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1段-
药物种类
常用品种、剂量及用法
备注
控制类药物
ICS
低剂量
100~200ug/d
(<
5
岁
250 ug/d
)
中剂量
~500 ug/d
高剂量
>500 ug/d
ICS
是哮喘长期控制的首选药物
孟鲁司特
(LTRA)
≥
15
岁,
10mg
,每日
1
次;
6
~
14
岁,
5mg
,每日
1
次;
2
~
5
岁,
4mg
,每日
1
次。
孟鲁司特颗粒剂
(4mg)
可用于
1
岁以上儿童。
可单独应用于轻度持续哮喘的治疗,尤其适用于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
ICS
、或伴过敏性鼻炎
的患儿,可部分预防运动诱发性支气管痉挛
LABA
:
(沙美特罗和福莫特罗)
吸入
< br>沙美特罗(施立稳
,
施立碟)粉雾剂胶囊:
50
μ
g
;气雾剂:每喷
25
μ
g(60
喷、
120
喷)
。
舒利迭(沙美特罗
/
丙酸氟替卡松)规格:
50ug/100ug
×
60
喷,
50 ug /250 ug
×
60
喷,
50 ug
/500 ug
×
60
喷
信必可(布地奈德
/
福莫特罗)规 格:
80ug/4.5ug/60
吸
LABA
目前主要 用于经中等剂量吸人糖皮质激素仍无法完全控制的≥
5
岁儿童哮喘的联合治
疗。福莫特 罗起效迅速,可以按需用于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
ICS
与
LABA
联合应用具有协同抗炎和平喘作用,可获得相当于
(
或优于
)
加倍
ICS
剂量时的疗
效,并可增加患儿的依从性、减少较大剂量
ICS
的不良反 应,尤其适用于中重度哮喘;患儿
的长期治疗。
目前有限的资料显示了
5< br>岁以下儿童使用
LABA
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茶碱:
茶碱缓释片规格:
0.1/
片
成人和
12
岁以上儿童起始量从
0.1
开始
< br>茶碱可与糖皮质激素联合用于中重度哮喘的长期控制,
尤其适用于预防夜间哮喘发作和夜间
咳嗽。
控制治疗时茶碱的有效血药浓度在
28
~
55
μ
mol/L(5
~
10mg/L)
。最好用缓释
(
或控释< br>)
茶碱,
以维持昼夜的稳定血液浓度。
长效口服
β
2
受体激动剂
沙丁胺醇控释片、特布他林控释片、盐酸丙卡特罗、班布特罗
硫酸沙丁胺醇控释片< br>(
全特宁、惠百释
)
:
8mg/
片,成人
8mg
bid
盐酸丙卡特罗
(美喘清、
美普清、
扑哮息敏、< br>异丙奎喘宁、
普鲁卡地鲁)
:
成人:
50
μ
g
,
q12h
;
>6
岁:
25
μ
g或
5ml
,
q12h
;≤
6
岁:
1.25μ
g/kg
,
qd
~
bid
次;
班 布特罗有片剂及糖浆,适用于
2
岁以上儿童。
2
~
5
岁:< br>5
mg
或
5
m1
;
>5
岁:
10
mg
或
10 ml
,每日
1
次,睡前服用。
口服
β
2
受体激动剂对运动诱发性支气管痉挛几乎无预防作用。
< br>盐酸丙卡特罗口服
15
~
30min
起效,维持
8
~
10h
,还具有一定抗过敏作用。
班布特罗是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
口服吸收后经血浆胆碱酯酶水解、
氧化,
逐步代谢为活性
物质特布他林,口服作用持 久,半衰期约
13 h
。
全身用糖皮质激素
为减少其不良反应,
可采用隔日清晨顿服。< br>但因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副作用大,
尤其是正在
生长发育的儿童,应选择最低有效剂量, 并尽量避免长期使用。
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仅适用于重症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尤其是糖皮质激素依赖型哮喘。
抗
IgE
抗体
仅适用 于血清
IgE
明显升高、吸人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
12
岁以上重度持续性过 敏性哮喘
患儿。
对
IgE
介导的过敏性哮喘具有较好的效果。
抗过敏药物
口服抗组胺药物,如西替利嗪、氯雷他定、酮替芬
西替利嗪:成人或
12
岁以上儿童,
10mg
,
qd
,或
5mg
,
bid
;
6
~
11岁
5mg
或
10mg
,
qd
。
2
~< br>5
岁儿童,
2.5mg
,
qd~bid
氯雷他定
(
开瑞坦
):
成人和
12
岁以上儿童< br>10mg,qd
;体重
>30
公斤:
10mg,qd
;体重≤
30
公
斤:
5 mg,qd
。
酮替芬: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
1mg
,
bid
;
6-12
岁儿童,
0.5mg
,
bid
;
3-6
岁儿童,可
按每日 每公斤体重
0.05mg/kg/d
。
3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药。
对哮喘的治疗作用有限,
但对具有明显特应症体质者,
如伴变应性鼻炎 和湿疹等患儿的过敏
症状的控制,可以有助于哮喘的控制。
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SIT)
可以预防对其他变应原的致敏。
对于已证明对变应原致敏的哮喘患者,
在无法避免接触变应
原和药物治疗症状控制不良时,< br>可以考虑针对变应原的特异性免疫治疗,
如皮下注射或舌下
含服尘螨变应原提取物,治疗 尘螨过敏性哮喘
一般不主张多种变应原同时脱敏治疗。
皮下注射的临床疗 效在停止特异性免疫治疗后可持续
6
~
12
年甚至更长时间。
但是< br>5
岁以下儿童
SLIT
的有效性尚未确立。
应在良好环境控制和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才考虑对确定变应原致敏的哮喘儿童进行
SIT
。要特别注意可能出现的 严
重不良反应,包括急性全身过敏反应
(
过敏性休克
)
和哮喘严重发 作。
缓解类药物
短效
β
2
受体激动剂
(SABA)
吸入给药
气雾剂
沙丁胺醇(商品名:舒喘灵。别名: 喘乐宁)
200
μ
g/
喷
,
每次吸人
100
~
200
μ
g
;特布他林
气雾剂(商品名:喘康速。别名:叔丁喘 宁,间羟舒喘宁,间羟叔丁肾上腺素)
:400
/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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