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69-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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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2017年版)
开展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 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
过对个体接种疫苗,可以保护个体免受疫苗针对疾病的侵害;通
过对群体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可以达 到预防控制乃至消除疫
苗针对疾病的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地开 展第二类
疫苗接种服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201 5年版,三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规程,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
本指导意见。
一、一般原则
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一)“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原则。适 龄儿童在接种第
一类、第二类疫苗时,应首先保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
免疫起始年(月 )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第一类
疫苗全程接种。当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时间发 生冲突
时,应优先保证接种第一类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者其监
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 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二)“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
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方承担费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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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 接种单位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辖区传
染病防控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做好第二类疫苗的宣传、告知等工
作,使受种方了解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知识,在知情的情况下,
自主选择、自费接种第二类疫苗 。
(三)“第一类疫苗可替代”的原则。受种方根据“知情、
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接种 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可视为同效替代(不推荐使用同一生产企业同品种、同规格的第
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按疫苗说明书完成全程接种后可视
为完成第一类疫苗的全程接种。其合格 接种的判定参照《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执行,并按照疫苗
说 明书的要求,免疫起始年(月)龄不提前、接种剂次时间间隔
不缩短、在规定的年(月)龄之前完成接种 。
(四)准确运用“通知”“预约”“告知”的原则。各接种单
位和接种人员(以下称接种方 )应严格界定“通知”“预约”“告
知”的不同含义,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通知”“预约”
“告知”三者不可替代或混用,以保障受种方享有知情权和自主
选择权。
“通知”是 指接种方根据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通过某种方
式将接种第一类疫苗的信息(疫苗的品种、剂次、接种时 间和地
点等)通知给受种方。受种方应按“通知”要求接种第一类疫苗。
接种方不得用“通知” 的形式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
“预约”是指接种方和受种方通过某种方式预先约定接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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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的品种、时间和地点 。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受种方可以通过某
种方式主动向接种方预约接种第二类疫苗;接种方根据该疫苗供
应等情况,确定接种时间,向受种方提供该疫苗的接种服务。二
是受种方已自主选择接种多剂次 的第二类疫苗、且已完成首剂接
种的,接种方可根据该疫苗免疫程序,为受种方预约后续剂次的
接种服务。
“告知”是指接种方在日常工作中或在疫苗接种前通过多种
方式向受种方介绍第一 类、第二类疫苗的品种、作用、免疫程序、
禁忌、不良反应、费用负担、接种注意事项等情况,在日常工 作
中的告知可称为广义告知。
(五)“依法管理、规范接种、热情服务”的原则。各 接种
单位在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
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 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等法规、规范要求开展 工作,
并参照第一类疫苗管理要求,做好第二类疫苗的采购、管理、接
种和登记报告工作。应依 照疫苗说明书和本指导意见进行接种,
可结合受种方的实际情况向其提出个性化接种建议,合理安排接< br>种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时间。
(六)“主动开展宣传、满足群众需求”的原则。各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积极、主动、科学、客观地开展第
二类疫苗的宣传,向公众普及疫 苗及其针对疾病的防治知识,以
保护个体健康和预防控制疾病为出发点,有序提供第二类疫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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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服务,满足群众预防接种需求。
二、接种原则
(一)第一类疫苗替代:受 种方要求接种含第一类疫苗成分
的第二类疫苗时,接种方应在接种前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于需
要接种多剂次的疫苗,建议受种方选择同品种疫苗完成全程接
种。
(二)同时接种与接种间隔 :不建议第二类疫苗与第一类疫
苗或者与其它第二类疫苗在同一天接种。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
苗、两种不同的第二类疫苗的接种间隔不少于14天。两种注射
类的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接种间 隔不得少于28天。
(三)紧急情况下接种:用于预防面临感染疾病风险的疫苗
(如狂犬病暴 露后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可优先接种。
(四)接种禁忌: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 健
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
况。对于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 下或对第一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
接种方可向其建议接种可替代的第二类疫苗,供受种方自主选
择。
(五)其他:本指导意见简明扼要地列出了各种第二类疫苗
的接种建议、推荐程序、禁忌 和慎用等情况,但可能存在信息不
完整或有新的疫苗说明书发布,请在接种时按照疫苗说明书的具
体规定执行。如遇疫苗说明书的内容发生变更,应以最新的疫苗
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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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
(一)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1.含乙型肝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酿酒酵母细胞(HepB- SC)、汉逊酵母细胞
(HepB-HP)、中国仓鼠卵巢细胞(HepB- CHO)3种不同表达
系统生产的多个品种、规格乙型肝炎(以下称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HepB】
(1)作用:用于预防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肝炎。
(2)接种对象:新生儿及其他未免疫、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品种、 不同规格的乙肝疫
苗,其适用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不完全相同,接种时应仔
细阅读疫苗说 明书。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使用同厂家、同品种、
同规格的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HBsAg阳性 母亲所生新
生儿可选择适于乙肝病毒母婴阻断的疫苗品种替代第一类疫苗,
并同时注射乙肝免疫 球蛋白。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酿酒酵母)
只适用于16周岁及以上且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免疫功能低 下、
免疫无应答的人群使用。
推荐以下重点人群使用乙肝疫苗:①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的人群,包括男男行为者、多性伴者、性伴为HBsAg阳性者和性
传播疾病患者。②存在职业暴露风 险的人群,如医学院校学生、
接触血液的医务工作者、救援(公安、消防、司法、应急救灾等)
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③存在经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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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黏膜暴露血液风险的 人群,包括注射毒品者、HBsAg携带者
或乙肝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等。④其他人群:如其 他
慢性肝病患者、乙肝高发区的居住者和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功能
低下者、HIV阳性者、高校 大学生,以及愿意接种乙肝疫苗者。
2.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
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个品种。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
(结合)联合疫苗,DTaP- IPVHib】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脊髓灰
质炎(以下称脊灰 )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3) 接种建议:可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脊灰疫苗(IPV或
OPV)和百白破疫苗。如受种方自主选择使用D TaP-IPVHib替
代首剂IPV,建议其使用DTaP-IPVHib完成全程接种。
对Ⅰ+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有接种禁忌(如肛周脓
肿等)、且对IPV或DTaP- IPVHib无接种禁忌的受种者,建议
其使用IPV或DTaP-IPVHib完成全程接种。
3.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DTaP-IPVHib、无细胞百白破-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
合疫苗2个品种。
【无细胞百白破-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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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b型流
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3)接种建议:可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百白破疫苗。如受
种方自主选择首剂使用DTaP- Hib替代接种,建议其使用
DTaP-Hib完成全程免疫。
4.含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 联合减毒
活疫苗、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等3个品种。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MR】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
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腮腺炎、风疹易感
者。
(3)接种建议:我 省已将MMR作为18月龄婴幼儿的第一
类疫苗接种。MMR作为第二类疫苗,可用于替代8月龄婴幼儿
接种的第一类疫苗MR,但不得用于替代18月龄接种的第一类
疫苗MMR。推荐国家免疫规划 覆盖以外的人群接种MMR。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R】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风疹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风疹易感者。
(3)接种建议:我省已将MR作为8月龄婴幼儿的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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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MR作为第 二类疫苗,不得用于替代8月龄婴幼儿接
种的第一类疫苗MR。推荐用于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接种,优先推荐育龄妇女孕前和大、中学生接种或加强接种1
剂MR。
【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MM】
(1)作用:用于预防麻疹、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腮腺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MM作为第二类疫 苗,不得用于替代含麻
疹成分的第一类疫苗。推荐用于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接种。
5.含乙型脑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都可作为国家免疫规划< br>疫苗。目前,江苏省确定乙脑减毒活疫苗为第一类疫苗,乙脑灭
活疫苗作为第二类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JE-I】
(1)作用:用于预防乙脑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脑炎。
(2)接种对象:8月龄~10周岁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
的儿童和成人。
(3) 接种建议:可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中的乙脑减毒活疫
苗。建议选择同一种类乙脑疫苗(减毒活疫苗或灭活 疫苗)完成
全程接种,不推荐乙脑减毒活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在剂次间相互
替代。对于有免疫缺 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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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禁忌者,推荐接种乙脑灭活
疫苗。
6.含脑膜炎球菌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群 脑膜
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b型流感嗜血
杆菌(结合)联合疫苗等 3个品种。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MPCV-AC】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由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
脑膜炎球菌病。
(2)接种对象: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儿童。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MPCV-AC,其适
用的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 虽不同,但均可以替代第一类疫
苗中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基础免疫。建议选择同一品种
的 脑膜炎球菌疫苗完成基础免疫,不推荐不同品种的脑膜炎球菌
疫苗在剂次间相互替代。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V-ACYW135)】
(1)作用:用于预防A群、C群、Y群和W135群脑膜炎
球菌引起的脑膜炎球菌病。
(2)接种对象:2周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中的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可用于分别替代 3岁或者6岁儿童接种的
第一类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优先推荐2周岁以上儿
童及成 人中的高危人群使用:①前往高危地区旅行或居住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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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撒哈拉地区(A群 、C群、Y群及W135群脑膜炎球菌流行
区);②从事实验室或疫苗生产的工作人员;③根据流行病学 调
查,在不明确何种菌群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使用。
【AC群脑膜炎球菌-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MenAC-Hib】
(1)作用:用于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和b型流感嗜
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接种对象:2月龄至71月龄的婴幼儿和儿童。
(3)接种建议:可用于替代第一类疫 苗中A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疫苗的基础免疫。建议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12月龄内完
成基础免疫 。不推荐不同品种的脑膜炎球菌疫苗以及DTaP-Hib
等在剂次间相互替代。
7.含甲型肝炎疫苗成分的疫苗
目前有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甲型肝炎(以下称甲肝)减< br>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等3个品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灭
活疫苗都可作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江苏省确定甲肝灭活疫苗为
第一类疫苗。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HepAB】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乙肝病毒的感染。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肝、乙肝易感者。
(3)接种建议:可用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 、甲肝疫苗的1
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或接种疫苗后抗体阴性者的接种。不推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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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已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不得用于替代婴幼儿第一类
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
【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5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建议用于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
感者和高风险人群。
【甲肝灭活疫苗,HepA-I】
(1)作用:用于预防甲肝病毒感染引起的甲型肝炎。
(2)接种对象: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得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中 的甲肝疫苗,
以及入学、入托儿童的甲肝疫苗补种。建议用于国家免疫规划适
龄儿童以外的易感 者和高风险人群。
(二)其它第二类疫苗
8.霍乱疫苗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rBS-WC】
(1)作用:用于预防霍乱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感染引起的腹
泻。
(2)接种对象:2岁及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有
传播危险的成人。
(3) 接种建议:建议卫生条件较差地区、受霍乱流行威胁
地区的易感者以及旅行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 、水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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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和污水、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工人员、
医务防疫人员、军人及野外作业人员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等重点
人员接种。
9.其他肝炎疫苗
目前有戊型肝炎(以下称戊肝)疫苗。
【戊肝疫苗,HEV】
(1)作用:用于预防戊肝病毒的感染。
(2)接种对象:16岁及以上易感者。
(3)接种建议:建议可能存在戊肝病毒感染的畜牧养殖者、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工人员、老年人、学 生或军人、育龄期妇
女和疫区旅行者等高风险人群应优先选择接种。目前暂不推荐加
强接种。
10.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I型、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感染
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
(2)接种对象:16至60岁的高危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地区 的居民和进
入该地区的人员(如野外作业人员、农牧民、旅行者等)优先接
种。推荐从事野外作 业的人员、农牧民、军人、旅行者以及遭受
自然灾害地区的人员等接种。
11.人用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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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地鼠肾细胞、V ero细胞、鸡胚细胞、人二倍体细胞
培养的4种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称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RAB】
(1)作用:用于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2)接种对象:所有可能被狂犬病毒感染的风险人群,不
分年龄和性别。
(3)接 种建议:建议II级和III级狂犬病暴露者为暴露后接
种的首选受种者,包括被狂犬、疑似狂犬、其它 疯动物以及不能
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
肤处,或者开放 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
液或组织者等。III级暴露者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同时 ,需注射狂
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者抗狂犬病血清。
推荐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病毒高风 险环境下的个体
均应进行暴露前预防接种,主要包括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
作人员、兽医、 动物驯养师、犬类屠宰人员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
农学院学生等。推荐到高危地区旅游的游客(成人和儿童 )、居
住在狂犬病流行地区的儿童也应尽量接种。因职业原因存在持
续、频繁暴露狂犬病病毒风 险者(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
作人员和兽医等)应定期进行加强接种。
暴露前和暴露后 接种过狂犬病疫苗者,再次暴露后的加强接
种详见疫苗说明书。建议尽量使用同一品种狂犬病疫苗完成全 程
接种;若无法实现,可使用不同品种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完成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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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原则上不建议就 诊者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接种。与其它
疫苗接种有冲突时,建议优先保证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接种。进
行暴露后接种前,要按要求对伤口进行规范的清洗、消毒和处置。
不推荐其他已完成暴露后全程 接种者定期进行加强接种。
12.伤寒疫苗
【伤寒Vi多糖疫苗,TViPSV】
(1)作用:用于预防伤寒沙门氏菌感染引起的伤寒。
(2)接种对象:2岁及以上有感染风险和流行地区的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卫生条件 较差地区、伤寒暴发流行和
受流行威胁地区的易感者以及旅行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
水 下作业和污水、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加
工人员、医务防疫人员、军人及野外作业人 员、遭受自然灾害地
区等高风险人员为重点接种人群。
13.破伤风疫苗
【吸附破伤风疫苗】
(1)作用:主要用于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引起的破伤风。
(2)接种对象: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高风险人群。
(3)接种建议:建议育龄期和妊娠期妇 女、从事有创伤风
险职业的人员(包括建筑、野外施工、机械加工、医疗及实验室
专业人员、救 灾人员等),以及军队等相关人员接种。不得用吸
附破伤风疫苗替代第一类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白破疫苗; 不得用于
入学、入托儿童的疫苗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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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流行性感冒疫苗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流行性感冒(以下称流感)疫苗有全病
毒疫苗、裂解病毒疫苗、亚单位疫苗 等3种,均为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疫苗针对性流感病毒毒株引起的甲、
乙型流行性感冒。
(2)接种对象: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流感疫苗的适 用接种
对象、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接种时应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
建议6月龄及以上易感者 及易发生相关并发症的人群接种;重点
推荐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体弱者、老年< br>人、医务人员、慢性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 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
谢性疾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等)、人口密集
场 所感染流感风险较高者接种。建议孕妇选择适合的流感疫苗接
种。
15.腮腺炎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MuV】
(1)作用:用于预防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
(3)接种建议:不得用于替代第一类疫苗 的接种。推荐用
于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以外的易感者。
16.肠道病毒71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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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肠道病毒71
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个品种。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所致的
手足口病。
(2)接种对象:6月龄至5岁EV71易感者。
(3)接种建议:6月龄至35月龄可选择 EV71型灭活疫苗
(Vero细胞)、6月龄至71月龄可选择EV71型灭活疫苗(人
二倍 体细胞)进行接种。建议6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并于
12月龄前完成全程接种。推荐使用同一厂家 、同一品种疫苗完
成全程接种。
17.水痘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VZV】
(1)作用:用于预防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
(2)接种对象:12月龄及以上的水痘易感者(参照疫苗说
明书)。
(3)接种建 议:建议12月龄及以上的幼儿尽早接种。已
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在入学前,根据医生建议或说明书接 种第
2剂次水痘疫苗。不推荐已感染过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儿童接
种水痘疫苗。
18.轮状病毒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O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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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用于预防由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接种对象:2月龄至3岁婴幼儿。
(3)接种建议:适龄婴幼儿接种。重点推荐卫生条件、卫
生习惯较差的且存在较高感染风险的 婴幼儿接种。
19.肺炎链球菌疫苗
目前主要有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
糖疫苗等2个品种。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13】
(1)作用:用于预防由肺炎球菌1、3、4 、5、6A、6B、
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
性疾病,不能预防由其它血清型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6周龄至15月龄婴幼儿。
(3)接种建议: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
(1)作用:用于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
8、9N、9V、10A 、11A、12F、14、15B、17F、18C、19A、
19F、20、22F、23F和3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不
能预防由其它血清型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
(2)接种对象:2岁以上的易感者。
(3)接种建议:优先推荐≥65岁的老年人,以及2 -64周岁
患有慢性肺部疾病、慢性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
肾病综合征、慢性 肝病(包括肝硬化)、酒精中毒、耳蜗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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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脊液漏、免疫功能低 下、功能或器质性无脾者等接种。对上述
人群不建议对免疫功能正常者进行复种,但年龄小于65周岁并
伴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功能性或器质性无脾及免疫
功能受损者可以进行复种,2剂 PPV23至少间隔5年,首次接
种年龄≥65周岁者无需复种。
20.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目前含Hib成分的疫苗有Hib疫苗、DTaP- Hib联合疫苗、
MenAC-Hib联合疫苗、DTaP-IPVHib联合疫苗等4个品种。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
(1)作用: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
染。
(2)接种对象:2月龄婴幼儿至5岁儿童。
(3)接种建议:不同厂家、不同规格含Hib 成分疫苗适用
的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接种时应仔细阅读疫苗说明书。建议
2月龄及以上儿童 选择适合起始月龄含Hib成分的疫苗尽早接
种。推荐选择同一品种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21.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目前有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酿酒酵母)等2个品种。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作用:用于预防HPV16、1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
致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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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种对象:9-25岁的女性。
(3)接种建议:建议9-25岁的女性尽早接种,9 -13岁未
发生初次性行为的女性或无HPV暴露者为首选接种人群,其次
为年龄较大的女性青 年。接种该疫苗不能替代常规宫颈癌筛查和
其它预防H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措施。推荐用同一种疫苗 完
成全程接种,暂不推荐不同品种的HPV疫苗互用。目前不推荐
进行加强接种。
【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
(1)作用:用于预防HPV16、18型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
致相关疾病。
(2)接种对象:用于20-45岁的女性。
(3)接种建议:建议20-45岁的女性尽早 接种,女性无HPV
暴露者为首选接种人群。接种该疫苗不能替代常规宫颈癌筛查和
其它预防H 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措施。推荐用同一种疫苗完
成全程接种,暂不推荐不同品种的HPV疫苗互用。 目前不推荐
进行加强接种。
附件:1.江苏省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建议表(2017年版)
2.第二类疫苗接种说明
19
附件1
江苏省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建议表(2017年版)
疫苗种类
出
名称
生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
接种3剂次(0、7、28天各1剂),可于流行季节前加强1剂
接种1剂
接种2剂次(0、6月各1剂)
接种3剂次(0、1、6月各1剂)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年(月)龄
接种3剂次(0、1、6月各1剂),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接种1剂
接种3剂次(0、1、6月
戊型肝炎疫苗
各1剂)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接种1剂
20
疫苗种类
出
名称
生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1剂
接种1剂
接种1剂
接种2剂次(0、14天各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1剂),1年后加强1剂
按说明书接种。暴露前:接种3剂次(0、7、21或28天各1剂)
人用狂犬病疫苗
暴露后:五针法(0、3、7、14、28天各1剂)或四针法(0天2剂,7、21天各1剂)
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伤寒Vi多糖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岁、6岁各1剂)
按说明书接种1剂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21
疫苗种类
出
名称
生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AC群脑膜炎球菌-Hib联合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按说明书接种1~4剂
接种4剂次(3、4、5月龄和18-24月龄各
DTaP -Hib联合疫苗
1剂)
DTaP- IPVHib联合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接种4剂次(2、3、4月龄和18月龄各1剂)
每年口服1剂
按说明书接种,6月龄至3岁接种2剂次(间隔2-4周),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每年接种1剂
按说明书接种2剂(间隔1个月)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22
疫苗种类
出
名称
生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年(月)龄
1月 1.5月 2月 3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5岁 6岁 9岁 ≥10岁 16至45岁 46岁以上
接种1剂
基础接种3剂次(2、4、6月龄),每剂间
隔4 -8周,首剂可于6周龄接种;12-15月
龄加强1剂
接种3剂次,第1、2剂间隔4-8周,一年后接
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吸附破伤风疫苗
种第3剂
9-45岁女性,按说明书接种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3剂次
附件2
第二类疫苗接种说明
23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2岁及以上的
儿童、青少年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接种3剂次(0、7、28天各1
剂),可于流行季节前加强1
剂
口服 < br>①发烧者、患严重高血压,心、肝、肾脏病者以及患严重传染病(获得
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及活动性 肺结核)者禁用。②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
禁用。③对本制剂过敏或服用发现不良反应者,停止服用。
重组b亚单位菌
和有接触或有
体霍乱疫苗
传播危险的成
人
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甲型肝炎减毒活
疫苗
1岁半及以上
接种1剂
甲肝易感者 着处皮下注射 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⑤患未控制的癫痫和
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br>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甲型肝炎灭活疫
苗
1岁及以上甲
接种2剂次(0、6月各1剂)
肝易感者 内注射
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上臂三角肌肌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 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④患未控
上臂三角肌附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发热者。④免疫缺
24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1岁及以上甲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①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 包括辅料过敏者及对甲肝、乙肝疫苗过敏
甲型乙型肝炎联
肝、乙肝易感
合疫苗
者
新生儿及其他
乙型肝炎疫苗 未免疫、高危
人群。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上臂三角肌肌
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
内注射
作期和发热者。④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3剂次(0、1 、6月各1
上臂三角肌肌
剂),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接
内注射
种1剂 < br>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④患未控
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本品 任何成分过敏者。②有接种其它疫苗过敏史者。③患血小板减
16岁及以上易
戊型肝炎疫苗
感者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上臂三角肌肌
内注射
少症或其它凝血障碍者。④对卡那霉素或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有过敏史
者。⑤患急性疾病、严重 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⑥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麻腮风联合减毒
活疫苗
8月龄及以上
接种1剂
的麻疹、腮腺上臂三角肌下
缘附着处皮下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 患急性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25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炎、风疹易感
者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注射
接种禁忌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癫痫 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急性
8月龄及以上
麻疹风疹联合减
的麻疹、风疹
毒活疫苗
易感者
接种1剂
上臂三角肌下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④免疫
缘附着处皮下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br>注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②妊娠期妇女。③患急性
8月龄及以上
麻疹腮腺炎联合
的麻疹、腮腺
减毒活 疫苗
炎易感者
接种1剂
上臂三角肌下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 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缘附着处皮下
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注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腮腺炎减毒活疫
苗
8月龄及以上
接种1剂
腮腺炎易感者
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妊娠期妇女。③患 急性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④免疫
26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皮下注射
接种禁忌
缺陷、免 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⑤患脑病、未控制的
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过敏性疾病,或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
双价肾综合征出
血热 灭活疫苗
16至60岁的
高危人群
接种2剂次(0、14天各1剂),上臂三角肌肌
1年后加强1剂 内注射
者。②患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
热者。③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 系统疾病者。④妊娠及哺乳
期妇女。
按说明书接种。暴露前免疫:
所有可能被狂
犬病毒感染的
人用狂犬病疫苗
风险人群,不
分年龄和性别
针法(0、3、7、14、28天各
1剂)或四针法(0天2剂,7、
21天各1剂)
内注射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③未控
制的癲痫和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3剂(第0、7、21或28
天各1剂)。暴露后免疫:五上臂 三角肌肌
暴露后接种: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症。
暴露前接种:①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抗生素过敏者;②
27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
8月龄~10周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上臂外侧三角
乙型脑炎灭活疫
苗
岁儿童和由非
间隔7~10天;2岁、6岁各1
疫区进入疫区
剂)
的儿童和成人
2岁及以上有
上臂三角肌肌
伤寒Vi多糖疫苗 感染风险和流
行地区的人群
接种1剂
内注射
皮下注射
肌下缘 附着处
①已知对该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
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③妊娠期妇女。④患脑
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有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
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 者。③妊娠期妇女。
①对本疫苗及其成分过敏者。②患癫痫、脑部疾病者及有过敏史者。③
A CYW135群脑
膜炎球菌多糖疫
苗
2周岁及以上
儿童和成人中
的高危人群
按说明书接种1~2剂
上 臂外侧三角
患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者,HIV感染者及其他急性疾病者。患
肌下缘附着 处
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④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皮下注射
⑤妊娠期妇女应禁用,尤其是妊娠的前3个月。
AC群脑膜炎球菌3月龄及以上按说明书接种1~3剂 上臂三角肌肌①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②已
28
疫苗名称
多糖结合疫苗
接种对象
婴幼儿、儿童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内注射
接种禁忌
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 敏者。③严重心
脏疾病、高血压、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
④患 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惊厥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特别对 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②患
2月龄至71月
AC群流脑- Hib联
龄的婴幼儿和
合疫苗
儿童
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上臂三角肌肌
b型流感嗜血杆
菌(Hib)疫苗
2月龄婴幼儿
按说明书接种1~4剂
至5岁儿童
明书
无细胞百白破-b
型流感嗜血杆菌
3月龄及以上
婴幼儿
接种4剂次(3、4、5月龄和
肌肉注射
18-24月龄各1剂) b型流感嗜血杆 菌疫苗有过敏反应者禁用。②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
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脑部疾患及活动性结核者, 患肝、肾脏病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或以往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
内注 射或按说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③患
①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 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②已
按说明书接种1~3剂
内注射 疾病、高血压、 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
上臂三角肌肌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抽风和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③严重心脏
29
疫苗名称
联合疫苗
接种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接种禁忌
惊厥史者禁用。③对中度或严重疾病的儿童,包括 急性传染病(包括恢
复期)及发热者应推迟接种本品。
吸附无细胞百白
①对本品的任 一组份、对任何生产工艺中的痕量残留物或对百日咳疫苗
破、灭活脊髓灰质
2月龄及以上
炎和b型流感嗜
的婴幼儿。
血杆菌(结合)联
者。④发热或急性疾病期间必须推迟接种本品。
合疫苗
按说明书接种,6月龄至3岁
6月龄及以上
流行性感冒疫苗
易感者 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每年接种1
剂
肠道病毒71型灭6月龄至5岁按说明书接种2剂(间隔1个上臂三角肌肌
肉注射 感冒和发热 者。③妊娠期妇女。④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
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庆大霉素过敏者。②发热、急
接种2剂次(间隔2-4周) ,3上臂三角肌肌
①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Triton X—100、硫酸卡那< br>霉素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18月龄各1剂)
接种4剂次(2、3、4月龄和
肌肉注射
映者。②患有进行性脑病者。③以前接种百 日咳疫苗后7天内患过脑病
过敏,或是以前接种过含有相同组份的疫苗后出现过危及生命的不良反
30
疫苗名称
活疫苗
接种对象
EV71病毒易
感者
12月龄以上水
痘易感者(参
月)
免疫程序 接种途径
内注射
接种禁忌
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③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
用。
①已知对 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②妊
上臂三角肌附
按说明书接种1~2 剂
娠期妇女。③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
水痘减毒活疫苗
照疫苗说明
书)
着处皮下注射 冒和发热者。④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 免疫抑制治疗者。
⑤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①已知对本疫苗任 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②患急
口服轮状病毒活
疫苗
2月龄至3岁
每年口服1剂
婴幼儿
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口服 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 作期和发热者。③免疫缺陷、
23价肺炎球菌多
糖疫苗
13价肺炎球菌多
2岁以上的易
接种1剂
感者
6周龄至15月基 础接种3剂次(2、4、6月
上臂三角肌肌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内皮下注射
婴儿首选大腿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或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31
疫苗名称
糖结合疫苗
接种对象
龄婴幼儿
免疫程序
龄),每剂间隔4-8周,首剂
可于6周龄接种;12-15月龄
加强1剂
接种途径
股外侧肌内注
射,幼儿为上
臂三角肌内注
射
接种禁忌
创伤机会较多
吸附破伤风疫苗
的高风险人群
双价人乳头瘤病
9-25岁女性
毒疫苗
四价人乳头瘤病
接种3剂次,第1、2剂间隔
4-8周,一年后接种第3剂
接种3剂次(0、1、6月各1
剂)
三角肌肌内注
射
上臂三角肌 肌
①患严重疾病、发热者。②有过敏史者。③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
经系统反应者。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严重过敏者禁用。
内注射
接种3剂次(0、2、6月各1
毒疫苗(酿酒酵
母)
20-45岁女性
剂)
上臂三角肌肌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严重过敏者禁用。
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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