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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可以吃橄榄油吗江苏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作者:陕西保健网
来源:http://www.xapfxb.com/yuer
更新日期:2020-12-2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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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7日发(作者:【避孕药洗头】避孕药洗头有用吗_避孕药洗头科学吗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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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2017年版)
开展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 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
过对个体接种疫苗,可以保护个体免受疫苗针对疾病的侵害;通
过对群体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可以达 到预防控制乃至消除疫
苗针对疾病的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地开 展第二类
疫苗接种服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201 5年版,三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规程,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
本指导意见。
一、一般原则
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一)“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原则。适 龄儿童在接种第
一类、第二类疫苗时,应首先保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
免疫起始年(月 )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第一类
疫苗全程接种。当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时间发 生冲突
时,应优先保证接种第一类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者其监
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 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二)“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
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方承担费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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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 接种单位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辖区传
染病防控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做好第二类疫苗的宣传、告知等工
作,使受种方了解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知识,在知情的情况下,
自主选择、自费接种第二类疫苗 。
(三)“第一类疫苗可替代”的原则。受种方根据“知情、
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接种 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可视为同效替代(不推荐使用同一生产企业同品种、同规格的第
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按疫苗说明书完成全程接种后可视
为完成第一类疫苗的全程接种。其合格 接种的判定参照《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执行,并按照疫苗
说 明书的要求,免疫起始年(月)龄不提前、接种剂次时间间隔
不缩短、在规定的年(月)龄之前完成接种 。
(四)准确运用“通知”“预约”“告知”的原则。各接种单
位和接种人员(以下称接种方 )应严格界定“通知”“预约”“告
知”的不同含义,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通知”“预约”
“告知”三者不可替代或混用,以保障受种方享有知情权和自主
选择权。
“通知”是 指接种方根据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通过某种方
式将接种第一类疫苗的信息(疫苗的品种、剂次、接种时 间和地
点等)通知给受种方。受种方应按“通知”要求接种第一类疫苗。
接种方不得用“通知” 的形式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
“预约”是指接种方和受种方通过某种方式预先约定接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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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的品种、时间和地点 。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受种方可以通过某
种方式主动向接种方预约接种第二类疫苗;接种方根据该疫苗供
应等情况,确定接种时间,向受种方提供该疫苗的接种服务。二
是受种方已自主选择接种多剂次 的第二类疫苗、且已完成首剂接
种的,接种方可根据该疫苗免疫程序,为受种方预约后续剂次的
接种服务。
“告知”是指接种方在日常工作中或在疫苗接种前通过多种
方式向受种方介绍第一 类、第二类疫苗的品种、作用、免疫程序、
禁忌、不良反应、费用负担、接种注意事项等情况,在日常工 作
中的告知可称为广义告知。

(五)“依法管理、规范接种、热情服务”的原则。各 接种
单位在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
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 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等法规、规范要求开展 工作,
并参照第一类疫苗管理要求,做好第二类疫苗的采购、管理、接
种和登记报告工作。应依 照疫苗说明书和本指导意见进行接种,
可结合受种方的实际情况向其提出个性化接种建议,合理安排接< br>种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时间。
(六)“主动开展宣传、满足群众需求”的原则。各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积极、主动、科学、客观地开展第
二类疫苗的宣传,向公众普及疫 苗及其针对疾病的防治知识,以
保护个体健康和预防控制疾病为出发点,有序提供第二类疫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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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服务,满足群众预防接种需求。
二、接种原则
(一)第一类疫苗替代:受 种方要求接种含第一类疫苗成分
的第二类疫苗时,接种方应在接种前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于需
要接种多剂次的疫苗,建议受种方选择同品种疫苗完成全程接
种。
(二)同时接种与接种间隔 :不建议第二类疫苗与第一类疫
苗或者与其它第二类疫苗在同一天接种。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
苗、两种不同的第二类疫苗的接种间隔不少于14天。两种注射
类的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接种间 隔不得少于28天。
(三)紧急情况下接种:用于预防面临感染疾病风险的疫苗
(如狂犬病暴 露后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可优先接种。
(四)接种禁忌: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 健
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
况。对于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 下或对第一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
接种方可向其建议接种可替代的第二类疫苗,供受种方自主选
择。
(五)其他:本指导意见简明扼要地列出了各种第二类疫苗
的接种建议、推荐程序、禁忌 和慎用等情况,但可能存在信息不
完整或有新的疫苗说明书发布,请在接种时按照疫苗说明书的具
体规定执行。如遇疫苗说明书的内容发生变更,应以最新的疫苗
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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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
(一)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1.含乙型肝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酿酒酵母细胞(HepB- SC)、汉逊酵母细胞
(HepB-HP)、中国仓鼠卵巢细胞(HepB- CHO)3种不同表达
系统生产的多个品种、规格乙型肝炎(以下称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HepB】
(1)作用:用于预防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肝炎。
(2)接种对象:新生儿及其他未免疫、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品种、 不同规格的乙肝疫
苗,其适用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不完全相同,接种时应仔
细阅读疫苗说 明书。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使用同厂家、同品种、
同规格的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HBsAg阳性 母亲所生新
生儿可选择适于乙肝病毒母婴阻断的疫苗品种替代第一类疫苗,
并同时注射乙肝免疫 球蛋白。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酿酒酵母)
只适用于16周岁及以上且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免疫功能低 下、
免疫无应答的人群使用。
推荐以下重点人群使用乙肝疫苗:①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的人群,包括男男行为者、多性伴者、性伴为HBsAg阳性者和性
传播疾病患者。②存在职业暴露风 险的人群,如医学院校学生、
接触血液的医务工作者、救援(公安、消防、司法、应急救灾等)
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③存在经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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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黏膜暴露血液风险的 人群,包括注射毒品者、HBsAg携带者
或乙肝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等。④其他人群:如其 他
慢性肝病患者、乙肝高发区的居住者和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功能
低下者、HIV阳性者、高校 大学生,以及愿意接种乙肝疫苗者。
2.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
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个品种。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
(结合)联合疫苗,DTaP- IPVHib】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脊髓灰
质炎(以下称脊灰 )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3) 接种建议:可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脊灰疫苗(IPV或
OPV)和百白破疫苗。如受种方自主选择使用D TaP-IPVHib替
代首剂IPV,建议其使用DTaP-IPVHib完成全程接种。
对Ⅰ+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有接种禁忌(如肛周脓
肿等)、且对IPV或DTaP- IPVHib无接种禁忌的受种者,建议
其使用IPV或DTaP-IPVHib完成全程接种。
3.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DTaP-IPVHib、无细胞百白破-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
合疫苗2个品种。
【无细胞百白破-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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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b型流
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3)接种建议:可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百白破疫苗。如受
种方自主选择首剂使用DTaP- Hib替代接种,建议其使用
DTaP-Hib完成全程免疫。
4.含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 联合减毒
活疫苗、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等3个品种。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MR】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
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腮腺炎、风疹易感
者。
(3)接种建议:我 省已将MMR作为18月龄婴幼儿的第一
类疫苗接种。MMR作为第二类疫苗,可用于替代8月龄婴幼儿
接种的第一类疫苗MR,但不得用于替代18月龄接种的第一类
疫苗MMR。推荐国家免疫规划 覆盖以外的人群接种MMR。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R】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风疹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风疹易感者。
(3)接种建议:我省已将MR作为8月龄婴幼儿的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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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MR作为第 二类疫苗,不得用于替代8月龄婴幼儿接
种的第一类疫苗MR。推荐用于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接种,优先推荐育龄妇女孕前和大、中学生接种或加强接种1
剂MR。
【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MM】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腮腺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MM作为第二类疫 苗,不得用于替代含麻
疹成分的第一类疫苗。推荐用于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接种。
5.含乙型脑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都可作为国家免疫规划< br>疫苗。目前,江苏省确定乙脑减毒活疫苗为第一类疫苗,乙脑灭
活疫苗作为第二类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JE-I】
(1)作用:用于预防乙脑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脑炎。
(2)接种对象:8月龄~10周岁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
的儿童和成人。
(3) 接种建议:可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乙脑减毒活疫
苗。建议选择同一种类乙脑疫苗(减毒活疫苗或灭活 疫苗)完成
全程接种,不推荐乙脑减毒活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在剂次间相互
替代。对于有免疫缺 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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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禁忌者,推荐接种乙脑灭活
疫苗。
6.含脑膜炎球菌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群 脑膜
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b型流感嗜血
杆菌(结合)联合疫苗等 3个品种。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MPCV-AC】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由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
脑膜炎球菌病。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儿童。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MPCV-AC,其适
用的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 虽不同,但均可以替代第一类疫
苗中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基础免疫。建议选择同一品种
的 脑膜炎球菌疫苗完成基础免疫,不推荐不同品种的脑膜炎球菌
疫苗在剂次间相互替代。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V-ACYW135)】
(1)作用:用于预防A群、C群、Y群和W135群脑膜炎
球菌引起的脑膜炎球菌病。
(2)接种对象:2周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中的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可用于分别替代 3岁或者6岁儿童接种的
第一类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优先推荐2周岁以上儿
童及成 人中的高危人群使用:①前往高危地区旅行或居住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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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撒哈拉地区(A群 、C群、Y群及W135群脑膜炎球菌流行
区);②从事实验室或疫苗生产的工作人员;③根据流行病学 调
查,在不明确何种菌群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使用。
【AC群脑膜炎球菌-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MenAC-Hib】
(1)作用:用于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和b型流感嗜
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接种对象:2月龄至71月龄的婴幼儿和儿童。
(3)接种建议:可用于替代第一类疫 苗中A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疫苗的基础免疫。建议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12月龄内完
成基础免疫 。不推荐不同品种的脑膜炎球菌疫苗以及DTaP-Hib
等在剂次间相互替代。
7.含甲型肝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甲型肝炎(以下称甲肝)减< br>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等3个品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灭
活疫苗都可作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江苏省确定甲肝灭活疫苗为
第一类疫苗。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HepAB】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乙肝病毒的感染。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肝、乙肝易感者。
(3)接种建议:可用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 、甲肝疫苗的1
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或接种疫苗后抗体阴性者的接种。不推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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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已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不得用于替代婴幼儿第一类
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
【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5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建议用于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
感者和高风险人群。
【甲肝灭活疫苗,HepA-I】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得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中 的甲肝疫苗,
以及入学、入托儿童的甲肝疫苗补种。建议用于国家免疫规划适
龄儿童以外的易感 者和高风险人群。
(二)其它第二类疫苗
8.霍乱疫苗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rBS-WC】
(1)作用:用于预防霍乱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感染引起的腹
泻。
(2)接种对象:2岁及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有
传播危险的成人。
(3) 接种建议:建议卫生条件较差地区、受霍乱流行威胁
地区的易感者以及旅行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 、水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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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和污水、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工人员、
医务防疫人员、军人及野外作业人员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等重点
人员接种。
9.其他肝炎疫苗
目前有戊型肝炎(以下称戊肝)疫苗。
【戊肝疫苗,HEV】
(1)作用:用于预防戊肝病毒的感染。
(2)接种对象:16岁及以上易感者。
(3)接种建议:建议可能存在戊肝病毒感染的畜牧养殖者、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工人员、老年人、学 生或军人、育龄期妇
女和疫区旅行者等高风险人群应优先选择接种。目前暂不推荐加
强接种。
10.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I型、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感染
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
(2)接种对象:16至60岁的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地区 的居民和进
入该地区的人员(如野外作业人员、农牧民、旅行者等)优先接
种。推荐从事野外作 业的人员、农牧民、军人、旅行者以及遭受
自然灾害地区的人员等接种。
11.人用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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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地鼠肾细胞、V ero细胞、鸡胚细胞、人二倍体细胞
培养的4种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称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RAB】
(1)作用:用于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2)接种对象:所有可能被狂犬病毒感染的风险人群,不
分年龄和性别。
(3)接 种建议:建议II级和III级狂犬病暴露者为暴露后接
种的首选受种者,包括被狂犬、疑似狂犬、其它 疯动物以及不能
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
肤处,或者开放 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
液或组织者等。III级暴露者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同时 ,需注射狂
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者抗狂犬病血清。
推荐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病毒高风 险环境下的个体
均应进行暴露前预防接种,主要包括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
作人员、兽医、 动物驯养师、犬类屠宰人员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
农学院学生等。推荐到高危地区旅游的游客(成人和儿童 )、居
住在狂犬病流行地区的儿童也应尽量接种。因职业原因存在持
续、频繁暴露狂犬病病毒风 险者(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
作人员和兽医等)应定期进行加强接种。
暴露前和暴露后 接种过狂犬病疫苗者,再次暴露后的加强接
种详见疫苗说明书。建议尽量使用同一品种狂犬病疫苗完成全 程
接种;若无法实现,可使用不同品种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完成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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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原则上不建议就 诊者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接种。与其它
疫苗接种有冲突时,建议优先保证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接种。进
行暴露后接种前,要按要求对伤口进行规范的清洗、消毒和处置。
不推荐其他已完成暴露后全程 接种者定期进行加强接种。
12.伤寒疫苗
【伤寒Vi多糖疫苗,TViPSV】
(1)作用:用于预防伤寒沙门氏菌感染引起的伤寒。
(2)接种对象:2岁及以上有感染风险和流行地区的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卫生条件 较差地区、伤寒暴发流行和
受流行威胁地区的易感者以及旅行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
水 下作业和污水、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
工人员、医务防疫人员、军人及野外作业人 员、遭受自然灾害地
区等高风险人员为重点接种人群。
13.破伤风疫苗
【吸附破伤风疫苗】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引起的破伤风。
(2)接种对象: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高风险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育龄期和妊娠期妇 女、从事有创伤风
险职业的人员(包括建筑、野外施工、机械加工、医疗及实验室
专业人员、救 灾人员等),以及军队等相关人员接种。不得用吸
附破伤风疫苗替代第一类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白破疫苗; 不得用于
入学、入托儿童的疫苗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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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流行性感冒疫苗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流行性感冒(以下称流感)疫苗有全病
毒疫苗、裂解病毒疫苗、亚单位疫苗 等3种,均为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疫苗针对性流感病毒毒株引起的甲、
乙型流行性感冒。
(2)接种对象: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流感疫苗的适 用接种
对象、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接种时应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
建议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 及易发生相关并发症的人群接种;重点
推荐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体弱者、老年< br>人、医务人员、慢性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 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
谢性疾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等)、人口密集
场 所感染流感风险较高者接种。建议孕妇选择适合的流感疫苗接
种。
15.腮腺炎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MuV】
(1)作用:用于预防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得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 的接种。推荐用
于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16.肠道病毒71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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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肠道病毒71
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个品种。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所致的
手足口病。
(2)接种对象:6月龄至5岁EV71易感者。
(3)接种建议:6月龄至35月龄可选择 EV71型灭活疫苗
(Vero细胞)、6月龄至71月龄可选择EV71型灭活疫苗(人
二倍 体细胞)进行接种。建议6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并于
12月龄前完成全程接种。推荐使用同一厂家 、同一品种疫苗完
成全程接种。
17.水痘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VZV】
(1)作用:用于预防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
(2)接种对象:12月龄及以上的水痘易感者(参照疫苗说
明书)。
(3)接种建 议:建议12月龄及以上的幼儿尽早接种。已
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在入学前,根据医生建议或说明书接 种第
2剂次水痘疫苗。不推荐已感染过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儿童接
种水痘疫苗。
18.轮状病毒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O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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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用于预防由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接种对象:2月龄至3岁婴幼儿。
(3)接种建议:适龄婴幼儿接种。重点推荐卫生条件、卫
生习惯较差的且存在较高感染风险的 婴幼儿接种。
19.肺炎链球菌疫苗
目前主要有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
糖疫苗等2个品种。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13】
(1)作用:用于预防由肺炎球菌1、3、4 、5、6A、6B、
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
性疾病,不能预防由其它血清型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6周龄至15月龄婴幼儿。
(3)接种建议: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
(1)作用:用于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
8、9N、9V、10A 、11A、12F、14、15B、17F、18C、19A、
19F、20、22F、23F和3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不
能预防由其它血清型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2岁以上的易感者。
(3)接种建议:优先推荐≥65岁的老年人,以及2 -64周岁
患有慢性肺部疾病、慢性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
肾病综合征、慢性 肝病(包括肝硬化)、酒精中毒、耳蜗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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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脊液漏、免疫功能低 下、功能或器质性无脾者等接种。对上述
人群不建议对免疫功能正常者进行复种,但年龄小于65周岁并
伴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功能性或器质性无脾及免疫
功能受损者可以进行复种,2剂 PPV23至少间隔5年,首次接
种年龄≥65周岁者无需复种。
20.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目前含Hib成分的疫苗有Hib疫苗、DTaP- Hib联合疫苗、
MenAC-Hib联合疫苗、DTaP-IPVHib联合疫苗等4个品种。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
(1)作用: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
染。
(2)接种对象:2月龄婴幼儿至5岁儿童。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含Hib 成分疫苗适用
的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接种时应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建议
2月龄及以上儿童 选择适合起始月龄含Hib成分的疫苗尽早接
种。推荐选择同一品种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21.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目前有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酿酒酵母)等2个品种。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HPV16、1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
致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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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种对象:9-25岁的女性。
(3)接种建议:建议9-25岁的女性尽早接种,9 -13岁未
发生初次性行为的女性或无HPV暴露者为首选接种人群,其次
为年龄较大的女性青 年。接种该疫苗不能替代常规宫颈癌筛查和
其它预防H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措施。推荐用同一种疫苗 完
成全程接种,暂不推荐不同品种的HPV疫苗互用。目前不推荐
进行加强接种。
【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
(1)作用:用于预防HPV16、1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
致相关疾病。
(2)接种对象:用于20-45岁的女性。
(3)接种建议:建议20-45岁的女性尽早 接种,女性无HPV
暴露者为首选接种人群。接种该疫苗不能替代常规宫颈癌筛查和
其它预防H 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措施。推荐用同一种疫苗完
成全程接种,暂不推荐不同品种的HPV疫苗互用。 目前不推荐
进行加强接种。
附件:1.江苏省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建议表(2017年版)
2.第二类疫苗接种说明
19

附件1
江苏省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建议表(2017年版)
疫苗种类

名称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

































接种3剂次(0、7、28天各1剂),可于流行季节前加强1剂
接种1剂
接种2剂次(0、6月各1剂)
接种3剂次(0、1、6月各1剂)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年(月)龄
接种3剂次(0、1、6月各1剂),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接种1剂
接种3剂次(0、1、6月
戊型肝炎疫苗

各1剂)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接种1剂
20

疫苗种类

名称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1剂
接种1剂
接种1剂
接种2剂次(0、14天各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1剂),1年后加强1剂
按说明书接种。暴露前:接种3剂次(0、7、21或28天各1剂)
人用狂犬病疫苗
暴露后:五针法(0、3、7、14、28天各1剂)或四针法(0天2剂,7、21天各1剂)
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伤寒Vi多糖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岁、6岁各1剂)







按说明书接种1剂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21

疫苗种类

名称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AC群脑膜炎球菌-Hib联合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按说明书接种1~4剂
接种4剂次(3、4、5月龄和18-24月龄各












DTaP -Hib联合疫苗

1剂)

DTaP- IPVHib联合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接种4剂次(2、3、4月龄和18月龄各1剂)







每年口服1剂



按说明书接种,6月龄至3岁接种2剂次(间隔2-4周),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每年接种1剂
按说明书接种2剂(间隔1个月)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22

疫苗种类

名称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1剂
基础接种3剂次(2、4、6月龄),每剂间
隔4 -8周,首剂可于6周龄接种;12-15月

龄加强1剂
接种3剂次,第1、2剂间隔4-8周,一年后接

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吸附破伤风疫苗

种第3剂
9-45岁女性,按说明书接种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3剂次
附件2
第二类疫苗接种说明
23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2岁及以上的
儿童、青少年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接种3剂次(0、7、28天各1
剂),可于流行季节前加强1

口服 < br>①发烧者、患严重高血压,心、肝、肾脏病者以及患严重传染病(获得
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及活动性 肺结核)者禁用。②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
禁用。③对本制剂过敏或服用发现不良反应者,停止服用。
重组b亚单位菌
和有接触或有
体霍乱疫苗
传播危险的成

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甲型肝炎减毒活
疫苗
1岁半及以上
接种1剂
甲肝易感者 着处皮下注射 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⑤患未控制的癫痫和
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br>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甲型肝炎灭活疫

1岁及以上甲
接种2剂次(0、6月各1剂)
肝易感者 内注射
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上臂三角肌肌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 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④患未控
上臂三角肌附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发热者。④免疫缺
24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1岁及以上甲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①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 包括辅料过敏者及对甲肝、乙肝疫苗过敏
甲型乙型肝炎联
肝、乙肝易感
合疫苗

新生儿及其他
乙型肝炎疫苗 未免疫、高危
人群。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上臂三角肌肌
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
内注射
作期和发热者。④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3剂次(0、1 、6月各1
上臂三角肌肌
剂),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接
内注射
种1剂 < br>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④患未控
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本品 任何成分过敏者。②有接种其它疫苗过敏史者。③患血小板减
16岁及以上易
戊型肝炎疫苗
感者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上臂三角肌肌
内注射
少症或其它凝血障碍者。④对卡那霉素或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有过敏史
者。⑤患急性疾病、严重 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⑥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麻腮风联合减毒
活疫苗
8月龄及以上
接种1剂
的麻疹、腮腺上臂三角肌下
缘附着处皮下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 患急性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25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炎、风疹易感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注射
接种禁忌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癫痫 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急性
8月龄及以上
麻疹风疹联合减
的麻疹、风疹
毒活疫苗
易感者
接种1剂
上臂三角肌下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④免疫
缘附着处皮下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br>注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②妊娠期妇女。③患急性
8月龄及以上
麻疹腮腺炎联合
的麻疹、腮腺
减毒活 疫苗
炎易感者
接种1剂
上臂三角肌下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 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缘附着处皮下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注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腮腺炎减毒活疫

8月龄及以上
接种1剂
腮腺炎易感者
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26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皮下注射
接种禁忌
缺陷、免 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过敏性疾病,或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
双价肾综合征出
血热 灭活疫苗
16至60岁的
高危人群
接种2剂次(0、14天各1剂),上臂三角肌肌
1年后加强1剂 内注射
者。②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
热者。③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 系统疾病者。④妊娠及哺乳
期妇女。
按说明书接种。暴露前免疫:
所有可能被狂
犬病毒感染的
人用狂犬病疫苗
风险人群,不
分年龄和性别
针法(0、3、7、14、28天各
1剂)或四针法(0天2剂,7、
21天各1剂)
内注射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③未控
制的癲痫和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3剂(第0、7、21或28
天各1剂)。暴露后免疫:五上臂 三角肌肌
暴露后接种: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症。
暴露前接种:①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抗生素过敏者;②
27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8月龄~10周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上臂外侧三角
乙型脑炎灭活疫

岁儿童和由非
间隔7~10天;2岁、6岁各1
疫区进入疫区
剂)
的儿童和成人
2岁及以上有
上臂三角肌肌
伤寒Vi多糖疫苗 感染风险和流
行地区的人群
接种1剂
内注射
皮下注射
肌下缘 附着处
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
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③妊娠期妇女。④患脑
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有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
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 者。③妊娠期妇女。
①对本疫苗及其成分过敏者。②患癫痫、脑部疾病者及有过敏史者。③
A CYW135群脑
膜炎球菌多糖疫

2周岁及以上
儿童和成人中
的高危人群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上 臂外侧三角
患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者,HIV感染者及其他急性疾病者。患
肌下缘附着 处
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④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皮下注射
⑤妊娠期妇女应禁用,尤其是妊娠的前3个月。
AC群脑膜炎球菌3月龄及以上按说明书接种1~3剂 上臂三角肌肌①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②已
28

疫苗名称
多糖结合疫苗
接种对象
婴幼儿、儿童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内注射
接种禁忌
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 敏者。③严重心
脏疾病、高血压、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
④患 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惊厥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特别对 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②患
2月龄至71月
AC群流脑- Hib联
龄的婴幼儿和
合疫苗
儿童
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上臂三角肌肌
b型流感嗜血杆
菌(Hib)疫苗
2月龄婴幼儿
按说明书接种1~4剂
至5岁儿童
明书
无细胞百白破-b
型流感嗜血杆菌
3月龄及以上
婴幼儿
接种4剂次(3、4、5月龄和
肌肉注射
18-24月龄各1剂) b型流感嗜血杆 菌疫苗有过敏反应者禁用。②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
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脑部疾患及活动性结核者, 患肝、肾脏病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或以往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
内注 射或按说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③患
①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 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②已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内注射 疾病、高血压、 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
上臂三角肌肌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抽风和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③严重心脏
29

疫苗名称
联合疫苗
接种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惊厥史者禁用。③对中度或严重疾病的儿童,包括 急性传染病(包括恢
复期)及发热者应推迟接种本品。
吸附无细胞百白
①对本品的任 一组份、对任何生产工艺中的痕量残留物或对百日咳疫苗
破、灭活脊髓灰质
2月龄及以上
炎和b型流感嗜
的婴幼儿。
血杆菌(结合)联
者。④发热或急性疾病期间必须推迟接种本品。
合疫苗
按说明书接种,6月龄至3岁
6月龄及以上
流行性感冒疫苗
易感者 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每年接种1

肠道病毒71型灭6月龄至5岁按说明书接种2剂(间隔1个上臂三角肌肌
肉注射 感冒和发热 者。③妊娠期妇女。④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
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庆大霉素过敏者。②发热、急
接种2剂次(间隔2-4周) ,3上臂三角肌肌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Triton X—100、硫酸卡那< br>霉素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18月龄各1剂)
接种4剂次(2、3、4月龄和
肌肉注射
映者。②患有进行性脑病者。③以前接种百 日咳疫苗后7天内患过脑病
过敏,或是以前接种过含有相同组份的疫苗后出现过危及生命的不良反
30

疫苗名称
活疫苗
接种对象
EV71病毒易
感者
12月龄以上水
痘易感者(参
月)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内注射
接种禁忌
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③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
用。
①已知对 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②妊
上臂三角肌附
按说明书接种1~2 剂
娠期妇女。③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
水痘减毒活疫苗
照疫苗说明
书)
着处皮下注射 冒和发热者。④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 免疫抑制治疗者。
⑤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 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②患急
口服轮状病毒活
疫苗
2月龄至3岁
每年口服1剂
婴幼儿
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口服 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 作期和发热者。③免疫缺陷、
23价肺炎球菌多
糖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
2岁以上的易
接种1剂
感者
6周龄至15月基 础接种3剂次(2、4、6月
上臂三角肌肌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内皮下注射
婴儿首选大腿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或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31

疫苗名称
糖结合疫苗
接种对象
龄婴幼儿
免疫程序
龄),每剂间隔4-8周,首剂
可于6周龄接种;12-15月龄
加强1剂
接种途径
股外侧肌内注
射,幼儿为上
臂三角肌内注

接种禁忌
创伤机会较多
吸附破伤风疫苗
的高风险人群
双价人乳头瘤病
9-25岁女性
毒疫苗
四价人乳头瘤病
接种3剂次,第1、2剂间隔
4-8周,一年后接种第3剂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三角肌肌内注

上臂三角肌 肌
①患严重疾病、发热者。②有过敏史者。③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
经系统反应者。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严重过敏者禁用。
内注射
接种3剂次(0、2、6月各1
毒疫苗(酿酒酵
母)

20-45岁女性
剂)
上臂三角肌肌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严重过敏者禁用。
内注射
32

烟笼寒水月笼沙 夜泊秦淮近酒家-长智齿疼吃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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