、病
理改变和临床表现的多通路不平行性,存在多因素、多机 制、多
通路发病综合征性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的病理生理改变包括,
慢性子宫胎盘缺 血、免疫不耐受、脂蛋白毒性、遗传印记、滋养


























2

12

13
]。目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存在的普遍 临床问题是,因
未能及早识别和及早发现,使其发现时已经成为重症,或孕妇已
经有严重的靶器 官的并发症,需要转诊到三级医疗救治中心,并
需要多学科联合救治。
发生在各级医疗助产机构 的妊娠期高血压
疾病相关的孕产妇死亡约有一半是可以避免的。
如何早期排查和
筛选风 险因素、
如何做好早期预防和预警、
如何早诊断、
早干预、
早处理,是诊治妊 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临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妊娠
期高

压疾

为多
因素

病,

基于
孕妇

各 种

础病
理状况,也因受妊娠期间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妊娠期间病情的缓
急不 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也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



20














140
mmHg

1
mmHg=0.133 kPa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尿蛋白检测
阴性。收缩压≥
160
mmHg
和(或)舒张压≥
110
mmHg
为重
度妊娠期 高血压[
1

2
]。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
在转换性和 进展性:
当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的其他临
床表现时则



























待;妊娠
20
周后发生的高血压,可能是妊娠期高 血压,但要注
意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之一。妊娠期高血压于产后
12
周内恢复 正常。


(二)子痫前期‐子痫

1.
子痫前期



20
周后孕妇出现收缩压≥
140 mmHg

(或)舒张压≥
90
mmHg
,伴有下列任意
1
项:尿蛋白定量≥
0.3 g/24 h

或尿蛋白
/
肌酐比值≥
0.3

或随机尿蛋白≥

+

(无
条件进行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 任何
1
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
或血液系统、
消化< br>系统

神经

统的
异常

变,
胎< br>盘‐胎
儿受
到累

等。
子痫
前期也可发生在产后。< br>

血压
和(

)尿

白水
平持< br>续
升高

或孕
妇器

功能

累或< br>出现
胎盘‐胎儿

发症
,是

痫前

病情
进展

表现

子痫
前期




















severe
pre-eclampsia




1
)血压持续升高不可控制:收缩压≥
160 mmHg
和(或)
舒张压≥
110 mmHg



2








觉障





神经


异< br>常

现;


3








痛及






或肝







4
)转氨酶水平异常:血丙氨酸转氨
酶(
ALT
)或天冬氨酸
转氨 酶(
AST
)水平升高;


5
)肾功能受损:尿蛋白定量
>2.0 g/24 h
;少尿(
24 h
尿

<400
ml





尿

<17 < br>ml








> 106
μ
mol/L



6







水、


或< br>心


液;


7
)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 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
100
×
109/L
;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 血乳酸脱氢酶(
LDH
)水
平升高或黄疸;


8









9







10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 br>需



34
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
为早发 子痫前


9






2.
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
抽搐 ,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
前期表现时。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
存在

种原
因< br>的继
发性

原发

高血
压,

种慢

高血
压的病因、病程和病情表现不一,如:孕妇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

20







≥< br>140
mmHg








90
mmHg
























20
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但持续到产后
12
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
20

前无蛋白尿,妊娠
20
周后出现尿
蛋白定量≥
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
),清洁中段尿并排
除尿少、尿比重增高时的 混淆;或妊娠
20
周前有蛋白尿,妊娠
20
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 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
子痫前期的任何
1
项表现。
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 前期的靶器
官受累及临床表现时,临床上均应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三、影响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





子< br>痫








有< br>的





14

17


而且,多数子痫前期见于无明显风险因素的所谓“健康”孕妇。子
痫前期发病的风 险因素见表
1




其中
,孕

存在

或潜
在的

础内

疾病
及病
状况

包括
高血压病、肾脏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 斑狼
疮、抗磷脂综合征等为高度风险因素,既往子痫前期史、多胎妊
娠和肥胖也为高度风险因素 ,
此次妊娠孕妇存在的风险因素被认
为是中度风险,
低度风险是指经历过成功妊娠且无 并发症者

2


风险人群的妊娠前检查和产前检查非常重要。

四、诊断

(一)病史

注意
排查

种风

因素
,询

孕妇

现或
隐匿

基础

病,
如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及自身 免疫性疾病等病
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及家族史或遗传史;了解孕
妇的既往病理妊 娠史;了解此次妊娠后孕妇的高血压、蛋白尿等
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了解产前检查状况;了解孕 妇的一
般情况,包括体重、此次妊娠的情况和饮食、生活环境。对于过
低体重者要加以重视。< br>

(二)高血压

1.
血压的测量方法[
18
]: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

5 m 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 处于同一水平(Ⅱ‐
2A
),
必要时测量两臂了解血压的增高情况。



2.
高血压的定义
:妊娠期的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 br>2
次测量的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
4 h
或以上复测血压,如
2
次测量
均为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诊断为高
血压。对严重高血压孕妇,即收缩压≥
160
mmHg
和(或)舒
张压≥
110
mmHg
者,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收
缩压≥
160 mmHg

(或)
舒张压≥
110 mmHg

为重度高血压,
如急性发作、持续
>15
min
为持续性重度高血压,也称为高血
压急症。对于“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及短暂性或一过性< br>高血压等各种表现形式的高血压,都需要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













30/15
mmHg


<140/90
mmHg
时, 虽不作为高血压的诊断依据但需要密切随访,还要
注意血压升高幅度的变化即相对性高血压的问题。要了解血压的
整体变化,对于“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及短暂性或一过
性高血压, 还有相对性高血压这几类人群注意动态血压变化,提
倡家庭血压监测和有条件者行
24 h
动态血压监测。


(三)蛋白尿

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 查时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

2

10


尿常 规检查应选用清洁中段尿。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
24
h
尿蛋白定量[
19

23
],尿蛋白≥
0.3 g/24 h

尿


/





0.3




尿


≥(< br>+
)定义为蛋白尿。注意留取清洁中段


尿,及排除尿少导致的尿比 重增高时的混淆问题。应注意蛋白尿
的进展变化,
注意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 疾病
的关系。


(四)鉴别诊断

当出现早发子痫前期或 妊娠
20
周前出现了类似子痫前期的
临床表现,需要及时与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栓性血 小板减少性紫
癜(
TTP
)、肾脏疾病、滋养细胞疾病、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鉴
别;
不伴有蛋白尿的妊娠期高血压更易表现为血小板减少和肝功
能受损;伴有蛋白尿的妊娠期 高血压注意与肾脏疾病、自身免疫
性疾病鉴别;如
产后病情不缓解,应注意是否有溶血性尿毒症 综



















PRES




、其
他原因的脑动脉缺血或梗死、颅内出 血等情况的鉴别。


(五)早期识别



前< br>期
‐子









使










复杂性,个体的首发症状表现不一。需注意单项血压升高或单项
蛋白尿、 胎儿生长受限及血小板下降,都可能是子痫前期的首发
症状,
也有部分孕妇发病时并无高血压或 蛋白尿。
子痫发作前期,



























者,有反射亢进表现者,有头痛或视力障碍与上腹部疼痛都存在





























<100
×
109/L< br>、








如< br>ALT

70
U/L






>106
μ
mol/L




















迅速发展性,甚至可在
2~3 d





24

25
]。


(六)实验室检查

1.
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时

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
的复查。


1







2

尿





3










4







5








6







7










尤其是对于妊娠
20
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
应注意
了解和 排除
孕妇的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
注意血脂、
血糖水平,
甲状腺功能、凝血 功能等的检查或复查,注意动态血压监测,注
意眼底改变或超声心动图检查。


2.
出现子痫前期及子痫时

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在上述基
础上 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并注意依据病情动态检查:




1








疾病


2









3








4








5








查 肝






胸腹






6










7








能检




8







胎儿
生< br>长







9



CT

MRI





五、处理


妊娠
期高

压疾

的治
疗目

是预

重度
子痫

期和

痫的
发 生,降低母儿围产期并发症发生率和死亡率,改善围产结局。
及时
终止

娠是

疗子
痫前
期‐子

的重
要手

。治

基本
原则
概括为:正确评估整体母儿情况;孕妇休息镇静,积极降压, 预
防抽搐及抽搐复发,有指征地利尿,有指征地纠正低蛋白血症;
























娠,治疗基础疾病,做好产后处置和管理。


治疗
手段

根据

情的
轻重

急 和

类进
行个

化治

,尽
可能
发现

痫前

‐子痫
的诱
发病

(如自身

疫性

病、
甲状


腺功能亢 进、肾脏疾病或糖尿
病等)并对症处理;对不同妊娠期
高血压疾病孕妇分层、分类管理,如:< br>

1
)妊娠期高血压者
:休息、镇静,监测母儿情况,酌情降
压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2





: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和纠正低蛋白血症,
预防抽搐, 镇静,密切监测母儿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的
发生,适时终止妊娠;


3
)子痫者
:治疗抽搐,预防抽搐复发和并发症,病情稳定
后终止妊娠;


4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者
:动态监测血压变化,以降压治
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
)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者

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


治疗,伴发重度子痫前期临床征象者按重度子痫 前期处理。


(一)评估和监测

妊娠
期高
血< br>压疾

的病
情复

、变

快,
分娩

产后

生理
变化及各种不良刺激等均可导致病情加重。对产前、产 时和产后
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和评估十分重要,
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
进展情况,< br>及时合理干预,
早防早治,
避免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1.
基本监测
:注意孕妇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
痛及其他消化 系统症状、下肢和(或)外阴明显水肿,检查血压


的动态变化、体重、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和胎
儿生长趋势等。


2.
孕妇的特殊检查

包括
眼底、
重要器官的 功能、
凝血功能,
血脂、血尿酸水平,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水平等的检查,有条件
的医 疗机构应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相关指标,
如果为早发子痫
前期或重度子痫前期或存在
HELLP
综合征表现更要及时排查自
身免疫性疾病的相关指标,有条件时做
TTP< br>、溶血性尿毒症综合
征等鉴别指标的检查,注意与妊娠期急性脂肪肝鉴别。


3.
胎儿的特殊检查
: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
发育、羊水量 ,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或存在胎儿生长受限趋势,
严密动态监测;
有条件的机构应注意检测脐动 脉和胎儿大脑中动
脉血流阻力等。


4.
检查项目
和< br>频

:根据病情决定,注意个体化,以便于掌
握病情变化。诊断为子痫前期者, 需要每周
1
次甚至每周
2

的产前检查。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
:注意结合医疗水平和医疗情况行 个体化处理:
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在门诊或住院监测与治疗;
非重度子痫


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
子痫前期及子痫孕妇 均应急诊收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
:应注意休息, 以侧卧位为宜,保证充足的睡
眠;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盐摄入。为保证
充 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
2.5~5.0 mg



(三)降压治疗

降压
治疗

目的

预防
心脑

管意

和胎
盘早

等严

母儿
并发症。收缩压≥
160 mmHg
和(或)舒张压≥
110 mmHg

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
张压≥
90 mmHg
的高血压孕妇建议降压治疗[
10
]。


目标< br>血压

:当

妇未
并发

官功
能< br>损伤
,酌

将收

压控


130 ~155
mmHg
,舒张压控制在
80~105
mmHg


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
130~139 mmHg
,舒张
压应控制在
80~89 mmHg
;血压不可低于
130/80 mmHg
,以
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
B
)。

降压
注意

项:

压注
意个

化情< br>况
,降
压过

力求

稳,
控制血压不可波动 过大,力求维持较稳定的目标血压;且在出现
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 要紧


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
(< br>MAP
)的
10%~25%



24~48
h
达到稳定;降压手段包
括生活干预和药物降压。


常用
的降

药物

肾上
腺素

受体

滞剂
、钙

子通

阻滞
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 阻滞剂等类药物。
常用的口服降压药









A









A









(Ⅱ‐
B
)等;如口服药物血压控制不理想,可使用 静脉用药(有



使




















A



妥拉明(Ⅱ‐
3B
);妊娠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
















26




B




使









27


Ⅰ< br>‐
D







为< br>降


使
用(Ⅱ‐
2D
)。妊娠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 素转换酶抑制剂(
ACEI

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ARB


27
](Ⅱ‐
2E




1.




: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1






50~150 mg

3~4

/d


脉注射:初始剂量为
20 mg

10 min
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
80 mg


至血压被控制,
每日最大总剂量
220 mg


2

静脉滴注:
50~100
mg

5%





250~500
ml
,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
压稳定后改口服。




2.
























剂)。口服用法为,
5 ~10
mg

3~4

/d

24
h
总量不超过
60 mg




30m g



1~2

/d



3.
尼莫地平
: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
张脑血管。(
1
)口服用法:
20~60
mg

2~3
/d


2


脉滴注:
20~40
mg


5%





25 0
ml
,每天总量不


360 mg



4.
尼卡
地平
:为
二氢吡
啶类钙
离子
通道阻
滞剂。

1
)口

用法:初始剂量
20~40 mg

3

/d


2
)< br>静





小时
1
mg







据血



10




1
次用量;高血压急症,用生理盐水或
5%
葡萄糖溶液稀释后,以盐酸尼卡地


0.01%~0.02%

1
ml
中的含量为
0.1~0.2
mg
)的溶液
进行静脉滴注。以每分钟
0.5~6
μ
g/kg
的滴注速度给予。从每


0.5
μ
g/kg
开始,将血压降到目标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
节滴注速度。


5.
酚妥拉明
:为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静脉滴注用法为,
10~20
mg


5%





100~2 00
ml


10
μ
g/min
的速度开始静脉滴注,应根据降压效果调整滴注速度。




6.
硝酸甘油

作用于氧化亚氮合酶,< br>可同时扩张静脉和动脉,
降低心脏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急性心功能衰竭和急性冠状






















5~10
μ
g/min



注< br>,

5~10
分钟增加滴速至维持剂量
20~50
μ
g/min



7.
硝普钠
:为强效血管扩张剂。用法为,
50 mg


5%





500 ml

0.5~0.8
μ
g
·
kg-1
·
min-1
缓慢静脉滴注。

娠期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 br>产前应用时
间不宜超过
4 h



8.
重度高血压和急性重度高血压的紧急降压处理
:妊娠期、



及< br>产








度< br>高








血< br>压


要给予降压药物治疗;
抗高血压药物的选择和给药途径应优先于
其他药物,药物选择主要是根据临床医师对药物的经验、用药成
本和药物的可获得性[
10

28

30
]。对于出现的急性重度或持
















1




使




药物
者,可以首选口服,每
10~20
分钟监测血压,血压仍高则重复



2~3

























10
mg




10~20











>160/110 mmHg

再口服
20 mg

20
分钟复测血压未下降,




20 mg

20 min
复测血压仍未下降,应该用静脉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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