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糖椰子粉-滑梯的英文
附件2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e抗体检测试剂注册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e
抗体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 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
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针对乙型 肝炎病毒e抗原、e抗体检测试剂的
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
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
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 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不涉
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 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
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 和
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 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
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
原则相 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一)背景简介
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属嗜肝DNA 病毒
科,是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病原体。HBV 主要经血(如不安全注
— 1 ——
射等)、母婴及性接触传播。HBV 感染呈世界性流行,但不同地
区HBV感染的 流行强度差异很大。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全球
约20亿人曾感染HBV,其中2.4 亿人为慢性HB V感染者,每
年约有65万人死于HBV感染所致的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和肝细
胞癌(HCC) 。
通过免疫学方法检测HBV标志物是临床最常用的HBV感
染的病原学诊断方法。HBV具 有三个抗原系统,如:乙型肝炎
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与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抗-HBs)、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与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抗-HBe)、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 抗体(抗-HBc)及抗-HBc-IgM。HBV抗原与
抗体的血清学标志物与临床关系复杂,必须对 几项标志物综合分
析,方有助于临床诊疗。
HBeAg是从病毒C基因的第一个起始密码子开始翻译产生
的包含Pre C及C序列的蛋白 ,该蛋白经细胞内蛋白酶切除其N
端19个氨基酸及C端34个氨基酸后成为可分泌的e抗原。
HBeAg为可溶性蛋白质,产生后分泌入血,在患者症状出现后
大约1周出现,通常在几周后消失,但 在HBV慢性感染者体内
可能持续存在。
血清HBeAg与HBV复制及疾病传染性相关,H BV感染患
者的血清中存在HBeAg是病毒活跃复制的指标。在HBsAg阳性
人群中,HB eAg的消失以及抗-HBe的出现是血清学转换的标志,
表示病毒复制活跃程度的下降。但是,临床上 存在病毒复制活跃
的患者血清中HBeAg为阴性的情况,如:HBV基因组前C区
— 2 ——
1896位碱基的终止密码变异,可导致HBeAg阴性。
(二)本指导原则适用范围
1.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利用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等免疫学方法,对来源于血清或血浆等人体样本中
的HBeAg、抗-HBe进行体外 检测,其临床预期用途如下:
1.1HBeAg适用于:急性及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辅助诊
断;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HBeAg阳性与阴性人群区分;慢
性乙型肝炎患者HBeAg 血清学转换的判定。该指标定量检测可
用于抗病毒疗效的监测等。
1.2抗-HBe适用于: 急性及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辅助诊
断及慢性乙型肝炎患者HBeAg 血清学转换的判定。目前该标志
物定量检测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2.本指南适用于检测HB eAg、抗-HBe的定性检测试剂,关
于HBeAg的定量检测可参考本指南。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 、有关生物安全
性的说明、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以及其他等内
容。其中,与预期 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应重点描述申报产品临
床预期用途,包括适用人群、适应症及临床使用环境;产品 描述
应明确申报产品主要组成成分及检测原理;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
准上市的情况,应着重从预 期用途、产品性能等方面写明拟申报
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准的同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综述资— 3 ——
料的撰写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
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 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1.主要原材料的范围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主要原材料是 指影响检测反应的灵敏度与特
异性的生物活性物质,本指导原则涉及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如下:
1.1 HBeAg检测试剂:包被用抗-HBe,标记用抗-HBe,反应
体系中各种信号放 大、显示系统中涉及的生物活性物质,试剂盒
中包含的定标液对照品(如涉及)、质控品(如涉及)等。
1.2抗-HBe检测试剂:包被用抗-HBe,标记用抗-HBe,
HBeAg,反应体系中 各种信号放大、显示系统中涉及的生物活性
物质,试剂盒中包含的定标液对照品(如涉及)、质控品(如 涉
及)等。
2.主要原材料的筛选
申请人应提供主要原材料的筛选过程及相关研究 资料。主要
原材料的筛选过程应有科学合理的实验设计、完整的实验过程、
详实的实验数据及统 计分析过程,申请人应能够依据研究过程确
定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2.1如主要原材料为外购 ,应确定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为
原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应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同时,抗原应
明确抗原名称、生物学来源;抗体明确抗体名称、生物学来源、
— 4 ——
刺激免疫原名称及其来源(天然或重组)、克隆号(如为单克隆
抗体)等信息。
2. 2如主要原材料为申请人自制,生产企业应明确原材料的
制备原理,描述制备过程。如抗原为天然抗原, 应明确抗原制备
所选病毒毒株、病毒的培养、抗原提取及纯化、抗原鉴定等方法
及相关参数;如 为重组抗原,则应写明目的基因的选择及来源、
基因克隆过程(如特定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的体 外处理、
重组连接、转化和宿主细胞繁殖等实验过程)、抗原表达及抗原
纯化鉴定等方法及相关 参数。针对主要原材料抗体,应明确免疫
刺激原的名称及来源。如为多克隆抗体,应明确免疫动物品系及
抗体的收集、纯化过程;如为单克隆抗体,应明确免疫动物品系,
杂交瘤细胞的制备、细胞的培 养及抗体的收集、纯化过程。
3.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是 生产企业对主要原材料的质
量控制,生产企业应依据质量控制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
合格 方可用于生产。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生产需求,制定科学、合
理的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在制定标准过 程中建议遵循以下
几点:
3.1 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应包括相应实验方法及原材
料应达到的客观评价标准。
3.2主要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应至少包括原材料的功能
性指标要求,功能性指标可以为功能性实验指标或其他 体现原材
料相应生物活性的指标。
— 5 ——
3.3人源或其他生物源性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中应包含生物
安全性指标。
3.4对 于涉及标记的主要原材料,如外购方提供的为已标记
好的原材料,则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除了对原材料本 身的质量控
制外,还应依据标记物特性,针对标记物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
准。
3. 5质控品、定标液对照品,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除被
分析物外,还应包含基质的质量控制标准,例如 基质中被分析物
的浓度要求、阴阳性要求及生物安全性指标(如适用),质控品
应明确赋值方法 。
本指导原则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常见的质量控制指标见表1。
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生产及质量控 制需求,针对主要原材料制定合
理的控制标准。申请人需在申报资料中提供依据主要原材料的质
量控制标准对原材料进行质检的资料,如主要原材料为外购,还
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出厂检测报告 。
表1.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指标
序号
1
主要原材料类别
抗原
质量控制指标
外观、蛋白浓度、纯度、分子量及功能性
实验等
外观、蛋白浓度、纯度、分子量、效价及
功能性实验等
酶的纯度值(RZ值)以及功能性实验
— 6 ——
2
3
抗体
标记用酶
4.企业参考品
申请人应提交企业参考品的原料选择、制备、阴阳性确认等
详细研究资料。
企业参考 品的基质建议与申报产品适用的样本类型一致。企
业参考品应至少包括:阳性参考品、阴性参考品、检测 限参考品、
精密度参考品。参考品设置建议参考国家参考品,阳性参考品应
着重考虑抗原浓度抗 体滴度要求,阴性参考品则主要考虑对产
品分析特异性(交叉反应)的验证情况。
(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用流程图方式表示,并简要说明主
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
2.产品基本反应原理介绍,HBeAg检测试剂一般采用双抗体
夹心法,抗-HBe检测试剂一般为 竞争法。
3.申请人应提供产品生产工艺确定的研究资料,如:包被工
艺、标记工艺(如涉及 )、显色(发光)系统等研究资料。
4.反应条件确定:申请人应考虑反应时间、反应温度、洗涤次数等条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实验确定上述条件的最佳组
合。如涉及,申请人应提供酶催化底 物(发光或变色)的最适条
件研究。
5.体系中样品加样方式及加样量确定:申请人应考虑样 品加
样方式、加样量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通过实验确定最佳的加
样方式及加样量。如样本需 采取稀释或其他必要的方法进行处理
后方可用于最终检测,申请人还应对可用于样本稀释的基质或处— 7 ——
理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实验确定最终选择的用于样本稀释的基质
或处理方法。
6.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研究。
(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申 请人应提交产品所有性能评价的研究资料,对于每项分析
性能的评价都应包括具体研究目的、实验方法、 可接受标准、实
验数据、统计方法等详细资料。有关分析性能验证的背景信息也
应在申报资料中 有所体现,包括实验地点、适用仪器、试剂规格、
批号、临床样本来源等。
分析性能评价的实 验方法可以参考国际或国内有关体外诊
断试剂性能评估的指导原则进行。对于此类产品,性能评估中所< br>用样品(除非特别说明)可参考上述企业参考品的制备要求。各
项性能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阴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申请人应考察申报产品检测企业阴阳性参考品的符合情
况, 阳性参考品重在评估产品包容性,阴性参考品旨在评价试剂
特异性。企业参考品的检测应符合参考品说明 书的要求。
2.最低检测限(分析灵敏度)
申报产品最低检测限的性能评估资料应包含最低检测限的
确定及验证过程。
2.1选 取至少3份高浓度临床样本,采用临床参考方法或国
家国际标准品对其检测靶物质浓度进行确定,之后将 临床样本
做系列倍比稀释,将检测结果的阳性率在90%~95%(n≥20)的
— 8 ——
最大稀释倍数作为试剂盒的最低检测限。
2.2申报产品检测企业最低检测限参考品,检测结果应满足
相应要求。
3.准确性
采用多份阴性及阳性临床样本,将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
上市同类产品等进行对比试验,评价 检测结果一致性。临床样本
收集过程中应考虑不同浓度及患者感染病毒的基因型(我国主要
流行 的B、C、D型)。
4.精密度
企业应对申报产品精密度指标,如标准差或变异系数等评价
标准作出合理要求。因模拟样本并不能体现临床样本可能带来的
所有变异因素,因此精密度评价 中所用样本应至少包含精密度参
考品及若干临床样本。针对本类产品的精密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
要求:
4.1对可能影响检测精密度的主要变量进行验证,除检测试
剂本身的影响外,还应对 分析仪、操作者、实验地点、检测批次
等要素进行相关的验证。
4.2设定合理的精密度评价 周期,例如:为期至少20天的检测,
每天至少由2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完整检测,从而对批内批间、< br>日内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
4.3用于精密度评价的临床样本均应至 少包含3个水平:临
界阳性样品、中及强阳性样品,并根据产品特性设定适当的精密
度要求。
— 9 ——
5.分析特异性
5.1交叉反应:
申 请人应针对可能出现在检测样本中的病原体进行交叉反
应验证,用于交叉反应验证的样品,除乙型肝炎病 毒相关标志物
外,评估 HBeAg检测试剂交叉反应的样本应尽量采用灭活病原
体培养物或临 床相关病原体抗原阳性样本;评估抗-HBe检测试
剂交叉反应的样本应尽量采用临床相关病原体抗体阳 性样本。病
原体种类应包括人类EB病毒(EBV)、巨细胞病毒(CMV)、人
类免疫缺陷病 毒(HIV)、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抗体、核心
抗体)、丙型肝炎病毒(HCV)等。建议在病毒感 染的医学决定
水平进行交叉反应的验证,申请人应详细说明交叉反应样本来
源、病原体鉴定和滴 度确定的方法和结果等。
5.2干扰物质
应根据所采集样本类型,针对可能存在的干扰情况 进行验
证。建议申请人在每种干扰物质的潜在最大浓度条件(“最差条
件”)下进行评价,干扰 物质的选取应至少包括:血红蛋白、胆
红素、甘油三酯、类风湿因子、自身抗体及常见治疗性药物等。< br>建议采用弱阳性水平样本对每种干扰物质的干扰影响进行检测。
5.3其他
抗凝剂研 究,如申请人声称产品适用样本类型为血浆或血
清,建议申请人采用血清血浆同源比对的方式对抗凝剂干 扰进行
研究,研究应能够覆盖所有声称的抗凝剂种类。
— 10 ——
6.钩状(HOOK)效应
须采用多份高浓度样本进行梯度稀释后由低浓度至高浓度
开始检测,每个梯度的稀释液重复3~5份,对钩状效应进行合理
的验证。用于该项研究的样本可为人工 构建样本,建议在产品说
明书上明示对钩状效应的研究结果。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反应原
理选择 是否进行此项研究。
7.血清学转换研究
如果申报产品声称检测试剂还适用于血清学转换的 检测,应
进行相应性能研究。可采用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同时检测
不少于五套经充分确认 的乙型肝炎患者系列采集样本,也可采用
申报产品检测不少于五套的商业化的血清转换盘。研究应当显示
出患者发生血清学转换过程中HBeAg消失、抗-HBe出现的趋势,
同时,申报产品检测结 果应与已上市同类产品检测结果一致,或
满足商业化的血清转换盘的使用要求。
(五)阳性判断值确定资料
此类产品临界值通常采用定标液对照品检测结果经特定的
计算公式得出,样本检测结果通过与临界值进行比较以判断检测
结果的阴阳性。建议申请人采用受试者工 作特征(ROC)曲线的
方式进行临界值的研究,明确临界值的计算公式。研究过程中应
选取适 当的临床样本,应包括经确认的标志物为阳性的样本及经
确认标志物为阴性的样本。研究所需的样本量应 满足统计学要
求。
如申报产品阳性判断值包含灰区,应明确灰区的确定依据,
— 11 ——
并提供相应支持性资料。
在阳性判断值设定后,申请人应当选取一定数量阴、阳性真
实临床样本进行实验验证。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资料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申报试剂的稳定性和
适 用样本的稳定性研究。前者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有效期)、
开瓶稳定性等研究,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 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
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
施方案、详 细的研究数据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
供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 后的研究
资料。
申请人应对样本稳定性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冷藏和冷冻两种
条件下的 有效期验证,可以在合理的温度范围内,每间隔一定的
时间段对储存样本进行性能分析验证,从而确认不 同类型样本的
稳定性。适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
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 性两部分内容的研究结果均应在说
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和【样本要求】两项中进行详细说明。
(七)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开展、方案的制定以及报告的撰写等均应符合相
关法规及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1.研究方法
该类产品临床试验建议采用 观察性研究。临床试验可采用试
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对比试剂)进行比较研究,
— 12 ——
评价两种方法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评价指标通常包括阳性符合< br>率、阴性符合率等。对比试剂在预期用途、适用人群、样本类型、
检测方法学、检测性能等方面应 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具有较好
的可比性。
如申报产品在该类产品现有的临床预期用途下,有 新的临床
预期用途(如:定量检测产品的治疗效果监测等),应采用试验
用体外诊断试剂与临床 参考标准进行比较研究,对产品新预期用
途进行临床评价。临床参考标准是指现有条件下临床上可获得的
能够用来确定受试者目标状态的最佳方法,通常来自临床和实验
室的医学实践,包括患者跟踪随 访等。
如申报产品性能优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如产品灵敏度显著高
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可将试 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临床参考标准的
比较研究和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境内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比较
研究相结合,对产品的临床性能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支持预期用
途所声称的内容。
2.受试者选择及样本收集
临床试验方案中应根据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预期用途、目
标人群和检测要求等合理确定临床试验受试者的选择要求和样
本收集方法,包括:受试者入组排除标准 、样本收集的前瞻性
和回顾性设计等。
根据产品临床验证的目的,入组人群应包含不同年龄段 、不
同性别人群,以及一定数量的孕妇。入组人群还应包括急性及慢
性病毒性乙型肝炎患者,同 时根据临床验证需要,入组病例应包
— 13 ——
括不同疾病进展期( 如:免疫耐受期、免疫活动期等)的患者。
如申报产品声称可适用于“疾病监测”,临床试验应入组符合 要求
的病例,进行患者跟踪随访研究。
临床试验中所涉及的样本类型应为实际临床检测中常用 的
样本类型。如申报产品所适用的样本类型同时包含血清、血浆等
多个样本类型,应针对不同样 本类型进行同源比对。
建议临床试验采用前瞻性收集的样本进行研究,同时,在严
格控制偏倚 的前提下,允许入组部分符合要求的既往留存样本。
3.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和要求
该类产品 临床试验应在不少于3家(含3家)符合要求的临
床试验机构开展。申办者应根据产品特点及其预期用途 ,综合不
同地区乙型肝炎病毒流行情况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机构开
展临床试验,包括受试人 群的代表性等。
4.临床评价指标
该类产品临床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
上市同类产品相比的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等。如试验用体外
诊断试剂与临床参考方法进行对 比研究,其临床评价标准应包括
临床灵敏度、临床特异度等。
5.临床试验样本量估算 适当的样本量是保证申报产品临床性能得到准确评价的必
要条件。临床试验样本量应满足统计学要求 ,可采用适当的统计
学方法进行估算。临床试验样本量估算的方法有很多,如单组目
标值法、优 效性试验的样本量估算等。
— 14 ——
HBeAg、抗-HBe检 测试剂为定性检测产品,如临床试验采
用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对的试验设计,可采用单组< br>目标值法样本量公式估算最低样本量。样本量估算过程中,评价
指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
0
)即HBeAg、抗-HBe检测试剂临床
阴阳性符合率应大于95%。
如申报 产品性能显著优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可将试验用体外
诊断试剂与临床参考标准的比较研究和试验用体外诊 断试剂与
境内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比较研究相结合,进行临床研究,可采用
优效性试验样本量估算 的方法估算样本量。
样本量估算过程中需要考虑临床试验中病例的剔除率,一般
而言,病例剔除率不应高于10%。
临床试验样本量除需满足上述统计学估算的最低样本量要
求外,还应保证入组病例覆盖受试者的 各种特征;如临床试验研
究有更合理的样本量估算方式,在说明其合理性后亦可采用。
6.统计分析
临床试验统计分析,应与临床试验目的一致,如临床试验目
的为验证申 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一致性,统计分析一般以2×2
表的形式总结两种分析方法的检测结果,并据此计 算阳性符合
率、阴性符合率、总符合率、Kappa值等指标及其可信区间。除
此之外,还应同 时进行假设检验评价两种分析方法的一致性。
如产品临床试验采用其他统计学模型进行统计分析,如优效
性试验等,应充分说明其合理性。
7.伦理学要求
临床试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必须获得临
— 15 ——
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研究者应充分考虑临床试验用样
本的 获得和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
查意见。
8.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开始前,建议进行临床试验的预试验,以熟悉并掌
握相关试验方法的操作、仪器、技术性能等, 最大限度控制试验
误差。整个试验过程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最大限度保证
试验数据的准 确性及可重复性。
9.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要求
如进口产品提交境外临床试验资料作为临 床评价资料时,其
境外临床试验资料在满足《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
指导原则》要 求的基础上,应至少有一家临床试验机构在中国境
内,检测病例数不低于总病例数的13。评价过程应评 估境外和
境内人群中HBV的流行情况存在的差异。
(八)产品技术要求
申请人应 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申
请人产品研制、临床评价等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及有
关文献,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 告2014年第9号)的有关要求,编写产
品技术要求。
HBeAg、抗-HBe检测试剂的 产品性能指标应主要包括:物
理性状、阴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精密度、最低检测限等。申报
试剂 已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申请人应在产品技术
— 16 ——
要求中提出检测要求。
按照《办法》的规定,此类产品为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
请 人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以
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 品要求,附录的编制
应符合相关编写规范的要求。
(九)产品检验报告
根据《办法 》的要求,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产品应在具有相应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承检范围的医疗器 械检
验机构进行连续3个生产批次样品的产品检验。产品检验报告应
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品、参 考品的要求。
(十)产品说明书
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样本采集及处理、检验方法、
检验结果的解释以及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
员正确操作、临床医生针对检验 结果给出合理医学解释的重要依
据,因此,产品说明书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最重要的文件之
一。产品说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 014年第17号)的要求,
进口体外诊断试剂的中文说明书除格式要求外,其内容应尽量保
持 与原文说明书的一致性,翻译力求准确且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产品说明书中相关技术内容均应与申请人提 交的注册申报资料
中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内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则应
以规范格式对 此内容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文献的相关信息。
结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HBeAg、
— 17 ——
抗-HBe检测试剂说明书编写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预期用途
产 品预期用途的描述应符合现行的疾病诊疗规范、防治指
南、专家共识,其临床试验入组病例应能够覆盖产 品适用人群。
如申报产品存在新的预期用途,应有充分的临床试验证据作为支
持。
2.检验结果的解释
结合对照品(质控品)以及样本的检测结果,对所有可能出
现的 结果组合及相应的解释进行详述。检验结果的解释应以阳性
判断值的研究结论为依据。如有适用的临床诊 疗指南,则应在此
项下引用,相应检验结果的解释应符合相关指南的要求。
3.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说明书应对产品检测的局限性进行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
3.1本试剂检测结果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及其他相关医学检
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不得单独作 为患者管理的依据。
3.2不合理的样本采集、转运及处理以及不当的实验操作和
实验环境均 有可能导致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
3.3申报产品应明确不同病程不同阶段样本的阳性率不一
致。
三、参考文献 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号),2014年7月30 .
— 18 ——
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 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6号),2014年9月11日.
3.《体外诊 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7号),2014年9 月11日.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 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公告2014年第44号),2014年9月5日.
5.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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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ces. 1991.12.
四、起草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 19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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